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87 维信诺 更新日期:2026-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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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16:51 │维信诺(002387):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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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7:20 │维信诺(002387):关于控股孙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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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7:20 │维信诺(002387):关于控股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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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7:20 │维信诺(00238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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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7:20 │维信诺(00238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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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7:20 │维信诺(00238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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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7:05 │维信诺(002387):关于为控股孙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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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7:05 │维信诺(00238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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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7 17:00 │维信诺(002387):关于控股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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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00:00 │维信诺(002387):关于股东续签《一致行动协议》及管理团队签署《股份表决权委托协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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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16:51│维信诺(002387):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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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
币普通股(A 股),用于未来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0.5亿元(含)且不超过
人民币1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4.80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公司公告回购方案实施完毕之日的实际回购
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30日在《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5-048)。
一、股份回购实施进展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应当在每个月
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5,630,500股,约占公
司总股本的0.40%,最高成交价为9.1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8.72元/股,支付总金额为50,008,725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截至目前,回购金额已达到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资
金总额下限,未达到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资金总额上限。
二、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继续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
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2/f8444175-59b7-4db8-b099-9f004d95e5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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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7:20│维信诺(002387):关于控股孙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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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截至目前,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已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3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分别于 2025年 3月 20日和 2025 年 4月 1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 2025 年度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226.2
亿元的担保,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担保及前述复合担保等。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 2024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个月内,担保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3月 21日和 2025年 4月
1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年度为
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和其他相关公告。
2、公司分别于 2026年 2月 4日和 2026年 3月 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加 2025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 2025年度担保额度由 52 亿元
增加至 67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同类事项止,担保额度在
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2月 5日和 2026年 3月 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 2025 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和其他相关
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0 日与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以下简称“国家开发银行”)签署了《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向国家
开发银行申请 2亿元的流动资金贷款,贷款期限 12个月。公司控股孙公司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显光电”)为上述
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与国家开发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 年度股东
大会、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
议。
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前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41.73 亿元,本次担
保后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45.23 亿元(其中占用 2025 年担保额度预计的余额为 45.23 亿元),本次担保后公司 2025
年度可用担保额度剩余 21.77亿元。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007254810917
3.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 注册地址:昆山开发区夏东街 658号 1801室
5. 法定代表人:张德强
6. 总股本:139,679.6043万股
7. 成立日期:1998年 1月 7日
8. 经营范围:显示器及模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上述研发、生产限下
属公司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度 2025 年 9 月 30 日/2025 年前三季度
总资产 3,262,404.10 3,434,713.02
总负债 1,823,231.35 2,064,052.75
净资产 1,439,172.75 1,370,660.26
营业收入 523,698.31 403,144.18
利润总额 -63,707.90 -68,652.61
净利润 -63,707.90 -68,652.61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母公司数据,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0. 经查询,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昆山国显光电有限公司
贷款人:国家开发银行苏州市分行
第一条保证方式
1.1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1.2不论贷款人对被担保债务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保函、备用信用证等担保方式),不论上述
其他担保何时成立、是否有效,不论贷款人是否向其他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不论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担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
务,也不论其他担保是否由借款人自己所提供,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均不因此减免或受到其他影响,贷款人均可直接要求
保证人根据本合同约定在被担保债务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或直接执行本合同项下设立的担保,保证人将不提出任何异议。保证人应在
接到贷款人要求履行保证责任的书面通知后 5 个营业日内代为清偿。
第二条保证范围
保证人愿意就借款人偿付以下债务(合称“被担保债务”)向贷款人提供担保:
2.1 主合同项下借款人应偿付的全部贷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补偿金、违约金、赔偿金、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加
倍利息、贷款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用、仲裁费、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律师费、拍卖费、送达费
、保全保险费、翻译费、公告费、鉴定费及其他费用,根据法律法规、生效的判决、裁定或裁决应由贷款人承担的除外)等;
2.2 借款人根据主合同约定应支付的任何其他款项和费用。第三条 保证期间
3.1 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第四条 生效条款
4.1本合同自保证人和贷款人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五条 担保的主合同
5.1被担保的债务人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2 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为:《人民币资金借款合同》。担保的债权金额为人民币 2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贰亿元整)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控股孙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公
司整体利益,审批程序合法,符合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上市公司未向控股孙公司提供反担保,上市公司偿债能力、信用状况均正常,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756,923.88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16.60%,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99,300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5.91%,对子公司担保为1,5
