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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69(美邦服饰)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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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269 美邦服饰 更新日期:2025-05-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4-29 01:55 │美邦服饰(002269):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2025-04-29 01:55 │美邦服饰(002269):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审核意见 │ ├─────────┼──────────────────────────────────────────────┤ │2025-04-29 01:55 │美邦服饰(002269):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 ├─────────┼──────────────────────────────────────────────┤ │2025-04-29 01:55 │美邦服饰(002269):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 ├─────────┼──────────────────────────────────────────────┤ │2025-04-29 01:54 │美邦服饰(00226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 │2025-04-29 01:54 │美邦服饰(002269):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纯) │ ├─────────┼──────────────────────────────────────────────┤ │2025-04-29 01:54 │美邦服饰(002269):舆情管理制度 │ ├─────────┼──────────────────────────────────────────────┤ │2025-04-29 01:54 │美邦服饰(002269):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陆敬波) │ ├─────────┼──────────────────────────────────────────────┤ │2025-04-29 01:54 │美邦服饰(002269):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袁敏) │ ├─────────┼──────────────────────────────────────────────┤ │2025-04-29 01:52 │美邦服饰(002269):关于2024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的专项说明 │ └─────────┴──────────────────────────────────────────────┘ ─────────┬──────────────────────────────────────────────── 2025-04-29 01:55│美邦服饰(002269):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 337009 号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337009号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美邦服饰公司”)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美邦服饰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美邦服饰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1408a403-e4d1-4d69-af17-cdedaceadf33.PDF ─────────┬──────────────────────────────────────────────── 2025-04-29 01:55│美邦服饰(002269):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审核意见 ─────────┴──────────────────────────────────────────────── 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 337012 号 目 录 关于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 1-2 经常性损益的专项核查意见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常 3-4 性损益明细表 关于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核查意见中兴财光华审专字(2025)第 337012 号上海美 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邦服饰公司)2024 年度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中兴财 光华审会字(2025)第337025 号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对美邦服饰公司编制的 2024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以下简称“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了专项审核。 一、管理层的责任 美邦服饰公司管理层负责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4 年修订)》以及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非经常性损益 明细表,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 核查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计划和执行核查工作,以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是 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 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认为,后附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4 年修订)》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年修订) 》的规定编制,反映了美邦服饰公司2024年度非经常性损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2024 年修订)》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公开发行证券的 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本公司编制了 2024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项 目 2024 年度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62,955,255.34 的冲销部分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2,981,065.94 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 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 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 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 生的损益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 产损失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19,906,709.04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 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 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 的当期净损益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债务重组损益 50,000,000.00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 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 的一次性影响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ac3feae1-662b-4b99-bbce-040d695316f9.PDF ─────────┬──────────────────────────────────────────────── 2025-04-29 01:55│美邦服饰(002269):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 美邦服饰(002269):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f82a7928-4e65-460e-82ef-7e1b5e6d50b2.PDF ─────────┬──────────────────────────────────────────────── 2025-04-29 01:55│美邦服饰(002269):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 ─────────┴──────────────────────────────────────────────── 美邦服饰(002269):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7e940ec7-56df-4bfc-a78c-185759b6db63.PDF ─────────┬──────────────────────────────────────────────── 2025-04-29 01:54│美邦服饰(002269):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于 2025 年 5 月21 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环桥路 208 号公司会议 室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具体情况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 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2025 年 5 月 21 日(星期三)下午 2:3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5 月 21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何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 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2025 年 5 月 16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 2025 年 5 月 16 日下午 15:00 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或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环桥路 208 号公司会议室。 二、 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 累 积 投 票提案 1.00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关于 2024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 5.00 《关于确认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5 √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7.00 《关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的 √ 议案》 8.00 《关于公司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 √ 一的议案》 9.00 《关于 2025年度授信规模的议案》 √ 10.00 《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 √ 上述提案内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 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其中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及其代理人应当回 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 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身份证进行登 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 (3) 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须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并请认真填写回执,以便登记确认,公司不接受 电话登记。