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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68(太极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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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368 太极股份 更新日期:2025-11-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0-30 00:00 │太极股份(002368):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 ├─────────┼──────────────────────────────────────────────┤ │2025-10-30 00:00 │太极股份(00236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 │2025-10-30 00:00 │太极股份(002368):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 ├─────────┼──────────────────────────────────────────────┤ │2025-10-30 00:00 │太极股份(002368):融资决策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 ├─────────┼──────────────────────────────────────────────┤ │2025-10-30 00:00 │太极股份(002368):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 ├─────────┼──────────────────────────────────────────────┤ │2025-10-30 00:00 │太极股份(002368):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0月) │ ├─────────┼──────────────────────────────────────────────┤ │2025-10-30 00:00 │太极股份(00236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10-30 00:00 │太极股份(002368):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2025-10-30 00:00 │太极股份(002368):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30 00:00 │太极股份(002368):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 └─────────┴──────────────────────────────────────────────┘ ─────────┬──────────────────────────────────────────────── 2025-10-30 00:00│太极股份(002368):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 太极股份(002368):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fc31049d-cf87-4ba9-898b-39ff83d811ed.PDF ─────────┬──────────────────────────────────────────────── 2025-10-30 00:00│太极股份(002368):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体系,保障公司稳定运营, 维护股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 券交易所有关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职、被解任或者解聘、退休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向公司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 报告中应说明辞职原因。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任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事会收到辞职报告之日辞职生 效。公司应当在收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报告的两个交易日内披露有关情况。 第四条如存在下列情形,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 事职务,但存在相关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董事任期届满前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 董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提出辞职的,公司应当在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出现《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的,公司应当依法解除 其职务。 第六条 董事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或因重大失职、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经股东会决议通过,可解除其董 事职务,其解聘自股东会决议作出之日起生效。若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公司应依据 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及董事聘任合同的相关约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确定是否补偿以及补偿的合理数额。 第七条高级管理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或因重大失职、渎职等行为损害公司利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可解 除其高级管理人员职务,其解聘自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生效。若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高级管理人员可 以要求公司予以赔偿。 第八条 离职人员应在离职生效后 5 个工作日内向董事会移交其任职期间取得的涉及公司的全部文件、印章、数据资产、未了结 事务清单及其他公司要求移交的文件;移交完成后,离职人员应当与公司授权人士共同签署离职交接相关文件。 第九条 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监督交接,并向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后应全力配合公司对其履 职期间重大事项的后续核查,不得拒绝提供必要文件及说明。 第十条 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及其他未尽事宜,公司有权要求其制定书面履行方案及承 诺;如其未按前述承诺及方案履行的,公司有权要求其赔偿由此给公司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三章 离任后的责任与义务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其辞职生效或任期届满后的三年内仍然有效。董事和高级 管理人员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在其辞职生效或任期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商业秘密成为公开信息日止,并应当严格履行与公 司约定的义务;离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上述义务的,公司有权追索违约金、主张损害赔偿并依法申请强制措施。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职而免除或者终止。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自实际离任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持有及新增的本公司股份。 第十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继续遵守下列限制 性规定: (一)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二)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三)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规定。 第十四条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数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严格履行承诺 。 第四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 如公司发现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未履行承诺等情形,董事会应召开会议审议对该等人员的具体追责方案,追 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等。 第十六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解释和修订。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冲突,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并及时修订。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4512b3cf-d659-44a7-b7b8-5fbce0e91aa0.PDF ─────────┬──────────────────────────────────────────────── 2025-10-30 00:00│太极股份(002368):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 太极股份(002368):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9d0c6539-79e5-4f5a-aeaf-43f9783c93da.PDF ─────────┬──────────────────────────────────────────────── 2025-10-30 00:00│太极股份(002368):融资决策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控制公司融资风险,使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下列融资行为的决策: (一)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发行新股(包括增发新股和配股); (二)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含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三) 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 第三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者发行新股,应由公司董事会讨论通过,提请股东会依照法定程序审批。 第四条 公司发行公司债券,应由董事会讨论通过,报请股东会依照法定程序审批。 第五条 公司可以在每年度年初编制年度财务预算方案时,由财务部拟定本年度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的额度(包括控股子公 司的借款额度),作为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一部分,经总裁办公会议讨论通过后,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董事会讨论通过后,提交股 东会讨论通过。在股东会批准的年度借款额度内,总裁及财务部门负责办理每笔具体借款。 第六条 未在年度财务预算方案中批准年度借款额度的,公司临时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按照 单笔借款额度审批权限审批: (一) 单笔借款金额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的,由公司总裁 办公会议讨论决定; (二) 单笔借款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但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的,由总裁办公会议讨论 通过后,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 (三) 单笔借款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 50%以上的,由董事会 讨论通过后,提请股东会讨论决定。 公司在连续 3 个月之内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的借款金额,应累计计算,适用前款规定的审批权限。 第七条 董事会在审议重大融资议案时,应当关注公司是否符合融资条件,并结合公司实际,分析各种融资方式的利弊,合理确 定融资方案。涉及向关联人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的,应当特别关注发行价格的合理性。 第八条 公司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涉及提供担保的,由相应的批准借款的机构在批准借款的同时,对担保事项进行审批决 定。 第九条 公司任何部门、任何机构以及个人违反本办法,越权审批进行融资的,公司有权对其进行相应处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相关责任人应赔偿公司损失。 