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92 北京利尔 更新日期:2025-08-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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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8 16:52 │北京利尔(002392):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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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6:56 │北京利尔(00239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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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6:26 │北京利尔(00239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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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8:00 │北京利尔(002392):关于收购包钢利尔20%股权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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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9:10 │北京利尔(002392):北京利尔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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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9:09 │北京利尔(00239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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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8:22 │北京利尔(002392):北京利尔关于举办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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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20:40 │北京利尔(002392):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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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20:39 │北京利尔(002392):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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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20:37 │北京利尔(00239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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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8 16:52│北京利尔(002392):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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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25,210,000 股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202
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90,490,839 股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 25,210,000 股后的股份数量 1,165,28
0,839 股为基数,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0.33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总额 38,454,267.69 元,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 10 股现金股利(含税)=现金股利总额/
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38,454,267.69 元/1,190,490,839 股*10=0.323011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股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
价-0.0323011 元/股。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26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本次权益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不含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基数,
向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0.33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如在预案公布之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
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户股份发生变动的,公司拟以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190,490,839 股扣除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 25,210,000 股后的股
份数量 1,165,280,83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33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
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297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
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
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6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33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 7月 1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7月 1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年 7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7月 17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1*****446 赵继增
六、调整相关参数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不参与本次权益分派。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折算的每 10股现金股利(含税)=现金股利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38,454,267.69 元/1,190,490,839股*10=0.323011 元(
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
折算的每股现金股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323011元/股。
七、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工业园
2、咨询联系人:何枫、曹小超
3、咨询电话:010-61712828
4、传真电话:010-61712828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9/a7f4f0da-b166-482f-a545-8e1c726509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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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6:56│北京利尔(00239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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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00239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1/69c447e2-c73a-4db5-8d46-86ba9499b9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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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6:26│北京利尔(00239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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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27日在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的议案》,同意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68
元/股,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
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已收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出具的《中国光大银行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
》,光大银行北京分行将为公司提供不超过1.2亿元的贷款,专项用于支持公司回购股票。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关于收到<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暨获得回购公司股份融资支持的自愿性信息
披露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股份期间
,公司应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5 月 31日,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 25,210,000股,约占公司目前
总股本的 2.12%,最高成交价为 4.6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6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 103,905,181元(不含交易费用),已
达到本次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4/8f69c518-ee70-4740-8cc8-8e958bad79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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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8:00│北京利尔(002392):关于收购包钢利尔20%股权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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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乙方”)于 2024年11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与包钢股份签署〈合资合作暨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内蒙古包钢利尔高温材料有限公司(简
称“包钢利尔”)20%股权,股权出让方为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 其通过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公开挂牌方式转让包钢利尔 20%
股权。
《关于拟收购包钢利尔 20%股权暨与包钢股份签署〈合资合作暨股权转让意向协议〉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已通过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成功受让包钢利尔 20%股权,成交价格为3257.75 万元,并于近日完成了收购包钢利尔 20%股权
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有包钢利尔 70%股权,包钢利尔已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本次收购事项已完成,预计后续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7/f4b41840-a97f-4deb-9b40-35a8a1a921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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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9:10│北京利尔(002392):北京利尔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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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002392):北京利尔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7/4fdb2ed1-69e0-464b-bb4a-b189c23f56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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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9:09│北京利尔(002392):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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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5月 26日下午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 2025年 5月 26 日,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月 26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
②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5月 26日 9:15—15:00。
2、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召开地点:河南省洛阳市伊川县产业集聚区洛阳利尔功能材料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4、召 集 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主 持 人:公司董事长赵伟先生
6、此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投票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市君致律
师事务所韦炽卿律师、柴佳欣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的总股本数为 1,190,490,839 股,公司回购证券专户股份数为 25,210,000 股,因此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具
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165,280,839股。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 24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23,398,13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3344
%。其中: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416,969,0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
.7827%,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816%;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有 222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429,0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5517%,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84%。
3)参与投票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
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计 238 人,代表股份 128,059,29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9896%。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
三、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议案,形成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2,454,3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771%;反对 71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1695%;弃权 22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53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7,115,4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2630%;反对 71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603%;弃权 22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1767%。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2,498,7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876%;反对 66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1566%;弃权 23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558%%。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7,159,8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2977%;反对 66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178%;弃权 236,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1845%。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2,497,7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873%;反对 663,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1566%;弃权 23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56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7,158,8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2969%;反对 663,1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178%;弃权 23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1853%。
(四)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2,497,2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872%;反对 663,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1567%;弃权 23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560%。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7,158,3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2965%;反对 66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182%;弃权 237,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1853%。
(五)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2,439,6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736%;反对 719,1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1698%;弃权 23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5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56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7,100,7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2515%;反对 71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615%;弃权 23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1869%。
(六)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2,494,4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866%;反对 663,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1567%;弃权 24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56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7,155,5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2943%;反对 663,6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182%;弃权 24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1875%。
(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日常经营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9,774,022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8920%;反对 665,2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8246%;弃权 22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8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2834%。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9,646,22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8.8902%;反对 665,2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8259%;弃权 22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2838%。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赵继增、赵伟、赵世杰、牛俊高、汪正峰、何会敏已回避表决,回避股份总数为 342,730,3
10股。
(八)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22,504,432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7889%;反对 669,9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
1582%;弃权 22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3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0.0529%。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127,165,59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 99.3021%;反对 669,9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的0.5231%;弃权 22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2,3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 0.1748%。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与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中列明的议案一致,其中第八项议案经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股东于本次股
东大会召开十日前提出。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韦炽卿、柴佳欣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事项为《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君致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6/b69b6f13-8591-4cbb-9231-822dc3daae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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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8:22│北京利尔(002392):北京利尔关于举办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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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 年 4 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
》及《2024 年年度报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5 年 5 月 2
6 日(星期一)10:00-12:0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业绩说明会,与
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26 日(星期一)10:00-12: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 参加人员
董事长赵伟,副董事长兼副总裁颜浩,独立董事宋飞,董事兼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何枫,董事兼财务总监郭鑫(如遇特殊情况,
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星期一) 10:00-12:00 通过网址https://eseb.cn/1orZRgA0YRW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
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
四、投资者问题征集及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前访问网址 https://eseb.cn/1orZRgA0YRW或使用微信扫描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
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2/5b2c8159-9f03-4a15-9e1a-33fea98a64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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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20:40│北京利尔(002392):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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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002392):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2/a64eb18e-4651-4bcc-8bca-2a1e79d954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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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20:39│北京利尔(002392):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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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利尔高温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5年 5月 26日召开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
会”)。《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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