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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306(中科云网)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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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306 *ST云网 更新日期:2026-05-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22 18:07 │*ST云网(002306):关于相关诉讼进展公告 │ ├─────────┼──────────────────────────────────────────────┤ │2026-05-18 17:37 │*ST云网(002306):关于相关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 │ ├─────────┼──────────────────────────────────────────────┤ │2026-05-06 17:53 │*ST云网(002306):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 │ │ │公告 │ ├─────────┼──────────────────────────────────────────────┤ │2026-04-28 18:09 │*ST云网(002306):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4-28 18:07 │*ST云网(002306):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 │2026-04-28 18:07 │*ST云网(002306):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 ├─────────┼──────────────────────────────────────────────┤ │2026-04-23 17:52 │*ST云网(002306):关于召开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2026-04-10 17:26 │*ST云网(002306):关于相关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 │ ├─────────┼──────────────────────────────────────────────┤ │2026-04-10 17:26 │*ST云网(002306):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 │ ├─────────┼──────────────────────────────────────────────┤ │2026-04-10 17:23 │*ST云网(002306)::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财务指标、审计意见类型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 │ │ │风险警示暨... │ └─────────┴──────────────────────────────────────────────┘ ─────────┬──────────────────────────────────────────────── 2026-05-22 18:07│*ST云网(002306):关于相关诉讼进展公告 ─────────┴──────────────────────────────────────────────── 一、基本情况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月 6日、4月 4日分别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关于控 股子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关于累计诉讼案件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 高邮市众鑫建设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鑫实业”)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为案由,向江苏省高邮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 “高邮法院”)起诉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科云网(高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高邮”),并申请财产保全,保 全金额为 2,000 万元,高邮法院现场查封中科高邮 110KV 变电站壹座。现将该案件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二、案件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中科高邮收到高邮法院送达的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被告(反诉原告)中科高邮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反诉被告)众鑫实业工程款 1,910.5354 万元及逾期付款违 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以1,910.5354 万元为基数,自 2023 年 12 月 23 日起按照年利率 4.485%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2、被告(反诉原告)中科高邮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反诉被告)众鑫实业专用网络费用、设备材料费用、网络安 全评审费用合计 21.80 万元及逾期付款违约金(违约金计算方式:以 21.80 万元为基数,自 2023 年 11 月 7日起按照年利率 4.4 85%计算至实际给付之日止); 3、被告(反诉原告)中科高邮应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反诉被告)众鑫实业律师费 20 万元; 4、原告(反诉被告)众鑫实业有权对其施工的中科高邮 110KV 变电站新建工程折价或者拍卖后的价款在其应获取的工程款 1,9 10.5354 万元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 5、驳回原告众鑫实业的其他诉讼请求; 6、驳回反诉原告中科高邮的诉讼请求。 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之规定,加倍支 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本诉案件受理费 13.9516 万元,保全费 0.5 万元,合计 14.4516 万元,由被告中科高邮承担。 三、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及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下属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针对本次公告判决情况,中科高邮需承担相关诉讼费用及违约金,将对公司2026 年度净利润产生一定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后 续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风险提示 原告方前期虽申请查封中科高邮 110KV 变电站,但未实际影响中科高邮厂区日常维护及正常用电,若原告方最终依法申请拍卖 该变电站,将对日常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将与相关方进行积极沟通,确保日常业务不受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上述诉讼及资产查 封风险,并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民事判决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67149ca9-4e56-449b-9f00-393c7e49ff19.PDF ─────────┬──────────────────────────────────────────────── 2026-05-18 17:37│*ST云网(002306):关于相关诉讼案件的进展公告 ─────────┴──────────────────────────────────────────────── 一、基本情况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登了《相关诉讼公告》(公 告编号:2025-079),扬州市科创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扬州科创基金”)以“可转股债权投资协议及还款协议纠 纷”为案由,向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扬州邗江法院”)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科云网(高邮)新能源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科高邮”)、公司及实控人陈继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中科高邮支付借款本金、利息以及罚息等,公司及实控人 陈继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二、案件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扬州邗江法院送达的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被告中科高邮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扬州科创基金支付欠款本金 4,700 万元及利息(自 2025 年 5月 1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年利率 7%计算)、罚息(以 4,700 万元为基数,自 2025 年 8 月 31 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 日利率万分之三计算); 2、被告中科高邮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扬州科创基金支付律师费 1万元; 3、被告陈继、公司对被告中科高邮的上述第一、二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4、驳回原告扬州科创基金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前期其他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1.中科高邮与湖北祥博聚业建筑工程施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祥博”)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进展 公司于 2025 年 6月 7日披露《关于累计诉讼案件及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对中科高邮与湖北祥博建设工 程合同纠纷情况进行披露,该案件涉及金额 161.52 万元。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科高邮与湖北祥博达成民事调解,分期支付。 2.投资者索赔诉讼案件进展 公司于 2025 年 1月 7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8),对多名投资 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案由起诉公司案件,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已作出终审判决,公司需向投资者赔偿投资损失 3,176.0 5 万元,并承担 54.60 万元的诉讼费,合计 3,230.65 万元,被告孟凯对本判决前述实际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财产申报表》等法律文书,获悉申请执行 人赵某、许某华等 457 人向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强制执行措施尚未实施。 3.中科高邮与江苏扬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电池项目工程质量问题诉讼进展中科高邮起诉被告同翎新能源科技(高邮)有限公司及 第三人江苏扬泽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4)苏 1084 民初 1015 号,因诉讼主体变更,中科高邮于 2025 年 1 0 月 23 日向高邮市人民法院申请撤回该案的起诉,法院于 2025 年 10 月 27 日裁定准许撤诉。中科高邮已近日重新起诉,法院已 接收立案材料,截至目前,中科高邮尚未收到相关立案通知或回执。 四、是否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近日,公司收到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送达《民事起诉状》、《民事裁定书》等法律文件,宏成嘉美(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以“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为由起诉公司,案号为(2026)京 0106 民初 18565 号,请求法院判令公司支付房屋租赁费及违约金 47.8 5 万元,并申请诉前财产保全。法院裁定查封、冻结公司名下价值 47.85 万元的财产,公司银行账户被冻结 47.85 万元,占公司 2 025 年末经审计货币资金的 0.43%,占比较小,不会导致公司触发其他风险警示措施。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案尚未开庭审理。