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02 西部建设 更新日期:2025-06-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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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18:17 │西部建设(002302):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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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7 00:31 │西部建设(002302):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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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9:11 │西部建设(002302):第八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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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54 │西部建设(002302):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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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52 │西部建设(002302):关于参加新疆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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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50 │西部建设(002302):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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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 │西部建设(002302):关于董事辞任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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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17:51 │西部建设(002302):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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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17:51 │西部建设(002302):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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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 17:50 │西部建设(002302):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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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 18:17│西部建设(002302):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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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2025年5月16日召开的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具体内容为: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262,354,3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25元(含税),共派
发现金红利157,794,288.00元,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如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维持分
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距离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4年度
2.发放范围: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3.权益分派方案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62,354,3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25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
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
0股派1.125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公司暂不扣缴个人
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
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250000元
;持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12500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分红派息的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6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月26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至2025年6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5年6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
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852 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2 08*****392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3 08*****029 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
4 08*****827 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有限公司
5 08*****826 中国建筑第四工程局有限公司
六、有关咨询方法
咨询部门: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汉州路989号中建大厦26楼
咨询电话:028-83332761
传真电话:028-83332761
七、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公司第八届十七次董事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 2024 年度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8/bbd17ea0-459a-4673-b110-adbab463b7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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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7 00:31│西部建设(002302):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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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建设(002302):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7/249ca001-3641-418e-a3e5-6835c38608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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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6 19:11│西部建设(002302):第八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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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十九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6 月 3 日以专人及电子邮件方式送
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6 日在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汉州路 989 号中建大厦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
出席会议的董事 8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8 人(其中董事侍军凯先生、张海霞女士、廖中新先生、杨波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章维成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2024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本议案经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合规管理体系有效性评价工作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十九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6/8a8ee6f4-09e5-41ff-97c7-2140e94381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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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54│西部建设(002302):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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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14:00 。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6 日的交易时
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6 日 9:15 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汉州路989号中建大厦公司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章维成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34人,代表股份576,948,77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042%。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4人,代表股份568,879,1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064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0人,代表股份8,069,6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393%。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232人,代表股份25,069,7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859%。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全体监事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提案 提案名称 表决情况
编码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股) 占有效表 股份数 占有效表 股份数 占有效
决权的比 (股) 决权的比 (股) 表决权
例 例 的比例
1.00 关于 2024 年年度 574,496,060 99.5749% 2,251,002 0.3902% 201,716 0.0350%
报告的议案
2.00 关于 2024 年度董 574,496,060 99.5749% 2,244,802 0.3891% 207,916 0.0360%
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
3.00 关于 2024 年度监 574,515,160 99.5782% 2,221,402 0.3850% 212,216 0.0368%
事会工作报告的议
案
4.00 关于 2024 年度财 574,455,560 99.5679% 2,252,102 0.3903% 241,116 0.0418%
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5.00 关于 2025 年度财 574,556,576 99.5854% 2,233,402 0.3871% 158,800 0.0275%
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6.00 关于 2024 年度利 576,438,478 99.9116% 394,900 0.0684% 115,400 0.0200%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24,559,408 97.9645% 394,900 1.5752% 115,400 0.4603%
7.00 关于 2025 年度向 574,560,676 99.5861% 2,247,702 0.3896% 140,400 0.0243%
金融机构申请融资
业务总额的议案
8.00 关于为合并报表范 574,522,476 99.5795% 2,291,302 0.3971% 135,000 0.0234%
围内各级控股子公
司提供“银行综合
授信”担保总额度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的议案 22,643,406 90.3218% 2,291,302 9.1397% 135,000 0.5385%
9.00 关于 2025 年度向 22,643,106 90.3206% 2,299,302 9.1716% 127,300 0.5078%
中建财务有限公司
申请融资总额授信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的议案 22,643,106 90.3206% 2,299,302 9.1716% 127,300 0.5078%
10.00 关于与中建财务有 20,696,181 82.5545% 4,211,227 16.7981% 162,300 0.6474%
限公司签订金融服
务协议暨关联交易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的议案 20,696,181 82.5545% 4,211,227 16.7981% 162,300 0.6474%
上述提案 9、10 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中建新疆建工(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551,879,070
股)回避表决。
上述提案 1-8 应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提案 9、10 应由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非关联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过半数通过。根据上述表决情况,提案 1-10 均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公司聘请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池名、毕昶旭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
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22827408-ef81-4139-8e0d-40651f547b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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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52│西部建设(002302):关于参加新疆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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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新疆上市公司协会根据新疆证监
局工作部署,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的“2025年新疆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
本次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
公众号:全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23 日(星期五)15:00-17:30。届时公司
高管将在线就公司 2024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
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957b8d4d-5714-45ff-84c7-5b3e0e0243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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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50│西部建设(002302):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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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贵公司)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贵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并见证贵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
次会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
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对本法律意见书的出具,本所律师特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仅就本次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意见,
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3.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
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
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贵公司本次会议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会议决
议一起予以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贵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有关事项进行
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经查验,本次会议由贵公司第八届十七次董事会会议决定召开并由董事会召集。贵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4月3日在《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开发布了《中建西部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度股东
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为“会议通知”),该通知载明了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召开方式、审议事项、出席对象、股权登记
日及会议登记方式等事项。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在贵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由贵公司董事长章维成先生主持。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
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15:00。
经查验,贵公司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及会议内容均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相关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贵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贵公司董事会,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召集人资
格。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相关身份证明文件、股东代理人提交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和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反馈
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并经贵公司及本所律师查验确认,本次会议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合计234人,代表股份576,948,778股,占贵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7042%。
除贵公司股东(股东代理人)外,出席本次会议的人员还包括贵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经办律师。
经查验,上述现场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
有效;上述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已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认证。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次会议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贵公司已公告的会议通
知中所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了逐项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一)表决通过了《关于2024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同意574,496,0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5749%;
反对2,251,00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902%;弃权201,7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350%。
(二)表决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574,496,0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5749%;
反对2,244,80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891%;弃权207,9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360%。
(三)表决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574,515,1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5782%;
反对2,221,40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850%;弃权212,2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368%。
(四)表决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574,455,56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5679%;
反对2,252,10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903%;弃权241,11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418%。
(五)表决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同意574,556,57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5854%;
反对2,233,40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871%;弃权158,8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75%。
(六)表决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同意576,438,478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9116%;
反对394,9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684%;弃权115,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00%。
(七)表决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融资业务总额的议案》
同意574,560,676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9.5861%;
反对2,247,702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3896%;弃权140,400股,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0.0243%。
(八)表决通过了《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控股子公司提供“银行综合授信”担保总额度的议案》
同意574,522,476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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