(信函或传真方式以登记日 17 点前到达本公司为准,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2、登记时间:2025 年 5 月 19 日(星期一),上午 9:00 至 17: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环桥路 208 号; 联系人:刘宽 联系电话:021-68182996 传真: 021-68183939 邮政编码:201315 电子邮箱:Corporate@metersbonwe.com 4、本次股东大会不提供任何礼品,出席会议股东的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四、 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 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5f8f3cc9-3356-4568-9d86-a8073044592b.PDF ─────────┬──────────────────────────────────────────────── 2025-04-29 01:54│美邦服饰(002269):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纯) ─────────┴──────────────────────────────────────────────── 作为上海美特斯邦威服饰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4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谨慎、勤勉地行使公司所赋予的权利 ,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性作用,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4 年度本人履行独立董 事职责的情况述职如下: 一、个人基本情况 本人张纯,女,1963 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学历。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兼任上海市成本研究会 副会长等职务。本公司独立董事。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中 关于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个人履职概况 1、会议出席情况 2024年度,公司共召开了 8次董事会、5次股东大会,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 本年应参加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次 缺 席 次 是否连续两次 会情况 董事会次数 数 数 数 未亲自参加 8 8 0 0 否 5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态度,在每次董事会召开前,主动获取会议所需资料和信息,认真审阅公司各项 议案和定期报告。在日常履职过程中,本人认真履行作为独立董事应当承担的职责,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会议,认 真审阅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了合理建议,充分发表了独立意见,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了 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2024 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定要求,对重大经营事项均履行了合法有效的决策程序,并 由独立董事提出专业、独立的意见和建议。本人对公司报告期内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提 出异议。 作为公司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 2024 年度参与了全部 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本人认真履行职 责,深入参与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变更议案审议,对事务所变更的理由、事务所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投资者 保护能力等全方面对候选事务所予以评估。在新聘事务所后,积极与事务所沟通年度审计工作相关安排,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 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积极与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相关情况,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监督内部控制制度的健 全和执行情况;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计划、审计结论进行认真审阅,掌握公司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 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重点审议了公司关联交易、对子公司担保等议案。作为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本人对公司董事、 高管薪酬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 2、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我严格遵照证监机构有关规定的要求,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做好公司与年审会计师的 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针对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与公司财务部门、年审会计师分别进行沟通,确定年报审计计划和审计程序, 听取公司管理层关于生产经营和规范运作情况的汇报,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3、现场工作及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制度的规定 ,充分、深入了解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法律状况、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和执行情况,了解日常经营活动中可能产生的经营风 险,并以现场工作、电话、邮件等多种形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其他重要岗位人员保持着密切的沟通和联系。 报告期内,本人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保证 2024 年度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公正、公平,促进公司与投资者的良 好沟通,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本人参与公司业绩说明会 1次。 三、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关联交易 公司于 2024年 4 月 29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4 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的议案》。 经过审阅相关资料,公司 2023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均为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的交易,属于正常的经营往来,关联交易价格按照 市场价格公允定价,遵循了客观、公正、公平的交易原则,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 202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 司业务发展需要,关联交易价格按市场原则公允定价。 公司接受关联方财务资助,利率执行 LPR,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该财务资助不提供相应抵押或担保,该关联资助遵循了公正、公 平的交易原则,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2、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定期报告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进行审议及披露,并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公司 2024 年度内先后披露了公司 2023 年年 度报告、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4 年半年度报告、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 023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 公司于 2024年 4 月 29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年审 会计机构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已建立起较为健全和完善的内部控制体系,各项内部控制 制度符合我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监管规则的要求,且能够得到有效执行,上述报告能够真实全面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基本情况。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要求,对公司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 了审议。本人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格证书、诚信记录等资料进行了审核,并对事务所专业能力、经验与资质,投资者保护能力以及 过往业务经验等进行了详细了解,对事务所变更后审计工作衔接、年度审计计划安排等予以重点关注,并最终同意中兴财光华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 公司报告期内先后完成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等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变动,公司审计委员会就财务负责人进行 了审议,提名委员会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审核。 四、 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我密切关注公司经营环境的变化、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及公司治理运作情况。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本着客观、公 正、独立的原则,积极参与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充分发挥客观独立性,维护了公司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切身利益。 2025年,我将继续加强与公司董事、监事和管理层的沟通,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为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树立公司良好形象发 挥积极作用。 独立董事:张纯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c1230dbd-a10a-4721-a695-3b32d5c2d4ff.PDF ─────────┬──────────────────────────────────────────────── 2025-04-29 0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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