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67 陕天然气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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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20:36 │陕天然气(002267):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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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20:34 │陕天然气(002267):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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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20:34 │陕天然气(002267):《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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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20:34 │陕天然气(002267):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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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20:34 │陕天然气(002267):《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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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20:34 │陕天然气(002267):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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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20:32 │陕天然气(002267):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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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20:32 │陕天然气(002267):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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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20:32 │陕天然气(002267):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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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18:31 │陕天然气(002267):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进展暨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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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20:36│陕天然气(002267):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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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天然气(002267):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5de616a6-9eb5-46a2-bc42-14357bbe0c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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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20:34│陕天然气(002267):关于召开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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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召开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
项安排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2 月 31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31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12 月 31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24 日
7、出席对象:
(1)2025 年 12 月 2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
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相关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A1 区开元路 2号,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调度指挥中心大楼 12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董事 2024 年度薪酬及 2021-2023 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任期激励兑现的议案
2.00 关于监事 2024 年度薪酬兑现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6 日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股东会议
事规则》《<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照表》。
3、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 5 项,其中议案 4《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议案 5《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项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议案 1-3 为普通决议事项。
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5 年 12 月 24 日-12 月 30 日
上午 8:30-11:30
下午 14:30-17:30
2、登记地点: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A1 区开元路 2号,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证券部。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
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
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 2)。
4、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A1 区开元路 2 号,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证券部联系人:张倩
电 话:029-86156150
传 真:029-86520111
邮 编:710016
邮 箱:002267@shaanxigas.com
5、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及签字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d785d52b-c7d3-48c3-906c-7d4a6cd532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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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20:34│陕天然气(002267):《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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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天然气(002267):《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2164a45e-6439-4137-8a99-adf5fe8793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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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20:34│陕天然气(002267):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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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天然气(002267):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967ba4b8-bebb-4503-a328-1da826abc9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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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20:34│陕天然气(002267):《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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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天然气(002267):《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ea59cae1-82bc-46eb-8686-c3c720f02d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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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20:34│陕天然气(002267):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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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天然气(002267):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2321e712-b96a-421f-ad4d-ccd23468b5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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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20:32│陕天然气(002267):关于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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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副总经理辞职情况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肖劲光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肖劲光先生因工
作调动,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其原定任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届满为止。辞职后,肖劲光先生将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担任
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肖劲光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即时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肖劲光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后续股票交易
也将继续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影响。
肖劲光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勤勉、忠实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和义务,为公司规范运作和高质量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公
司董事会对肖劲光先生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备查文件
辞职报告(肖劲光)。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4a0da7d6-0628-436d-a1a9-139c0ef0e2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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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20:32│陕天然气(002267):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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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天然气(002267):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b58ebc5f-9901-48f0-a46b-e19092a527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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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20:32│陕天然气(002267):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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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天然气(002267):关于变更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53172573-7af0-4137-a39b-9afef6a018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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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8 18:31│陕天然气(002267):关于股东权益变动进展暨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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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2025年 8月 18日,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控股股东陕西燃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燃气
集团”)与中交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交资本”)、陕西长安汇通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通资本”)分别签署
《股权转让协议》,根据协议约定,陕西燃气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以 7.97元/股的交易价格向中交资本、汇通资本转让其所持有
的公司 144,569,808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8月 19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
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股份引入积极股东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等相关公告。
该权益变动事项于 2025年 9月获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复。陕西省国资委同意陕西燃气集团将所持陕天然
气 13%股权转让给中交资本、汇通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9月 25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股东收到国资主管部门批复
暨权益变动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二、本次权益变动进展暨过户登记完成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陕西燃气集团通知,本次权益变动事项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
认书》,陕西燃气集团已将其持有公司股份 144,569,80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3%)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让给中交资本 77,845,281
股(占比 7%)、汇通资本66,724,527 股(占比 6%)。权益变动完成后,陕西燃气集团持有公司571,960,648股,占比 51.43%,仍
为公司控股股东(第一大股东),上述权益变动的登记过户手续已经办理完成。至此,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相关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本次权益变动前持股 本次权益变动后持股
股数(股) 持股比例(%) 股数(股) 持股比例(%)
陕西燃气集团 716,530,456 64.4318 571,960,648 51.4318
中交资本 0 0 77,845,281 7.0000
汇通资本 0 0 66,724,527 6.0000
三、其他说明
1.本次权益变动控股股东非公开协议转让持有股份,不触及要约收购。
2.股东权益变动的登记过户已办理完成,陕西燃气集团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变为 51.43%;中交资本、汇通资本成为公司新进股东
,持股比例分别为 7%、6%。
3.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不
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4.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2.陕西燃气集团关于做好信息披露相关工作的通知。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9/eee61e15-292c-4701-89e6-f0daca41a3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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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9:04│陕天然气(002267):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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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年 11 月 14日 15:00在位
于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 A1区开元路 2号的公司调度指挥中心大楼 12楼会议室召开。
(二)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三)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推选董事、总经理陈东生先生主持本次会
议。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 10月 30日在指定媒体及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公告》。会议召集
、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为: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11月14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 11月 14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20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727,248,9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39
56%,其中:
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 3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716,550,5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4336
%;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00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0,698,3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20%;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计 202人,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10,718,4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638%。
(六)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本次股东会,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出席本
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2项,均为普通决议事项。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并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注册发行中期票据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获得股东会审议
通过。
表决情况: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726,927,112 99.9558 265,300 0.0365 56,500 0.007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10,396,656 96.9977 265,300 2.4752 56,500 0.5271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表决同意的股份数超过了此次出席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获得股东会审议
通过。
表决情况: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723,158,583 99.4376 3,998,529 0.5498 91,800 0.012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6,628,127 61.8384 3,998,529 37.3051 91,800 0.8565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坚、杨高翔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及出席
会议人员的资格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媒体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律师对本次股东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5/20419326-eb7f-4833-b65f-d50a6d5889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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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9:04│陕天然气(002267):陕天然气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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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北京康达法意字 542 号
二〇二五年十一月十四日
邮编:710065
传真/Fax:029-88360129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
关于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之
法律意见书
(2025)北京康达法意字 542 号致: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刘坚
律师、杨高翔律师出席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和表决程序进行了审核和
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第一部分声明
本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陕西
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发生的事实及本所对该等事实的
了解及对有关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
邮编:710065
传真/Fax:029-88360129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事项发表法律意见,并不对有关会计、审
计和资产评估等非法律专业事项或非法律问题发表意见。
公司向本所保证,公司向本所提供的文件、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人员的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等)、数据、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真实和有效的,复印件与原件一致,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
本所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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