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93 力生制药 更新日期:2026-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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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7:39 │力生制药(002393):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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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00:31 │力生制药(002393):力生制药2025年度ESG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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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20:07 │力生制药(00239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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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20:07 │力生制药(00239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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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20:07 │力生制药(002393):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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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20:07 │力生制药(002393):力生制药关于收购江西青春康源制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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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20:07 │力生制药(00239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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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20:07 │力生制药(002393):力生制药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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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20:07 │力生制药(002393):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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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20:07 │力生制药(002393):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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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7:39│力生制药(002393):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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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生制药(002393):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8f97b040-6436-4294-a2a2-83361640ab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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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00:31│力生制药(002393):力生制药2025年度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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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生制药(002393):力生制药2025年度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3abbdaa2-7a95-44cf-8a5c-7f581e840c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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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20:07│力生制药(00239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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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生制药(00239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80a46c86-8d94-4daf-b07b-19874c75d9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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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20:07│力生制药(00239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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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生制药(00239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ef53421c-2104-47d6-8605-c1dac8735d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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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20:07│力生制药(002393):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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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了《
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
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公司董事薪酬情况
2025年度,公司按照年度津贴标准8万元(税前)向独立董事实际发放津贴;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共2人(不含兼任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董事),其薪酬根据所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与绩效考核结果确定,2025年度实际发放薪酬总额为154.42万元(税前),包
含2025年度基本薪酬及2024年度绩效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公司未向其发放任何薪酬和津贴。具体
薪酬发放情况请详见公司于 2026年3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四、3、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相关内容。
二、2026年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拟定
2026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在公司任职的全体董事(含职工董事)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采用津贴制,2025年度津贴标准为8万元整(税前)/人,按月平均发放。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
事)
在公司任职的不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领取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任期激励,其中绩效年薪占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不再另行领
取其他津贴。
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其考核按照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规定执行,以高级管理人员身份领取薪酬,不再领取董事薪
酬。
3、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
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工资制度执行,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
价后发放,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3、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
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薪酬。如涉及相关补偿情况,公司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4、董事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董
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以及与履行董事职责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因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81e44b5b-7308-4843-b0d5-0728505095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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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20:07│力生制药(002393):力生制药关于收购江西青春康源制药有限公司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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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收购方”)于 2023 年 12 月与江西青春康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康源集团”)、江西青春康源中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源中药”,与康源集团并称“出售方”)、刘木生(实际控制人)、
江西青春康源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源制药”、“标的公司”或“目标公司”)签署了《关于江西青春康源制药有限公司之股
权收购协议》(以下简称“股权收购协议”)。
一、 基本情况
本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现金方式收购青春康源 65%股权。公司向标的公司原股东康源集团收购康源制药 40%股权,向标的公司原
股东康源中药收购康源制药 25%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 65%的股权。以《评估报告》所载目标公司经评估截
至基准日的评估值为依据确定的交易价格为 13,699.1855 万元。
二、 业绩承诺内容
(一) 承诺业绩条件
根据《关于江西青春康源制药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10.1 款,在本次收购中,保证方(目标公司及其不时持有或控制的子
公司与出售方、实际控制人一起合称为“保证方”)承诺,业绩承诺期间,目标公司 2023 年度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目
标公司合并净利润应不低于 1,133.22 万元;业绩承诺期间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目标公司合并净利润的年平均增长率不低于 1
0%(根据上述方式计算的业绩承诺期间最低净利润到 2026 年合并净利润金额为 1,473.186 万元称为“承诺净利润”)。
保证方进一步承诺,无论如何,目标公司业绩承诺期间任一财年的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目标公司合并净利润较上一
财年不得下降,如目标公司业绩承诺期间任一财年的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目标公司合并净利润较上一财年有下降,则收
