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301 齐心集团 更新日期:2025-08-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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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18:27 │齐心集团(002301):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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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9:22 │齐心集团(002301):关于选举产生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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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9:22 │齐心集团(00230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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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9:21 │齐心集团(002301):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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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9:19 │齐心集团(00230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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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9:19 │齐心集团(00230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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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00:00 │齐心集团(002301):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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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00:00 │齐心集团(002301):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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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00:00 │齐心集团(00230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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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00:00 │齐心集团(00230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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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18:27│齐心集团(002301):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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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7 月 23 日,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报完成《公司章程》变更备
案登记、取消监事会及监事、变更董事等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登记通知书》(业务流程号:2
2511641932)。本次公司变更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一、修订《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及监事设置
2025 年 6 月 11 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相关内容详见公司 2025年 6月 1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和以上审议程序作出的《公司章程》修订及组织机构变更决定,公司修订《公司章程》的同时,一并取消公司监
事会及监事设置,免去王娥女士、曾军先生、孙玲玲女士的监事职务。
根据本次工商登记情况: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定登记的《公司章程》与 2025 年 6月 12 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章
程》内容一致;并已完成取消公司监事会及监事设置的工商变更办理。
二、董事会换届董事变更登记
2025 年 7 月 18 日,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议案,当日召开的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于斌平为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
议案》,根据会议决议,公司已选举陈钦鹏先生、黄家兵先生、戴盛杰先生、于斌平先生、黄世政先生、陆继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于斌平先生为职工代表董事);选举车晓昕女士、陈燕燕女士、廖睦群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
述人员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自该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相关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7 月 19 日披露于巨潮资
讯网的相关公告。
本次已工商登记情况:公司原董事李秋红女士、韩文君女士和胡泽禹先生任期满离任,于斌平先生、陈燕燕女士和廖睦群先生换
届选举新任公司董事,其他董事换届连任(其中陈钦鹏先生连任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全部连任。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3/05369991-8c5a-48c4-9bde-9765867bae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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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9:22│齐心集团(002301):关于选举产生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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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现开展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根据新修订的《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 名,职工代表董事
1人;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或更换,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任期三年。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对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人选进行选举,会议以现场召开和
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作出的决
议合法、有效。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讨论,会议选举于斌平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会选举产生的 8 名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其任期与第九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拟选举的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高级管理
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8/84537bcc-f105-46af-b6f5-9965665ecd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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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9:22│齐心集团(00230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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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7月 18日召开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等议案,于 2025年 7月 18日召开公司职工
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于斌平为第九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议案》,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已经产生。
公司于 2025年 7月 18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
举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和《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等议案,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项目已完成。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组成情况
根据新修订的《公司章程》规定,公司设董事会,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人。董事任期自公
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任期三年。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或更换,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任期
三年。经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和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选举陈钦鹏先生、黄家兵先生、戴盛杰先生、于斌平先生、黄世政
先生、陆继强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其中于斌平先生为职工代表董事);选举车晓昕女士、陈燕燕女士、廖睦群先生
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上述人员共同组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本次提名的独立董事
候选人均已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中车晓昕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选举的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
数的二分之一。董事会成员中已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比例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董事会同意选举陈钦鹏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担任公司法定代
表人,任期三年,自本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二、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组成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充分研究,选举以下董事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
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各委员会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陈钦鹏先生、黄家兵先生、戴盛杰先生,陈钦鹏先生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车晓昕女士、陈燕燕女士、陆继强
先生,车晓昕女士担任召集人;提名委员会:陈燕燕女士、廖睦群先生、黄世政先生,陈燕燕女士担任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廖睦群先生、车晓昕女士、黄世政先生,廖睦群先生担任召集人。独立董事在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中过
半数,并担任召集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相关要求。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聘任陈钦鹏先生兼任公司总经理;经董事长提名,聘任王占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经总经理提名,聘任黄家兵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黄家兵先生、戴盛杰先生、王占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以上人员任期三年,自本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9/a69427e8-244e-4423-a6bd-774c390df2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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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9:21│齐心集团(002301):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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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2025 年 7月 15 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
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5 年 7月 18日以现场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
到董事 9人。出席会议的全体董事共同推选公司董事陈钦鹏先生主持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
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逐项表决,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成员已经公司股东会及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根据《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
