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11 海大集团 更新日期:2025-06-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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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16:22 │海大集团(002311):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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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20:27 │海大集团(00231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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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20:24 │海大集团(00231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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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20:24 │海大集团(00231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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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20:24 │海大集团(002311):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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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20:24 │海大集团(002311):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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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20:24 │海大集团(002311):投资者投诉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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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20:24 │海大集团(002311):内部审计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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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20:24 │海大集团(002311):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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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20:24 │海大集团(002311):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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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16:22│海大集团(002311):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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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
相关规定,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64,200 股不享
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2、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18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 2025 年5 月 13 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即未来
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股本数量)”为基数,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11.00 元(含税),拟派发现金总额不超过
母公司 2024年 12 月 31 日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以固定比例的方式分配。
截至本次权益分派申请之日,公司股本总数为 1,663,749,970 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本数量为 64,200 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上已回购股份后参与分配股本数量为 1,663,685,770 股。
3、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配比例,即1,830,054,347.00 元=1,663,685,770 股×1.10 元/
股。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
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1.09995
75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830,054,347.00÷1,663,749,970=1.0999575 元/股)。在保证本次权
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
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1.0999575 元/股。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2025年5月13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
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分配方案为: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扣除已回购股份的总股本(即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
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分配股本数量)”为基数,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1.00元(含税),拟派发现金总额不超过母公司2024年12月31
日可供股东分配利润,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并分别于2025年4月22日、2025年5月14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号:2025-011、2025-024)。
2、根据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自利润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
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数量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派方案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是一致的,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64,200 股后的 1,663,685,77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 股派 11.0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
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9.9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
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
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
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2.20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1.100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6月 27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年 6 月 2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33 广州市海灏投资有限公司
2 08*****094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员工持
股计划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6 月 18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月 2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不参与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分
配比例,即 1,830,054,347.00元=1,663,685,770 股×1.10 元/股。
因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
保持不变,现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 1.09995
75 元/股计算(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830,054,347.00÷1,663,749,970=1.0999575 元/股,计算结果保留到
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综上,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1.0999575 元/股。
七、关于分派方案实施后对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项的说明
根据公司《2021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4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若在行权前公司有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本次权益分派实
施后,公司将根据股票期权行权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八、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机构: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2、咨询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龙泰街 8 号海大科学园 1 栋
3、咨询联系人:黄志健、杨华芳
4、咨询电话:020-39388960
5、传真电话:020-39388958
九、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利润分配具体实施时间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8/b9ad32ea-f3d2-4f95-9e1f-a7471cf6f1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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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20:27│海大集团(002311):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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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5年 6月 16日在广州市番禺区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薛华先生召集和主持。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
通知期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董事七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七人;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本次会议以回收表决票的表决方式逐项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以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及联席董事长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薛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许英灼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联席董事长,任期 3年,自本次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二、以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选举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如下:
1、战略委员会委员:薛华先生、许英灼先生、钱雪桥先生,其中薛华先生为召集人;
2、审计委员会委员:谭劲松先生、李纯厚先生、沈东先生,其中谭劲松先生为召集人。
战略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的任期均为 3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三、以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续聘薛华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 3年,自本次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2、经公司总裁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许英灼先生、程琦先生、刘国祥先生、钱雪
桥先生、杨少林先生、陈明忠先生、江谢武先生、米国成先生、陈中柱先生、火全文先生、张桂君先生、吕学志先生、侯华平先生、
杨建涛先生、王静女士及黄志健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 3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3、经公司总裁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续聘钱雪桥先生为公司总工程师,任期 3年,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4、经公司总裁提名,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及公司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续聘杨少林先生为公司财务
总监,任期 3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5、经董事长提名,第六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续聘黄志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 3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黄志健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0-39388960
传真:020-39388958
电子邮箱:zqbgs@haid.com.cn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龙泰街 8号海大科学园 1栋
四、以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聘任杨华芳女士及李坦航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 3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杨华芳女士及李坦航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20-39388960
传真:020-39388958
电子邮箱:zqbgs@haid.com.cn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龙泰街 8号海大科学园 1栋
五、以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审负责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曾伟先生为公司内审负责人,任
期 3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
六、以 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及修订部分制度:
1、制定《内部审计制度》;
2、修订以下制度:
序号 制度名称
1 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
2 总裁工作细则
3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守则
4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序号 制度名称
5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
6 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办法
7 控股子公司管理制度
8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9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10 投资决策管理制度
11 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12 信息披露制度
13 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
14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15 投资者投诉管理制度
16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
17 投诉举报及投诉举报人保护制度
18 证券投资、期货和衍生品交易管理制度
19 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 市值管理制度
注:1、《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已合并至《信息披露制度》;《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已合并至《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工作制度》;《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已合并至《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
究制度》《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及《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制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失效。
2、《总经理工作细则》更名为《总裁工作细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守则》更名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行为
守则》;《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更名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
理办法》。
上 述 公 司 制 度 详 见 公 司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6/6d3114ec-3002-47b6-9400-7085c6185c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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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20:24│海大集团(00231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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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前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16 日 14:3
0 在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化龙镇龙泰街 8 号海大科学园 1 栋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已于 2025年 5 月 30 日在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参与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共 602 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243,585,961 股,约占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下简称“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663,685,770 股的 74.75%;其中现场参与的股东 9 人,代表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 911,446,703 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78%;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与的股东 593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股份332,139,258 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96%。参与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
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598 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332,276,158 股,约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19.97%。
根据《公司法》及相关规则要求,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大会表决权。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份 0.0039%,在计算股东大会有表决权总股份时已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现场及视频会议形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大会,见证律师现场及视频会议形式出席了本
次股东大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共有 5 个议案,议案 1、3 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下同)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其他议案均为普通决议议案,须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1,243,571,708 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股东(包含网络投票,下同)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9%;12,853
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0%;1,400 股弃权,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332,261,905 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包含网络投票,下同)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99.9957%;12,853 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9%;1,400 股弃权,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1,243,570,308 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87%;14,253 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1%;1,400 股弃权,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
决情况:332,260,505 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53%;14,253 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
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3%;1,400 股弃权,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4%。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3、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 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1,243,550,986 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972%;12,353 股反对,约占出席会议股
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0%;22,622 股弃权,约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8%。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332,241,183 股同意,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895%;12,353 股
反对,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7%;22,622 股弃权,约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68%。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4、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三名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表决选举薛华先生、许英灼先生及沈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
之日起三年。各候选人均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4.01、选举薛华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为:1,190,486,591 股同意,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为准,下同)的 1/2
。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279,176,788 股同意,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股份数
为准,下同)的 1/2。
表决结果:薛华先生当选。
4.02、选举许英灼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为:1,216,477,392 股同意,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305,167,589 股同意,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表决结果:许英灼先生当选。
4.03、选举沈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为:1,223,317,896 股同意,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312,008,093 股同意,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表决结果:沈东先生当选。
5、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三名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表决选举殷战先生、谭劲松先生及李纯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选举通过
之日起三年。各候选人均获得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以上同意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5.01、选举殷战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为:1,225,780,325 股同意,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314,470,522 股同意,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表决结果:殷战先生当选。
5.02、选举谭劲松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为:1,225,780,227 股同意,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314,470,424 股同意,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表决结果:谭劲松先生当选。
5.03、选举李纯厚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为:1,225,780,222 股同意,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其中,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314,470,419 股同意,超过出席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
表决结果:李纯厚先生当选。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会议由北京市中伦(上海)律师事务所进行现场及视频见证,并出具了《关于广东海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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