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95 双象股份 更新日期:2025-08-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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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6:43 │双象股份(002395):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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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16:41 │双象股份(002395):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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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16:40 │双象股份(002395):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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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16:40 │双象股份(002395):关于关联方委托公司全资子公司处置危险废物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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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6:22 │双象股份(002395):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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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5:57 │双象股份(002395):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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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 00:00 │双象股份(002395):2024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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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 00:00 │双象股份(002395):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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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8:11 │双象股份(002395):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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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16:46 │双象股份(002395):2024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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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6:43│双象股份(002395):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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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象股份(002395):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5/01cbc9dd-820d-4686-b63b-79666e04b5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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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16:41│双象股份(002395):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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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5年7月7日以书面、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
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7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顾希红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的董事
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委托公司全资子公司处置危险废物关联交易>的议
案》。
董事顾希红、刘连伟、张伊扬作为关联方,回避了表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关联方委托公司全资子公司处置危险废物关
联交易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0/47f24b38-b613-4244-b3af-9a0a3c37e4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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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16:40│双象股份(002395):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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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5年7月7日以电子邮件、直接送达方式发出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
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5年7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叶雪刚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三人,实到三人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委托公司全资子公司处置危险废物关联交易>的议
案》。监事朱珏作为关联方,回避了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上的《关于关联方委托公司全资子公司处置危险废物关
联交易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0/617408ef-bff6-49c1-b577-0d8634d7bb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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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16:40│双象股份(002395):关于关联方委托公司全资子公司处置危险废物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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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关联方重庆奕翔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奕翔”)、重庆双象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电子”)委托无锡双象
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重庆双象超纤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超纤”)处置危险废物,协
议期间,重庆奕翔危险废物处置费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00万元,重庆电子危险废物处置费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
重庆奕翔、重庆电子均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故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2025年7月10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会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关
联方委托公司全资子公司处置危险废物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顾希红、刘连伟、张伊扬回避了表决,其他4名非关联董事一致
同意通过了该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内,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重庆奕翔化工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重庆奕翔化工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重庆市长寿区化北二路9号
4、法定代表人:王海红
5、注册资本:伍亿元整
6、成立日期:2017年11月23日
7、营业期限:2017年11月23日至无固定期限
8、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生产:化学原料和化工产品(不含许可证核定事项外的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研发、销售:化学原料和化工产
品(不含许可证核定事项外的危险化学品),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
动)。
9、与公司的关联关系:重庆奕翔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重庆奕翔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0、履约能力分析:重庆奕翔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重庆奕翔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重庆双象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1、公司名称:重庆双象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住所:重庆市长寿区双象路3号
4、法定代表人:冯鹏杨
5、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19年11月19日
7、营业期限:2019年11月19日至无固定期限
8、经营范围:
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
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研发、生产、销售:电子产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再生资源回收;热力供应;货物或技
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与公司的关联关系:重庆电子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规定,重庆电子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10、履约能力分析:重庆电子系依法存续并持续经营的独立法人实体,经营正常,具有良好的履约能力。经查询,重庆电子不属
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重庆奕翔委托重庆超纤处置危险废物,协议期间合计处置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400万元。
重庆电子委托重庆超纤处置危险废物,协议期间合计处置费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万元。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允,合理的原则,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具体关联交易的结算价格及期限按双方签订协议的价
格及结算期限为准。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遵循平等合作、互利共赢、公平公允的原则,关联方重庆奕翔、重庆电子将根据日常经营的需要委托重庆超纤处置危险废物,依
据协议约定的价格、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支付交易价款。协议具体内容以每次签订的相关合同为准。
协议期间为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6年4月30日止。
六、交易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重庆超纤具备30000吨/年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关联方重庆奕翔、重庆电子厂址位于重庆超纤旁边,距离很近,关联方可以持续稳
定向重庆超纤提供一定量的危险废物处置业务,重庆超纤可以高效、及时地对关联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转运。上述关联交易有利于
重庆超纤危险废物处置业务的稳定开展,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本次交易不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2025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重庆奕翔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74,936.58万元,其中危险废物处置业务的金额为503
.83万元。
2025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重庆电子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3,235.32万元,其中危险废物处置业务的金额为0.64
万元。
八、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025 年 7 月 7 日,公司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关联方委托公司全资子
公司处置危险废物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全资子公司重庆超纤具备 30000 吨/年危险废物处置能力,关联方重庆奕翔、重庆电子厂址位于重庆超纤旁边,距离很近,
关联方可以持续稳定向重庆超纤提供一定量的危险废物处置业务,重庆超纤可以高效、及时地对关联方产生的危险废物进行转运。重
庆超纤与上述关联方的交易定价根据市场价格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公允,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
生影响。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0/4ab92a38-221a-4852-b056-d5f7451875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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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5 16:22│双象股份(002395):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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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5月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
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当前总股本268,209,000股为基数,向截至分红派息公告确定的股
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40,231,35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2024年度利润分配将按分配总额固定的方式实施,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配方案
本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268,209,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5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1.35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
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3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5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7 月 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7 月 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7 月 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7 月 3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55 江苏双象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年 6月 24日至登记日:2025年 7 月 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后宅中路 156 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沈铭、桑平
咨询电话:0510-88587333
传真电话:0510-88997333
七、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5/5795e5ae-3bb4-4408-b016-b34c788829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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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5:57│双象股份(002395):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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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 月 12 日、2025年 5 月 9日分别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4月 15 日和 2025 年 5 月 10 日公司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已经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无锡市数据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工商变更相
关情况如下:
变更事项 变更前 变更后
住所 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 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
道后宅中路188号 道后宅中路135号
除以上变更外,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其他登记事项不变。变更后,营业执照内容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0743938892R
名称: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刘连伟
注册资本:26820.9万元整
成立日期:2002年12月02日
住所:无锡市新吴区鸿山街道后宅中路135号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超纤材料,PVC、PU人造革,胶膜,塑胶制品(涉及专项审批的项目经批准后方可经营),经营本企业自产
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
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业务;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6/ade9a049-a2f9-42f4-b651-56c0f62ccf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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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 00:00│双象股份(002395):2024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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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象股份(002395):2024年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0/98cccb4e-656a-4fa2-9bfd-f0336176f2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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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 00:00│双象股份(002395):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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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象股份(002395):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0/c5f10da4-01bd-416d-a2c8-5120950513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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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8:11│双象股份(002395):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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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象股份(002395):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fa5dfb2f-b7de-4b26-8104-29e37383a4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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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16:46│双象股份(002395):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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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象股份(002395):2024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5/58634d86-1c14-4c11-b085-87d5002af5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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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16:46│双象股份(002395):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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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象股份(002395):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5/3d6e5d57-fc46-4a56-bfd6-7489801294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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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16:46│双象股份(002395):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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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象股份(002395):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4/bcaf5e68-ef5f-400d-88c4-f5a8aa0116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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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16:45│双象股份(002395):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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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上会师报字(2025)第 4920 号
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无锡双象超纤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贵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5/587d0026-dbab-456a-83f5-6985a0204c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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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16:45│双象股份(002395):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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