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10 东方新能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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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34 │东方新能(002310):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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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31 │东方新能(002310):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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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30 │东方新能(002310):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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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0 15:35 │东方新能(002310):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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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0 15:32 │东方新能(002310):关于部分重整投资人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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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9:03 │东方新能(002310):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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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9:03 │东方新能(002310):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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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9:03 │东方新能(002310):2025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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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9:03 │东方新能(002310):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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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9:03 │东方新能(002310):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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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34│东方新能(002310):关于2025年年度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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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26年5
月29日下午2:00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6号楼22F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026年5月18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同时,公司持股1%以上股东深圳友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友博远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提请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经核查,提案人身份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提案内容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并
且有明确议题;提案程序符合《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因此,董事会同
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提案外,《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的其他事项无变化。增加临时提案后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补充通
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开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本次股东会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有关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29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9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9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2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6号楼 22F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1.00 2025年度董事会报告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2.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3.00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 非累积投 √
一的议案 票提案
4.00 2025年度董事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 非累积投 √
议案 票提案
5.00 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 √
的议案 票提案
6.00 关于2026年度申请累计不超过人民币200亿元综 非累积投 √
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票提案
7.00 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8.00 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 √
票提案
2、上述议案 1-7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议案 8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19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3、上述第 2项议案属于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本公司
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第 7项议案涉及的关联股东需要回避表决。第 8项议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4、公司独立董事已经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
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登记时间:2026年5月25日(周一)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邮件方式登
记(须在2026年5月25日下午四点之前送达公司或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dfxn-irm@orientee.com),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6号楼21F董事会办公室。
5、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3、《增加临时提案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4446889a-f315-464d-90d6-63eb7a6faa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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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31│东方新能(002310):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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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5月 14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
发出,会议于 2026年 5月18 日以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 9人,实际参会董事 7人,董事胡健先生、张艳会女士因公
务原因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刘拂洋先生主持,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如下:
为确保各级控股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提高各级控股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根据公司业务发展融资需要,公司董事会同意并提请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自获得 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度股东会结束之日止:1)公司为各级控股子公司在银行、保险
、信托及其它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保理、供应链金融等,下同)提供担保;
2)公司各级控股子公司之间(含控股子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对其下属子公司等,下同)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相互提供
银行、保险、信托及其它金融机构信贷业务以及其它业务的担保。
上述担保额度合计须不超过人民币 39.35亿元,均为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提供的担保。经各级控股子公
司根据各自经营需要测算,公司董事会拟将上述 39.35亿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分配至有担保需求的各级控股子公司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
表决结果:表决票 7 票,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需提交年度股东会审议。
《关于 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14dd55f9-23f0-4eaf-9e44-abedacb205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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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7:30│东方新能(002310):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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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新能(002310):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37705186-218c-43d4-b703-9d7383d7fe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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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0 15:35│东方新能(002310):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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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新能(002310):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5b0a00e1-377a-4831-ad42-cfa31497d9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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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0 15:32│东方新能(002310):关于部分重整投资人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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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为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新能”或“公司”)根据《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
