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22 理工能科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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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17:11 │理工能科(00232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3%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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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00:00 │理工能科(00232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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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00:00 │理工能科(002322):关于聘任公司副经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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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00:00 │理工能科(002322):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补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公│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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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6:36 │理工能科(00232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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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19:26 │理工能科(00232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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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7:06 │理工能科(00232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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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7:04 │理工能科(002322):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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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00:00 │理工能科(00232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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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20:47 │理工能科(002322):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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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 17:11│理工能科(00232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3%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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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能科(00232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3%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9/27f1930a-4c62-4a34-ac3b-351687e986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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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00:00│理工能科(002322):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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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5年 12月 5日以书面、电话、电子
邮件、微信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5年 12月 9日下午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 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
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经理的议案》。
同意聘任欧阳海先生为公司副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聘任公司副经理的公告
》。
二、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
鉴于非独立董事王帅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第六届董事会董事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公司
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相关规定,为保障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正常运行,董事会同意补选职工代
表董事董秋琴女士担任第六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与史建兵先生(召集人)、吴建海先生共同组成第六届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
职工代表董事、补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0/39c9bb6a-f6ad-47b4-a740-9553c45423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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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00:00│理工能科(002322):关于聘任公司副经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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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 12月 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聘任公司副经理的议案》。根据公司经理于雪先生提名,经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欧阳海先生
为公司副经理(简历请见附件),协助经理分管电力监测板块管理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0/2ef8e42c-8f6c-41c4-aafc-f0b21e2c66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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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0 00:00│理工能科(002322):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补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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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能科(002322):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选举职工代表董事、补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0/789d72ee-6030-4b53-901f-e94a1e2d96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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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6:36│理工能科(00232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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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月 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5年 2
月 6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
金不低于人民币 9,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8,000万元(含)且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18元/股(含)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
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
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5年 11月 30日,公司以自有资金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9,61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4%,最高成交价为 14.42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 12.4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29,926,406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2/a7421df9-1ead-4f8a-b1a6-02d07e5bc2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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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 19:26│理工能科(00232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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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能科(00232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4/7f38483e-e388-4c1f-bdce-1f3dc03400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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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7:06│理工能科(002322):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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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5年 10月 20日以书面、电话、电
子邮件、微信等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5年 10月 23日上午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 9人
,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9人。本次会议的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
定。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通过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fb24cbcd-3fda-4fdc-8c9c-bc5849ded7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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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7:04│理工能科(002322):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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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能科(002322):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7e844446-b62f-48f5-9a7f-ee5df8f2ac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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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00:00│理工能科(00232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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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月 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5年 2
月 6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
金不低于人民币 9,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8,000万元(含)且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18元/股(含)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
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
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公司以自有资金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9,61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4%,最高成交价为 14.42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 12.4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29,926,406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0/7ea41a17-d0ea-4cff-80f2-0d22c68cbe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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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20:47│理工能科(002322):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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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
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等权利,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
本次权益分派。根据公司 2025 年 9月 9日召开的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的 2025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25,625,900股后的总股本353,522,0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 2.8 元(含税
),以自有资金共计派送98,986,179.6 元。公司 2025 年半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如公司参与分红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原因而
发生变化时,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参与分红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红金
额总额相应调整。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 10 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0股=98,986,179.
6元÷379,147,970股×10股=2.610753 元(不四舍五入)。(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98,986,179.6
元÷379,147,970 股=0.2610753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610753 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5年9月9日召开的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为:以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25,625,900股后的总股本353,522,07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2.8元(
含税),以自有资金共计派送98,986,179.6元。公司2025年半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如公司参与分红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原
因而发生变化时,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未来实施本次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参与分红的公司总股本为基数进行利润分配,分
红金额总额相应调整,公司预计分配总额不会超过财务报表上可供分配利润。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5,625,900.00股后的353,522,070.00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10股派2.8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
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2.52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
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
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5600
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8000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9月 22 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9月 2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9月 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9月 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076 宁波天一世纪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 00*****537 周方洁
在本次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9月 10 日至登记日:2025年 9月 2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
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相关参数调整情况
1、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公司将对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行权价格进行调整,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调
整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具体情况请关注公司后续公告。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 10 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金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0股=98,986,179.
6元÷379,147,970股×10股=2.610753 元(不四舍五入)。(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98,986,179.6
元÷379,147,970 股=0.2610753 元。)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2610753 元/股。
七、咨询机构
1、咨询联系人:竺幽斐 王聪燕
2、咨询电话:0574-86821166
3、传真电话:0574-86995616
4、公司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曹娥江路 22 号
八、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aa33433d-977d-4514-8e05-c614be6c8e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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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00:00│理工能科(00232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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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能科(00232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0/a3cdf401-f8c6-4cc7-8a58-4c82981d49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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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0 00:00│理工能科(00232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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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能科(002322):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0/7d9f95bb-4e0a-4f86-b3ce-9ce3a916ab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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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 17:16│理工能科(00232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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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月 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5年 2
月 6日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自有资
金不低于人民币 9,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8,000万元(含)且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18元/股(含)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减
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
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5年 8月 31日,公司以自有资金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9,613,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4%,最高成交价为 14.42元/股
,最低成交价为 12.4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29,926,406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3/c0968a2e-4173-407e-9df7-d1ebf61270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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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理工能科(002322):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四批股份锁定期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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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1年 8月 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并于 2
021年 8月 23日经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
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 2023 年 4月 25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部分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并于 2023 年 5 月 24日经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版)》等相关规定,公司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四批股份锁定期将于 2025年 9月 4日届满,现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四批股份(下称“第四批股份”)锁定
期届满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四批股份情况、锁定期及解锁限售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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