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72 川润股份 更新日期:2025-06-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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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22:51 │川润股份(002272):关于部分监事暨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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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9:46 │川润股份(002272):关于部分监事暨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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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 │川润股份(002272):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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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19 │川润股份(002272):川润股份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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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19 │川润股份(002272):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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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 00:00 │川润股份(002272):中信建投关于川润股份2024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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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 │川润股份(002272):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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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0:52 │川润股份(002272):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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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0:52 │川润股份(002272):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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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0:52 │川润股份(002272):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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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22:51│川润股份(002272):关于部分监事暨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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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27,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56%)的监事王学伟先生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
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6,750股(占本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0.0014%)。
2、持有本公司股份13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268%)的高级管理人员高欢先生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
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32,500股(占本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0.0067%)。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监事王学伟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高欢先生的《关于拟实施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计划于本公告发布之日
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王学伟先生、高欢先生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姓名/职务 持有公司股份(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王学伟(监事) 27,000 0.0056%
高欢(副总经理) 130,000 0.026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具体安排:
股东 拟减持数 拟减持股份占 股份来源 减持方式 减持价格 减持期间
名称 量(股) 总股本比例
王学伟 6,750 0.0014% 股权激励获 集中竞价 根据减持时的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
授及二级市 二级市场价格 起15个交易日后的3
场增持 确定,并符合相 个月内(即 2025年 7
关法律法规及 月 7日至 2025年 10
高欢 32,500 0.0067% 证券交易所规 月 6日,窗口期不得
则的要求。 减持)
如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量及减持价格区间将作相应调整。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王学伟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高欢先生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承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王学伟先生、高欢先生在增持股份时承诺,增持期间以及增持计划完成
后 6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学伟先生、高欢先生不存在与拟减持股份相关仍在履行中的承诺和保证,其减持前述股份不存在违反相
关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王学伟先生、高欢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
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2、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
、减持价格、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形。
4、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以上股东将严格遵守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所作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将持续关注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王学伟先生、高欢先生的《关于拟实施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4/f00e9617-6ce5-4954-b6b8-772c04d8d6f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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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3 19:46│川润股份(002272):关于部分监事暨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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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特别提示:
1、持有本公司股份27,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056%)的监事王学伟先生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3个
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6,750股(占本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0.0014%)。
2、持有本公司股份13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268%)的高级管理人员高欢先生计划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
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本公司股份32,500股(占本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0.0067%)。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监事王学伟先生、高级管理人员高欢先生的《关于拟实施减持股份计划
的告知函》,计划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王学伟先生、高欢先生通过证券交易所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
所持有的部分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的基本情况
股东姓名/职务 持有公司股份(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王学伟(监事) 27,000 0.0056%
高欢(副总经理) 130,000 0.0268%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本次拟减持的原因、股份来源、数量、方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减持期间、价格区间等具体安排:
1、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具体安排:
股东 拟减持数 拟减持股份占 股份来源 减持方式 减持价格 减持期间
名称 量(股) 总股本比例
王学伟 6,750 0.0014% 股权激励获 集中竞价 根据减持时的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
授及二级市 二级市场价格 起15个交易日后的3
场增持 确定,并符合相 个月内(即 2025 年 7
关法律法规及 月 7 日至 2025 年 10
高欢 32,500 0.0067% 证券交易所规 月 6 日,窗口期不得
则的要求。 减持)
如公司股票在减持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股份数量及减持价格区间将作相应调整。
三、相关承诺及履行情况
王学伟先生在担任公司监事、高欢先生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承诺: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王学伟先生、高欢先生在增持股份时承诺,增持期间以及增持计划完成
后 6 个月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王学伟先生、高欢先生不存在与拟减持股份相关仍在履行中的承诺和保证,其减持前述股份不存在违反相
关承诺的情形。
四、相关风险提示
1、王辉先生、高欢先生不是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影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2、本次拟减持股份的股东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决定是否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本次减持计划存在减持时间
、减持价格、是否按期实施完成的不确定性。
3、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不存在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形。
4、在上述计划减持期间,以上股东将严格遵守上述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所作出的相关承诺,公司将持续关注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王辉先生、高欢先生的《关于拟实施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3/d1866603-c547-4a00-a6d1-465cdbe54e8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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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川润股份(002272):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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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2025 年 5月 22 日分别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
议及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四川川润动力
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川润动力”)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股东大会批准的授信额度和
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相关事宜,有效期自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起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5 年 4 月 26 日、2025 年 5
月 23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公司近日与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租赁”)签订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2025PAZL0100878-BZ-01)
