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48 高乐股份 更新日期:2025-11-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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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09 │高乐股份(002348):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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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08 │高乐股份(002348):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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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07 │高乐股份(002348):关于聘任公司高管及变更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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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07 │高乐股份(002348):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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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06 │高乐股份(002348):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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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18:54 │高乐股份(00234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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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18:54 │高乐股份(00234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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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7:17 │高乐股份(002348):关于参加广东辖区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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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15:43 │高乐股份(002348):关于变更办公地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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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8 19:12 │高乐股份(002348):关于公司高管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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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09│高乐股份(002348):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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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乐股份(002348):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606d1f0c-4764-4b75-9954-75e5e9494d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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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08│高乐股份(002348):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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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8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月 18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12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12 日(星期三)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及参加表决;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和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
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规定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东省普宁市池尾街道塘边村塘边里东片 168 号高乐股份综合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及《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等有关公告内容。
3、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中小
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一致行动人;③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法人股东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
书和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
持有自然人股东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2025 年 11 月 13 日(星期四)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6:00,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于上述时
间登记,以 2025 年 11 月 13 日 16:00 前到达本公司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信函邮寄地址:广东省普宁市池尾街道塘边村塘边里东片 168 号高乐股份综合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邮编:515343 传真:0663-2348055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马少滨
电话:(0663)2348056
传真:(0663)2348055
邮箱:1421334889@qq.com
地址:广东省普宁市池尾街道塘边村塘边里东片 168 号高乐股份综合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邮编:515343
6、注意事项: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的原件到场。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
食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b5644707-43cb-4bfa-8a1c-7b450bbc24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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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07│高乐股份(002348):关于聘任公司高管及变更内审负责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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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卫彩霞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
届满之日止。卫彩霞女士任职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卫彩霞女士简历请详见附件。
二、变更内审负责人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鉴于公
司原内审负责人卫彩霞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辞任,不再担任公司内审负责人,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朱慧贞女士为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止。朱慧贞女士简历请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卫彩霞女士内审负责人辞职报告
3、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决议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546e9573-c3fb-4572-9106-29dd834670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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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07│高乐股份(002348):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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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2024年度审计意见类型: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对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5]第ZA12014号),因业绩补偿
义务人未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公司向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揭阳中院”)提起民事诉讼,一审公司胜诉,由于相关
被告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广东省高院”)提起上诉,二审尚未判决,公司能否获得业绩补偿以及业绩补偿金额存在不
确定性。目前,公司已收到广东省高院二审判决书,二审判决继续支持公司业绩补偿诉求,判决结果具体请详见公司2025年6月3日在
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收到终审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
2、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尤尼泰振青”)。
3、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4、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进一步方便
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并结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拟
聘请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公司已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
相关事宜与尤尼泰振青、立信进行了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该事项并无异议。
5、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次变更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6、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
》(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变更公司20
25年度审计机构,同意聘请尤尼泰振青负责公司2025年报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IAPA 执业会计师国际联盟成员所,前身为市国家税务局于 1994 年组建的振青会
计师事务所,1999 年底脱钩改制为振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7 年整合尤尼泰税务集团会计资源,更名为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
务所有限公司,2020 年经财政部和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审核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2023 年事务所总部迁址
至深圳。注册地: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南山街道听海大道 5059 号前海鸿荣源中心 A座 801,首席合伙人:顾旭芬。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尤尼泰振青从业人员 527 人,其中,注册会计师217 人,有 37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报告,尤
尼泰振青合伙人有 42 人。尤尼泰振青 2024 年业务收入(经审计)12,002.45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7,201.66 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877.47 万元。2024 年执行了 5家上市公司的年报审计,审计收费 674.00 万元,主要行业分布在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事务所执行总分所一体化管理,以购买职业责任保险为主。2024 年,购买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为 5,900.00 万元,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余额 3,136.29 万元,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职业风险基金合计 9,036.29 万元,相
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
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尤尼泰振青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次、监督管理措施 1次、自律监管措施 1次,纪律处分 1次。从业
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5次、监督管理措施 2次、自律监管措施 2次和纪律处分 4次,累计涉及 11 名
从业人员。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注册会计师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开始在本所 开始为本公司提
项目 姓名
执业时间 审计时间 执业时间 供审计服务时间
项目合伙人 张建 2012 年 2012 年 2015 年 2025 年度
签字注册会计师 闫玉康 2016 年 2016 年
质量控制复核人 张洁 2012 年 2012 年
2025 年
2021 年
2025 年度
2025 年度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建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4 年度 山东雅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合伙人2024 年度
2024 年度
新亚制程(浙江)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皇庭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质量控制复核人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 闫玉康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4 年 德展大健康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4 年 茂名石化实华股份有限公司 签字注册会计师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张洁
时间 上市公司名称 职务
2024 年度
2024 年度
2024 年度
融发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深圳市索菱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凯瑞德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4 年度 深圳瑞和建筑装饰股份有限公司 质量控制复核人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台海玛努尔核电设备股份有限公 质量控制复核人
司
2、诚信记录和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
处分;本次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亦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3、审计收费
2025 年度审计费用将依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
管理层与尤尼泰振青协商确定。
二、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4年度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信会师报
字[2025]第ZA12014号),因业绩补偿义务人未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公司向广东省揭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一审公司胜诉,
由于相关被告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二审尚未判决,公司能否获得业绩补偿以及业绩补偿金额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公司
已收到广东省高院二审判决书,二审判决继续支持公司业绩补偿诉求,判决结果具体请详见公司2025年6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收到终审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已收到执行法院部
分执行款项。
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进一步方便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并结
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并提请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拟聘用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满足公司2025年度相关审计的要求。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各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并无异议,前后
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要求,做好沟通及配合工
作。
公司董事会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工作表示诚挚的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说明
(一)公司已就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相关事宜与原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事先沟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明
确知悉本事项并无异议。
(二)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和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上市公司
年度审计工作所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及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聘用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请尤尼泰
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本次公司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将提交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二)审计委员会审议文件;
(三)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e1d4de80-2376-43f1-a633-b37bd4424b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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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6:06│高乐股份(002348):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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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高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6日以微信和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并于2025年10月27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公司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有效表决票数为7票。会议程序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朱俭勇先生主持,与会董事就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和表决,形成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7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全体董事认为:公司严格按照股份制公司财务制度规范运作,该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全体董事保证: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10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为保障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名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卫彩霞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兼副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
八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卫彩霞女士简历请见附件)
《关于聘任公司高管及变更内审负责人的公告》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10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三)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鉴于公司原内审负责人卫彩霞女士因工作调整原因辞任,不再担任公司内审负责人,为保证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经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聘任朱慧贞女士为公司内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
会届满之日止。(朱慧贞女士简历请见附件)
《关于聘任公司高管及变更内审负责人的公告》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10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四)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发展和未来审计的需要,进一步方便公司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并结
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拟聘用尤尼泰振青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5年度审计费用将依据公司业务规模、
所处行业、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与尤尼泰振青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
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具体内容请详见2025年10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
《中国证券报》。
(五)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于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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