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71 东方雨虹 更新日期:2025-11-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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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21:03 │东方雨虹(002271):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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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21:01 │东方雨虹(00227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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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21:00 │东方雨虹(002271):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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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21:00 │东方雨虹(002271):关于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整合和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
│ │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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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21:00 │东方雨虹(00227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朱冬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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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21:00 │东方雨虹(002271):关于出售股票资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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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21:00 │东方雨虹(00227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郭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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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21:00 │东方雨虹(002271):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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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21:00 │东方雨虹(00227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郭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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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21:00 │东方雨虹(00227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易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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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21:03│东方雨虹(002271):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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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
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9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9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9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
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11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九街 19 号院 C 座一层 1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取消监事会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并更名为<股东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修订<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的议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案》
7.00 《关于修订<风险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0 《关于修订<融资与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1.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
应选人数(5)人
11.01 选举李卫国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1.02 选举许利民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1.03 选举向锦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1.04 选举杨浩成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1.05 选举张颖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2.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
应选人数(3)人
12.01 选举朱冬青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2.02 选举易冬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2.03 选举郭晞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上述议案 11、议案 12 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
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其中对独立董事和非独立
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上述议案 1 至议案 4 需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25 年10 月 28 日 刊 载 于 《 中 国 证 券 报 》 、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议案详情请
见同日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其他文件。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时,需将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
东及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参会股东顺利进行会议登记并参会,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请提前进行会议
登记。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详见附件二)、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
、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或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办理登记,信函封面、电子邮件标题应当注明“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登记资
料”字样,信函、电子邮件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
(5)股东请仔细填写《参会股东登记表》(详见附件三),并与其他登记文件一并提交登记。
2.登记时间:2025 年 11 月 12 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3:00-17: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亦庄经济技术开发区科创九街 19 号院公司证券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10-59031997
邮政编码:101111
电子邮箱:stocks@yuhong.com.cn
5.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签到手续,谢绝未按照会议登记
时间及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2)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3)本次股东大会不接受电话登记。
(4)公司股东参加本次会议,依法享有《公司章程》规定的各项权利,并应认真履行法定义务,不得侵犯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得扰乱本次会议的正常秩序。如股东要求在大会上发言,应根据大会安排有序发言。现场投票过程中股东应听从大会工作人员安
排,维护好股东大会秩序。
(5)会议期间,请遵守会场秩序,谢绝录音、拍照及录像,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或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
会议工作人员或公司其他相关人员有权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责令其退场或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制止,并及
时报告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
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67486316-8575-4be6-8417-b9a5c9aa8a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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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21:01│东方雨虹(00227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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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雨虹(00227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f11ca934-dc0e-49e8-b7cc-c4d86c0a11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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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21:00│东方雨虹(002271):关于出售资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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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1、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方雨虹”)及下属子公司为盘活资产,实现资金回笼,改善
资产结构,优化公司财务状况,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拟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部分资产进行出售,交易标的资产为位于北京市昌
平区英泽路8号院4号楼两套不动产(以下简称“标的资产”)。
2、2025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以 11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0 票回避的表决结果
审议通过了《关于出售资产的议案》。本次交易预计形成资产处置损失 2,345.61 万元,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最终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属于董
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北京玮云科技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锦芳路 1号院 5号楼 22 层 2203 号 2室
法定代表人:闫宗海
注册资本:100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5MAC1AR0C6W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物业管理
;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市场调查(不含涉外调查);社会经济咨询服务;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广告设计、代理;平面设计;专业设
计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日用品销售;文具用品零售;日用家电零售;版权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情况:王玉祥持股 37.50%,张亚翠持股 37.50%,闫宗海持股 25.00%。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本次交易外,北京玮云科技
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
关系。本次交易对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为位于北京市昌平区英泽路8号院4号楼两套商业用途不动产,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
涉及交易标的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公司聘请了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北京中评正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本次交易标的进行了评估,并出具了中评正信评
报字[2025]064 号资产评估报告。标的资产的账面原值为 50,615,515.38 元,已计提折旧或资产减值准备5,938,490.09 元,账面净
值为 44,677,025.29 元,截至评估基准日 2024 年 12 月31 日的评估价值为 23,302,100.00 元。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出卖人:德爱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北京昌平信息咨询分公司
买受人:北京玮云科技有限公司
2、成交价格
两套不动产成交价格分别为10,377,180元、12,753,585元,合计成交金额23,130,765元。
3、支付方式、支付期限或分期付款的安排
买受人采取全款方式支付房屋价款,分2期向出卖人支付。第一套不动产第一笔购房款人民币200,000元于合同签订当日支付,第
二笔购房款人民币10,177,180元于产权过户当日支付;第二套不动产第一笔购房款人民币200,000元于合同签订当日支付,第二笔购
房款人民币12,553,585元于产权过户当日支付。
4、房屋交付与不动产登记
出卖人应当收到买受人全部房款后三日内(除物业保证金外)将该房屋指示交付给买受人。双方最晚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
,共同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产生需要延长办理房屋权属转移登记时间的情况,双方应另行签署书面补充
协议。
5、协议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
本次交易定价以资产账面价值为基础,综合考虑资产所处位置、资产市场价格等因素,同时基于公司战略考量,交易双方在自愿
、平等、公允、合法的基础上协商一致确定价格,交易定价具有合理性。
六、涉及出售资产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土地租赁、债务重组等情况,亦不存在交易完成后产生关联交易的情形。本次交易不涉及公司股权转
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本次交易所得款项将用于公司日常经营。
七、出售资产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盘活资产,实现资金回笼,改善资产结构,优化公司财务状况,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部分资产进行
出售,提升资金周转及运营效率,实现资产有效配置,保障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交易预计形成资产处置损失 2,345.61 万元,除本次交易外,2025 年初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
司发生的出售资产事项累计形成资产处置损失 263.05 万元,具体会计处理及影响金额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八、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1dfcf63a-c0ab-46c0-ab52-dcc24b0b09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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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21:00│东方雨虹(002271):关于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整合和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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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雨虹(002271):关于取消监事会、修改《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整合和废止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d2968222-5eaf-4a69-9222-3864f39330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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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21:00│东方雨虹(00227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朱冬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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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朱冬青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
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
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
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
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 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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