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22 理工能科 更新日期:2025-05-1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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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 00:00 │理工能科(002322):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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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 00:00 │理工能科(002322):2024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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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6 17:11 │理工能科(00232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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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8:36 │理工能科(002322):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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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 16:07 │理工能科(002322):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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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 17:17 │理工能科(002322):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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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 17:16 │理工能科(00232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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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 00:00 │理工能科(00232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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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 00:00 │理工能科(002322):舆情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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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 00:00 │理工能科(002322):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阮殿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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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 00:00│理工能科(002322):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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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新增和变更议案,也未出现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 4月 10日以公告形式向全体股东发出《关于召开 2
024年度股东大会的公告》,并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具体内容如下: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届次:2024 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
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9 日(星期五)14:3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9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9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现场会议地点: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曹娥江路 22 号会议室
7、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周方洁先生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153 人,代表股份 145,655,02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
.0045%(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355,217,270 股,系公司总股本 379,147,970 股减去股权登记日回购专用账户
股份数量 23,930,700 股计算得到,下同)。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5 人,代表股份 124,794,72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1319%;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148 人,代表股份 20,860,2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725%;
2、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股东(除公司董监高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东)149 人,代表股份 20,860,59
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726%。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 1 人,代表股份 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8 人,代表股份 20,860,29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725%。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5,418,3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75%;
反对 165,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36%;
弃权 71,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89%。
本项议案以普通决议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5,421,8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99%;
反对 164,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31%;
弃权 68,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70%。
本项议案以普通决议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5,420,3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89%;
反对 16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43%;
弃权 6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8%。
本项议案以普通决议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5,418,2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374%;
反对 168,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58%;
弃权 6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68%。
本项议案以普通决议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5,422,4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03%;
反对 167,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51%;
弃权 6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4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20,627,9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8.8850%;
反对 16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034%;
弃权 6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3116%。
本项议案以普通决议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45,451,72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604%;
反对 168,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157%;
弃权 3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23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20,657,2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0254%;
反对 168,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8077%;
弃权 34,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1668%。
本项议案以普通决议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王慈航律师、刘浏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治理准则》《规范运作指引》《网络投票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表决结果为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国浩律师(杭州)事务所关于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9/4e52dd65-3121-4e56-a04d-cb203a3247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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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 00:00│理工能科(002322):2024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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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能科(002322):2024年度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0/bc0b9f89-a4bc-4cdb-8b74-83b8ead6b9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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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6 17:11│理工能科(00232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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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2 月 6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自
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9,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8,000万元(含)且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18 元/股(含)回购公司股份,用
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在每个月的
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5 年 4 月 30 日,公司以自有资金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7,918,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9%,最高成交价为 14.4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48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08,210,050 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06/1851861f-8d59-48ac-a414-315c7e8515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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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8:36│理工能科(002322):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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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能科(002322):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6/0268cff9-56d6-4a15-81c3-397913f0e39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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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 16:07│理工能科(002322):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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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工能科(002322):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8/c61db22c-f497-40ab-a217-1484aecdf3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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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 17:17│理工能科(002322):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注销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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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8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和《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于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董事会拟注销部分股票期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
025年 4月 10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 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第一个
行权期行权条件未成就及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4)。
公司本次注销股票期权数量为 800.62 万份,涉及人数为 87人。公司已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交了注
销上述股票期权的申请。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已完成了上述 800.62 万
份股票期权的注销事宜。
本次注销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
案)》等相关规定,不会影响公司股本,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6/70f77ed5-95d2-48b4-831f-bd237f1cfd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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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6 17:16│理工能科(00232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2%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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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 13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2 月 6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以自
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 9,000 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 18,000 万元(含)且回购价格上限人民币 18 元/股(含)回购公司股份,
用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
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2)、《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08)。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公
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截至 2025 年 4 月 15日,公司回购股份比例
已达到总股本的 2%,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5 年 4 月 15 日,公司以自有资金累计回购股份数量 7,918,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9%,最高成交价为 14.42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2.48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08,210,050 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6/33d9f750-8505-4d35-adca-90dade836a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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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0 00:00│理工能科(002322):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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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召开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4 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9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时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 年 5 月 9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
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5 月 9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
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
两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4 月 30 日(星期三)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 15:00 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股东(特别提示另有说明的除外)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特别提示: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350万股根据《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稿草案)》规定放弃所持有股票的表决权,《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修订
稿草案)》详见 2023 年 4 月 27 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宁波理工环境能源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2171.99 万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上述该等股东不可接受其他股
东委托进行投票;
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提案的关联股东及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应当回避表决。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宁波市北仑区大碶街道曹娥江路 22 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4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 √
2.00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00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00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二)、议案审议说明
1、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
(1)2025 年 4 月 10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 年度报告摘要》
、《关于 2024 年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2)2025 年 4 月 10 日刊登于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4年度报告全文》、《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上述议案 1 至 6 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上述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
中小投资者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
董事、监事、高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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