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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67(康力电梯)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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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367 康力电梯 更新日期:2025-09-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11 18:49 │康力电梯(002367):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9-11 18:45 │康力电梯(002367):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9-10 18:47 │康力电梯(002367):关于重大项目中标的进展公告暨与成都地铁项目签署部分线路运维服务合同的公告│ ├─────────┼──────────────────────────────────────────────┤ │2025-09-01 16:30 │康力电梯(002367):关于终止出售下属全资子公司全部股权的公告 │ ├─────────┼──────────────────────────────────────────────┤ │2025-08-25 19:40 │康力电梯(002367):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 │2025-08-25 19:36 │康力电梯(002367):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 ├─────────┼──────────────────────────────────────────────┤ │2025-08-25 19:35 │康力电梯(002367):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 ├─────────┼──────────────────────────────────────────────┤ │2025-08-25 19:35 │康力电梯(002367):华辰评报字(2025)第0236号康力电梯拟出售资产涉及的32套不动产市场价值项目│ │ │资产评估报告 │ ├─────────┼──────────────────────────────────────────────┤ │2025-08-25 19:34 │康力电梯(002367):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5-08-25 19:33 │康力电梯(002367):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 2025-09-11 18:49│康力电梯(002367):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月 11 日(星期四)下午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9月 11 日上午 9:15-9:25,9:30-11: 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 年 9月 11 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地点: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康力大道 888 号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朱琳昊先生主持。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 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有 225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405,844,02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8739 %。 (1)现场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有 6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77,762,10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3537% ;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19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8,081,9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202%;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参加投票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 219 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8,081,9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5202%。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3、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魏伟强、马靖仪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予以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议案审议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经过认真审议,以记名方式进行现场和网络投票表决,并通过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出售盘活部分不动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5,465,729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68%;反对 251,7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20%;弃权 126,6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12%,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7,703,623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6529%;反对 251,700 股, 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963%;弃权 126,6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08%。 2、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405,212,529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44%;反对 494,9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19%;弃权 136,600 股,占参加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7%,表决结果为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 27,450,423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512%;反对 494,900 股, 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623%;弃权 136,600 股,占参加会议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64%。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魏伟强、马靖仪律师出席、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 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a98febb8-0c0a-472f-8e58-959771a4e5d1.PDF ─────────┬──────────────────────────────────────────────── 2025-09-11 18:45│康力电梯(002367):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上海市浦东新区世纪大道88号金茂大厦18层 电话:86-21-3886 2288 传真:86-21-3886 2288*1018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关于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金沪法意[2025]第 307号 致: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力电梯”或“公司”)的聘 请,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或“本次会议”),并对会议的相 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 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进行核验, 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 表意见,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文件一同披露;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正 文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 8月 2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网及公司 指定媒体上公告了《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45)(以下简称“《会 议通知》”)。《会议通知》已列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召开时间、地点、网络投票事宜、会议审议事项、出席对象、会议登 记方法等相关事项。 (一)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 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议案行使表决权。 (二)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5年 9月 11日 14:30在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康力大道 888号公司会议室召开。 (三)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11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 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9月 11日 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 根据《会议通知》,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为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225 人,代表股份数为 405,844,02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8739%。其中, 现场出席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 6人,代表股份数为 377,762,1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3537%;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 219 人,代表股份数为 28,081,9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202%。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 219 人,代表股份数为28,081,92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202%。 经审查,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具有相应资格,股东持有相关持股证明,授权代表持有授权委托书。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除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见证律 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提案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为: 议案 1:《关于拟出售盘活部分不动产的议案》; 议案 2:《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经审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与《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没有股东提出超出上述事项以外的新提案,未出现对议案 内容进行变更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记名投票方式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进行了监票、验票和计票。 