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99 圣农发展 更新日期:2025-12-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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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8:44 │圣农发展(002299):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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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8:44 │圣农发展(002299):社会责任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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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8:44 │圣农发展(002299):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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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8:44 │圣农发展(002299):新媒体登记监控制度(2025年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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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8:44 │圣农发展(002299):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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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8:44 │圣农发展(002299):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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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8:44 │圣农发展(002299):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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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8:44 │圣农发展(002299):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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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8:42 │圣农发展(002299):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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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8:42 │圣农发展(002299):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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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8:44│圣农发展(002299):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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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农发展(002299):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7/09b52c68-1230-499a-abae-30e7f48a53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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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8:44│圣农发展(002299):社会责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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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农发展(002299):社会责任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7/3ad6d19c-bba9-4dcc-b0bf-3cb1dc18a5a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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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8:44│圣农发展(002299):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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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农发展(002299):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7/b05418e1-daeb-4240-a496-ab1cc27af0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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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8:44│圣农发展(002299):新媒体登记监控制度(2025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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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的治理水平,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
、完整、及时和公平,维护上市公司的独立性,防范内幕信息知情人泄露内幕信息,有效防控和打击各类利用以博客、微博、手机媒
体、网络视频、移动电视等为代表的新媒体开展的违法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违规发布未公开信息等),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
建监管局印发的《关于建立新媒体登记监控制度的通知》(闽证监公司字[2012]10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5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监控对象及监控范围
第二条 本制度的监控对象为:公司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因履行日常职责接触到公司内
幕信息的人员。具体包括:
1、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及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其他主体);
2、本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各职能部门、分公司、子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包括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5、公司财务部负责人、审计部负责人;
6、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7、其他因履行日常职责或由于所任公司职务而接触到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第三条 本制度监控范围为:监控对象利用网络、手
机等新媒体传播的信息。新媒体是指区别于传统的报刊、广告、广播、电视等媒体形式的,以数字信息技术为基础,以互动传播为特
点、具有交互性与即时性等创新形态的媒体,包括但不限于博客、微博、微信、股吧、论坛等社交媒体、手机媒体、网络视频、数字
电视、互联网电视、手机电视、播客等。
第四条 监控对象应当及时向公司证券部报告其所注册的各类新媒体账号或用户名等资料及其更新情况,监控对象应当保证其所
提交的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公司证券部负责及时收集、登记上述资料并建立完整规范的档案。
监控对象的新媒体账号或用户名等相关资料发生变更的,监控对象应当自变更之日起 2日内向公司证券部报告变更后的资料。
第三章 监控责任及监控要求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公司新媒体登记及监控工作,相关具体工作由证券部协助实施。每年由公司证券
部负责开展公司新媒体登记及监控工作的内部自查,建立各项资料的完整档案,并根据监控对象的报告及公司的核查情况进行实时更
新。
第六条 监控对象应当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部开展自查工作,主动、及时向公司报备自身与本制度有关的各项资料并
对该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七条 监控对象不得通过新媒体或其他途径泄露内幕信息或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第八条 公司指定证券部负责对监控对象通过新媒体发布的信息进行检查,并持续做好监控对象通过新媒体发布内容的监控。公
司一旦发现监控对象在新媒体上发布、转载公司内幕信息,应当立即责令该监控对象改正并删除该等信息,监控对象应当无条件服从
和执行公司的指令。同时,公司应当立即启动责任追究机制,并在第一时间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提交书面报告。
第四章 宣传及培训
第九条 公司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切实维护公司的独立性,公平对待所有股东,严格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经常性地就新媒体的作用和影响向监控对象做好宣传工作。
第十条 公司应当加强对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因履行日常职责而接触到公司内幕信息的人员有关信息披露规范的
培训工作,并将信息披露制度方面的相关内容通报给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督促其履行信息保密职责,有效防范泄露内幕信息
、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监控对象应当高度重视新媒体的影响,明确其自身的权利、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严格履行信息保密职责,有效防范内幕信
息泄露、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
第五章 落实责任及严格考核
第十一条 公司将新媒体登记及监控工作开展情况纳入董事会秘书和证券部的考核范畴。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组织好新媒体登记监控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监控对象新媒体档案建立、整理及保管情况
、监控对象通过新媒体发布信息是否有泄露内幕信息等情况的检查工作,并将检查情况编制书面报告,作为公司对监控对象进行考核
奖惩的依据。
第十三条 监控对象应当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部做好新媒体登记监控及检查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拒绝、推诿
。
第十四条 凡是涉及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人员,公司应当及时落实考核及处罚。须进一步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董事会秘书
将上报公司以及证券监管部门严肃查处。监控对象的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公司将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本制度的规定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相抵触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
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执行,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7/07ba11a7-d9c5-4333-a175-08a5f794c7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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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8:44│圣农发展(002299):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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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农发展(002299):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7/d0a2b836-17ab-4c5b-9bdc-f2815a0763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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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8:44│圣农发展(002299):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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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农发展(002299):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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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8:44│圣农发展(002299):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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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提高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
及时性,提高公司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强化信息披露责任意识,加大对年报信息披露责任人的
问责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福建
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
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责任追究,是指由于有关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或由于其他个人原因发生失职、渎职、失误等行为,
造成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其他不良影响的,公司应当追究其行政责任、经济责任。
本制度所称年报信息披露的重大差错,是指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
预告及修正公告或者业绩快报及修正公告与公司实际情况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或出现被证券监管部门、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为重大
差错的其他情形。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分公司的负责人,下属全资、控股子公司的负责人,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负责人,公司财务、审计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第四条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
错责任追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实事求是的原则;
(二)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惩前毖后、有错必究的原则;
(四)责任、义务与权利对等的原则;
(五)责任轻重与主观过错程度相适应的原则;
(六)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年报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差错,追究责任时由公司证券部会同财务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
