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53 *ST智胜 更新日期:2025-06-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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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5:52 │*ST智胜(002253):川大智胜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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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39 │*ST智胜(002253):2024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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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39 │*ST智胜(002253):川大智胜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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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7:23 │*ST智胜(002253):川大智胜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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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1:50 │*ST智胜(002253):川大智胜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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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1:50 │*ST智胜(00225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袁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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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1:50 │*ST智胜(00225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袁仕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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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1:50 │*ST智胜(002253):川大智胜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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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1:50 │*ST智胜(00225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清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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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1:50 │*ST智胜(00225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蔡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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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6 15:52│*ST智胜(002253):川大智胜关于独立董事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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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2025年5月30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20
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议案》,同意选举袁仕理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截至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发出之日,袁仕理先生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根据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有关规定,袁仕理先生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相关内容详见
2025年5月20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
近日,公司收到独立董事袁仕理先生的通知,其已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了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7/42b7702e-dd57-43cf-9af5-76e2b23d2a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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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39│*ST智胜(002253):2024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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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智胜(002253):2024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3/77e572a4-1a1c-4d20-8dd3-3a21211326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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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39│*ST智胜(002253):川大智胜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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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5 月 30 日(星期五)下午 2:00
2. 会议召开地点:成都市武科东一路 7 号智胜大厦 12 楼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 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游志胜
6.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共310人,代表股份数74,343,02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32.9497%。其中:
1.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共25人,代表股份数65,116,4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8.8603
%;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人共285人,代表股份数9,226,615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4.0893%。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共301人,代表股份数19,656,2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118%。
公司董事、监事、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每项提案的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二)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
1. 审议通过《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8,852,0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6140%;反对 5,43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3042%;弃权 6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18%。
2. 审议通过《监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70,146,6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554%;反对 4,13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629%;弃权 6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18%。
3. 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68,857,4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6212%;反对 5,42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970%;弃权 6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18%。
4. 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68,862,0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6274%;反对 4,13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556%;弃权 1,350,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170%。
5. 审议通过《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9,447,6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4151%;反对 4,14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713%;弃权 75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135%。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4,760,8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75.0949%;反对 4,141,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1.0717%;弃权 75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3.8334%。
6. 审议通过《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0,114,4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3120%;反对 4,149,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821%;弃权 7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59%。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同意 15,427,6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78.4872%;反对 4,149,
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21.1124%;弃权 7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投资者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0.4004%。
7. 审议通过《公司董事 2024 年度报酬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8,361,0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1.9535%;反对 5,25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734%;弃权 723,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731%。
8. 审议通过《公司监事 2024 年度报酬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9,602,12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6229%;反对 4,58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678%;弃权 15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93%。
9. 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9,904,96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0303%;反对 4,360,96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660%;弃权 77,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37%。
10. 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
10.01 选举游志胜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 66,303,075 票, 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1853%。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得票数 11,616,252 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0971%。
10.02 选举刘健波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 65,183,115 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6789%。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得票数 10,496,292 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3994%。
10.03 选举游健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 65,054,601 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5060%。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得票数 10,367,778 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2.7456%。
10.04 选举童炜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 84,387,553 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511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得票数 29,700,730 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1010%。
11. 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议案》
11.01 选举蔡春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 66,726,901 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7554%。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得票数 12,040,078 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2533%。
11.02 选举王清云女士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 66,771,265 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8151%。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得票数 12,084,442 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4790%。
11.03 选举袁仕理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得票数 66,785,166 票,占参与投票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9.8338%。
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得票数 12,099,543 票,占参与投票的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555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名称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
(二)见证律师姓名
麦琪、庄丽琴
(三)出具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集人资格、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
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
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二)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3/7fb2bff2-129d-463d-b9ff-efe3178182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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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7:23│*ST智胜(002253):川大智胜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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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简称:*ST 智胜,证券代码:002253)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5
月 20 日和 5月 21 日,连续 3 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未发现前期披露的信息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二)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三)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均没有发生或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四)经向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询问,不存在关于公司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五)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声明
(一)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二)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存在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
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三)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况。
(二)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公司将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2/27d7babb-2fbb-4c20-a930-3a0cc69797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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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1:50│*ST智胜(002253):川大智胜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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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19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
开。本次会议通知由董事会秘书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向各位董事及会议参加人发出。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8 名,实际出席董事 8 名。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游志胜先生主持,其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
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游志胜、刘健波、游健、童炜4人为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登载于2025年5月20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告编号:2025-027)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二)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需进行换届选举。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候选人
任职资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蔡春、王清云、袁仕理3人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蔡春为会计专业人士。蔡春、王清
云已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袁仕理尚未取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但其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
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登载于2025年5月20日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公告编号:2025-027),《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登载于2025年5月20日的巨潮资讯网。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8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新《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修订《公司章程》中相应条款。《公司章程》全
文登载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巨潮资讯网。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411e8f7e-6979-4890-9015-dc5c9a08f7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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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1:50│*ST智胜(00225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袁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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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袁仕理作为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四川川大智胜软件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
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四川川大智胜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
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本人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交所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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