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10 广联达 更新日期:2026-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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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7:57 │广联达(002410):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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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00:30 │广联达(002410):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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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9:10 │广联达(002410):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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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9:10 │广联达(002410):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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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9:10 │广联达(002410):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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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9:10 │广联达(00241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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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9:09 │广联达(00241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柴敏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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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9:09 │广联达(002410):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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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9:09 │广联达(00241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永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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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9:09 │广联达(00241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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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7:57│广联达(002410):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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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补充质押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接到控股股东刁志中先生通知,获悉其于近期将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补充质押
,具体如下:
一、股东股份本次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股股东或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起始日 到期日 用途
第一大股 (股)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质
东及其一 押
致行动人
刁志中 是 2,000,000 0.78% 0.12% 否 是 2026年 2027 招商证券 —
3月 24 年 3月 股份有限
日 4日 公司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刁志中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北京健妍兴业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健妍兴业”)所持股份质押情
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押股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股) 比例 份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情况 情况
比例 比例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押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限售和冻结 股份比例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数量(股) 数量(股) 比例
刁志 255,090,810 15.44% 42,500,000 16.66% 2.57% 0 0 0 0
中
健妍 2,000,000 0.12% 0 0 0 0 0 0 0
兴业
合计 257,090,810 15.56% 42,500,000 16.53% 2.57% 0 0 0 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ceb6fc0e-d54b-47be-9bea-ae3f867d71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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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00:30│广联达(002410):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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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达(002410):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8dbbe042-700b-47ea-ab80-be87e3e876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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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9:10│广联达(002410):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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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达(002410):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ae2348fa-5942-43da-a762-a9fbf44f87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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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9:10│广联达(002410):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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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2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
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的情况下,本着安全、谨慎、效益性的投资原则,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8亿元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及投资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如下
: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保证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经营情况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合理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增加公司资金收益,助力公司利润提升,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 28亿元人民币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及投资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通过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稳健型金融机构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低风险理
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大额存单、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国债逆回购等无风险及低风险理财产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投资的委托理
财产品,不得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和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高风险投资。
(四)投资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本次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六)与受托方之间的关系
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实施方式
为便于后期工作高效开展,董事会在其批准额度内,授权董事长在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限、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
责组织实施,公司财经管理中心负责具体操作,前述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二、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理财产品收益率受市场波动影响,本身存在一定风险。公司将根据资金情况、
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变化,经过严格筛选和评估,谨慎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但因收益率受到市场影响,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可能
发生波动。2、操作风险:公司在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时,如发生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报备及审批,或未准确、及时、完整地记录委
托理财业务信息,将可能导致业务损失或丧失交易机会。公司将通过严格的内部审批机制控制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风险。
3、法律风险:公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时,存在操作人员未能充分理解交易合同条款和产品信息,而对公司带来损失的风险。公
司将加强合同条款的专业审核,严控法律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理财产品管理制度》的要求,按照决策、执行、监督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理财业务的审批和
执行程序,确保该业务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严控投资风险。
2、公司本着维护股东和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将风险防范放在首位,严格遵守“谨慎投资、规范运作、管控风险、保值增值
”的投资原则,对合作金融机构和理财产品严格把关,谨慎决策。
3、公司在具体实施时,由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公司财经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并与相关金融机构保持紧密联系,安排专
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
资风险。4、公司财经中心负责建立台账对投资的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账务核算工作。
5、审计监察部负责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实际操作、资金使用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经管理中心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
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如有问题,及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报告。
三、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遵从“谨慎投资、规范运作、管控风险、保值增值”的原则,在确保资金安全和公司正常运营情况下,合理使
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在确保资金安全和不影响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合理使用部分自有闲置资金开展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低风险委
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更高的资金运营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利润水平,为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符合全
体股东利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35c852c1-5ce3-4ed8-9255-eb9c76401f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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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9:10│广联达(002410):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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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达(002410):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4afe4421-95e6-4bcb-a581-1e7bdef3d9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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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9:10│广联达(00241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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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达(00241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12bcc251-76f3-4d1e-b4fe-5887c9e22f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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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9:09│广联达(00241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柴敏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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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达(00241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柴敏刚)。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14dc4a57-b10b-421b-8066-3524df5b34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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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9:09│广联达(002410):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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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4月 23 日 09:00: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
026 年 4月2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4月 23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4月 16 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4月 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13 号楼广联达信息大厦 101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5)人
7.01 选举袁正刚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7.02 选举刘谦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7.03 选举王剑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7.04 选举王爱华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7.05 选举吴立群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人数(3)人
8.01 选举徐井宏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8.02 选举李蓬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8.03 选举王彦超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 2026 年 3月 20 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4 日在《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 4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议案 1-3、5、6 为普通决议
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议案 7-8 为累积投票议案,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股
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
(可以投出 0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的要求,公司将对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单独计票并予以公告。前述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4月 17 日、20 日的 9:00-17:00
2、登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13 号楼广联达信息大厦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和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
(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以 2026 年 4月 20 日 17:00 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
接受电话登记。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公司。
4、联系方式: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北旺东路 10 号院东区 13 号楼广联达信息大厦
联系人:童旭 邮箱:ir@glodon.com
电话:010-56403059 传真:010-56403335
5、会议费用: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6、2025 年度股东会授权委托书、会议回执详见附件二、附件三。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2cfeca3a-1c1e-425f-ba2b-e5b9692c98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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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9:09│广联达(00241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永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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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联达(00241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马永义)。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a7e7d238-3c5e-49d7-9a71-0802cc11d4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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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3 19:09│广联达(00241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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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联达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
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
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
《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
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三)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四)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以上年度
工资总额为参考,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
公司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
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报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提出建议;制定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
核的标准;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管理中心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标准与发放
第八条 薪酬方案的制定应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的经营战略实际情况变化进行适当调整以适应公司长期稳定发展需
要。
第九条 公司独立董事和未在股东单位任职并领取薪酬的外部董事薪酬实行津贴制,由股东会确定具体的津贴发放;公司内部董
事根据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不领取董事津贴。公司董事薪酬
、津贴方案需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十条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奖金。
第十一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
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1)基本薪酬:公司根据岗位职责和能力情况,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确定;(2)绩效薪酬:以其签订的年度个人工作目标计划
为基础,与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相挂钩,最终依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当期考核结果发放;
(3)中长期激励收入:是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的收入,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具体方案由公司
另行制定。
第十二条 公司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评价,并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后支付。
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津贴按年发放;公司内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报酬,按月发放;绩效奖金根据公司相关考
核制度考核发放。上述薪酬、津贴等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第四章 薪酬追索扣回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
励收入的追索扣回程序。第十五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
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
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执行。本制度
与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证
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为准。
第十八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9884aa31-4bce-417c-bcb0-d1f63964e0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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