2.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根据网络投票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公司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结果进行了合并统计,本次股 东大会的最终表决结果如下:议案 1:《关于拟出售盘活部分不动产的议案》 同意 405,465,7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068%;反对 251,700股,弃权 126,60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7,703,6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8.6529%;反对 251,700 股,弃权 126,600股。 议案 2:《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 405,212,52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8444%;反对 494,900股,弃权 136,60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 27,450,423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总数的 97.7512%;反对 494,900 股,弃权 136,600股。 经审查,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全部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37614405-ace4-48f3-af23-674910a4a0e9.PDF ─────────┬──────────────────────────────────────────────── 2025-09-10 18:47│康力电梯(002367):关于重大项目中标的进展公告暨与成都地铁项目签署部分线路运维服务合同的公告 ─────────┴──────────────────────────────────────────────── 康力电梯(002367):关于重大项目中标的进展公告暨与成都地铁项目签署部分线路运维服务合同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1089fa8c-e50a-4aa0-9ee0-6a47a89db373.PDF ─────────┬──────────────────────────────────────────────── 2025-09-01 16:30│康力电梯(002367):关于终止出售下属全资子公司全部股权的公告 ─────────┴──────────────────────────────────────────────── 一、交易概述及前期已披露的交易进展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月 26 日、2025年 4月 1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下属全资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公司同意下属子公 司苏州新达电扶梯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新达”或“转让方”)与中山西湾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湾建投”、“ 交易对方”或“受让方”)、广东康力电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全资子公司”、“广东康力”、“目标公司”或“标的资产”)签 署《股权收购合同》,同意苏州新达以343,027,008 元对受让方出让目标公司 100%股权。该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 产重组。 同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他授权人员办理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等事项,以及为达成本次交易的其他 相关事宜;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2025 年 6月 25日,苏州新达、广东康力与西湾建投签署了《<股权收购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主要涉 及调整交易付款及相关审批延期事项:约定《股权收购合同》第二十九条修改为“本合同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若本合同签署 之日起至 2025 年 8月 31 日,仍未获得各方有权部门或单位审批通过的,则本合同自动终止,各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3月 28 日、2025 年 4月 19 日、2025 年 6月 26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出售下属全资子公司全部股权的公告》(公告 编号 202516)、《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521)、《关于出售下属全资子公司全部股权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 202536)。 二、本次交易终止原因及进展 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公司管理层持续与交易对方保持积极沟通,跟进交易对方就《股权收购合同》的审批工作进展。截止本公 告披露日,交易对方未在约定期限内得到全部有权部门的审批,苏州新达未收到交易对方支付的第一期转让款。根据《补充协议》约 定,《股权收购合同》即日自动终止,各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三、本次交易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在历次公告中,已公告不排除交易对方未能及时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等多方面对交易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从而有可能会导 致《股权收购合同》、《补充协议》无法全部履行或终止、撤销的风险。 2、本次交易事项的终止,是各方根据《股权收购合同》、《补充协议》履行的合法手续。公司未收到股份转让款,目标公司未 办理工商变更等手续,广东康力仍是公司的下属全资子公司,将继续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鉴于广东康力厂房已建成,后续将继续闲置厂房出租,有利于提高公司资产使用效率,盘活公司存量资产,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收 益。 3、本次交易事项的终止,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活动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 继续认真研究和充分论证,从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角度出发,提升广东康力的经营效益及资产利用。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2/2f13f3f1-2213-4668-9bf8-8c0c4bb54507.PDF ─────────┬──────────────────────────────────────────────── 2025-08-25 19:40│康力电梯(002367):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4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相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申请授信额度的原因及概况 为了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和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其子公司、其他下属公司(包含现有及授权期新成立的纳入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的公司)拟向华夏银行苏州绿色支行、兴业银行吴江支行共计新增不超过人民币 6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业务的内容包 括但不限于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应收账款保理等信用品种。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在上述授信额度内 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同时,为了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总经理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在本议案授信额度范围内 签署相关的融资申请、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及相关事宜。 二、授信额度概况 银行名称 已审批授信金额 本次新增授信 本次新增授信额度后 (万元) (万元) 的授信总额度(万元) 浙商银行 20,000.00 20,000.00 工商银行 47,000.00 47,000.00 建设银行 50,000.00 50,000.00 中信银行 20,000.00 20,000.00 招商银行 20,000.00 20,000.00 民生银行 30,000.00 30,000.00 宁波银行 20,000.00 20,000.00 中国银行 40,000.00 40,000.00 浦发银行 20,000.00 20,000.00 农业银行 66,000.00 66,000.00 华夏银行苏州绿色支行 30,000.00 30,000.00 兴业银行吴江支行 30,000.00 30,000.00 合计 333,000.00 60,000.00 393,000.00 上述已审批授信金额共计333,000.00万元,已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信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本次新增授信金额共计60,000.00万元,授信期限自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止有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6/fe457aca-c8d6-46d5-9193-4fedb08c5ea5.PDF ─────────┬──────────────────────────────────────────────── 2025-08-25 19:36│康力电梯(002367):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8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 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8月 24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结合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本 次会议为临时董事会。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朱琳昊先生主持。经过全体董事审议,投票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认真审核,认为《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 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 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证券日报》《证券 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 6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议案》,关联董事沈舟群、 朱琳懿、朱玲花回避表决;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同时为了维护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表决结果, 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延长 12 个月,即存续期至 2026 年 11 月 10 日止。在存续期内,若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 票全部出售,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公 司 独 立 董 事 召 开 专 门 会 议 并 发 表 审 核 意 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存续期展期的公告》详见《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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