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002391(长青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002391 长青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20 00:00 │长青股份(00239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20 00:00 │长青股份(00239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4-22 11:42 │长青股份(00239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026-04-21 21:22 │长青股份(002391):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 │2026-04-21 21:22 │长青股份(002391):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 │2026-04-21 21:22 │长青股份(002391):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2026-04-21 21:22 │长青股份(002391):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2026-04-21 21:22 │长青股份(002391):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 ├─────────┼──────────────────────────────────────────────┤ │2026-04-21 21:22 │长青股份(002391):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 │2026-04-21 21:22 │长青股份(002391):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 ─────────┬──────────────────────────────────────────────── 2026-05-20 00:00│长青股份(00239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股东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 2、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3、本次股东会对部分议案进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9日(星期二)14:0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 5月 19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19日上午 9:15至 9:25,9:30至 11:30,下午 13 :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5月 19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 1002号(长青国际酒店)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于国权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 126 人,代表股份 274,674,4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957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16 人,代表 股份 68,025,4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8864%。 公司全体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17人,代表股份 271,756,00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4903%。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09 人,代表股份 2,918,4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670%。 三、议案审议及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74,674,421股,同意 273,941,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 7333%;反对 732,5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6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74,674,421股,同意 273,963,8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 7413%;反对 710,5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58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本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74,674,421股,同意 273,945,0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 7345%;反对 724,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37%;弃权 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5,0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本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74,674,421股,同意 273,717,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 6518%;反对 724,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37%;弃权 23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45%。 本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74,674,421股,同意 273,994,2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 7524%;反对 448,0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31%;弃权 23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4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为 68,025,446 股,同意 67,34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002%;反对 448,046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86%;弃权 23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12%。 本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274,674,421股,同意 273,695,9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 6438%;反对 746,3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17%;弃权 23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2,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45%。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为 68,025,446 股,同意 67,04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16%;反对 746,346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72%;弃权 232,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12%。 本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68,025,446 股,同意 66,95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 332%;反对 824,5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21%;弃权 24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2,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4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为 68,025,446 股,同意 66,95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332%;反对 824,546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21%;弃权 241,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47%。 本议案获得通过。 8、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70,548,446 股,同意 69,48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 875%;反对 824,5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88%;弃权 24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2,1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37%。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为 68,025,446 股,同意 66,95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314%;反对 824,546股,占出席 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21%;弃权 242,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32,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65%。 本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见证情况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见证律师:王高平、夏广晟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 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 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dafbbf78-c188-4a77-a8af-1c659282a806.PDF ─────────┬──────────────────────────────────────────────── 2026-05-20 00:00│长青股份(002391):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就公司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有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 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该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 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与本次股东会的决议一并进行公告,并依法对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鉴此,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 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经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2026年 4月 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召集本次股东会。 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等指定媒体上发布了《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前述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召开日期和时间(包括现场会议日期、时间和网络投 票日期、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现场会议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其中,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不少于20日。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19日 14时 00分在江苏省扬州市江都区文昌东路 1002号(长青国际酒店)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 026年 5月 19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日 9:15-15:00。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1、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登记资料、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结果,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126 名,代表股份 274,674,4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 9574%。 2、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均持有相关身份证明,其中委托代理人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 加表决的股东,其身份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进行认证。 3、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明的审议事 项相一致;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经对现 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合并统计,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1.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73,941,8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33%。该议案获得通过。 2.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273,963,8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413%。该议案获得通过。 3.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73,945,0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345%。该议案获得通过。 4. 《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73,717,9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518%。该议案获得通过。 5.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3,994,2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524%。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67,345,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002%。 6.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73,695,97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438%。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67,047,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5616%。 7. 《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联股东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6,959,6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332%。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66,959,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332%。 8. 《关于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股东已按规定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 69,481,400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875%。该议案获得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66,958,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4314%。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贰份,经签字盖章后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502a29bd-8460-41c3-a14d-8d62e81c1c6e.PDF ─────────┬──────────────────────────────────────────────── 2026-04-22 11:42│长青股份(00239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长青股份(002391):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8b263ed1-774c-49e3-8584-173af21287fb.PDF ─────────┬──────────────────────────────────────────────── 2026-04-21 21:22│长青股份(002391):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并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5,241,474.3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524,147 .43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40,717,326.8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715,247,735.42元,截止2025年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 利润为755,965,062.30元。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40,538,811.30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 ,524,147.43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36,014,663.8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86,281,099.16元,截止 2025年末公司合并 口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22,295,763.03元。 为回报广大投资者,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在符合利润分 配条件及保证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时,扣除公司 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总股本624,865,619.00股为分配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 金股利124,973,123.80元,不派送红股,也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在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范围内。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预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 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金额为124,973,123.80元,采用集中竞价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19,995,303.66元,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 份回购总额为144,968,427.46元,约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57.60%。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24,973,123.80 0.00 127,324,050.4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0,538,811.30 -119,953,643.52 73,113,919.75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322,295,763.03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755,965,062.30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252,297,174.2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2,100,304.16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252,297,174.20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现金分红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发展情况、盈利水平、未来发展资金需求以及对股东的合理回报等各种因素,符合公司的 利润分配政策和实际经营状况,兼顾了投资者回报和公司可持续发展,不会对公司正常运营资金产生影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以及 合理性。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e661bce4-7259-4b74-ad53-5d4649026d55.PDF ─────────┬──────────────────────────────────────────────── 2026-04-21 21:22│长青股份(002391):关于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了《2026年度董事薪 酬方案》,公司全体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审议通过了《2026年度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孙霞林先生、杜刚先生对此议案回避了表决。现将公司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结构标准、考核与发放 (一)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12万元/年,全年津贴按季发放。 (二)非独立董事 1、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其薪酬构成和绩效考核依据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执行,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 效薪酬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根据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 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确定为年度的基本报酬。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绩效管理体系,与公司年度经营绩效及个 人绩效相挂钩,年度结束后根据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考核结果发放。 2、非独立董事同时兼任其他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 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三)高级管理人员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