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26 永太科技 更新日期:2025-06-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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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6:25 │永太科技(002326):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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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永太科技(002326):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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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 │永太科技(002326):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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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00:35 │永太科技(002326):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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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6:01 │永太科技(002326):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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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6:01 │永太科技(00232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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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6:01 │永太科技(00232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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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6:01 │永太科技(002326):永太科技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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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5:59 │永太科技(002326):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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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5:59 │永太科技(002326):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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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6:25│永太科技(002326):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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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 2025 年 5 月 19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对
纳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部分子公司提供累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30,000 万元的担保,该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即为其向国内各类银
行及其他机构的融资(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外币贷款、银行承兑、信用证开证、进出口押汇、打包贷款、银行保函、融资租赁等)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其中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 70%的部分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200,000 万元,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部分子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 230,000万元。担保额度可在子公司之间进行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仅
能从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押,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按具体合
同约定执行。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代表公司在额度范围内签订担保协议等法律文书及办理其他相关事宜。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为
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3)。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需求,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内蒙古永太化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内蒙古永太”)本金 5,000 万元的授信
提供担保。以上担保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存在反担保情形,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具体担保额度使用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被担保方 经审议担保 本次担保前 本次使用 本次担保后 本次担保后
额度 担保余额 担保额度 担保余额 可用担保额度
内蒙古永太 150,000.00 118,070.60 5,000.00 123,070.60 26,929.40
二、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内蒙古永太化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9 年 10 月 22 日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南区乌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低碳产业园西环路 1 号
法定代表人:王梓臣
注册资本:129,100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农药生产;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
许可类化工产品);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机械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内蒙古永太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内蒙古永太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内蒙古永太 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17,036.63 305,499.38
负债总额 270,180.33 264,001.42
净资产 46,856.30 41,497.96
营业收入 21,021.33 103,675.41
利润总额 839.60 2,155.71
净利润 722.56 1,796.34
注: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报表(数据)未经审计,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报表(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审计。
三、 本次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被担保方:内蒙古永太化学有限公司
担保方: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担保本金:5,000 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自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期间为自展
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
间为自主合同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在该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
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交易费用、汇率损失、债务人应向债权人支付的其他款项、
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担保财产处置费用、过户费、诉讼费、保全费、执行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
、拍卖费等)以及因债务人/被担保人(反担保情形下)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应付费用。
具体情况以签署的担保协议或担保文件中的约定为准。
四、 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有能力对其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对子公司的担保不会
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且子公司的融资为日常经营所需,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需要。本次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相关规定
,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会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因对子公司部分担保已到期,公司累计对子公司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99,233.05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
净资产的 112.02%。公司及公司子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
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6/544e0414-f358-47dc-a9e5-e56ff17282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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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永太科技(002326):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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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否决议案的情况发生。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19 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19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月 19 日 9:15 至 9:25,9:30 至 11:30, 13:00 至
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9 日 9:15 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 1 号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莺妹女士主持。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473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282,615,67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5398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股东共 12 人,代表股份数为160,113,0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3020%
。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461人,代表股份数为122,502,62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2378%。
(3)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共 460 人,代表股份数为6,572,7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03%。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或线上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
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82,068,83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65%;反对 467,30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3%;弃权 79,53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81%。
(二)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82,069,33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067%;反对 467,10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53%;弃权 79,23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80%。
(三)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282,038,43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958%;反对 471,10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667%;弃权 106,13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76%。
(四)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1,781,63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49%;反对 731,90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90%;弃权 102,13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8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6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738,6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3106%;反对 731,904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1355%;弃权 102,13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800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39%。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1,766,03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994%;反对 785,10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78%;弃权 64,53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22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723,0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0732%;反对 785,104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9449%;弃权 64,53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股),占出席会议中
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819%。
(六)审议通过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281,994,03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00%;反对 512,30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3%;弃权 109,33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1,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87%。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1,477,08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971%;反对 1,033,358 股,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56%;弃权 105,23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37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434,13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6770%;反对 1,033,35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7219%;弃权 105,23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5,900 股),占出席
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1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1,575,08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318%;反对 933,95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05%;弃权 106,63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5,9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77%。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282,014,03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71%;反对 513,004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
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5%;弃权 88,63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10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1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5,971,084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8464%;反对 513,004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050%;弃权 88,636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8,1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485%。
除审议通过以上议案外,本次股东大会还听取了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金海燕,邵宇辰
3、结论性意见: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等,均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四、备查文件
1、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9/e3653eac-b4bb-4234-8309-f38e9d25a3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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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00:00│永太科技(002326):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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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太科技(002326):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076336e5-4ad2-4494-9cf4-ac7e5a1c87c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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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00:35│永太科技(002326):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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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太科技(002326):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d1908989-1d7e-455f-b8be-c4f9b24d1d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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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6:01│永太科技(002326):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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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太科技(002326):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2ae5e8c1-a859-4f2b-bc7b-78a610a32b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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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6:01│永太科技(00232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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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太科技(002326):年度募集资金使用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4ddbea32-d27c-42e2-8d74-85331f6bea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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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6:01│永太科技(00232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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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太科技(00232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9875f65a-8de2-4a1d-a34e-537119b872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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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6:01│永太科技(002326):永太科技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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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太科技(002326):永太科技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8/3396fd6f-191b-44e6-a73d-477a152570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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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7 15:59│永太科技(002326):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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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期间,将同时举行投资者现场接待日活动。
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15:00召开公
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和监事会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将本次会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举行。
3、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召开时间:2025年5月19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9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5 月 9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
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址: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东海第四大道 1 号浙江永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之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6.00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7.00 《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8.00 《关于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
9.00 《关于续聘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8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议案 7 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 2/3 以上表决通过,议案 4、5、7、9 将对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公司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交了《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和本
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证券账户
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委托人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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