公司 将与原告方保持积极沟通,妥善处理该诉讼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及已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下属公司无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五、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2025 年度,公司已就扬州科创基金诉讼事项计提预计负债;本案一审判决后,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在 2026 年度 计提相关预计负债,具体影响金额以后续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六、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跟进案件进展,积极与相关方协商解决方案,争取尽快解除全部账户冻结事项,积极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上述诉讼及账户冻结风险,并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信息以公 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民事裁定书》; 2、《民事判决书》; 3、《执行通知书》; 4、《民事调解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d608739f-c3b4-47a9-8b9b-b2765b686e58.PDF ─────────┬──────────────────────────────────────────────── 2026-05-06 17:53│*ST云网(002306):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部分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0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财务指标、审计意见类型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 议案》,于同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因财务指标、审计意见类型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的申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1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因财务指标、审计意见类型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 暨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出的撤销因财务指标、审计意见类型而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的申请 事项尚处于补充材料阶段,能否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2 条规定 ,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深圳证券交易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公司将根据该申请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f058eb94-d386-4cf0-bb22-15833e98bc95.PDF ─────────┬──────────────────────────────────────────────── 2026-04-28 18:09│*ST云网(002306):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8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四合庄路2号院2号楼东旭国际中心C座1006室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继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163 人,代表股份 188,065,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22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 的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146,139,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802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59 人,代表股份41,926,80 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205%。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61 人,代表股份 39,580,4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507%。其中:通过现场投 票的中小股东 3人,代表股份 3,263,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75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58 人,代表股份 36 ,317,4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756%。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公司聘请的北京市大地律师事务所律师王一萍、刘洪国出席并见证本次 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的提案及表决结果具体如下: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6,533,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54%;反对 1,51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8046%;弃权 1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其中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 同意 38,048,4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294%;反对 1,513,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28%;弃权 1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478%。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00 《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6,53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53%;反对 1,5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8046%;弃权 1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其中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048,3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292%;反对 1,5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31%;弃权 1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478%。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3.00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6,53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853%;反对 1,5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8046%;弃权 18,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00%。其中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8,048,3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1292%;反对 1,51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31%;弃权 18,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478%。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4.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6,415,58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225%;反对 1,616,4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8595%;弃权 3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0%。其中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930,1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305%;反对 1,616,41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39%;弃权 3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856%。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5.00 《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6,09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94%;反对 1,61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8595%;弃权 35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11%。其中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604,5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079%;反对 1,616,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41%;弃权 35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908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6.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6,405,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173%;反对 1,61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8594%;弃权 43,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2%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920,4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8060%;反对 1,616,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36%;弃权 43,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04%。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7.00 《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86,090,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494%;反对 1,61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8595%;弃权 35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11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7,604,68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0081%;反对 1,61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838%;弃权 35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080%。 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大地律师事务所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结论意见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大地律师事务所关于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d92bde6-29db-4d3d-ba02-dfd2d58c14d0.PDF ─────────┬──────────────────────────────────────────────── 2026-04-28 18:07│*ST云网(002306):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ST云网(002306):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0b58a96-e4f4-485b-acbe-68e203aacf52.PDF ─────────┬──────────────────────────────────────────────── 2026-04-28 18:07│*ST云网(002306):2026年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 中科云网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和制度,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市场薪资行情、公司所处地区等实际情况,制定《2026 年度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薪酬标准 1.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结合公司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考核 情况等确定年度薪酬,公司不再另行支付董事津贴。年度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 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因履职产生的相关费用据实报销。 2.仅在公司担任董事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仅领取津贴,津贴为 3.60 万元/年(税后),按月平均发放;因 履职产生的相关费用据实报销。 3.独立董事津贴为 7.20 万元/年(税后),按月平均发放;因履职产生的相关费用据实报销。 四、其他规定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按其实际任期及经考核确认的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4bda61a-ea30-4af3-98f0-e0bc3c7e0a8c.PDF ─────────┬──────────────────────────────────────────────── 2026-04-23 17:52│*ST云网(002306):关于召开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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