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06 *ST云网 更新日期:2025-11-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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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9:11 │*ST云网(002306):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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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9:09 │*ST云网(002306):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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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9:09 │*ST云网(002306):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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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8:14 │*ST云网(002306):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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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8:11 │*ST云网(002306):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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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8:52 │*ST云网(002306):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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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8:52 │*ST云网(002306):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到相关法律文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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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19:04 │*ST云网(002306):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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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19:02 │*ST云网(002306):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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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19:01 │*ST云网(002306)::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 │
│ │限售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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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9:11│*ST云网(002306):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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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云网(002306):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3)。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0c1b6637-0480-4069-b8a1-f9b5227408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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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9:09│*ST云网(002306):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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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30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2号院2号楼东旭国际中心C座1006室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继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38人,代表股份 188,478,22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701%。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
股东 6人,代表股份 143,180,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62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32 人,代表股份45,297,5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080%。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35 人,代表股份 34,782,80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991%。其中:通过现场投
票的中小股东 5人,代表股份 304,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5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30人,代表股份 34,
478,2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641%。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刘爽、郭晓桦出席并见证本次会
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的提案及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1.00《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
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1,630,3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667%;反对 6,646,4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3.5264%;弃权 20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69%
。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 33,544,2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4390%;
反对1,037,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816%;弃权 201,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93%。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
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fb074641-db7c-4a33-9410-215203c2d2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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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19:09│*ST云网(002306):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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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云网(002306):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1/dd844a41-8910-4b17-bfe9-d92628a85e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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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8:14│*ST云网(002306):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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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云网(002306):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b8e5b7ab-b21d-42f2-9f5e-895faffbee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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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8:11│*ST云网(002306):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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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2025年第八次(临时)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2 日以电
子邮件及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25 年 10 月 2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人,实际出席董
事 8人。会议由董事长兼总裁陈继先生主持,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意票 8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票)。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68)
。
三、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4460137e-d5e2-49e6-80e3-7c7995e414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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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8:52│*ST云网(002306):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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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基本情况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云网”或“公司”)经查询银行账户获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郑州湘鄂情餐饮
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餐饮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账户名称 开户行 银行账户 账户类型 冻结金额 实际冻结金额
(万元) (万元)
中科云网 工行翠微路支行 0200*** 基本户 30.90 0.00
山西银行 5000*** 一般户 30.90 0.027
郑州餐饮公司 招商银行郑州分行经三路支行 371903*** 基本户 2,045 5.99
招商银行郑州正弘城支行 371903*** 一般户 2,005 0.67
农业银行龙子湖支行 160602*** 一般户 2,000 22.06
农业银行三峡三峡大学支行 173812*** 一般户 43.10
农业银行郑州花园支行 160011*** 一般户 56.91
农业银行郑州陇西支行 160541*** 一般户 102.60
交通银行郑州紫荆山支行 411620*** 一般户 0.92
民生银行武汉汉正街支行 650894*** 一般户 0.05
郑州餐饮公司 工商银行株洲时代支行 190320*** 基本户 2,000 2.57
株洲分公司
合计 2,030.90 234.89
二、公司及子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主要原因
1、公司账户被冻结的情况
缪某以合同纠纷为由起诉公司,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冻结公司基本账户及一般户,冻结金额为 30.
