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09 中利集团 更新日期:2025-08-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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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7:53 │中利集团(002309):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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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19:57 │ST中利(002309):关于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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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6 15:46 │ST中利(002309):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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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42 │*ST中利(002309):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 │
│ │停复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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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42 │*ST中利(002309):关于2024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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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40 │*ST中利(002309):2024 年年报问询函相关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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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40 │*ST中利(002309):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中利集团的问询函的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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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9:18 │*ST中利(002309):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 │
│ │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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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8:39 │*ST中利(002309):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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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8:34 │*ST中利(002309):中利集团见证法律意见书(2024年度股东大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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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7:53│中利集团(002309):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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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6月 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亏损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6,590万元–8,920 万元 亏损:26,577.09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9,360万元–12,670 万元 亏损:26,548.31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24元/股–0.033 元/股 亏损:0.103元/股
(注)
注:公司 2024 年底完成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4 号--每股收益》的规定, 为保持前后期可比性,以调整
后的股数重新计算每股收益。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内公司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如下:
本报告期,公司生产经营尚处于恢复阶段,规模效应未能良好体现,因此存在一定亏损。公司采取降本提质行动,且有息负债规
模同比缩小,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期间费用同比大幅减少,本报告期亏损幅度同比明显收窄。
四、其他说明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本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
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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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7 19:57│ST中利(002309):关于撤销其他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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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7月 8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 2025年 7月 9日开市起复
牌。
2.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7 月 9 日开市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ST中利”变更为“中利集团”,股票代码仍为“
002309”,股票交易日的涨跌幅限制由“5%”变为“10%”。
一、股票种类、简称、股票代码、停复牌安排以及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股票简称:由“ST中利”变更为“中利集团”;
3.股票代码:002309;
4.停复牌安排:自 2025年 7月 8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 2025 年 7月 9日开市起复牌;
5.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起始日:2025年 7月 9日;
6.股票交易日的涨跌幅限制:由“5%”变为“10%”。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5月 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9.8.1条第(八)项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5 月 14 日
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于 2024 年 7 月 6 日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三、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一)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已整改完毕
1.财务报表虚假记载问题已整改完毕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已对2013年度至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并
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详见公告:2025-062),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同步为公司出具了《关于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专项说明的审核
报告》。
2.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已整改完毕
针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68,035.71万元已通过现金捐赠方式获得清偿;根据公司、公
司子公司分别与相关债权人签署的已经发生效力的相关代为履行协议及确认函,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12,483.48
万元已通过相关债权人豁免债权的方式获得清偿。因此,公司原存在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已经通过上述两种方式依法获得妥善解决。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的专项
说明》。
针对违规担保,根据公司、管理人及产业投资人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产业投资人承诺以现金形式就公司为承担违规担保债权清
偿责任所实际付出的偿债资源对公司进行补偿。因此,公司原存在的违规担保已通过产业投资人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约定的兜底方式获
得妥善解决。
上海加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针对公司原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和违规担
保问题整改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
(二)已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5年4月22日,公司披露了苏亚金诚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和《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三)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根据《上市规则》第9.8.8条“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8.1条第(八)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同时符合
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一)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
追溯重述;(二)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
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的相关问题已整改完毕,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因素已经全部消除且自《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之
日起已满十二个月,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四)公司不存在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逐项自查,不存在《上市规则》所列示的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五)公司已就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债权充分计提预计负债
公司因证券虚假陈述事项产生投资者诉讼:截止目前,大部分投资者尚未对公司提起诉讼或诉讼案件尚未完成立案程序,公司聘
请第三方机构对涉及的投资者损失进行测算,并出具了《投资者损失核定报告书》。公司参考报告书进行合理的会计估计,已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 13号—或有事项》的要求,于 2024年度报告中计提了预计负债,金额约为 1.65 亿元。投资者诉讼案件赔偿金额后
续以实际判决金额为准,具体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四、公司申请撤销其他部分风险警示的审核情况
公司提交的《关于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
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5 年7月 8日停牌一天,2025年 7月 9日开市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中利”变更为“中利集团
”,股票代码仍为“002309”,撤销其他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为“10%”。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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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6 15:46│ST中利(002309):第七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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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 7月 2 日以通讯方式通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于 2025 年 7 月 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5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如期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 名,出席会议董事 9名。会议由董事
长许加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议案》;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
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9.8.1条第(八)项规定,公司股票自2024年5月14日起被叠加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于2024年7月6日披露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1)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已整改完毕
1)财务报表虚假记载问题已整改完毕
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公司已对2013年度至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进行了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并
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详见公告:2025-062),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同步为公司出具了《关于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专项说明的审核
报告》。
2)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违规担保问题已整改完毕
针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68,035.71万元已通过现金捐赠方式获得清偿;根据公司、公
司子公司分别与相关债权人签署的已经发生效力的相关代为履行协议及确认函,原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12,483.48