的资料,认真调查核实,并提出相关处理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上报公司董事会
审议批准后执行。
被调查人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有关部门、分公司、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配合
调查工作,不得阻挠、推诿或干预调查工作。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应当督促公司相关责任部门制定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进行后续审查,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并及时
披露整改完成情况。第六条 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补充以及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修正等情况的,应
当按照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年报内容与格式准则、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公告及其修正公告格式的要求逐项如实
披露更正、补充或修正的原因及影响,并披露董事会对有关责任人的认定情况及处理结果说明(如适用)。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
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造成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其他不良影响的;
(二)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
年报内容与格式准则、临时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自律监管指引、自律监管指南等规章、规范性文件,造成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
错或其他不良影响的;
(三)违反《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造成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其他不
良影响的;
(四)不按照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工作的规程办事,造成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其他不良影响的;
(五)在年报信息披露工作过程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其他不良影响的;
(六)由于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其他不良影响的;
(七)证券监管部门或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错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对责任人从重或者加重处罚:
(一)违法违规的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的,且事故原因确系个人主观因素所致的;
(二)打击、报复、陷害举报人或调查人的;
(三)阻挠、干扰责任追究调查的;
(四)拒不按照公司董事会的要求纠正错误的;
(五)拒不执行公司董事会按规定程序作出的处理决定的;
(六)董事会认为有其他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罚的情形的。
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对责任人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
(一)责任人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的;
(二)责任人主动纠正错误,并且挽回全部或者大部分损失的;
(三)确因意外、不可抗力等非主观因素造成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
(四)董事会认为有其他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罚的情形的。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在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决定前,应当听取责任人的意见,保障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公司董事与责任人之间有关联关系的,在董事会对相关处理意见进行表决时,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当回避表决,同时,有关联关
系的董事也不得接受其他董事的委托代为表决。
第三章 追究责任的形式及种类
第十一条 追究责任的形式包括:
(一)行政责任追究形式:责令改正、责令作出书面检讨、通报批评、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调离工作岗位、停职、
降职、降级、撤职、解除劳动合同(辞退、开除)等。
(二)经济责任追究形式:降薪、一次性经济处罚(罚款)、责令赔偿给公司造成的部分或全部经济损失。
责任人的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涉嫌构成犯罪的,公司还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会在作出处理决定时,可视情节决定采取上述一种或同时采取数种形式追究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决定对责任人进行一次性经济处罚的,具体处罚金额由董事会视情节确定。
第十四条 被追究责任者对董事会的处理决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董事会作出决定后 30 日内提出书面申诉意见并上报公司董
事会复议一次。
申诉、复议期间不影响处理决定的执行。
经调查确属处理错误、失当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纠正。
第十五条 公司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认定和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四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
规定执行。
本制度的规定与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如有抵触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由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7/7a82adfd-da71-4df5-aac3-7a29412868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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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8:44│圣农发展(002299):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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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农发展(002299):敏感信息排查管理制度(2025年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7/c4a314ba-bde5-41c8-b981-bd0ca7cce4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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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8:42│圣农发展(002299):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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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农发展(002299):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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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8:42│圣农发展(002299):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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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农发展(002299):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7/89c05a69-4ad1-4584-afa6-4f023f256d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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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8:42│圣农发展(002299):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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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农发展(002299):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调整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7/e40ad07b-33e7-49fa-9611-80802be53e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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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8:41│圣农发展(002299):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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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福建圣农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 2025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相关事项进行审核,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1、鉴于 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解除劳动合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共涉及公司拟向其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40,000 股,根据公
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和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对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
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次拟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由 284 名变更为 282 名,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 720.80 万股变更为 716.80
万股。
2025 年 12 月 9 日,公司披露了《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以权益分派时股权
登记日 2025 年 12 月 12 日总股本 1,243,111,721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7,233,029 股)后的 1,235,878,692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元(含税)。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需对公司 2025 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调整,授予价格由 8.41 元/股调整为8.11 元/股。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授予权益情况与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一致,不存在其他差异。
2、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 12 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 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 12 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
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拟获授权益的激励对象为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均为与公司
或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具有聘用、雇佣、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外籍人员,也
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上述 282 名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公司《激励计划》
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和本次拟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或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
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激励计划》所规
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其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同意以 2025 年 12 月 16 日为限制性股票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 282 名激励对象授予 716.80 万股限制性股票,
授予价格为 8.11 元/股。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7/4395060a-9e55-4c7b-9932-3ee30d43a0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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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8:41│圣农发展(002299):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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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农发展(002299):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7/32b766be-9c88-4619-879c-c09d5b1fa3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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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6 18:40│圣农发展(002299):关于向全资孙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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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孙公司提供原料采购货款
担保的议案》。为促进下属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公司董事会同意为全资孙公司太阳谷食品(安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阳谷食品
”)与邦吉(上海)管理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于授权期内(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止)所签订的饲料原
料等购销合同给予不超过人民币 1,500 万元的担保,在额度内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负责具体实施,担保期限按实际
签订的协议履行。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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