公司公告☆ ◇002419 天虹股份 更新日期:2025-11-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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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2 15:36 │天虹股份(002419):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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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7:36 │天虹股份(002419):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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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7:35 │天虹股份(002419):关于深圳市福田区中航城项目部分区域变更计租方式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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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7:34 │天虹股份(002419):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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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7:34 │天虹股份(002419):市值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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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7:33 │天虹股份(00241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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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7:32 │天虹股份(002419):董事会关于会计估计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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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7:32 │天虹股份(002419):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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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7:32 │天虹股份(002419):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预计负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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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7:32 │天虹股份(002419):战略规划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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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2 15:36│天虹股份(002419):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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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股份(002419):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暨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3/09fa957d-4fdd-4b6e-84ca-9088c2af06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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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7:36│天虹股份(002419):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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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在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深圳湾段
)3019号天虹大厦20楼1号会议室以现场和视频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10月18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主持,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全部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2025-055)。
(二)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变更会计估计的议案》
为遵循新租赁准则关于租赁负债计量的相关规定,更为公允地反映天公司的财务状况,同意公司基于当前市场利率环境及自身信
用风险状况,对用于计算租赁负债的折现率(即增量借款利率)进行会计估计变更。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公告》(2025-056)
。
(三)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深圳市福田区中航城项目部分区域变更计租方式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需要,同意公司变更深圳市福田区中航城项目中与关联方深圳市华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城商业”)
的租赁合同,在 2025 年和2026 年期间的计租方式由固定租金变更为固定租金与浮动租金相结合的模式。本次变更后,公司预计与
华城商业在剩余租赁合同期内(2025 年至 2029 年)交易总金额中的固定租金约 4.57 亿元,较原计租方式下租金金额减少 0.44
亿元;浮动租金在 2025 年和 2026 年以中航城项目整体租赁商户合同年收入为基础,超过 2.2 亿元的部分的 50%再乘以 41.81%。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胡敏女士、郭高航先生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关于深圳市福田区中航城项目部分
区域变更计租方式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2025-057)。
(四)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市值管理制度》。
(五)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战略规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战略规划管理办法》。
(六)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的通知》(2025-058)。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b87e37f8-7092-4ed6-a216-f66417a434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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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7:35│天虹股份(002419):关于深圳市福田区中航城项目部分区域变更计租方式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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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 2019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租赁深圳市福田区中航城项目开设购物中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2019 年 12 月 25 日,公司与深圳市中航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航城商业”)、深圳市华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原名为:深圳市中航华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城商业”
)分别签署《房产租赁合同》(以下简称“租赁合同”),租赁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航城项目用于经营购物中心。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及 2021 年度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于2022 年 4 月 1 日将租赁合同的权利和义务转让至
