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70 华明装备 更新日期:2026-05-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22 16:00 │华明装备(002270):关于为下属全资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5-18 18:39 │华明装备(002270):关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
│2026-05-18 18:39 │华明装备(00227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5-18 18:37 │华明装备(002270):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公告 │
├─────────┼──────────────────────────────────────────────┤
│2026-05-18 18:36 │华明装备(002270):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
│2026-05-11 15:57 │华明装备(002270):关于参加2026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
│2026-04-27 00:36 │华明装备(002270):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英文版) │
├─────────┼──────────────────────────────────────────────┤
│2026-04-27 00:36 │华明装备(002270):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中文版) │
├─────────┼──────────────────────────────────────────────┤
│2026-04-26 15:59 │华明装备(002270):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4-26 15:59 │华明装备(002270):关于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
─────────┬────────────────────────────────────────────────
2026-05-22 16:00│华明装备(002270):关于为下属全资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事项概述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6 年 5月 21 日,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明装备”)与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
下简称“宁波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华明”)与
宁波银行在 2026 年 5 月 21 日起至 2027 年 3 月 20 日期间签订的一系列授信业务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限额为捌仟万元整和相应的利息、违约金及费用等。
(二)担保审议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2月 26日、2026 年 3月 20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1 号)、《关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5 号)、《关于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27 号)。
本次担保前公司对上海华明的担保余额为 10.08 亿元,本次担保后公司对上海华明的担保余额为 10.88 亿元(其中占用 2026
年担保额度的金额为 2.8 亿元,本次担保后 2026 年度可用担保额度剩余 12.2 亿元)。
根据上述股东会决议,公司对上海华明等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下属公司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150,000 万元的担保,担保有效期
为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公司为上海华明提供担保的事项在前述股东会授权的
150,000 万元额度范围内。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5 年 4月 3日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肖毅
注册地点: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 977 号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机械电气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电力设施器材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
;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
;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上海华明系公司 100%持股的全资下属公司,其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日 2024 年 12月 31 日
(经审计) (经审计)
总资产 3,316,474,189.24 2,789,044,178.51
负债总额 1,691,133,039.26 1,495,004,069.43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492,792,558.35 470,282,947.25
流动负债总额 1,243,444,333.37 1,244,548,382.21
净资产 1,625,341,149.98 1,294,040,109.08
资产负债率 50.99% 53.60%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经审计) (经审计)
营业收入 2,103,028,866.58 1,814,102,284.19
利润总额 798,861,583.84 673,503,624.21
净利润 691,210,895.08 577,033,421.82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 无 无
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海华明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6 年 5 月 21 日,公司与宁波银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公司拟为上海华明与宁波银行在2026年 5月21日起至 2027年
3月 20日期间发生的一系列授信业务所实际形成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协议主要内容为:
被担保人(借款人):上海华明电力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期限:保证人保证期间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主合同约定债务分笔到期的,则保证期间为每
笔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
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银行承兑汇票承兑、进口开证、备用信用证和银行保函(担保)等表外业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债权人垫付
款项之日起两年。银行/商业承兑汇票贴现/商业承兑汇票保贴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贴现票据到期之日起两年。保理融资(包括基于核心
企业付款承诺的无追保理业务)项下的保证期间为应收账款到期之日起两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
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人保证期间自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两年。
担保金额:债权最高本金限额等值人民币捌仟万元整和相应的利息、违约金及费用等。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和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230,750.00 万元,公司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实际
担保金额为 64,527.44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 20.34%;公司和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
位提供担保的情况,公司对外担保的债务不存在逾期、涉及诉讼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担保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公司与宁波银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166685df-35f3-455b-925f-08ada561f0f2.PDF
─────────┬────────────────────────────────────────────────
2026-05-18 18:39│华明装备(002270):关于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2026年5月18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8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18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
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8日 0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上海金沙智选假日酒店二楼会议室(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2281号)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肖毅先生
(7)会议通知: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33号)。
(8)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
本为896,225,431股,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246,209股,在计算股东会有表决权总股份时已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回购股份。
(1)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6名,代表公司股份数96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
077%。
(2)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股东共计488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481,961,2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
3.7916%。
根据上述信息,通过现场出席和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494名,代表公司股份数为482
,926,23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8993%。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以下议案,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402,0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44%;反对1,413,3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927%;弃权110,7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9%。中小股东总表
决情况:
同意91,271,2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575%;反对1,413,3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231%;弃权110,7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194%。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481,421,6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884%;反对1,394,9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2889%;弃权109,5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7%。中小股东总表
决情况:
同意91,290,81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786%;反对1,394,9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5033%;弃权109,595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18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2、律师姓名:林祯、凌宇斐
