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01 齐心集团 更新日期:2026-05-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22 18:48 │齐心集团(00230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22 18:47 │齐心集团(002301):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
│2026-05-22 18:47 │齐心集团(002301):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
│2026-05-22 18:46 │齐心集团(002301):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5-22 18:45 │齐心集团(002301):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
│2026-05-22 18:45 │齐心集团(002301):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
├─────────┼──────────────────────────────────────────────┤
│2026-05-14 19:01 │齐心集团(002301):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
│2026-05-11 18:46 │齐心集团(002301):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
│2026-05-11 18:42 │齐心集团(002301):关于召开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2026-05-11 18:42 │齐心集团(002301):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
└─────────┴──────────────────────────────────────────────┘
─────────┬────────────────────────────────────────────────
2026-05-22 18:48│齐心集团(00230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齐心集团(00230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7a44afc3-9f16-4e71-aff6-2727df4d1306.PDF
─────────┬────────────────────────────────────────────────
2026-05-22 18:47│齐心集团(002301):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2日召开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四次会议,就公司202
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本激励计划获授限制性股票的29名激励对象均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中确定的激励对象中的人员,未做变更调整。截至本激励计划授予日,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未超出《<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本次
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本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激励
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公司和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
权益的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本激励计划授予日为2026年5月22日,并同意以3.84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9名激励对象
授予27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9e9d0aaf-fd48-4d3c-b475-c8b363565b18.PDF
─────────┬────────────────────────────────────────────────
2026-05-22 18:47│齐心集团(002301):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齐心集团(002301):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56d4d5d4-5f0d-49b1-864e-150dd8daedee.PDF
─────────┬────────────────────────────────────────────────
2026-05-22 18:46│齐心集团(002301):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6 年 5月 19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
形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6 年 5月 22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召开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人
,实到董事 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钦鹏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作出如下决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等有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董事会核查后认为公司2026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确定为2026年5月22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9名激
励对象授予270.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84元/股,股票来源为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表决情况: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黄家兵先生、戴盛杰先生、于斌平先生作为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参与对象,为本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
表决。
《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
报》,公告编号:2026-027。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83e3f08e-9355-404c-9f24-5a6d14bf2735.PDF
─────────┬────────────────────────────────────────────────
2026-05-22 18:45│齐心集团(002301):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齐心集团(002301):2025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3f49d5ea-1ad3-4146-bbc1-27b219a3b946.PDF
─────────┬────────────────────────────────────────────────
2026-05-22 18:45│齐心集团(002301):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
致: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齐心集团”)的委托,
担任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专项法律顾问。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
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齐心集团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事项(以下简称“本次授予”或“本次授予
事项”)相关的文件资料和已存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声明事项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依据《公司法》《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
律业务执业规则》等规定对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与本次授予事项相关的事实情况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遵循
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在前述核查验证过程中,公司已向本所律师作出如下保证:已向本所律师提供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真实的全部原始书
面材料、副本材料、书面说明及口头证言;已向本所律师提供的资料及披露的事实均不存在任何虚假、隐瞒、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已向本所律师提供的副本资料与正本一致、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所提供文件上的所有签字和印章均真实、有效,所有口头说明均与
事实一致。
本所律师仅对与本次授予事项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本法律意见书中对于有关会计、审计等专业文件之内容的引用,并不意
味着本所律师对该等专业文件及所引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作出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本所律师亦不具备对该等专业文件以及所
引用内容进行核查和判断的专业资格。
本法律意见书仅就中国法律有关的问题发表法律意见,不对境外法律或适用境外法律的事项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授予事项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授予事
项所必备的法律文件,随同其他材料一起上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并予以公告;同意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引用本法律意见书,
但公司做引用或披露时应当全面准确,不得导致对本法律意见书的理解产生错误和偏差。
正 文
一、本次激励计划及授予的批准与授权
(一)本次激励计划的批准与授权
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并审议通过《〈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等议案。
2026 年 4 月 29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
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
议案,公司董事黄家兵、戴盛杰、于斌平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前述议案均已回避表决。
2026年 4月 30日至 2026 年 5月 9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
期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公司于 2026年 5月 12 日披露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2026年 5月 1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经自
查,在《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
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
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2026 年 5月 22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6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关
联股东均已对前述议案回避表决。
(二)本次授予的批准与授权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及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授予事项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026年 5月 2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黄家兵
、戴盛杰、于斌平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对前述议案均已回避表决。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具了《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授予事项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激
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所涉相关登记手续。
二、本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授予的授予日
2026年 5月 22日,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授权公司董事会确定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026年 5月 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本次授予事