章程》等公司制度的规定,全体董事一致同意选举陈钦鹏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长,并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任期三年,自本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第九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
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充分研究,选举以下董事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
期三年,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各委员会组成如下:
战略委员会:陈钦鹏先生、黄家兵先生、戴盛杰先生,陈钦鹏先生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车晓昕女士、陈燕燕女士、陆继强
先生,车晓昕女士担任召集人;提名委员会:陈燕燕女士、廖睦群先生、黄世政先生,陈燕燕女士担任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廖睦群先生、车晓昕女士、黄世政先生,廖睦群先生担任召集人。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陈钦鹏先生兼任公司总经理;经董事长提名,聘任王占君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
书;经总经理提名,聘任黄家兵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聘任黄家兵先生、戴盛杰先生、王占君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以上人员任
期三年,自本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声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董事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陈钦鹏先生、黄家兵先生、戴盛杰先生、王占君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王占君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
证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的要求。
王占君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55-83002400
传真号码:0755-83002300
电子邮箱:stock@qx.com
通信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 18号齐心科技园行政楼
以上三项议案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的《关于公司董事会
换届选举完成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4、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罗江龙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三年,自本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罗江龙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证券事务代表任职资格的要求。
罗江龙先生简历详见附件,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0755-83002400
传真号码:0755-83002300
电子邮箱:stock@qx.com
通信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 18号齐心科技园行政楼。
5、审议并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同意聘任刘峻先生担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三年,自本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刘峻先生简历详见附件。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8/70d2125b-d34f-444e-97bd-4af58adf3c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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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9:19│齐心集团(00230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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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本次股东会部分议案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日期、时间:2025年7月18日下午14:30开始。
网络投票日期、时间:2025年7月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9:15-9
: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18日 9:15-15:00。
2、召开地点
深圳市坪山区锦绣中路 18号齐心科技园行政楼公司八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
召集人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
会议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陈钦鹏先生。
6、会议的通知
公司于 2025年 7月 1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披露了《关于
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46人,代表股份 378,408,14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169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4人,代表股份 309,631,1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505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42 人,代表股份 68,776,9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3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42 人,代表股份 68,776,9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63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42 人
,代表股份 68,776,97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637%。
(注: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库存的回购股份为 9,600,000股,在计算股东会有表决权总股份时需扣减已回购股份,为此公司本
次发行在外有表决权的总股份为 711,707,933 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律师列席
了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开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现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并就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的提案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了单
独计票统计并公开披露,会议审议表决结果如下:1、采用累积投票、等额选举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陈钦鹏、黄家兵、戴盛杰、黄世政、陆继强当选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陈钦鹏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372,502,881 股(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62,871,709 股)。
(2)选举黄家兵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372,503,575 股(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62,872,403 股)。
(3)选举戴盛杰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372,503,063 股(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62,871,891 股)。
(4)选举黄世政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372,503,064 股(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62,871,892股)。
(5)选举陆继强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372,503,069 股(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62,871,897 股)。
2、采用累积投票、等额选举方式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车晓昕、陈燕燕、廖睦群当选为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选举车晓昕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372,498,528 股(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62,867,356 股)。
(2)选举陈燕燕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372,499,807 股(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62,868,635 股)。
(3)选举廖睦群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获得选举票数: 372,499,509 股(其中,获得中小投资者选举票数62,868,337 股)。
3、审议通过《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外部非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77,690,64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104%;反对 46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39%;弃权 24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65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同意 68,059,47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568%;反对 468,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16%;弃权24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5,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16%。
以上议案均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二分之一以上同意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结论性意见
1、见证本次股东会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
律师:程静、童曦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事宜符合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关于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8/30da17ea-8cdc-4cc3-8e80-12a939532e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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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9:19│齐心集团(002301):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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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深圳)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了
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宜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本所律师认为出具法律意见书所必需查阅的文件
,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本所律师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相关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决议一起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本所律师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及对法律的
理解,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于 2025年 7 月 18 日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
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7 月 1 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刊载了《深圳齐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前述会议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会议召开时间与地点、会议召开
方式、会议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等相关事项,以及“可以
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的文字说明。
公司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7 月 18 日 14:30 在深圳市坪山
区锦绣中路 18 号齐心科技园行政楼公司八楼会议室召开,本次股东会由董事长陈钦鹏先生主持。公司股东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18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7 月 18 日 9:15-15:00。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发出的本次股东会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及通知的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网络投票的时间和方式与会议通知所载一致;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与出席人员的资格
(一)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二)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截至2025 年 7 月 10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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