,公司对川润动力签订的《售后回租赁合同》(合同编号:2025PAZL0100878-ZL-01)业务下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担保金额 3,000 万
元。
本次担保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 2024 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且担保金额在公司为川润动力提供担保额度范围内
,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四川川润动力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辉
注册资本:20000 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自贡市高新工业园区荣川路 1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特种设备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民用核安全设备制造;民用核安全设备安装;城市生活垃圾经营
性服务;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劳务派遣服务;特种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
出口代理;特种设备销售;核电设备成套及工程技术研发;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专用设备
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除尘技术装备制造;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污泥处理装备制造;
环境应急技术装备制造;冶金专用设备制造;矿山机械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
用技术研发;对外承包工程;承接总公司工程建设业务;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工程管理服务;专用设备修理;技术服务、技
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能量回收系统研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碳
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烘炉、熔炉及电炉销售;电工仪器仪表销售;太阳能热发电
产品销售;发电技术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冶金专用设备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余热发电关键技术研发
;炼油、化工生产专用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谷物销售;农副产品销
售;豆及薯类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失信情况: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024 年 12 月 31 日
(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01,256.45 93,015.65
负债合计 68,758.79 58,622.76
所有者权益合计 32,497.65 34,392.89
项目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营业收入 57,353.87 68,486.64
利润总额 -2,764.18 2,030.85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编号:2025PAZL0100878-BZ-01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未要求被担保方提供反担保
2、被担保债权金额:人民币 3,000 万元
3、担保期限:主债务履行届满之日起两年
4、债权人:平安国际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5、债务人:四川川润动力设备有限公司
6、保证人: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7、担保范围:承租人在主合同项下应向受益人支付的所有应付款项(同“被担保款项”)和受益人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
不限于诉讼费用、仲裁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保证人违约而给受益人造成的损失。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余额 105,210 万元,占公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69.49%。其中
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04,861 万元,全资子公司川润物联为购买项目房产的按揭贷款客户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349 万元。
公司及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无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本次实际担保额度以具体签署合同为准。
六、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2、《售后回租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9/8d4a1f7a-e26f-4940-afe4-b86c9c93a8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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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19│川润股份(002272):川润股份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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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润股份(002272):川润股份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9ffb9c6a-f5b1-4efc-97eb-fac4b5174c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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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19│川润股份(002272):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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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润股份(002272):2024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ad07833b-a771-4300-a486-b85e3bd5e3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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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 00:00│川润股份(002272):中信建投关于川润股份2024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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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润股份(002272):中信建投关于川润股份2024年度保荐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0/81e3bdb8-b553-439c-9819-ad809ef38e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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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川润股份(002272):关于召开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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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05 月 06 日(星期二)15:00-16:00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 议 问 题 征 集 : 投资 者 可 于 2025 年 05 月 06 日 前 访 问 网 址https://eseb.cn/1nRyiomzdx6 或使用微信扫描
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四川川润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 年 4 月 26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了《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报告》及《四
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
025 年 05 月 06 日(星期二)15:00-16:00 在“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举办公司 2024 年度及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业
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05 月 06 日(星期二)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罗永忠先生,董事兼总经理钟海晖先生,独立董事李光金先生,董事兼副总经理李辉先生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饶红女士,财务总监王琳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5 年 05 月 06 日(星期二) 15:00-16:00 通过网址https://eseb.cn/1nRyiomzdx6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
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5 年 05 月 06 日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
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赵静
电话:028-61777787
传真:028-61777787
五、其他事项
本次业绩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或易董 app 查看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
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a14b833f-75cd-4510-a241-7f0f9dfd80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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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20:52│川润股份(002272):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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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公司 2024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四川川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二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 年度公司合并会计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5,689,
617.41 元;其中母公司会计报表中实现的净利润为-25,529,248.86 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亏损不提取法定
盈余公积,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07,310,367.72 元,减去派发现金红利 24,243,865.00 元,母公司年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57
,537,253.86 元。截至 2024 年度末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4,294,138.82 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
利润孰低原则,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4,294,138.82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以及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同时综合考虑行业整体环境和发展趋势、公司未来发展战略以及目前经营实际,为满足日常经营和未来资
金需求,增强抵御潜在风险的能力,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计划 2024 年度不派发
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 2024 年度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2022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24,243,865.0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115,689,617.41 -63,597,122.06 11,944,982.60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84,294,138.82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57,537,253.86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24,243,865.0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55,780,585.6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24,243,865.00
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备注:以上回购注销金额不包括公司因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产生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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