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君尚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君尚百货”)。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9-066 号、2019-069 号、2022-020 号、2022-024 号
、2022-025 号公告。
2.现公司与中航城项目其中一名业主华城商业协商一致,拟变更与其的租赁合同,在 2025 年和 2026 年期间的计租方式由固定
租金变更为固定租金与浮动租金相结合的模式。本次变更后,公司预计与华城商业在剩余租赁合同期内(2025年至 2029 年)交易总
金额中的固定租金约 4.57 亿元,较原计租方式下租金金额减少 0.44 亿元;浮动租金在 2025 年和 2026 年以中航城项目整体租赁
商户合同年收入为基础,超过 2.2 亿元的部分的 50%再乘以 41.81%。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华城商业是公司控股股东中航科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中航科创”)的合营企业,属于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4.本次关联交易已经公司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 3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该事项并将其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胡敏女士、郭高航先生均已回避表决,获全体 7名非关联董事全部
同意。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5.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情况介绍
(一)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深圳市华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2.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华强北街道华航社区华富路 1006 号航都大厦 3B-33. 注册资本:29,000 万元
4. 法定代表人:钟宏伟
5.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766987010
7. 主营业务:商业运营管理、自有物业租赁等
8. 股东情况:中航科创有限公司持股 50%、和黄地产(深圳宝安)有限公司持股 50%
9. 华城商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2024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度
总资产 净资产 营业收入 净利润
79,427 31,329 10,161 2,072
注: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华城商业依法存续且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良好履约能力。
(三)关联关系
华城商业是公司控股股东中航科创的合营企业,属于公司关联法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中航城项目位于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振中路及华富路东北角及东南角,现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君尚百货承租并用于运营中航城君尚
购物中心。君尚百货向华城商业租赁该项目地下 1层至地上 5层的部分物业,建筑面积约 4.5 万平方米。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关联交易定价严格遵循市场化原则,在充分考量项目实际经营状况的基础上,经交易双方平等协商确定,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关联交易定价公允性的要求,定价机制及结果具有商业合理性。
五、拟签署补充协议的主要内容
1.交易双方:
甲方:深圳市华城商业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市君尚百货有限公司
2.主要变更内容:自 2025 年 1月 1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君尚百货与华城商业就租赁物业的计租方式由固定租金变
更为固定租金与浮动租金相结合的模式。本次变更后,公司预计与华城商业在剩余租赁合同期内(2025 年至2029 年)交易总金额中
的固定租金约 4.57 亿元,较原计租方式下租金金额减少0.44 亿元;浮动租金在 2025 年和 2026 年以中航城项目整体租赁商户合
同年收入为基础,超过 2.2 亿元的部分的 50%再乘以 41.81%。
3.结算方式:均按月支付,其中浮动租金以年度审计结果进行最终确认。
4.生效条件: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成立,经乙方的有权决策机构(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具体以最终签署的补充协议内容为准。
六、关联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变更计租方式属于公司正常商业行为,符合目前市场实际运作情况以及公司业务拓展需要,有利于公司稳健发展;同时实
现了成本优化,有利于提升公司运营效率。
2.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定价公允,不会损害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也不
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3.该交易事项对公司本期及未来各会计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截至 2025 年 9月底,本年公司与华城商业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约 6,191 万元。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关于计租方式变更的补充协议(草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d87842c8-a057-41c6-b514-38d87e1452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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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7:34│天虹股份(002419):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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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股份(002419):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adfc74ba-685f-4d59-bcd2-4dbb97f34f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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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7:34│天虹股份(002419):市值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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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加强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市值管理,切实推动公司提升投资价值,增强投资者回报,维
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加强监
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改进和加强中央企业控股上市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上市公
司监管指引第10号——市值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市值管理,是指公司以提高公司质量为基础,为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回报能力而实施的战略管理行为。
第三条 公司应以高质量发展为基本前提,稳步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着力将公司打造为经营业绩佳、创新能力强、治理体
系优、市场认可度高的一流上市公司。
第四条 公司应当牢固树立回报股东意识,采取措施保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利益,诚实守信、规范运作、专注主业、稳健
经营,以新质生产力的培育和运用,推动经营水平和发展质量提升,并在此基础上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增强信息披露质量和透明度
,必要时积极采取措施提振投资者信心,推动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二章 市值管理的机构与职责
第五条 公司市值管理工作由董事会领导、经营管理层参与,董事会秘书具体负责。公司资本运营部是市值管理工作的执行部门
,公司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子公司应当积极配合,共同参与市值管理体系建设。
第六条 董事会应当重视公司质量的提升,根据当前业绩和未来战略规划就公司投资价值制定长期目标,在公司治理、日常经营
、各项重大事项决策中充分考虑投资者利益和回报,坚持稳健经营,不断提升公司投资价值。
董事会应当密切关注市场对公司价值的反映,在市场表现明显偏离公司价值时,审慎分析研判可能的原因,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公
