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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52(上海莱士)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002252 上海莱士 更新日期:2025-11-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1-01 00:00 │上海莱士(002252):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 │2025-10-30 00:00 │上海莱士(002252):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 ├─────────┼──────────────────────────────────────────────┤ │2025-10-28 17:31 │上海莱士(002252):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 ├─────────┼──────────────────────────────────────────────┤ │2025-10-27 18:32 │上海莱士(002252):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 │2025-10-27 18:32 │上海莱士(002252):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 ├─────────┼──────────────────────────────────────────────┤ │2025-10-27 18:31 │上海莱士(002252):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27 18:30 │上海莱士(002252):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 │2025-10-27 18:29 │上海莱士(002252):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2025-10-10 00:00 │上海莱士(00225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5-09-15 17:16 │上海莱士(002252):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 ─────────┬──────────────────────────────────────────────── 2025-11-01 00:00│上海莱士(002252):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1、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2025年9月5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公司部分董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出于对公司拓浆脱浆战略发展规划的坚定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 的充分认可,结合当前资本市场形势,为进一步增强投资者信心,计划自2025年9月5日起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公司股票的期间之外)以自筹资金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0万元。 2、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10月30日期间,公司部分董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 增持公司股份94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14%,累计增持金额为648.28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完成。 截至2025年10月30日,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 关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Jun Xu(徐俊)先生、沈积慧先生、陆晖先生、刘峥先生、宋正敏女士、陈乐奇先生、黄勤兵先生; 2、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上述增持主体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增持主体姓名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Jun Xu(徐俊) 1,218,200 0.018% 沈积慧 678,000 0.010% 陆晖 546,500 0.008% 刘峥 766,600 0.012% 宋正敏 221,000 0.003% 陈乐奇 50,000 0.001% 黄勤兵 0 0.000% 注:以上增持主体 Jun Xu(徐俊)先生、沈积慧先生、陆晖先生、刘峥先生、宋正敏女士、陈乐奇先生的持股数量中未包含持 有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份额对应的股份数量。截至2025年9月5日,以上增持主体 Jun Xu(徐俊)先生、沈积慧先生、陆晖先生、刘 峥先生、宋正敏女士、陈乐奇先生享有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解锁份额所对应的股份数量分别为150万股、60 万股、60 万股、60 万股、60 万股、60 万股,剩余股份权益的获得还需满足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应的解锁条件后方能实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 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增持主体 Jun X u(徐俊)先生、沈积慧先生、陆晖先生、刘峥先生、宋正敏女士、陈乐奇先生分别享有的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尚未解锁份额所对 应的股份数量中的55万股、30万股、30万股、30万股、30万股、30万股条件成就予以解锁。 3、除本次增持计划外,上述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的12个月内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4、截至本次增持计划公告披露日前 6个月内,增持主体 Jun Xu(徐俊)先生、沈积慧先生、陆晖先生、刘峥先生、宋正敏女士 、陈乐奇先生通过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获得的相对应的股份权益已由员工持股计划管委会统一出售。除前述情况外, 上述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公告前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已预披露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出于对公司拓浆脱浆战略发展规划的坚定信心及长期投资价值的充分认可,结合当前资本市场形势,为进一步增 强投资者信心,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本次增持股份的金额:拟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600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3、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增持股份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基于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判断,择机实施本次 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2025年9月5日起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公司股 票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拟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增持计划。 6、本次增持不是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7、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本次增持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8、本次增持主体人承诺:本次增持的董事、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在增持期 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也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和短线交易等行为,并将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三、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2025年9月10日至2025年10月30日期间,公司部分董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946,000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0.014%,累计增持金额为648.28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完成。