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403 爱仕达 更新日期:2025-09-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15 20:57 │爱仕达(002403):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
│2025-09-12 18:54 │爱仕达(00240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9-12 18:54 │爱仕达(00240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9-11 18:37 │爱仕达(002403):关于补缴税款的公告 │
├─────────┼──────────────────────────────────────────────┤
│2025-09-03 19:05 │爱仕达(002403):关于控股子公司签署设备采购框架合作协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
├─────────┼──────────────────────────────────────────────┤
│2025-08-27 22:22 │爱仕达(002403):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5-08-27 22:22 │爱仕达(002403):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
│2025-08-27 22:22 │爱仕达(002403):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
│2025-08-27 22:22 │爱仕达(002403):关于修订、废止及新制定公司治理相关制度的公告 │
├─────────┼──────────────────────────────────────────────┤
│2025-08-27 22:22 │爱仕达(002403):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
─────────┬────────────────────────────────────────────────
2025-09-15 20:57│爱仕达(002403):关于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
─────────┴────────────────────────────────────────────────
股东台州市富创投资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控股股东爱仕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爱仕达集团”)一致行动人台州市富创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创投资”)持有本
公司股份 10,76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6%。因自身资金需求,富创投资拟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
份不超过 10,219,157 股,不超过本公司总股本比例 3%,其中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的 1%。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减持期间为自减持预披露公
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个人承诺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爱仕达集团一致行动人富创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1、本次减持股东名称:台州市富创投资有限公司
2、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日,富创投资持有公司股份 10,764,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16%。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原因:自身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持有的公司股份及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获得的股份。
3、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及减持比例:拟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超过10,219,157 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3%。若计划减持期
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股份变动事项,减持股份数将相应进行调整。
4、减持方式: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其中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公司股
份总数的 1%。任意连续 90 个自然日内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
5、减持期间:自减持预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即2025 年 10 月 16 日-2026 年 1 月 15 日,根据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个人承诺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减持价格:按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7、富创投资及其股东均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20
25 年修订)第五条至第九条规定的情形。
8、本次拟减持事项与富创投资此前已披露的持股意向、承诺一致。本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
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三、股东相关承诺
1、富创投资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做出的相关承诺具体内容如下:
自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公司股份,也不由
股份公司收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于 2021 年 8月 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期限届满暨增持完成的公告》,相关承诺如下:
爱仕达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增持完成后 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截至目前,上述承诺期限已满,且在期间富创投资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的情况,本次减持亦未违反上述承诺。
四、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将根据自身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因素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
、数量、价格的不确定性,也存在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公司将按规定披露减持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2、本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3、本次减持计划符合《证券法》、《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
及其变动管理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
4、公司将继续关注本次减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台州市富创投资有限公司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9af3cf9d-871d-4814-bec8-fc876d58608f.PDF
─────────┬────────────────────────────────────────────────
2025-09-12 18:54│爱仕达(00240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9月 12 日(星期五)下午 14:00(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月 12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月 1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 月 1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温岭市经济开发区科技路 2号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合林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7、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24 名,代表股份 184,070,68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0369%。其中,参
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5名,代表股份 183,617,63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53.9039%。通过网络
投票的股东 219 名,代表股份 453,0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1330%。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 219 名,代表股份 453,05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1330%。其中:通过
现场投票的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19 名,代表股份 453,050 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0.1330%。
公司全体董事、部分监事及高管出席了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名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审议了提案,并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183,994,2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5%;反对6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38%;弃权14,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7%。
此提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183,996,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5%;反对6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32%;弃权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3%。
此提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同意183,996,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5%;反对6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32%;弃权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3%。
此提案为特别决议,已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同意183,995,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9%;反对62,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38%;弃权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3%。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83,996,2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6%;反对6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32%;弃权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同意183,996,2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6%;反对6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32%;弃权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83,995,1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0%;反对6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37%;弃权13,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3%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83,994,8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8%;反对6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40%;弃权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83,994,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7%;反对6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29%;弃权1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4%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控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83,994,6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87%;反对6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29%;弃权15,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4%。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83,996,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5%;反对61,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33%;弃权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
12、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183,996,7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99%;反对60,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329%;弃权1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周冰、沈高妍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会议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bb529460-7cf2-47d7-8733-48ae93b344e7.PDF
─────────┬────────────────────────────────────────────────
2025-09-12 18:54│爱仕达(002403):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5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
业规则(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
核查和验证,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
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
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5年 8月 26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大
会。
公司已于 2025年 8月 28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上刊登《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前述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召开日期和时间(包括现场会议日期、时间和网络投票日期、时间)、召开
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现场会议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
式。其中,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日期已达 15日。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年 9月 12日下午 14:00在浙江省温岭市经济开发区科技路 2号如期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5 年 9 月 12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
025年 9月 12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224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84,070,684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股份
总数的 54.0369%,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股东登记的相关材料,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
东及股东代表共 5名,均为截至 2025 年 9月 8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该等股东持有公司股份 183,617,63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3.9039%。
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 21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
53,0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330%。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
3、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 219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53,05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0.1330%。
(注:中小投资者股东,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
(二)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
法有效。
三、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明的
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四、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经对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合并统计,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3,994,2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5%;反对 62,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8%;弃权 14,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7%。本议案通过。
2、《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3,996,1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5%;反对 61,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2%;弃权 13,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3%。本议案通过。
3、《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3,996,1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5%;反对 61,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2%;弃权 13,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3%。本议案通过。
4、《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3,995,0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9%;反对 62,2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8%;弃权 13,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3%。本议案通过。
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3,996,2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6%;反对 61,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2%;弃权 13,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本议案通过。
6、《关于修订<内部控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3,996,2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6%;反对 61,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2%;弃权 13,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本议案通过。
7、《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3,995,1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0%;反对 62,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7%;弃权 13,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3%。本议案通过。
8、《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3,994,8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8%;反对 62,5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40%;弃权 13,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本议案通过。
9、《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3,994,6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7%;反对 60,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9%;弃权 15,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4%。本议案通过。
10、《关于修订<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内控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3,994,6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87%;反对 60,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9%;弃权 15,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84%。本议案通过。
11、《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3,996,0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5%;反对 61,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33%;弃权 13,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本议案通过。
12、《关于制定<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83,996,78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599%;反对 60,6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29%;弃权 13,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72%。本议案通过。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 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
,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叁份,经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3/b383b975-92f3-400b-9e98-192dcb7d3db5.PDF
─────────┬────────────────────────────────────────────────
2025-09-11 18:37│爱仕达(002403):关于补缴税款的公告
─────────┴────────────────────────────────────────────────
爱仕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根据企业自查情况,需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共计约 510.05 万元。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