57,623.88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七、备查文件
1. 《保证合同》;
2.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5.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785c1413-f964-412c-a417-fee15fbf47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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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7:20│维信诺(002387):关于控股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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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截至目前,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已超过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0%,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的3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分别于 2025年 3月 20日和 2025 年 4月 10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 2025 年度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226.2
亿元的担保,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担保及前述复合担保等。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 2024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个月内,担保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3月 21日和 2025年 4月
1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年度为
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和其他相关公告。
2、公司分别于 2026年 2月 4日和 2026年 3月 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加 2025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控股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 2025年度担保额度由 52 亿元
增加至 67亿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同类事项止,担保额度在
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2月 5日和 2026年 3月 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 2025 年度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和其他相关
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7 日与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银行”)签署了《电子商业汇票承兑协议》,向
中关村银行申请 1.5 亿元的电子银行承兑汇票授信额度,该业务为一次性,不可循环使用。公司控股子公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固安云谷”)为上述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与中关村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2024年度股东大会、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和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
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公司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本次担保前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41.73 亿元,本次担
保后控股子公司对公司的担保余额为 45.23 亿元(其中占用 2025 年担保额度预计的余额为 45.23 亿元),本次担保后公司 2025
年度可用担保额度剩余 21.77亿元。
三、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1. 公司名称: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007254810917
3.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 注册地址:昆山开发区夏东街 658号 1801室
5. 法定代表人:张德强
6. 总股本:139,679.6043万股
7. 成立日期:1998年 1月 7日
8. 经营范围:显示器及模块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上述研发、生产限下
属公司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9.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 年 12 月 31 日/2024 年度 2025 年 9 月 30 日/2025 年前三季度
总资产 3,262,404.10 3,434,713.02
总负债 1,823,231.35 2,064,052.75
净资产 1,439,172.75 1,370,660.26
营业收入 523,698.31 403,144.18
利润总额 -63,707.90 -68,652.61
净利润 -63,707.90 -68,652.61
注:上述财务数据为母公司数据,2024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年前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10. 经查询,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电子商业汇票承兑协议》的主要内容
申请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承兑人: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 额度内容
1.1承兑额度
额度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亿伍仟万元整。
1.2额度用途
开立电子商业承兑汇票,该业务为一次性,不可循环使用。
第二条 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署后生效。
五、《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
债权人:北京中关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条保证方式
1.1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第二条保证责任
2.1 保证人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合同第一条约定的主债权本金及利息、逾期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诉讼费、仲
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差旅费、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的双倍利息
等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的一切费用。
第三条保证期间
3.1 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第四条 生效条款
本合同自债权人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或小微业务专用章,保证人加盖公章且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授权代表
人签名或签章(自然人为签名)之日起生效。
第五条 担保的主合同
5.1被担保的债务人为: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2本合同担保的主合同为:《电子商业汇票承兑协议》。担保的债权额为(币种及大写金额):人民币壹亿伍仟万元整。
六、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控股子公司为上市公司提供担保,能够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公
司整体利益,审批程序合法,符合相关规定。本次担保上市公司未向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上市公司偿债能力、信用状况均正常,
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756,923.88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16.60%,公司及
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199,300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35.91%,对子公司担保为1,5
57,623.88万元。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未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承担损失。
八、备查文件
1. 《电子商业汇票承兑协议》;
2. 《保证合同》;
3.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4. 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5.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6.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ad6c8983-7b8d-45fe-9477-ce7bf74bad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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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7:20│维信诺(002387):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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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截至目前,维信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含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担保)已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0%,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金额超过最近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1、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月 20 日和 2025年 4月 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5年度为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 2025年度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等值人民币 226.2亿
元的担保,包括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担保及前述复合担保等。担保额度有效期为公司 2024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 12 个月内,担保额度在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3月 21日和 2025年 4月
11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5年度为公
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和其他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3月 30日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廊坊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控股子公
司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固安云谷”)在《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的主债权发生期间内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 2亿元。同时,固安云谷以其评估价值约为 20,001.94 万元的自有专利为上述业务提供质押担保并与
华夏银行签署《最高额质押合同》。公司将根据后续工作安排,由固安云谷与华夏银行在上述最高担保额度内签署具体的业务合同并
提交相关资料。本次担保事项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公
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固安云谷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其经营、财务及资信状况良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前公司对固安云谷的担保余额为
85.09 亿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固安云谷的担保余额为 98.21 亿元(其中占用 2025年担保额度预计的余额为 67.77亿元),本次
担保后固安云谷 2025年度可用担保额度剩余 45.23亿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云谷(固安)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1022MA07T0QG8Y
3.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固安县新兴产业示范区
5.法定代表人:李俊峰
6.注册资本:2,053,000万元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6年 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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