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57 富临运业 更新日期:2025-11-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0-30 00:00  │富临运业(002357):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30 00:00  │富临运业(002357):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
│2025-10-30 00:00  │富临运业(002357):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10-30 00:00  │富临运业(002357):《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
├─────────┼──────────────────────────────────────────────┤
│2025-10-30 00:00  │富临运业(002357):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2025-10-30 00:00  │富临运业(002357):《付款审批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
├─────────┼──────────────────────────────────────────────┤
│2025-10-30 00:00  │富临运业(002357):《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
├─────────┼──────────────────────────────────────────────┤
│2025-10-30 00:00  │富临运业(002357):《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
├─────────┼──────────────────────────────────────────────┤
│2025-10-30 00:00  │富临运业(002357):《内部控制评价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
├─────────┼──────────────────────────────────────────────┤
│2025-10-30 00:00  │富临运业(002357):《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
└─────────┴──────────────────────────────────────────────┘
─────────┬────────────────────────────────────────────────
  2025-10-30 00:00│富临运业(002357):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 9:30 以通讯表决方式
召开,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24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名。会议由董事长王 
晶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议,同意公司编制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以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二)审议通过《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编制的《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以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的相关公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中国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的相
关要求和规定,为进一步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拟对《公司章程》进行系统性修订,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或董事会授权代表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章程(2025年10月修订)》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四)逐项审议通过《关于新增、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要 
求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并结合公司实际治理情况,同意公司新增、修订部分治理制度。公司董事对本议案的子议案逐项表决结
果如下:                                                                                                            
    子议案  子议案名称                                      表决结果(票数)                                        
    序号                                                    同意      反对  弃权                                    
    4.1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         0     0                                       
    4.2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         0     0                                       
    4.3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  9         0     0                                       
            办法》的议案                                                                                            
    4.4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9         0     0                                       
    4.5     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9         0     0                                       
    4.6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9         0     0                                       
    4.7     关于修订《关于防范关联方资金占用和杜绝公司与关  9         0     0                                       
            联方之间非经营性资金往来的制度》的议案                                                                  
    4.8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9         0     0                                       
    4.9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9         0     0                                       
    4.10    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9         0     0                                       
    4.11    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  9         0     0                                       
            案                                                                                                      
    4.12    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9         0     0                                       
    4.13    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9         0     0                                       
    4.14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的议案      9         0     0                                       
    4.15    关于修订《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  9         0     0                                       
            公司股票管理制度》的议案                                                                                
    4.16    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9         0     0                                       
    4.17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9         0     0                                       
    4.18    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9         0     0                                       
    4.19    关于修订《内部问责制度》的议案                  9         0     0                                       
    4.20    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9         0     0                                       
    4.21    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  9         0     0                                       
            议案                                                                                                    
    4.22    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议案              9         0     0                                       
    4.23    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9         0     0                                       
    4.24    关于修订《子公司管理办法》的议案                9         0     0                                       
    4.25    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9         0     0                                       
    4.26    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的议案  9         0     0                                       
    4.27    关于修订《对外信息报送管理制度》的议案          9         0     0                                       
    4.28    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9         0     0                                       
    4.29    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9         0     0                                       
    4.30    关于修订《内部控制评价制度》的议案              9         0     0                                       
