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01 齐心集团 更新日期:2025-06-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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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7:24 │齐心集团(002301):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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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7:22 │齐心集团(002301):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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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7:22 │齐心集团(0023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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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7:21 │齐心集团(00230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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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7:19 │齐心集团(002301):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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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7:19 │齐心集团(002301):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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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7:19 │齐心集团(002301):累积投票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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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7:19 │齐心集团(00230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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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7:19 │齐心集团(00230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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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7:19 │齐心集团(002301):总经理工作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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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7:24│齐心集团(002301):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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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1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6月27日14:
3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日期、时间:2025年6月27日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5年6月27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9:15-9
: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7日 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书面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
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5年 6月 1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
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18号齐心科技园行政楼公司八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列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 √
规划》的议案
3.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5.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
6.00 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
7.00 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
8.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
2、提案说明
(1)以上议案已经2025年6月11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6月12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公司公告。
(2)议案1-议案4需以特别决议的方式,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同意方能通过。
(3)议案2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统计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提案编码注意事项
1、提案编码设置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设置详见本公告“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列表”。
2、总提案设置
本投票设置总提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100代表对总提案进行表决,即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提案进行表决
;1.00代表对提案1进行表决,2.00代表对提案2进行表决。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年 6月 24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7: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 18号齐心科技园行政楼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
务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
的股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有关参与融
资融券业务的投资者如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需要提供本人身份证,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及受托证
券公司的有关股东账户卡复印件等办理登记手续。
(4)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5)异地股东可凭以上相关证件通过信函、传真或邮件进行登记。(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以 2025年 6 月 24日 17:00 前到
达本公司为准),公司欢迎电话咨询,但不接受电话登记。信函邮寄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 18 号齐心科技园行政楼董事会秘
书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齐心集团股东大会”字样) 联系电话:0755-83002400
会议登记接收邮箱:stock@qx.com
4、会议联系人:罗江龙
联系电话:0755-83002400
联系传真:0755-83002300
5、注意事项: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到达。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
操作流程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1/b9831fa8-4bdc-444d-bbe7-102045881e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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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7:22│齐心集团(002301):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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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文件
的要求,结合新修订的《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为完善和健全科学、持续、稳定的
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加强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修订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战略目标及未来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实际经营发展、股东要求和意愿、外部融资环境和融资成本等因素的基
础上,充分考虑公司发展所处阶段、自身经营模式、投资资金需求、公司未来盈利能力和现金流量状况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
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作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在遵循重视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
续发展的基础上,制定合理的股东回报规划,兼顾处理好公司短期利益与长远发展的关系,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公司在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应充分听取公众投资者和独立董事的意见。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具体内容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1、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社会公众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以可持续发展和维护股东权益为宗旨,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
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
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
公司现金股利政策目标为稳定增长股利。当公司最近一年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
保留意见、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高于80%或分红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低于注册资本20%的,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2、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
,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在保证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基于回报投资者和分享企业价值考虑,公司可以
发放股票股利。公司发放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的,还应当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根据中国证监会《上
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质量,优化
投资者回报机制,建立健全长效激励机制,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推动公司股票价格向公司长
期内在价值的合理回归,公司除了现金分红方式,在法律法规允许和公司发展所需情况下,可适时推出回购股份等其它分红方案。
3、利润分配时间间隔
公司应当综合考虑未分配利润、当期业绩等因素确定分红频次。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在具备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增加现金分红频次,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
4、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
公司在当年盈利、且无未弥补亏损的条件下,公司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应当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应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百分之三十或五千万元。如因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
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可以不进行现金分红或者现金分红比例可以低于前述比例。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等现金支出事项(募集资金项目
除外),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
5、差异化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
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第(3)项 规定处理。6、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股本规模合理的前提下,为保持股本扩
张与业绩增长相适应,可以采用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如采用股票股利进行利润分配,应具有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
摊薄等真实合理因素。
7、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程序及调整机制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由董事会制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股东回报规划或利润分配政策的,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详
细论证和说明原因,由董事会拟定变更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
上通过。
股东会审议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相关事项的,公司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中小股东参加股东会提供便利。
(二)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1、公司具体利润分配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向公司股东会提出,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方案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股东会在
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会审议的
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
红方案。
2、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
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
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
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
心的问题。
3、现金分红政策及现金分红方案的调整:公司应当严格执行本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以及股东会审议批准的现金分红方案。
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应当满足公司《公司章程》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经董事会
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本规划未尽事宜
本规划未尽事宜或与最新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相抵触时,依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
执行。
本规划由董事会制订、修订并解释,经股东会审议批准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1/cf841a61-7c2d-4c53-b349-2a8ab10b73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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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7:22│齐心集团(0023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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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心集团(00230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2/66a5864d-0333-4782-be41-c753b3c51a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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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1 17:21│齐心集团(00230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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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6 月 7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
件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及监事,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11日以现场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陈钦鹏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贯彻落实新《公司法》,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化运作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将取消公司监事会及监事设置,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并对《公司章
程》及相关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前,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继续履行职责。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亦相应废止,公
司取消公司监事会及监事设置,并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报工商变更。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议案后,公司董事会及董事成员保持不变,持续履职至董事会换届。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
《公司章程》与本公告同日登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25-018。
2、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
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公司新修订
的《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规定及近阶段公司实际情况,董事会修订了《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独立董事对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无异议。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3、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
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
《股东会议事规则》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4、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的方式审议。
《董事会议事规则》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5、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6、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实施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累积投票实施细则》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7、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8、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对原《关联交易决策制度》进行修订,并将制度更名为《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9、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10、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11、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12、审议并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总经理工作细则》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13、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1-议案 8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决定于 2025年 6月 27日下午 14:30在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
路 18号齐心科技园行政楼公司八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相关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20
25-019。
三、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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