万元已通过相关债权人豁免债权的方式获得清偿。因此,公司原存在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已经通过上述两种方式依法获得妥善解决。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关于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及其附属企业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清偿情况的专项
说明》。
针对违规担保,根据公司、管理人及产业投资人签署的重整投资协议,产业投资人承诺以现金形式就公司为承担违规担保债权清
偿责任所实际付出的偿债资源对公司进行补偿。因此,公司原存在的违规担保已通过产业投资人按照重整投资协议约定的兜底方式获
得妥善解决。
上海加宁律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针对公司原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和违规担
保问题整改情况发表了专项说明。
(2)已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了苏亚金诚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2024年度审计报告》和《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3)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根据《上市规则》第9.8.8条“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8.1条第(八)项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后,同时符合
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本所申请对其股票交易撤销其他风险警示:(一)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进行
追溯重述;(二)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已满十二个月。”
公司《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的相关问题已整改完毕,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因素已经全部消除且自《行政处罚决定书》作出之
日起已满十二个月,公司符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
(4)公司不存在被实施风险警示的情形
公司逐项自查,不存在《上市规则》所列示的退市风险警示和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5)公司已就证券虚假陈述民事赔偿债权充分计提预计负债
公司因证券虚假陈述事项产生投资者诉讼:截止目前,大部分投资者尚未对公司提起诉讼或诉讼案件尚未完成立案程序,公司聘
请第三方机构对涉及的投资者损失进行测算,并出具了《投资者损失核定报告书》。公司参考报告书进行合理的会计估计,已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的要求,于2024年度报告中计提了预计负债,金额约为1.65亿元。投资者诉讼案件赔偿金额后续以
实际判决金额为准,具体金额存在不确定性。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捐赠的议案》。
公司拟向中国职工发展基金会捐赠30万元人民币,助力推动电线电缆行业培养更多高素质、高技能的人才,为建设高质量产业工
人队伍提供公益力量。
该议案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其他说明
公司申请撤销股票交易其他风险警示事项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核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
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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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42│*ST中利(002309):关于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公司股票停复
│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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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6 月 3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 2025 年 6月 4日开市起
复牌。
2.公司股票自 2025 年 6 月 4 日开市起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公司股票简称由
“*ST 中利”变更为“ST 中利”,股票代码仍为“002309”,股票交易日的涨跌幅限制仍为“5%”。
一、股票种类、简称、股票代码、停复牌安排以及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起始日
1.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2.股票简称:由“*ST 中利”变更为“ST 中利”;
3.股票代码:002309;
4.停复牌安排:自 2025 年 6 月 3 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并于 2025 年 6 月 4日开市起复牌;
5.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起始日:2025 年 6月 4日;
6.股票交易日的涨跌幅限制:5%。
二、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1.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苏亚金诚”)出具的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3 年度末合并口
径经审计净资产为负值,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二)项的规定,公
司股票自 2024 年 4月 25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1)公司 2021 年至 2023 年内部控制审计(鉴证)报告为否定意见,触及《上市规则》9.8.1 条第(四)项规定,在年报出
具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公司 2021-2023 年连续亏损且苏亚金诚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根据《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七)项的相关规定,在年报出具后,公司股票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3)公司于 2024 年 5 月 13 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触及《上市规则》
9.8.1 条第(八)项规定,公司股票自 2024 年 5月 14日起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二、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1.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苏亚金诚对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2024 年度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为 14.20
亿元,公司 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 23.58 亿元,营业收入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和不具备商业实质的收入后为 23.40 亿
元。
公司对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逐项自查,公司已不存在《上市规则》第9.3.1 条第(二)项所列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
亦不存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上市规则》第 9.3.8 条规定,公司已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对
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
2.公司申请撤销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苏亚金诚对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关于江苏
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审计报告带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与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情况的审核
报告》以及《关于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否定意见涉及事项影响消除情况的审核报告》。
因此,公司因以前年度内部控制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以及近三年连续亏损且苏亚金诚对公司 2023 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
持续经营能力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而触及的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已经消除。
公司对照《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逐项自查,公司已不存在《上市规则》第9.8.1 条第(四)项、第(七)项所列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的情形,但仍存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八)项规定的需要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上市规则》第 9.8.7 条
规定,公司已向深交所申请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的部分其他风险警示。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部分风险警示的审核情况
公司提交的《关于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
四、公司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前期触及《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八)项情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尚有“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
已满十二个月”申请撤销其他风险警示的条件没有满足,故公司股票交易仍被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中国证监会于 2024 年 6 月 28 日下发对公司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已就行政处罚决定所涉事项对相应年度财务会计报
告进行追溯调整(详见公告:2025-062),待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满十二个月之时,公司将按规定申请撤销被继续
实施的其他风险警示,届时公司被实施的风险警示将全部消除。
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5 年 6月 3日开市起停牌1 天,并于 2025 年 6 月 4 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
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并复牌;公司证券简称由“*ST 中利”变更为“ST 中利”,证券代码仍为“0
02309”,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仍为“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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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42│*ST中利(002309):关于2024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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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利(002309):关于2024年年报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3/bbf3eca7-d8b5-4cd7-8310-b400f0bad3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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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40│*ST中利(002309):2024 年年报问询函相关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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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利(002309):2024 年年报问询函相关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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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40│*ST中利(002309):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中利集团的问询函的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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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中利(002309):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中利集团的问询函的回复。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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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9:18│*ST中利(002309):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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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中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出撤销
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详见公告:2025-05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申请事项尚处于补充材料阶段。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2 条的规定,补充材料
期间不计入深交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公司将根据相关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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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8:39│*ST中利(002309):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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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本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2、表决方式: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3、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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