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具体情况如下: 增持主体 增持前 增持数量 增持金额 增持后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股) (元) 持股数量 占公司总股 (股) 本比例 (股) 本 比例 Jun Xu(徐俊)沈 1,218,200678, 0.018%0.01 727,90033,0 5,000,673225,66 1,946,100711, 0.029%0.01 积慧 000 0% 00 0.60 000 1% 陆晖 546,500 0.008% 15,000 100,200 561,500 0.008% 刘峥 766,600 0.012% 36,500 250,025 803,100 0.012% 宋正敏 221,000 0.003% 74,000 506,028.80 295,000 0.004% 陈乐奇 50,000 0.001% 52,100 350,112 102,100 0.002% 黄勤兵 0 - 7,500 50,100 7,500 0.000% 合计 3,480,300 0.052% 946,000 6,482,799.40 4,426,300 0.067%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 营产生影响。 3、本次增持完成后相关增持主体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在法定的锁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 份,未来转让公司股份时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1/a6394e49-0c73-4768-adfa-ad637e62710d.PDF ─────────┬──────────────────────────────────────────────── 2025-10-30 00:00│上海莱士(002252):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 ─────────┴──────────────────────────────────────────────── 上海莱士(002252):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d61c38fb-cc61-469b-8742-341033995e5c.PDF ─────────┬──────────────────────────────────────────────── 2025-10-28 17:31│上海莱士(002252):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 ─────────┴──────────────────────────────────────────────── 上海莱士(002252):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回购实施结果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de0a9d7d-dd3c-47aa-9012-0cbe934e265d.PDF ─────────┬──────────────────────────────────────────────── 2025-10-27 18:32│上海莱士(002252):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等,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三季度 2、公司 2025年度 1~9月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470,738,960.5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953,611,77 0.2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921,753,178.16元(其中: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4,682,303,602.44元),减去2025年度已支付现 金股利217,371,383.70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175,120,755.02元(其中:母公司报表 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418,543,988.95元)。(以上前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3、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年)股东回报 规划》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对公司股东的回报等因素,公司2025年度1~9月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分红派息股 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53元人民币(含税)。公 司目前处于股份回购期,若以公司目前总股本(6,637,984,837股)扣除公司2025年9月30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68,321,9 52股测算,本次预计将派发现金分红100,515,842.14元(含税),占本年度1~9月母公司净利润的10.54%,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的6.83%。 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完毕。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回 购股份、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 披露。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说明 公司的主营业务为生产和销售血液制品,是目前中国最大的血液制品生产企业之一。公司秉承“天下人一生盈康”的愿景,坚持 “拓浆”“脱浆”齐步走战略,打破传统路径依赖,强调技术创新与数智化建设,构建生态协同网络,以内生式增长为根基,外延扩 张为跨越,产业经营和资本运营双轮驱动,致力于打造世界一流的生物制药企业。 作为我国血液制品行业整合的先行者,公司通过"内生增长+外延并购"的双轮驱动战略构筑发展新格局,以战略并购为支点撬动 产业能级跃迁,以管理赋能为核心激活价值创造动能,推动公司实现跨越式发展。2025年度1~9月,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1,470,738,960.5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953,611,770.2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921,753,178.16元( 其中: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4,682,303,602.44元),减去2025年度已支付现金股利217,371,383.70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 合并报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1,175,120,755.02元(其中:母公司报表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418,543,988.95元)。 (以上前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坚持以投资者为本,致力于构建长效共赢回报机制。为进一步提高分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 司拟实施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基于公司未来业务拓展对资金的需求,在确保公司具有充足流动资金支持正常经营和发展的前 提下,综合考虑行业情况、战略规划、经营目标等因素后制定,将有助于保持公司财务稳健性、增强公司抵御风险能力,同时提高资 金使用效益。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4-2026) 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来发展相匹配,具备合法性、合规性 及合理性。 三、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 分配预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文件,综合考虑了实际经营情况、股东合理回报,同时兼 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以公司后续相关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监事会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6c2510f0-3411-425d-a1c0-ba55f920a079.PDF ─────────┬──────────────────────────────────────────────── 2025-10-27 18:32│上海莱士(002252):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 ─────────┴──────────────────────────────────────────────── 上海莱士(002252):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9c8232bb-9f76-425b-9bc0-1b26642eeca3.PDF ─────────┬──────────────────────────────────────────────── 2025-10-27 18:31│上海莱士(002252):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于 2025年 10月 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 知,并于 2025年 10月 24日下午 4点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亲自出席董事 8名。董事 Amarant Martínez Carrió先生因行程冲突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 董事王全立先生出席并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谭丽霞女士召集和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列席会议。会议的召 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会董事经过充分研究和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供投资者查阅。 