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62 汉王科技 更新日期:2025-11-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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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1 00:00 │汉王科技(002362):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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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汉王科技(002362):汉王科技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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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汉王科技(002362):汉王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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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汉王科技(00236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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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汉王科技(002362):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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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汉王科技(002362):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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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汉王科技(002362):汉王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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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汉王科技(002362):汉王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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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汉王科技(002362):汉王科技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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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汉王科技(002362):汉王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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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1 00:00│汉王科技(002362):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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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王科技(002362):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1/e0cc92c6-ef06-4ea9-b1fe-3125705050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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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汉王科技(002362):汉王科技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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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汉王科技”)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17:00以现场加通讯方
式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监事、董事会秘书。本次监事会会议应表
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超英女士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
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采取现场加通讯表决、记名投票的方式,形成决议如
下:
一、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审核意见为: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
二、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配套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行使。根据上述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章程及
各项治理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相关的规定将不再适用,《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
为了保持《公司章程》与现行法规体系的一致性,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配套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和完善(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将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以确保公司治理体系的协调统
一。
上述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及监事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
《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详见公司同日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
事规则》全文同日已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4d1e75c4-dcd3-4191-a784-8d86317ae8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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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汉王科技(002362):汉王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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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8日16:00以现场加通讯方式
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25年10月17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出席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应到董事11人,实到董事11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迎建先生主持,公司部分监事、董事会秘书、部分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采取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记名投票的方式,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摘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相关议案内容系经公司审计委员会全票同意后,提交本次会议审议。
二、以11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配套议事规则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最新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行使。根据上述规定,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或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公司章程及各
项治理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相关的规定将不再适用,《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为了保持《公司章程》与现行法规体系的一
致性,保障公司规范运作,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配套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和完善(修订后的《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将更名为《股东会议事规则》),以确保公司治理体系的协调统一。
本议案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前,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及监
事仍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章程》的修订情况详见公
司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
、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
三、以 1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内部治理制度与现行有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的一致性,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
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对外投资管理办法》、《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办法
》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制度全文同日已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以 1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制定公司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保持公司内部治理制度与现行有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交所的有关规定的一致性,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
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对部分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新增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序号 制度名称 变更情况 是否提交
股东会审
议
1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修订 否
2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修订 否
3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修订 否
4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修订 否
5 《内部审计制度》 修订 否
6 《总裁工作细则》 修订 否
7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 修订 否
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规定》
8 《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制度》 修订 否
9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修订 否
10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 修订 否
11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制定 否
上 述 修 订 后 及 新 制 定 的 制 度 全 文 同 日 已 披 露 于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
五、以 1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21c382c0-29dd-46b4-b612-3180f415ad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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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汉王科技(00236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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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王科技(00236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89fd509b-0745-47a6-92ac-192b7782bc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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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汉王科技(002362):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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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王科技(002362):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521309fb-ab79-49bd-9799-4a63dd2624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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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汉王科技(002362):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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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王科技(002362):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623d9ef8-1ca3-4ead-b5dc-b6fe69dee1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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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汉王科技(002362):汉王科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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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领导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的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汉王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
