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09 雅克科技 更新日期:2025-09-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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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7:17 │雅克科技(002409):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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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14 │雅克科技(00240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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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09 │雅克科技(00240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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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45 │雅克科技(002409):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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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44 │雅克科技(00240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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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44 │雅克科技(002409):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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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44 │雅克科技(002409):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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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43 │雅克科技(002409):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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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43 │雅克科技(002409):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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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42 │雅克科技(002409):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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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7:17│雅克科技(002409):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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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克科技”或“公司”)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9月12日召开的2025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13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2025-027)。
公司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最新总股本475,927,678.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3.20元(含税)
,共计152,296,856.96元。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利润方案披露日至未来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由于
可转债、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以最新总股本为基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
额进行调整的原则进行分配。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75,927,67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3.2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
0股派2.88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
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64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32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9月25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5年9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9月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822 沈琦
2 01*****126 沈馥
3 01*****370 沈锡强
4 00*****832 骆颖
5 01*****164 窦靖芳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9月17日至登记日:2025年9月2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咨询地址:江苏省宜兴市经济开发区荆溪北路
咨询联系人:吴永春
咨询电话:0510-87126509
传真电话:0510-8712650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9/996a1fba-c8cf-41cf-8a8e-aa46cb1364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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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14│雅克科技(00240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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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于2025年8月28日在《证券时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上刊登了《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无新提案提交表决的情况,也无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2日(星期五)下午13: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宜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荆溪北路88号,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沈琦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471人,代表股份225,295,52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7.3382%。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214,437,2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0567%。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65人,代表股份10,858,2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15%。
4、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66人,代表股份10,862,2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2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4,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65人,代表股份10,858,2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81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委派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
法律意见书。
三、 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按照会议议程,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223,342,7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332%;反对 91,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07%;弃权 1,860,96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44,6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260%。
其中网络投票情况:同意 8,905,5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0159%;反对 91,8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54%;弃权 1,860,96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44,6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3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909,5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0225%;反对 91,8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451%;弃权 1,860,96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44,662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323%。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选举雷亚玲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总表决情况:同意 223,188,46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648%;反对 13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09%;弃权 1,969,96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44,9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744%。
其中网络投票情况:同意 8,751,2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5949%;反对 137,100 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26%;弃权 1,969,96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44,9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4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8,755,2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0.6020%;反对 137,1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22%;弃权 1,969,962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44,962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1358%。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见证律师:米豪、冯璐
3、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五、备查文件
1、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1c84d7a1-de12-43a6-8827-0f53a297b3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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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09│雅克科技(00240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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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年 9月 12日(星期五)下午 13:
30在江苏省宜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荆溪北路 88 号公司会议室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公司的委托
,指派米豪律师、冯璐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会议并见证。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
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和表决程序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必备法律文件予以存档,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
担责任。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已经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及证言进行审查判断,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
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董事会已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即2025年 8月 28日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公司发布的
通知载明了股东大会的届次、会议召集人、会议召开时间和方式、股权登记日、会议出席对象、现场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提案
编码、现场会议登记事项、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会议联系方式等。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年 9月 12日在江苏省宜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荆溪北路 88号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本次临时
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与会议通知一致。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为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5 年 9月12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5年 9月 12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已按照公告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综上,经验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根据公司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6 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14,437,24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0567%。
经验证,上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出席及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会议人员除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外,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经验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出席及列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3、参加网络投票股东
根据公司提供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 465名,代表有表
决权的股份 10,858,284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2815%。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4、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经验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以投票方式就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并于
网络投票截止后当场公布表决结果。就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告。
综合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的投票结果,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获得通过。
经验证,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审议通过的表决票数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表决程序符合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ccbb0944-574b-4984-85ae-ce1836a5c1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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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45│雅克科技(002409):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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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 年 08 月 26 日下午 2:00 在江苏省宜兴
经济开发区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5 年 08 月 16 日以电话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 3人,实到监事
3人,公司监事秦建军先生、卞红星先生、曹恒先生以现场方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秦建军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的程序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28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
公告。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三、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
为提高分红水平、增加分红频次,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增强投资者获得感,进一步推动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提振投资
者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公司结合经营发展实际情况以及未来发展信心,综合考虑股东利益,拟定的中期现金分红方案如下:
公司拟以最新总股本 475,927,678.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2 元(含税),共计 152,296,856.96
元。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在本分红方案披露日至未来分红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
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将以最新总股本为基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进行分配。在上述利润分配方
案提议和讨论的过程中,公司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并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履行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
务。该利润分配方案合法、合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61421bac-c139-4959-9ab8-11b393ece5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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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6:44│雅克科技(00240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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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 8月26日在江苏省宜兴市经
济技术开发区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 2025 年 9 月
12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13:30。(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月 12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本次股东大会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
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月 5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
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任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江苏省宜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荆溪北路 88 号,江苏雅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钩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5年中期分红方案的 √
议案》
2.00 《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 √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 8月28日刊登于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的相关公告。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
数通过。
按《公司章程》、《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6 年修订)》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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