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董事会在建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时,薪酬水平应当与市场发展、个人能力价值和业绩贡献、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匹配
。
第七条 董事长应当积极督促执行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董事会决议,推动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相关内部制度不断完善,协调各方
采取措施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公司质量。
第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与提升公司投资价值的各项工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市值管理中的职责包括但不限
于:
(一)参与制定和审议市值管理策略;
(二)监督市值管理策略的执行情况;
(三)在市值管理中出现重大问题时,参与危机应对和决策;
(四)定期评估市值管理效果,提出改进建议;
(五)参加业绩说明会、投资者沟通会等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
第九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和信息披露相关工作,与投资者建立畅通的沟通机制,积极收集、分析市场各方对
公司投资价值的判断和对公司经营的预期,持续提升信息披露透明度和精准度。
董事会秘书应当加强舆情监测分析,密切关注各类媒体报道和市场传闻,发现可能对投资者决策或者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
影响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发布澄清公告等,同时可通过官方声明、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合法合规方
式予以回应。
第三章 市值管理的主要方式
第十条 公司应当聚焦主业,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同时可以结合自身情况,综合运用下列方式促进公司投资价值合理反映
公司质量:
(一)并购重组。公司以提升主业竞争力为核心,应密切关注行业周期变化和竞争态势演进,聚焦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整
合与现有业务协同性强、成长性清晰的优质资产,适时开展并购重组;根据业务需要,适时分拆细分行业前景好、成长性高的优质资
产独立上市,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价值。
(二)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公司以长期价值增长为导向,应适时建立长效激励机制,合理拟定授予价格、激励对象范围、
股票数量和业绩考核条件,强化管理层、员工与公司长期利益的一致性,激发管理层、员工提升公司价值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三)现金分红。公司以兼顾股东回报与可持续发展为原则,应综合考虑行业特点、盈利水平、资金流转等因素,制定合理可持
续的利润分配政策,增强现金分红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公司适时提高现金分红比例,增加现金分红频
次,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四)投资者关系管理。公司以提升透明度与价值认同为目标,应构建常态化的投资者沟通机制,向投资者阐明公司的战略定位
、功能使命、愿景目标等,并对公司发展方向的持续性和稳定性进行重点说明,增进投资者对公司价值的认同。公司通过股东会、业
绩说明会、现场调研、电话会议、券商策略会、路演与反路演等多种形式,加强与各类投资者的交流,实事求是地介绍公司经营情况
和成果,充分展示公司的竞争优势和发展前景,吸引更多长期投资、价值投资、理性投资。
(五)信息披露。公司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在合法合规的前提下适时主动进行自愿性披露,提升公司透明度,积极回应市场关
切,持续优化披露内容,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完善环境、社会责任和公司治理(ESG)管理体系,高水平
编制并披露ESG相关报告,在资本市场中发挥示范作用;加强舆情信息收集和研判,对于可能影响投资者决策公司股票交易的舆情及
时响应、主动发声,防范虚假信息误读误解风险,维护中小投资者知情权,切实维护公司形象和品牌声誉。
(六)股份回购。公司以维护市值稳定为导向,应结合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及公司市值变动等情况,适时开展股份回购,增强投资
者信心,维护公司投资价值和股东权益。
(七)其他合法合规的方式。除以上方式外,公司还可以通过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允许的其他方式开展市值管理工作。
第四章 市值管理的监测预警机制和应对措施
第十一条 公司资本运营部定期对市值、市盈率、市净率等关键指标进行监控,根据自身情况及行业水平设定合理的预警值,当
相关指标触发预警值,立即启动预警机制、分析原因,并向董事会秘书报告。
第十二条 当公司出现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时,可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一)及时分析股价波动原因,摸排、核实涉及的相关事项,必要时发布公告进行澄清或说明;
(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及时通过投资者说明会、路演等多种方式传递公司价值;
(三)在符合回购法定条件及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制定、披露并实施股份回购计划;
(四)积极推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通过依法依规制定并实施股份增持计划或自
愿延长股份锁定期、自愿终止减持计划或者承诺不减持股份等方式提振市场信心;
(五)其他合法合规的措施。
公司股价短期连续或者大幅下跌情形包括:1.连续20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20%;2.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低于
最近一年股票最高收盘价格的50%;3.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市值管理禁止事项
第十三条 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应当切实提高合规意识,树立科学市值管理理念,强化合规管
理,完善内控体系,坚持规范运作,严格遵守国资监管、证券监管各项有关政策规定,不得在市值管理中从事以下行为:
(一)操控公司信息披露,通过控制信息披露节奏、选择性披露信息、披露虚假信息等方式,误导或者欺骗投资者;
(二)通过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操纵股价或者配合其他主体实施操纵行为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资本市场秩序;
(三)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等作出预测或者承诺;
(四)未通过回购专用账户实施股份回购,未通过相应实名账户实施股份增持,股份增持、回购违反信息披露或股票交易等规则
;
(五)直接或间接披露涉密项目信息;
(六)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行为。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日后颁布、修订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规定相冲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修订及解释,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ebbd4361-8fba-4e7b-be7b-4a9a396932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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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7:33│天虹股份(00241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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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虹数科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会的议案》,将于2025年11月21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日期、时间:2025年11月21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5年11月2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9:15
-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21日9:15-15:00。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中心路(深圳湾段)3019号天虹大厦18楼2号会议室。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截至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
司股东均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4日。
8.出席会议对象:
(1)2025年11月14日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仅审议一项议案,不设置总议案。
提案编码 提案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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