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由资本公积转增的股本,定向用于引入重整投资人及清偿债务。
2、本次解除限售的股份数量为 1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7%。
3、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可上市流通日为 2026年 5月 13日(星期三)。
4、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不代表股东对该等股份的减持计划。
一、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及股本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4年 12月 23日,公司收到北京一中院送达的(2024)京 01破 577号《民事裁定书》,法院裁定批准《北京东方园林环境股
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中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以公司当时总股本 2,685,462,0
04 股为基数,按照每 10 股转增 12.34股的比例,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转增 3,313,860,113股。2024年 12月 30 日,前述转
增股本上市并全部登记至管理人账户,由管理人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分配。2025年 1月 16日,管理人将其中的 1,000,000,000
股转增股票由管理人账户过户至重整投资人指定的证券账户。其中,向财务投资人国寿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寿财富”)
指定的证券账户划转合计 100,000,000股,国寿财富承诺相关股票自登记至其指定证券账户之日起锁定 12 个月。截至本公告日,国
寿财富持有股票限售期已届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规定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出具的《证券
过户登记确认书》,本次申请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重整投资人受让股份情况如下:
序 重整 指定证券账户 转增前 本次重整取 占转增后公 锁定期
号 投资 持股数 得股份数 司股本比例
人 量
1 国寿 国寿财富管理-广发证券 - 50,000,000 0.83% 自登记至重整投
财富 -国寿财富东能壹号集合 资人指定证券账
资产管理计划 户之日起 12 个月
2 国寿财富管理-广发证券 - 50,000,000 0.83% 自登记至重整投
-国寿财富东能贰号集合 资人指定证券账
资产管理计划 户之日起 12 个月
合计 - 100,000,000 1.67% /
2、公司总股本变化情况
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份数量未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5,999,322,117股。
二、申请解除股份限售股东履行承诺情况
1、重整限售股份锁定承诺及同业竞争承诺
根据《重整计划》,国寿财富(代表资产管理计划)承诺,股票自登记至重整投资人指定证券账户之日起锁定 12个月。
根据重整投资协议,国寿财富(代表资产管理计划)承诺若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被认定为与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则按照监管
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
2、承诺履行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均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3、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违规担保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申请解除股份限售的股东不存在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也不存在违法违规对其提供担保的情形
。
三、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解除限售股份的可上市流通日期为 2026年 5月 13日(星期三)。
2、本次解除限售股份数量为 1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7%。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 限售股份持有人名 持有限售股 本次可上市流 本次可上市流 冻结/标记
号 称 份数(股) 通股数(股) 通股数占公司 的股份数
总股本的比例 量(股)
1 国寿财富管理-广发 50,000,000 50,000,000 0.83% 0
证券-国寿财富东能
壹号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
2 国寿财富管理-广发 50,000,000 50,000,000 0.83% 0
证券-国寿财富东能
贰号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
合 计 100,000,000 100,000,000 1.67% 0
四、本次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
股份类型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前 本次变动 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后
股数 比例 (增+,减-) 股数 比例
一、限售条件流通股/非 1,700,312,665 28.34% -100,000,000 1,600,312,665 26.67%
流通股
高管锁定股 312,665 0.01% 0 312,665 0.01%
首发后限售股 1,700,000,000 28.33% -100,000,000 1,600,000,000 26.67%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4,299,009,452 71.66% +100,000,000 4,399,009,452 73.33%
三、总股本 5,999,322,117 100.00% 0 5,999,322,117 100.00%
*上述比例计算差值系四舍五入造成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1、东方新能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11号-上市公司破产重整相关事项》《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
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2、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的数量、上市流通时间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有关承诺;
3、公司关于本次解除股份限售相关的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综上,财务顾问对公司本次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事
项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申请表;
2、股本结构表和限售股份明细数据表;
3、《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并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156a3ce4-4be8-48f2-afa7-b3c37de31e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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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9:03│东方新能(002310):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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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新能(002310):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93483d3a-3390-4503-8db0-4df41d4ee4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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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9:03│东方新能(002310):第九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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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以通讯表决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独立董事 3
人,实到 3 人。会议经推举由独立董事杨蕾担任召集人并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独立董事充分讨论后,讨论并表决通过《关于预计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一致认为公司2026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遵循公平合理、平等互利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时因公司
2026年4月向海南瑞科控股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瑞科”)派驻董事,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增加其为公司关联方
,我们同意上一年度公司与海南瑞科及其下属公司因增加关联方情形产生的交易事项。
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表决结果:表决票 3 票,赞成票 3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独立董事:杨蕾、滕力、张晓宇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19b9f3c9-bb40-4c99-b8af-5e0e80ba67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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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9:03│东方新能(002310):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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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新能(002310):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330c0e80-a99c-4ca4-9e82-8278437829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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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19:03│东方新能(002310):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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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
3、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北京东方生态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因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所以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审
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公司2025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75,872,416.82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
润-58,868,550.15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母公司亏损不提取公积金,年初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9,016,273,
273.75元,报告期末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075,141,823.90元,不具备《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的条件
。为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2024-2026年度)股东回报规划
》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项目 2025年度 2024年度 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75,872,416.82 -3,603,475,027.55 -5,082,973,431.64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8,955,942,709.46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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