3、结论性意见: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确认,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
和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7afa5f2f-7c9e-45a7-99ea-b3aad1950da9.PDF
─────────┬────────────────────────────────────────────────
2026-05-18 18:39│华明装备(002270):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中国 上海 山西北路 99号苏河湾中心 25-28楼,200085
25-28/F, Suhe Centre, 99 North Shanxi Road, Shanghai 200085, China电话/TEL.: (+86)(21) 5234 1668 传真/FAX: (+86)
(21) 5243 3320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关于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华明电力装备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的聘请,指派林祯律师、凌宇斐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并见证公司于 2026年
5月 18日下午 14:30在上海金沙智选假日酒店二楼会议室(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 2281号)召开的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
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进行了审查,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一、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2026年 4月 27日,公司董事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以及《上海证
券报》上向公司股东发出了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会议通知。经核查,通知载明了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联系电
话和联系人姓名,并说明了有权出席会议的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出席会议的股东的登记方法、参与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等事项。
本次临时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
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5月 18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8 日 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18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
间。网络投票的时间和方式与会议通知披露的一致。本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5月 18日下午 14:30在上海金沙智选假日酒
店二楼会议室(上海市普陀区金沙江路 2281号)召开,会议召开的时间、方式及其他事项与会议通知披露的一致。
经验证,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二、本次临时股东会参加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根据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签名及授权委托书,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6 人,代表公司股份 965,000 股,占股权登记日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77%。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临时股东会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 488人,代表公司股份 481,961,235股,占股
权登记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7916%。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其身份及股东资格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认证。
3.出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除上述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外,还有公司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
4.召集人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决定召开本次临时股东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经验证,上述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临时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临时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提案进行了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同意 481,402,04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44%;反对 1,
413,39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927%;弃权 110,79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9%;
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其中同意 481,421,645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99.6884%;反对1,394,99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89%;弃权 109,595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227%。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上述议案。
经验证,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逐项表决。根据表决结果,上述议
案均获得股东有效表决通过。公司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股东会规则》的规定。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会的
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本次临时股东会未发生股东提出新议案的情况。
五、结论意见
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确认,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股东会规则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表决程序和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c429dedf-c8ce-47e8-b1b3-5b4185abe415.PDF
─────────┬────────────────────────────────────────────────
2026-05-18 18:37│华明装备(002270):关于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公告
─────────┴────────────────────────────────────────────────
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8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
25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同意对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的预留份额进行分
配。
根据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及《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预留份额分配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
2025 年 4月 18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25年 5月 16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前述议案。
2025 年 7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同
意将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购买价格由 7.27 元/股调整为 7.05 元/股。
2025 年 8月 11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所持有的 1,357.46 万股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8月8日非交易过户至“华明电力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账
户”证券账户。
2025 年 8 月 15 日,公司召开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
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
办理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召开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员工持
股计划持有人份额调整的议案》等议案,同意将首次授予中被放弃认购的 53.58 万份份额(对应华明装备 A股普通股股票 7.60 万
股)放入预留份额中,对应价格为 7.05 元/股;本次调整后,预留份额为 1,004.9070 万份份额(对应华明装备 A 股普通股股票 1
42.54 万股),占本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总数的 9.50%。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的分配情况
为满足公司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及不断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公司 2025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董事会
审议通过了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同意以 7.05 元/股的购买价格向 9名参与对象授予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 1,73
5,773.45 份,具体情况如下:
持有人 拟持有预留份额对 拟持有预留份额 占本员工持股
应公司股份数量 (份) 计划总份额的
(股) 比例
核心管理人员及核心 246,209.00 1,735,773.45 1.6414%
业务(技术)人员(9
人)
合计 246,209.00 1,735,773.45 1.6414%
参与对象不涉及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其资金来源为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最终参与人数
及最终份额分配情况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本次预留份额授予完成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未
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持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三、预留份额的锁定期及考核要求
(一)锁定期
本员工持股计划预留授予部分所获标的股票,自公司公告本次预留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
12 个月且满足本员工持股计划约定的解锁条件后,开始分期解锁,具体安排如下:
解锁批次 解锁时点 解锁比
例
本次预留授予部 自公司公告本次预留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 50%
分第一个解锁期 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 12 个月
本次预留授予部 自公司公告本次预留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 50%
分第二个解锁期 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满 24 个月
本员工持股计划所取得标的股票,因公司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票将一并锁定,该等股票亦应遵
守本员工持股计划持股期限的要求及股份锁定安排。
(二)考核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