第十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办法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第十一条 本办法经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2882a9fd-33d3-437e-b70d-d01ddbb24c38.PDF ─────────┬──────────────────────────────────────────────── 2025-10-30 00:00│太极股份(002368):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决策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 第一条 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控制公司经营风险,使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太极计 算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下列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的决策: (一)购买资产(不包括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购买、 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二)出售资产; (三)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对子公司投资等); (四)提供财务资助(含委托贷款等); (五)提供担保(含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等); (六)租入或者租出资产; (七)委托或者受托管理资产和业务; (八)赠与或者受赠资产; (九)债权或者债务重组; (十)转让或者受让研发项目; (十一)签订许可协议; (十二)放弃权利(含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认缴出资权利等); (十三)其他除日常经营交易以外的交易行为。 第三条 公司日常经营经常性发生的交易行为、关联交易行为、对外担保行为以及融资行为的决策按照公司相应的专门制度执行 ,不适用本办法规定。第四条 公司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以上(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 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营业务收入的 10%以上,且 绝对金额超过 1000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万元; (四)交易成交的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0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万元。 第五条 公司进行任何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所涉及的交易标的达到第四条所规定的任一标准,由总裁办公会讨论通过后,提交 董事会讨论决定。董事会对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做出决议,由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方可有效。 第六条 公司发生的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上市公司受赠现金资产除外)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公司除应当及时披露外,还应当 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该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 高者作为计算数据;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 额超过 5000万元; (三)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 过 500万元; (四)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万元; (五)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万元。 股东会对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做出决议,应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但对公司一年内收购或出售 资产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资产总额 30%的,应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如果公司发生的某项非日常经营交易仅达到第六条第(三)项或第(五)项标准,且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每股收益的绝对值低 于 0.05 元的,公司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并获得同意,可以不提交股东会审议,而由董事会审议决定。第七条 本办法第四条、 第六条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八条 公司与同一交易方同时发生本办法第二条第(二)项、第(三)项以外的各项中方向相反的两个交易时,应当按照其中 单个方向的交易涉及的指标中较高者计算决策标准。 第九条 交易标的为股权,且购买或出售该股权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的,该股权对应公司的全部资产和主营业务收 入视为第四条、第六条所述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和与交易标的相关的主营业务收入。 第十条 公司进行的交易涉及第二条所列的“提供财务资助”和“委托理财”等事项时,应当以发生额作为计算标准,并按照交 易事项的类型在连续 12个月内累计计算,经累计达到第四条或第六条标准的,适用第四条或第六条规定。已按照第四条或第六条规 定履行相关义务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围。第十一条 公司在十二个月内发生的交易标的相关的同类交易,应当按照累计计 算的原则适用本办法第五条、第六条规定的决策程序。已按照第五条、第六条规定履行相关决策程序的,不再纳入相关的累计计算范 围。 第十二条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进行本办法第二条所列的交易行为,视同公司自身的行为,适用本办法的规定。 第十三条 公司讨论本办法所规定的交易事项时,如有必要,可聘请有关项目专家、财务专家和法律专家进行方案论证。 第十四条 公司任何部门、任何机构以及个人违反本办法规定,在公司非日常经营交易事项中进行越权审批的,公司有权对其进 行相应处分;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相关责任人应赔偿公司损失。 第十五条 有关对外投资事项,具体按照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执行。第十六条 本办法与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 、《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不一致的,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执行。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生效,修改时亦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17d3e501-a43e-439f-8b9a-af8c7ab381e9.PDF ─────────┬──────────────────────────────────────────────── 2025-10-30 00:00│太极股份(002368):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0月) ─────────┴──────────────────────────────────────────────── 太极股份(002368):关联交易决策制度(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50ddde33-131f-4813-8e32-bea8834901c0.PDF ─────────┬──────────────────────────────────────────────── 2025-10-30 00:00│太极股份(00236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太极股份(002368):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4b91f027-3397-464c-b422-41ef28e320ce.PDF ─────────┬──────────────────────────────────────────────── 2025-10-30 00:00│太极股份(002368):2025年三季度报告 ─────────┴──────────────────────────────────────────────── 太极股份(002368):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751c2f7c-416a-4c0d-9e43-40e1806edb90.PDF ─────────┬──────────────────────────────────────────────── 2025-10-30 00:00│太极股份(002368):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以直接送达、电话或电 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5年 10 月 29 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容达路 7 号院中国电科太极信息产业园 C座会议中心以现场结合通讯 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5位,实到监事 5位,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胡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拟聘任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 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客观、公允的审计服务,监事会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03a240d3-68cd-4ccb-b843-10100fc203e2.PDF ─────────┬──────────────────────────────────────────────── 2025-10-30 00:00│太极股份(002368):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 太极股份(002368):独立董事工作制度(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503ab5ca-5746-4e07-acfb-a54627f17c17.PDF ─────────┬──────────────────────────────────────────────── 2025-10-30 00:00│太极股份(002368):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10月) ─────────┴──────────────────────────────────────────────── 太极股份(002368):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8714b4dc-5d98-45f7-8651-c4aff7dea216.PDF ─────────┬──────────────────────────────────────────────── 2025-10-30 00:00│太极股份(002368):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2025年10月) ─────────┴──────────────────────────────────────────────── 太极股份(002368):募集资金管理及使用制度(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6b6a55da-5548-4d00-9ad4-b3ed5b9de37c.PDF ─────────┬──────────────────────────────────────────────── 2025-10-30 00:00│太极股份(002368):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太极股份(002368):对外投资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a62fe1c0-d19e-4bcd-aceb-1a67fdbff0dd.PDF ─────────┬──────────────────────────────────────────────── 2025-10-30 00:00│太极股份(002368):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太极计算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10月 21日以直接送达、电话或电 子邮件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5年 10 月 29 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容达路 7 号院中国电科太极信息产业园 C座会议中心以现场结合通讯 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位,实到董事 9位,公司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吕翊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 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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