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担任董事职务的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裁、副总裁、董事会秘书和财务
总监。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三至七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提名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
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提名委员会下设工作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提名委员会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财务总监除外);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提名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提名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进行
披露。
第十条 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一条 提名委员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研究制订公司内部组织机构的设置或调整方
案,以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当选条件、选择程序和任职期限,形成决议后备案并提交董事会通过,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的事
项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程序:
(一) 提名委员会与公司有关部门进行交流,研究公司对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需求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
(二) 提名委员会可在本公司、控股(参股)企业内部以及人才市场等广泛搜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三) 搜集初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形成书面材料;
(四) 征求被提名人对提名的同意,否则不能将其作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
(五) 召集提名委员会会议,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条件,对初选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六) 在选举新的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候选人、新聘高级管理人员的建议和相关材料;
(七) 根据董事会决定和反馈意见进行其他后续工作。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提名委员会每年根据公司实际需要召开会议,并于会议召开至少三天前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
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第十四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由全体委员过半数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
的过半数通过。第十五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用通讯表决或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并
以现场召开为原则。
第十六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邀请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七条 如有必要,提名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八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
第十九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二十条 提名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一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实施细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
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 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93542c9c-cc94-4580-bd69-3b52cd3e69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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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汉王科技(002362):汉王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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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王科技(002362):汉王科技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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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汉王科技(002362):汉王科技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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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王科技(002362):汉王科技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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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汉王科技(002362):汉王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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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王科技(002362):汉王科技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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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汉王科技(002362):汉王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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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规范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程序,确保公司治理结构的稳定性和连续
性,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法规以及《汉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届满、辞任、被解除职务或其他原因离职的情形。
第二章 离职情形与程序
第三条 董事辞任、高级管理人员辞职应当提交书面报告。董事辞任的,自公司收到通知之日生效。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自董
事会收到辞职报告时生效。辞职报告中应当说明辞职时间、辞职原因、辞去的职务、辞职后是否继续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任职
(如继续任职,说明继续任职的情况)等情况。有关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具体程序和办法由高级管理人员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规定
。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出现下列规定情形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继续履行职责:
(一)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任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审计委员会成员辞任导致审计委员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或者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三)独立董事辞任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其专门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规定,或者独立董
事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公司应当在独立董事提出辞任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确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四条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之日起三十日
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人。第五条 董事辞任、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第六条 董事任期届满未获连任的,自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一届董事会之日自动离职。
第七条 股东会可以决议解任董事,决议作出之日解任生效。无正当理由,在任期届满前解任董事的,董事可以要求公司予以赔
偿。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
间出现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的,公司应当按相应规定解除其职务。
第三章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责任与义务
第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应与继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者董事会指定人员进行工作交接,向董事会办妥所有移交手
续。工作交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资料、印章、证照、未完成工作事项等。对未了结的公司事务,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向接
手人员详细说明进展情况、关键节点及后续处理建议,协助完成工作过渡。
第十条 如离职人员涉及重大投资、关联交易或财务决策等重大事项的,审计委员会可启动离任审计,并将审计结果向董事会报
告。
第十一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在任期结束后并不当然解除,其对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的义务
在其任职结束后仍然有效,直至该秘密成为公开信息。其他义务的持续期间应当根据公平的原则决定,视事件发生与离职之间时间的
长短,以及与公司的关系在何种情况和条件下结束而定。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因执行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不因离职而免除或者终止。
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后,其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不因离职变更或者豁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履行其
作出的各项承诺,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承诺的履行,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豁免。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后应全力配合公司对其履职期间重大事项的后续核查,不得拒绝提供必要文件及说明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违反《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本制度的相关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
求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涉及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章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前,应知悉 《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关于内幕交易、
操纵市场等禁止行为的规定, 不得进行违法违规的交易。
第十五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持股变动应遵守以下规定: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后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持公司股份;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六个月内,遵守以下规定:
1、每年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因司法强制执
行、继承、遗赠、依法分割财产等导致股份变动的除外;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不超过一千股的,可以一次全部转让,不受本条转让比例的限制;
3、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其他规定。
第十六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持有股份比例、持有期限、变动方式、变动数量、变动价格等作出承诺的,应严格履行承
诺。
第五章 责任追究机制
第十七条 如公司发现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未履行公开承诺、移交瑕疵或违反忠实义务等情形的,公司应形成对该等人
员的具体追责方案,追偿金额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预期利益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等。
第十八条 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追责决定有异议的,可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申请复核,复
核期间不影响公司采取相应的法律措施。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本办法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程
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应及时修订本办法。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一条 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281fc06c-676e-47a7-8831-2ff69df6c2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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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汉王科技(002362):汉王科技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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