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62 恩华药业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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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7 │恩华药业(00226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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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34 │恩华药业(00226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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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34 │恩华药业(002262):恩华药业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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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6:04 │恩华药业(002262):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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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55 │恩华药业(002262):董事长增持本公司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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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7:51 │恩华药业(002262):关于董事长增持本公司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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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9:19 │恩华药业(002262):恩华药业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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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9:19 │恩华药业(002262):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孔徐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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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9:19 │恩华药业(002262):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李玉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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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9:19 │恩华药业(002262):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印晓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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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7│恩华药业(002262):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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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声明: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
过两个月。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1、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1,015,786,5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现金红利4.00元(含税),本年度现金分红金额预计406,314,633.20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38.43%,不送红股
,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留存未分配利润5,915,057,107.17元,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分配预案公
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
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
2、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3、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0股后的1,015,786,58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4.
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10股派3.6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
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
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
收)。公司不送红股,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80元;持
股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每10股补缴税款0.40元;持股超过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5月2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26年5月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5月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673 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
2 01*****857 孙彭生
3 01*****856 陈增良
4 01*****470 付 卿
5 01*****855 杨自亮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5月18日至登记日:2026年5月2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湖西路31号恩华科技大厦2003室;咨询联系人:吴继业;咨询电话:0516-87661012;传真
电话:0516-87661012。
七、备查文件
1、登记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3、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f69a08e3-ea53-4aea-8a46-17c499835c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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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34│恩华药业(002262):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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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为了尊重中小投资者权益,提高中小投资者对股东会重大决议事项的参与度,本次股东会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上午9:0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0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
至15:00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湖西路31号恩华科技大厦3楼301会议室。
(三)召集人: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孙彭生先生。(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计441人,所代表股份数额为611,801,3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15,786,58
3股的比例为60.2293%。其中:现场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24名,所代表的股份数额为501,085,579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1,015,786,583股的比例为49.329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17人,所代表股份数额为110,715,7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1,015,786,583股的比例为10.8995%。
2、中小投资者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436人,所代表股份数额为124,376,88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15,786,583股的比例
为12.244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9人,所代表股份数额为13,661,1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15,786,583股的比例
为1.3449%;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17人,所代表股份数额为110,715,77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015,786,583股的比例为10.8
995%。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股东会,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胡晓珂、胡裔光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与会有效表决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总数(股)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611,801,355 610,881,145 99.8496% 768,010 0.1255% 152,200 0.0249%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与会中小投资者有效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权股份总数(股)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124,376,884 123,456,674 99.2601% 768,010 0.6175% 152,200 0.1224%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与会有效表决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总数(股)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611,801,355 610,880,645 99.8495% 761,010 0.1244% 159,700 0.0261%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与会中小投资者有效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权股份总数(股)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124,376,884 123,456,174 99.2597% 761,010 0.6119% 159,700 0.1284%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3、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总表决情况:
与会有效表决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总数(股)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与会中小投资者有效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权股份总数(股)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124,376,884 123,530,174 99.3193% 695,910 0.5595% 150,800 0.1212%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4、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与会有效表决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总数(股)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611,801,355 609,573,445 99.6358% 2,081,810 0.3403% 146,100 0.0239%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与会中小投资者有效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权股份总数(股)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124,376,884 122,148,974 98.2087% 2,081,810 1.6738% 146,100 0.1175%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与会有效表决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总数(股)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611,801,355 610,917,245 99.8555% 722,710 0.1181% 161,400 0.0264%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与会中小投资者有效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权股份总数(股)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124,376,884 123,492,774 99.2891% 722,710 0.5811% 161,400 0.1298%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定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对该议案进行表决时,公司关联股东孙彭生、付卿、陈增良、杨自亮、孙家权、段保州、李岗生、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其各
自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量分别为49,938,538股、39,928,587股、39,928,590股、37,532,435股、785,250股、97,000股、43,200股
、320,096,321股,合计持股488,349,921股)均进行了回避表决,且均未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总表决情况:
与会有效表决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总数(股)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124,376,884 123,314,074 99.1455% 917,610 0.7378% 145,200 0.1167%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与会中小投资者有效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权股份总数(股)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124,376,884 123,314,074 99.1455% 917,610 0.7378% 145,200 0.1167%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7、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与会有效表决权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总数(股)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611,801,355 610,751,845 99.8285% 904,210 0.1478% 145,300 0.0237%
中小投资者总表决情况:
与会中小投资者有效 同意 反对 弃权
表决权股份总数(股)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124,376,884 123,327,374 99.1562% 904,210 0.7270% 145,300 0.1168%
表决结果: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胡晓珂、胡裔光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
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2、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江
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1a2ad333-d4f5-4648-bf6c-38a84a4ca4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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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9:34│恩华药业(002262):恩华药业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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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华药业(002262):恩华药业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d835b501-982b-4f9a-a68f-da8600f87f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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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16:04│恩华药业(002262):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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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6年4月16日在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湖西
路31号恩华科技大厦20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决定于2026年5月15日(星期五)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公
司于2026年4月18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站 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
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12)。为了提醒公司股东及时参加本次股东会并行使表决权,现发布本次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具
体内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15日09: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08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6年5月8日(星期五)下午15:00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全体股
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或参加表决,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参加网络投票,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
东。(2)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公司邀请的其他嘉宾。
8、会议地点: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湖西路31号恩华科技大厦3楼30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定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7.00 《关于制定<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在本次会议上,公司独立董事印晓星先生、陈国祥先生、孔徐生先生、李玉兰女士将分别做2025年度述职报告,本事项不需
要审议。
3、本次会议审议的提案均由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程序合法,资料完备。本次会议所要审议的上述议
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2026年4月18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4、特别决议事项:无。
5、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
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6、对于《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定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关联股东孙彭生、付卿、陈增良
、杨自亮、孙家权、段保州、李岗生、徐州恩华投资有限公司回避表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上午9:30-12:00、下午13:30-17:00。(二)登记地点: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
区龙湖西路31号恩华科技大厦20楼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和出席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
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也可以将以上有关证件扫描成PDF文件发送到nhwadsb@nhwa-group.com
邮箱进行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一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会议的进程另行通知;
3、联系人:吴继业;
4、地址:江苏省徐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湖西路31号恩华科技大厦2003室;5、联系电话:(0516)87661012;传真: (0516) 87
767118;邮箱:nhwadsb@nhwa-group.com;
6、邮政编码:221001;
7、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于会前半小时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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