    4.31    关于修订《付款审批制度》的议案                  9         0     0                                       
    4.32    关于修订《营运车辆采购管理制度》的议案          9         0     0                                       
    4.33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  9         0     0                                       
            案                                                                                                      
    上述子议案4.1至4.9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子议案4.18、4.29、4.30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子议案4.3修订后更 
名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管理办法》,子议案4.8修订后更名为《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子议案4.15修订后更名 
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和买卖本公司股票管理制度》。上述新增、修订的相关制度详见巨潮资讯网。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于2025年11月14日(周五)14:30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0票。                                                                  
    股东会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以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三、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cf556532-5879-43d5-862c-71ae7eb2f665.PDF                
─────────┬────────────────────────────────────────────────
  2025-10-30 00:00│富临运业(002357):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为维护股东权益,与全体股东共享发展成果,在综合考虑持续经营及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制定了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9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 
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前三季度                                                                                     
    2.财务概况:2025年前三季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5,639,831.77元,未分配利润为991,947,5
41.09元;母公司净利润为190,331,766.33元,未分配利润为1,265,568,258.35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5年9月30日 
,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991,947,541.09元。                                                                          
    3.具体方案:暂以2025年9月30日总股本313,489,036股为基数计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元(含税),共计派发
现金红利15,674,451.8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后续分配。                     
    (二)股本总额发生变化的调整原则                                                                                
    若在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本总额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
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则相
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
3-2025)》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是综合考虑公司当前经营状况、未来资金需求以及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制定的,兼顾了公司
股东的当期利益和长期利益,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公司现金分红水平与所处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无重大差异,具备
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经审议通过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be8bd1eb-5b94-4f97-aa50-819f4e07abd8.PDF                
─────────┬────────────────────────────────────────────────
  2025-10-30 00:00│富临运业(002357):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富临运业(002357):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9cee208b-a435-4661-ba2e-a19df50f4c83.PDF                
─────────┬────────────────────────────────────────────────
  2025-10-30 00:00│富临运业(002357):《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                                        
─────────┴────────────────────────────────────────────────
    富临运业(002357):《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b0bb563b-626e-4e34-9c52-7363a6e5a412.PDF                
─────────┬────────────────────────────────────────────────
  2025-10-30 00:00│富临运业(002357):2025年三季度报告                                                            
─────────┴────────────────────────────────────────────────
    富临运业(002357):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e72d6df8-fa09-4c85-b25d-959bd1af89f8.PDF                
─────────┬────────────────────────────────────────────────
  2025-10-30 00:00│富临运业(002357):《付款审批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
    富临运业(002357):《付款审批制度(2025年10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b6b728e1-95fb-4ee3-9d30-0c5bf7ae5a8f.PDF                
─────────┬────────────────────────────────────────────────
  2025-10-30 00:00│富临运业(002357):《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
    富临运业(002357):《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ccdb53db-7868-4c3e-8004-576d6cb5adc2.PDF                
─────────┬────────────────────────────────────────────────
  2025-10-30 00:00│富临运业(002357):《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
    第一条 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外担保是指公司作为担保人与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即被担 
保人,下同)不履行或不能履行债务时,由公司作为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承担责任的行为,担保的法定形式包括保证、抵押、
质押;公司就本身的债务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不适用本制度。                                                              
    第二条 为控制公司在运营中担保事项的或有风险,切实运用法律手段,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性,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 
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和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三条 公司的相关担保事项由财务部作为担保合同主办部门负责办理具体手续, 同时负责对合同条款的合法性进行审核并进行
合同管理;董事会秘书负责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规定和《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时办理需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或批准的手续并及时披露有关信息。                                          
    第二章 对外担保应遵循的原则                                                                                     
    第四条 担保事项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并遵循“安全、互惠、发展、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利”的原则,对强令其 
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有权拒绝。第五条 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应由股东会审批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二)股东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关联方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股东会的其他股东所持表
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外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视同公司提供对外担保,应当遵守本管理制度的相关
规定。                                                                                                              
    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内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担保的,公司应当在控股子公司履行审议程序后及时披露。  
    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公司提供的担保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六条 公司对外担保应当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谨慎判断反担保提供方的实际担保能力和反担保的可执行性。               
