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39 积成电子 更新日期:2025-11-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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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8:22 │积成电子(002339):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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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8:19 │积成电子(002339):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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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53 │积成电子(00233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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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53 │积成电子(00233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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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52 │积成电子(002339):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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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9:31 │积成电子(002339):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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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9:30 │积成电子(002339):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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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9:29 │积成电子(002339):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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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9:29 │积成电子(002339):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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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9:29 │积成电子(002339):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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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8:22│积成电子(002339):关于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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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 年 9月 30日的
资产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及子公司对 2025 年第三季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
定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2025 年第三季度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364.16 万元,明细如下表:
资产名称 2025 年第三季度计提资 占2024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
产减值准备金额(万元) 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绝对值的比
例
应收款项 354.70 11.22%
合同资产 -12.60 -0.40%
存货 22.06 0.70%
合计 364.16 11.52%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5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9 月 30日。
3、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审议程序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根据公司《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管理办法》的规定,已经公司董事长批准,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364.16 万元,减少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净利润364.16 万元,相应减少 2025 年第三季度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202.12万元(未经审计)。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真实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14cd1161-60bf-4620-82fa-1d2f4a2c7c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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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8:19│积成电子(002339):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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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成电子(002339):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8ddabea2-1adc-44fc-b493-a7d6a21214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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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53│积成电子(00233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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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通知情况
《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已于 2025 年 10 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
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二、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 年 10 月 27 日 14: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花园路东段 188 号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4、会议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网络投票时间与日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0 月 27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10月 27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6、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王良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
要求。
三、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86 人(合计代表 192 名股东),代表股份 134,543,51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6.6903%。
1、参加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4人(合计代表 10 名股东),代表股份 77,851,8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44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82 人,代表股份 56,691,61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2463%;
3、参加投票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及董事、监事、高管以外的股东)共 185 人,代表股份 19,883
,81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445%。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记名投票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2,421,1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26%;反对 2,100,76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5614%;弃权 21,5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0%。该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
况:同意 17,761,4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262%;反对 2,100,7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652%;弃权 21,5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5%。
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原监事会成员将不再担任公司监事,原监事崔仁涛先生、林建锋先生
将继续担任公司其他职务,原监事会主席周佾女士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其他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崔仁涛先生持有公
司股份 292,500 股,周佾女士、林建锋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公开承诺事项。
公司监事会全体监事在职期间勤勉尽责,积极推动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公司对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
表示衷心感谢!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及新增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2.01 审议通过《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132,420,5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21%;反对 2,101,36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5619%;弃权 21,5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0%。该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
况:同意 17,760,8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232%;反对 2,101,3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682%;弃权 21,5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5%。
2.02 审议通过《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132,418,4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05%;反对 2,100,76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5614%;弃权 24,2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0%。该议案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
况:同意 17,758,7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127%;反对 2,100,7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652%;弃权 24,2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21%。
2.03 审议通过《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132,421,1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26%;反对 2,100,76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5614%;弃权 21,5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
况:同意 17,761,4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262%;反对 2,100,7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652%;弃权 21,5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5%。
2.04 审议通过《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32,420,6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22%;反对 2,101,26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5618%;弃权 21,5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0%。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
况:同意 17,760,9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237%;反对 2,101,2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5677%;弃权 21,5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85%。
2.05 审议通过《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32,404,9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05%;反对 2,115,81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5726%;弃权 22,7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
况:同意 17,745,2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2445%;反对 2,115,81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6409%;弃权 22,7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6%。
2.06 审议通过《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32,434,1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22%;反对 2,086,569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5509%;弃权 22,7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69%。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
况:同意 17,774,46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3916%;反对 2,086,5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938%;弃权 22,7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6%。
2.07 审议通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32,965,4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71%;反对 1,534,45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1405%;弃权 43,580 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4%。
其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情
况:同意 18,305,786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0637%;反对 1,534,45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
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7171%;弃权 43,58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92%。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就本次会议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337ec213-8ce1-404f-a117-fb75c7e766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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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53│积成电子(00233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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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高新区舜泰北路 567号银丰科技公园 2号楼
邮编:250102 网址:www.dehenglaw.com 电话:(86)531-8166 3606
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
关于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
德恒 11G20250054-01号
致: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济南)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刘媛律师、
徐长龙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
议事规则》)的规定,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在本法律意见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
否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
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资料和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1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025年10月11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积
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的公告(以下简称“召开股东大会公告”)。召开股东大会公告载
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时间、会议地点、会议内容、会议出席对象、会议登记办法等事项。
2025年10月27日14时,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在山东省济南市花园路东段188号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一楼会议室举行。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2025年10月27日上午9:15-9:25,9:30-11
: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0月2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召开股东大会公告的时间、方式和内容以及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20日。
经本所律师对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合法证明文件进行查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名(代表10名
股东),代表股份77,851,89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4440%。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统计并经公司核查确认,在有效时间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182名,代表股份56,691,617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2463%。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186名(代表192名股东),合计代表股份134,543,
51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6903%。其中,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185人,代表股份19,883,81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3.9445%。
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
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与召开股东大会公告中所列明的议案完全一致。
经审核,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提案人、提案时间和方式、提案内容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对列入召开股东大会公告的议案进行了审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票经监票人、
计票人清点,由监票人代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如下议案并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表决结果比例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四位小数):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32,421,1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26%;反对2,100,769股,弃权21,58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761,4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262%;反对2,100,76
9股;弃权21,580股。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及新增公司部分管理制度的议案》
1.审议通过了《股东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132,420,5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21%;反对2,101,369股,弃权21,58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760,8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232%;反对2,101,36
9股;弃权21,580股。
2.审议通过了《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同意132,418,4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05%;反对2,100,769股,弃权24,28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758,7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127%;反对2,100,76
9股;弃权24,280股。
3.审议通过了《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132,421,1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26%;反对2,100,769股,弃权21,58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761,4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262%;反对2,100,76
9股;弃权21,580股。
4.审议通过了《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32,420,6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22%;反对2,101,269股,弃权21,58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760,9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237%;反对2,101,26
9股;弃权21,580股。
5.审议通过了《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32,404,91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105%;反对2,115,819股,弃权22,78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745,21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2445%;反对2,115,81
9股;弃权22,780股。
6.审议通过了《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32,434,16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322%;反对2,086,569股,弃权22,78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7,774,46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9.3916%;反对2,086,56
9股;弃权22,780股。
7.审议通过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同意132,965,48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71%;反对1,534,450股,弃权43,580股。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为:同意18,305,786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0637%;反对1,534,45
0股;弃权43,580股。
本次股东大会《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通过。
综上,本次股东大会的上述议案均获得有效表决通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均未对表决结果提出异议。
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召集人代表、会议主持人签名。会议决议由出席会议的董事、董事会秘书
、股东及股东代表签名。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以及
形成的会议决议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合
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一式三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2c546340-b02f-4d7e-81b1-6c0ae4cb99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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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18:52│积成电子(002339):关于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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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积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
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公司于 2025 年 10月 27 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与会职工代表一致选举孙绪江先生(简历
详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之日起至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孙绪江先生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本次选举完成后,其变更为第八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成员及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构成不变。
孙绪江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职工代表董事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ef9f265a-996b-46ef-b315-3096b7d7ce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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