项的授予日为 2026年 5月 22日。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授予的授予日为交易日,且在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激励计划后的 60日内。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的确定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授予的授予对象、数量及价格
2026年 5月 22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
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向 29 名激励对象授予 270 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 3.84 元/股。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出
具了《关于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授予的授予对象、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公司本次授予应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
1、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政旦志远(深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政旦志远审字第 260000563 号)、《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政旦志远内字第 260000046号)、公司利润分配相关公告以及公司出具的书面说明,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以上任一情
形,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经满足。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授予的授予条件已满足,公司实施本次授予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三、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
(一)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公司本次授予事项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尚需按照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所涉相关登记手续;
(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成就,本次授予日、授予对象、授予数量及价格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
本法律意见书壹式叁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51448448-4a24-4476-9075-7a2f57cfc73b.PDF
─────────┬────────────────────────────────────────────────
2026-05-14 19:01│齐心集团(002301):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齐心集团(002301):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098f1de0-eeeb-4466-bc06-a46cb627bb81.PDF
─────────┬────────────────────────────────────────────────
2026-05-11 18:46│齐心集团(002301):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齐心集团(002301):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e1a7772f-c2e6-46b1-9e3b-5532839c9394.PDF
─────────┬────────────────────────────────────────────────
2026-05-11 18:42│齐心集团(002301):关于召开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已于 2026年 4 月 25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使广大投资者能更深入全面了解公司 2025 年度经营情况和公司发展战略,
公司将于 2026 年 5月 18 日(星期一)15:00—17: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云访谈”栏目召开2025 年度网上业
绩说明会。业绩说明会具体情况安排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相关安排
1、会议主题: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2、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8 日(星期一)下午 15:00—17:003、召开地点:深交所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
4、召开方式:网络远程方式
5、出席人员: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钦鹏先生,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财务总监黄家兵先生,独立董事陈燕燕女士,公司副总
经理、董事会秘书王占君先生。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及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公司与投资者的交流效率和效果,现就公司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
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提前登陆深交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本次业绩
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衷心感谢广大投资者对
公司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66683a4e-302d-4f51-be3b-55faa6fb6d4f.PDF
─────────┬────────────────────────────────────────────────
2026-05-11 18:42│齐心集团(002301):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审核及公示情况的说明
─────────┴────────────────────────────────────────────────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在公司
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结合公示情况对激励对象进行了核查,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司对拟激励对象的公示情况
公司将本次激励对象名单及职位进行了公示,公示情况如下:
(1)公示内容: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姓名及岗位职务
(2)公示时间:2026 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9日,共10日
(3)公示方式: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内部网站(4)反馈方式:通过书面或口头形式反馈
(5)公示结果:在公示期限内,凡对公示的激励对象或对其信息有异议者,可及时向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反映。截至
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二、关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拟激励对象的核查方式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了本次拟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件、拟激励对象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拟激励对象在公司
担任的职务等。
三、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核查意见
根据《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和本次激励计划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及职务的公示情况及核查结果,发
表核查意见如下:
1、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具备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
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次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2、激励对象不存在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
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均为公司及子公司正式在职员工,不包含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综上,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fe7af7ec-d83c-4553-8897-484521d2e58b.PDF
─────────┬────────────────────────────────────────────────
2026-05-11 18:42│齐心集团(002301):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
│告
─────────┴────────────────────────────────────────────────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9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6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 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采取了充分且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和激励对象进行了登记。
通过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查询,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
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个月内(即 2025 年 10月 29 日至 2026 年 4月 29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
情况进行了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以下简称“核查对象”)。2、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已
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3、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了《信
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
二、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及《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在本次激励计划自
查期间,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具体情况如下: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共有 1名激励对象(非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 2
026 年1 月 23 日至 2026 年 1 月 28 日期间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经公司核查,该名激励对象在自查期间的股票交易行为均
发生在其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之前,系其基于对市场公开信息、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个人判断而进行的独立操作,属于个人投资行
为,并未知悉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实施时间、最终方案要素等相关信息,与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无关。上述核查对象在买卖公
司股票前,并未知悉公司筹划实施股权激励,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自查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限定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
登记,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
经自查,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 6个月内,未发现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利用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
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或泄露本次激励计划有关内幕信息的情形,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内幕交易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中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