9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正式法律文件。
2、郑州餐饮公司及其株洲分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的情况
湖南航空工业局以侵害商标权纠纷为由,向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郑州餐饮公司株洲分公司、郑州餐饮公司、中科云网
,并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2025)湘 02 知民初 56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对公司及郑州餐饮
公司价值 2,000 万元财产或权益予以保全。郑州餐饮公司被冻结 9个银行账户,冻结金额为 2,000 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及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基本户及一般户被冻结资金为 30.90 万元,占公司最新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32%,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货币资金的 3.16%。除前述银行账户被冻结外,公司其余账户资金仍可正常使用,本次被冻结账户非公司主要账户,不会对公司日
常经营及正常运转造成实质性影响,不涉及公司主要账户被冻结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日,郑州餐饮公司及其株洲分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 2,000 万元,占公司最新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95%,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货币资金的204.56%。截至目前,郑州餐饮公司及其分公司正常供餐,相关原材料采购事宜正常进行,其日常生产经营
活动能够正常开展,前述被冻结账户非公司主要账户,不涉及公司主要账户被冻结的情形,不会对公司其他业务的正常开展造成影响
,也不会对公司正常运转造成影响。公司将与原告方、人民法院等相关各方保持积极沟通,力争妥善解决银行账户被冻结事宜,最大
化减少该事项对生产经营的影响。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新增冻结资金 2,030.9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1.27%,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货币资金的207.72%。
公司将积极与相关方沟通,争取尽快解决上述银行账户资金被冻结事项,并将持续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有关信息请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
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其他风险提示
根据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由于公司 2024 年末归母净资产为负值、2024 年
度营业收入未达 3亿元且净利润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措施(“*ST”)。同时,公司连续三个
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上述财
务数据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之“(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净利润孰低者均为负
值,且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显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5 年 4月 16 日被叠加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 年修订)》第 9.3.12 条的有关规定,若公司 2025 年度净利润、营业收入、净资
产等相关财务指标仍未达标,公司股票将面临股票终止上市的风险。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风险,并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相关法律文书及银行账户查询信息。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6/d7592058-9907-4859-aff7-38a1de7753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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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18:52│*ST云网(002306):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到相关法律文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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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诉前财产保全。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郑州湘鄂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为被申请人。
3.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由于本案尚未开庭审理,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
一、基本情况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郑州湘鄂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
州餐饮公司”)于 2025 年10 月 14 日收到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起诉状等法律文书。截至本公告披
露之日,本案尚未开庭处理。
二、《民事裁定书》的主要内容
(一)诉讼当事人
申请人:湖南航空工业局
法定代表人:李铭
住所地: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东路 289 号
被申请人:郑州湘鄂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
负责人:颜芳
住所地: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学林街道智慧路 118 号湖南化工职业技术学院一食堂一楼
被申请人:郑州湘鄂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孟庆利
住所地: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金水东路 85 号 1号楼 1-2 号
被申请人: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继
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林风二路 39 号院 4号楼 2层 209
原告湖南航空工业局与被告郑州湘鄂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株洲分公司、郑州湘鄂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申请人于 2025 年 8月 28 日向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冻结三被申请人银行存
款 7000 万元或查封、扣押、冻结其他等值财产,并提供了保单金额为 7000 万元的大家财产保险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分公司诉讼(仲
裁)保全责任保险保单保函予以担保。
湖南省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湖南航空工业局的财产保全申请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
法》第一百零三条、第一百零五条、第一百零六条第一款规定,裁定如下:
对被申请人郑州湘鄂情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价值 2000 万的财产或权益予以保全。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缪某以合同纠纷为由起诉公司,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申请冻结公司基本账户及一般账户,涉及金额分别
为 30.90 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正式法律文件。
除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下属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裁定事项对公司及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由于诉讼案件尚未开庭审理,目前无法判断其对公司利润的具体影响,最终影响以法院判决或执行结果为准。公司将持续关注本
次诉讼事项的后续进展,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
cn),公司相关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信息披露媒体登载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充分关注上述风险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6/d8bc67e8-127b-4aff-a075-b1d9aff083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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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19:04│*ST云网(002306):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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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同意提请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董事会提交的相关提案。现将此次股东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30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3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会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27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5年10月27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
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2号院2号楼东旭国际中心C座1006室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第一 √
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暨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
1.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2025年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有关内容请参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
平台刊登的相关公告。
2.上述提案表决结果将对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
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10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2号院2号楼东旭国际中心C座1006室公司前台。
4.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办理登记手续;代理人
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应在2025年10月29日17:00前到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办
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覃检 联系电话:010-53689398
传真:010-53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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