    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担保,该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应当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者反担保等风险
控制措施。如该股东未能按出资比例向公司控股子公司或者参股公司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等风险控制措施,公司董事会应当披露主
要原因,并在分析担保对象经营情况、偿债能力的基础上,充分说明该笔担保风险是否可控,是否损害公司利益等。              
    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提供反担保应当按照本管理制度担保的相关规定执行,以其提供的反担保金额为标准履行相应审议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但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为以自身债务为基础的担保提供反担保的除外。                                        
    第七条 公司不得以公司资产为任何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第三章 审批权限                                                                                                 
    第八条 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会审议通过:                                                               
    (一)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三)公司在一年内向他人提供担保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担保;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百分之七十的对象提供担保;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提供的担保。                                                                    
    股东会审议前款第(三)项担保事项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第九条 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均需经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事项时,必须取得董事会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且经全体独立董事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并作出决议。    
    公司为关联人提供担保的,不论数额大小,均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审议关联担保事项时,关联董事
应当回避表决,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该董事会会议由过半数的非关联董事出席即可举行,董事会会议所做决议须经非关
联董事过半数通过。                                                                                                  
    第四章 担保合同签订程序                                                                                         
    第十条 当发生担保业务时,首先由财务部对被担保企业进行调查,了解其财务状况和资质信誉状况,报主管领导批准,同时报 
财务总监、分管副总经理及董事会秘书审核,然后提供相关资料交总经理审批,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应报董事会审议通过,超过
董事会审批权限的,应报股东会审议通过。                                                                              
    第十一条 担保合同的条款应完整、合法。                                                                           
    第十二条 公司对外提供担保,应要求被担保人及时完整提供相应的主债务合同及其他有关法律文件、资料。                 
    第十三条 担保合同由财务部设专人主办。由财务部及分管副总经理会签后报总经理审批同意,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签署后生效。                                                                                                        
    第五章 担保合同的日常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财务部为公司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部门,负责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事项的统一登记备案。             
    第十五条 公司担保合同等重要财务资料应当按照公司内部管理规定由财务部妥善保管,并将担保事宜及时通报董事会秘书,由 
董事会秘书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手续。                                                            
    第十六条 公司财务部应当建立对外担保的备查台帐,台帐登载的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                                   
    (一)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名称、联系方式、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代码;(二)担保的种类、方式、期限、金额和担保范围以
及担保合同签署及生效的日期;(三)借款主合同下贷款发放日期和金额、贷款用途、借款利率、还款日期、还款资金来源以及合同
签署及生效日期;                                                                                                    
    (四)债务人在借款主合同下履行债务的期限、金额及违约记录(若发生);(五)其他事项:记载该借款主合同下的债务是否
有物的担保、动产及权利质押和其他人共同担保及该担保详情、借款主合同下是否发生提前还贷情形等。第十七条 公司财务部应当 
加强对担保期间借款企业的跟踪管理,应当经常了解担保合同的履行情况,包括要求对方定期提供近期或者年度财务报表,分析债务
人履约清偿能力有无变化,并定期向公司总经理报告公司对外担保的实施情况。第十八条 当出现被担保人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 
内全部或部分未履行还款义 务,或担保合同发生重大变更、解除或者终止的,或被担保人出现经营状况严重恶化或者发生公司解散 
、分立、破产、清算及其他可能严重影响其还款能力的事件,公司财务部应及时通知董事长、总经理和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会应当
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将损失降低到最小程度。                                                                            
    第十九条 担保事项出现纠纷时,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后,由公司派员以诉讼或非诉讼方式作为补救措施进行妥善处理。     
    第二十条 公司为债务人履行担保义务后,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向债务人追偿,并将追偿情况及时披露。                       
    第六章 违反担保管理制度的责任                                                                                   
    第二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审批权限、审议程序擅自代表公司签订对外担保合同。对违反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公司章程》审批权限、审议程序的对外担保,公司应采取合理、有效措施解除或者改正违规对外担保行为,降低公司损失,维
护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违规对外担保行为如对公司造成损失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责任主体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公
司应当追究当事人的责任。第二十二条 公司担保合同的审批决策机构或人员、归口管理部门的有关人员,由于决策失误或工作失职 
,发生下列情形者,应视具体情况追究责任:                                                                            
    (一)在签订、履行合同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公司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的;(二)在签订担保合同中,徇私舞弊,造
成公司财产重大损失的;                                                                                              
    (三)在签订担保合同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
    第二十三条 因担保事项而造成公司经济损失时,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减少经济损失的进一步扩大,降低 
或有负债的风险,并在查明原因的基础上, 应当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章 对外担保的信息披露                                                                                       
    第二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应当在董事会或股东会对公司对外担保事项作出决议后,按《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将 
有关文件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在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上进行信息披露。披露的内容包括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截止信息披露日公
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上述数额分别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等。      
    第二十五条 对于已披露的担保事项,公司在出现下列情形时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一)被担保人于债务到期后十五个交易日内未履行还款义务的;                                                      
    (二)被担保人出现破产清算及其它严重影响还款能力情形的。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29a18a97-4e2f-4cc7-94c0-debe905ec70b.PDF                
─────────┬────────────────────────────────────────────────
  2025-10-30 00:00│富临运业(002357):《内部控制评价制度(2025年10月修订)》                                      
─────────┴────────────────────────────────────────────────
    富临运业(002357):《内部控制评价制度(2025年10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2b86f319-9b54-4302-bdd5-a00d7f7821d9.PDF                
─────────┬────────────────────────────────────────────────
  2025-10-30 00:00│富临运业(002357):《股东会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2025年10月修订)》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四川富临运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董事的选举,保证股东充 
分行使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