购方有权在业绩承诺期间随时提前启动业绩承诺补偿机制,要求全部或任意保证方以现金或股权款进行补偿。
(二) 补偿方式
根据《关于江西青春康源制药有限公司之股权收购协议》10.2 款,当承诺方未能完成承诺业绩,本公司有权要求全部或任意保
证方按照下述方式予以现金补偿:
应补偿金额=目标股权价格×(承诺净利润-业绩承诺期间经审计净利润)÷承诺净利润。
如保证方未能按照上述约定支付现金补偿款或现金补偿款仍不足补偿的,则收购方有权以 1 元的名义价格按如下计算方式取得
出售方届时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
股权数量=(应补偿金额-收购方已收到实际补偿金额(包括冲抵金额))÷收购方发出书面通知时目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
元注册资本对应净资产价格。
若出售方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不足以支付上述补偿的,收购方有权要求出售方和实际控制人以其届时持有的其他资产或各方届时
另行商定的方式对不足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三、 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康源制药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业绩完成情况如下:
江西青春康源制药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业绩承诺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合并净利润
承诺业绩(万元) 实际业绩(万元) 完成率(%)
2023 年
2024 年 1,153.60
1,256.17 1,440.22 114.65
说明:康源制药 2023 年度、2024 年度、2025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业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信永中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2acc3ba6-1bfe-426e-8699-922dccd44b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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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20:07│力生制药(00239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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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
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 2月 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号院 7号楼 1101
首席合伙人:杨晨辉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华所合伙人150人,注册会计师88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04人。
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10,734.12万元(含合并数,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189,880.76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80,472.37万元。
审计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112家,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
应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审计收费12,475.47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1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2025年12月22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
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聘任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大华会计师事务
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
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
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
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年12月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具备
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及审计需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
(二)2025年12月3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审前沟通,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时间计划等事项进
行了沟通。
(三)2026年3月5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目标、审计方法、步骤、审计工作进度等进行了沟通。
(四)2026年3月20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财务报表、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
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
关规定,充分发挥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
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审计委员会认为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
素质,能按时完成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6cc54241-6ff0-4eb3-a5ef-02d7cc0597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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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20:07│力生制药(002393):力生制药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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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生制药(002393):力生制药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31d83375-f547-4d06-a3d3-339cfbe9a0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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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20:07│力生制药(002393):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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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生制药(002393):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f41033d7-bdcb-4c1d-aa11-795527d916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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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20:07│力生制药(002393):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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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2025年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共6人(含兼任公司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根据所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与绩效考核结
果确定。2025年度实际发放薪酬总额为351.13万元(税前),包含2025年度基本薪酬及2024年度绩效薪酬,不再另行领取津贴。具体
薪酬发放情况请详见公司于 2026年3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四、3、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相关内容。
二、2026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根据《公司章程》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拟定
2026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含兼任公司董事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在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薪酬原则上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任期激励组成,其中绩效年薪占年薪(基本年薪+绩效年薪)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60%,不
再另行领取其他津贴。
(四)其他规定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工资制度执行,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依
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薪酬。如涉及相关
补偿情况,公司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
4、高级管理人员参加或列席公司董事会会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股东会以及与履行职责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22a4dc15-ed23-4309-9514-1783240d08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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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20:07│力生制药(002393):力生制药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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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天
津力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
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
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
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全资子
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
额的1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全面预算、资金管理、投资管理、采购管理、合
同管理、法律事务、资产管理、销售管理、生产管理、研究与开发、担保管理、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行政事务、信息披露和信
息系统等。其中,公司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投资管理、资金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合同管理、资产管理、研究与开
发、财务报告、关联交易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
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认定标准如下:
一、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1.定量 利润总 错报≥利润总额的10% 利润总额的5%≤错报 错报<利润总额的
标准 额潜在 <利润总额的10% 5%
错报
资产总 错报≥资产总额的5% 资产总额的0.5%≤错 错报<资产总额的
额潜在 报<资产总额的5% 0.5%
错报
2.定性 ①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①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①公司决策程序效率
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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