2、审议通过《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25年度 1~9月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1,470,738,960.5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953,611,770.2 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921,753,178.16元(其中: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4,682,303,602.44元),减去2025年度已支付现金 股利217,371,383.70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175,120,755.02元(其中:母公司报表实 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418,543,988.95元)。(以上前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2025年度1~9月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53元人民币(含税)。公司目前处于股份回购期,若以公司目前总股本(6,637,984,837股)扣除公 司2025年9月30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68,321,952股测算,本次预计将派发现金分红100,515,842.14元(含税)。 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内实施完毕。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 、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择机召集召开股东大会。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3、审议通过《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及《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第二个锁定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锁定期及再分配部分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成就,除5名持有人不符合本次员工持股计划 参与条件、20名持有人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4名持有人部分个人业绩考核未达标外,其他持有人解锁条件均已成就。本员工持股计 划本次满足解锁条件的权益份额对应的股份数量为918.2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14%,其中首次授予部分中A类参加对象可解锁 股份数量为800.2万股,预留授予部分可解锁股份数量为95万股,部分再分配份额可解锁股份数量为23万股。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关联董事 Jun Xu(徐俊)先生回避了表决。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b8f0b1bf-2365-4292-8dcd-1755fcff5897.PDF ─────────┬──────────────────────────────────────────────── 2025-10-27 18:30│上海莱士(002252):关于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5年 10月 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 25年 10 月 24日下午 5点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应出席监事 3名,实际出席监事 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吉女士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与会监事经过充分研究和讨论,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供投资者查阅。 2、审议通过《2025 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公司 2025 年度 1~9月合 并报表实 现归属于 母公司 所有者净 利润1,470,738,960.56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953,611 ,770.21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9,921,753,178.16元(其中: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4,682,303,602.44元),减去2025年度已支 付现金股利217,371,383.70元,截至2025年9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175,120,755.02元(其中:母公司 报表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418,543,988.95元)。(以上前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公司2025年度1~9月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153元人民币(含税)。公司目前处于股份回购期,若以公司目前总股本(6,637,984,837股)扣除公 司2025年9月30日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68,321,952股测算,本次预计将派发现金分红100,515,842.14元(含税)。 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个月 内实施完毕。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动的, 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整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披露。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4-2026)股东回报规划》等相关文件,综合考虑了实际经营情况、股东合理回报,同时兼 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025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全文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供投资者查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0d5fa97b-956e-4230-a3ae-2d47070c3b87.PDF ─────────┬──────────────────────────────────────────────── 2025-10-27 18:29│上海莱士(002252):2025年三季度报告 ─────────┴──────────────────────────────────────────────── 上海莱士(002252):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a48cf0a4-6edd-4e88-903d-0690e9e8d5e8.PDF ─────────┬──────────────────────────────────────────────── 2025-10-10 00:00│上海莱士(002252):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25年 1月 13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从二级市场回购公司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 股权激励,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2.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拟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 55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回购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如果触及回购股份方案提及的相关条件时,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公司于2025 年 2月 14 日 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股份回购方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年 1月 14日、2025年 2月 15日在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025 年 4月 2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3日《证券 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暨首次 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 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9月 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68,321,95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 .03%,最高成交价为 7.0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62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469,849,037.98 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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