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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63(大东南)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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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263 大东南 更新日期:2026-05-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20 00:00 │大东南(00226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20 00:00 │大东南(002263):大东南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 │2026-04-30 00:00 │大东南(002263):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8 17:03 │大东南(002263):2025年年度报告 │ ├─────────┼──────────────────────────────────────────────┤ │2026-04-28 17:03 │大东南(00226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 │2026-04-28 17:02 │大东南(002263):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 │2026-04-28 17:02 │大东南(002263):关于举行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2026-04-28 17:02 │大东南(002263):关于聘任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 ├─────────┼──────────────────────────────────────────────┤ │2026-04-28 17:02 │大东南(002263):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 │2026-04-28 17:02 │大东南(00226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 2026-05-20 00:00│大东南(00226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9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月 1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月 19 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 的任意 时间。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诸暨千禧路 5号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三楼报告厅。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骆平先生。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投票表决。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1,078 人,代表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为576,309,28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6815%,其中: 1.现场会议股东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 人,代表股份数524,158,1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9051%。 2.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1,076 人,代表股份数 52,151,1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764%。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中,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 外的其他股东)共 1,077 人,代表股份数 52,151,26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764%。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533,173,31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5151%;42,444,565 股反对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649%;691,4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00%。 2.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535,828,01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9758%;39,783,365 股反对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031%;697,9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11%。 3.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534,686,31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7776%;40,943,165 股反对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044%;679,8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80%。 4.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534,474,41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7409%;41,174,065 股反对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444%;660,8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47%。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0,316,39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81 7%;41,174,065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9512%;660,8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71%。 5.审议通过《关于聘任 2026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538,398,71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4218%;37,242,265 股反对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622%;668,3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60%。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14,240,69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306 5%;37,242,265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4120%;668,3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815%。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的确认》。 表决结果:531,988,01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3095%;43,749,165 股反对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913%;572,1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93%。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7,829,99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0140 %;43,749,165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8890%;572,1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70%。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531,885,51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2917%;43,781,665 股反对 ,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969%;642,1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 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14%。 其中,中小投资者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7,727,49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8175 %;43,781,665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9513%;642,1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中 小投资者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12%。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531,881,416 股同意,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2910%;43,749,565 股反对,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7.5913%;678,300 股弃权,占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177%。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向本次股东会详细汇报了各自的基本情况、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发表独立意 见的情况、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和业务状况沟通的重大事项、方式及结果、与中小股东的 沟通交流情况、在公司现场工作的时间和内容,以及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况。《2025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已于 2026 年 4 月 29日刊登在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2.律师名字:何新宇、张鼎城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审议事项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 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关于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3.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087abdf6-9469-4478-b204-9c4b985cc0d3.PDF ─────────┬──────────────────────────────────────────────── 2026-05-20 00:00│大东南(002263):大东南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致: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律师(以下简称“本 所律师”)对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并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法律意见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而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本所律师审查了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和材料。本所 律师得到公司的如下保证:已提供了本所律师认为 出具本法律意见所必需的材料, 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 要求,有关副本、 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本所及本所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 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 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 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本法律意见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是否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 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基于上述,本所律师根据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 精神,在充分核查的基础上,对本次股东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会通知》”)。《股东会通知》列明了本次股东会 的时间、地点、出席对象、审议事项、登记方法等内容,说明了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及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 决的权利。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 月 19 日下午 14:30 在浙江诸暨千禧路 5 号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研究院三楼报告厅召开。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19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19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股东会通知》所载明的相应事项一致。本次 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骆平先生主持。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 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合计 1,078人,代表股份数 576,309,281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 30. 6815%。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均已按会议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办理了登记手续;通过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身份验证机构验证其股东资格。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现场见证本次股东会。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 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是公司董事会,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就《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议案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逐项表决,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总数的统计数。并由该公司对其真实性负责 。 本次股东会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为尊重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公司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会采用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经本所律师查验,提交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经合法表决通过。 本次股东会共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 审议《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 审议《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审议《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 审议《关于聘任 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6.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的确认》; 7.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8. 审议《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关于本次股东会的审议事项 经本所律师查验,本次股东会实际审议的议案与《股东会通知》中所载明的议案完全一致,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六、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审议事项及表决程序符合《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一式二(2)份,经本所盖章并由承办律师签字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ec107214-ca25-4757-b935-f442fb8acfa2.PDF ─────────┬──────────────────────────────────────────────── 2026-04-30 00:00│大东南(002263):2026年一季度报告 ─────────┴──────────────────────────────────────────────── 大东南(002263):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d982f3ce-8430-4e10-9d4d-75c9a8401cec.PDF ─────────┬──────────────────────────────────────────────── 2026-04-28 17:03│大东南(002263):2025年年度报告 ─────────┴──────────────────────────────────────────────── 大东南(002263):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ac35582-a9c2-4e9c-ae9c-0e0ae3b8a7be.PDF ─────────┬──────────────────────────────────────────────── 2026-04-28 17:03│大东南(00226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大东南(00226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ca53de5-427e-407d-b68f-6561eefce030.PDF ─────────┬──────────────────────────────────────────────── 2026-04-28 17:02│大东南(002263):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会计 准则第 8号——资产减值》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根据谨慎性原则,公司已对各类资产开展 全面检查与减值测试,拟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及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依据相关法规及公司会计政策,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遵循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5 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金额 合计 13,688,758.83 元,相关金额计入 2025 年 1月 1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报告期间,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元 项目 本期计提金额 占2025年度经审计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比例 信用减值损失-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79,466.44 -0.43% 信用减值损失-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27,766.24 0.69% 信用减值损失-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14,185.63 0.62% 资产减值损失-存货跌价准备 13,526,273.40 73.26% 合计 13,688,758.83 74.14% 注:有关具体情况已在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中体现。 3.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无须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 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 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 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 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 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 30 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 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 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 12 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 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 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 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 损失。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等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 据如下: 项目 应收票据 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组合类别 银行承兑汇票 商业承兑汇票 账龄组合 账龄组合 确定依据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 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 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 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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