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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47(聚力文化)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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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247 聚力文化 更新日期:2026-02-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2-04 20:57 │聚力文化(002247):关于总经理变更的公告 │ ├─────────┼──────────────────────────────────────────────┤ │2026-02-04 20:56 │聚力文化(002247):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2-04 20:54 │聚力文化(002247):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6年2月) │ ├─────────┼──────────────────────────────────────────────┤ │2026-01-26 20:22 │聚力文化(002247):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 ├─────────┼──────────────────────────────────────────────┤ │2026-01-23 18:23 │聚力文化(002247):2025年度业绩预告 │ ├─────────┼──────────────────────────────────────────────┤ │2025-10-27 18:11 │聚力文化(002247):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27 18:09 │聚力文化(002247):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2025-08-20 17:03 │聚力文化(002247):2025年半年度报告 │ ├─────────┼──────────────────────────────────────────────┤ │2025-08-20 17:03 │聚力文化(002247):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2025-08-20 17:02 │聚力文化(002247):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 ─────────┬──────────────────────────────────────────────── 2026-02-04 20:57│聚力文化(002247):关于总经理变更的公告 ─────────┴──────────────────────────────────────────────── 一、总经理离任情况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总经理王炳毅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王炳毅先生因到达法 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其原定任期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 事会之日起生效。王炳毅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其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王炳毅先生已按照公司有关管理规定做好了离职交接工作,并将依据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等规定接受离任审计。截至目前, 王炳毅先生持有公司股票330,100股,离任后将继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对离任高级管理人员股份锁定及减持要求的规定 。 公司董事会对王炳毅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聘任总经理情况 经履行提名、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等程序,公司于2026年2月4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 司总经理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智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聘任陈智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后,公司董事会中董事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5/668a6a15-4159-49fe-b94b-91020a982e55.PDF ─────────┬──────────────────────────────────────────────── 2026-02-04 20:56│聚力文化(002247):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1月30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 议于2026年2月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人,实际出席并参加表决董事 6人。本次会议的主持人为董事长陈智剑先生,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补选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陈智剑先生辞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选举董事林凯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王炳毅先生因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已向董事会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董事会同意聘任陈智剑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详细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的《关于总经理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证券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拟制定的《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将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5/48cd63ff-c5f2-4b1b-ada9-9e33821fe82d.PDF ─────────┬──────────────────────────────────────────────── 2026-02-04 20:54│聚力文化(002247):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6年2月) ─────────┴──────────────────────────────────────────────── 聚力文化(002247):证券投资管理制度(2026年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5/93fa5626-1001-46a4-9896-4ce95fddcd6c.PDF ─────────┬──────────────────────────────────────────────── 2026-01-26 20:22│聚力文化(002247):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公告 ─────────┴────────────────────────────────────────────────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14日召开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 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月 16日、2025年 5月 22日刊登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05)、《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 近日,公司收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会计师变更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2025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朱大为和林晗作为公司 2025年度 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 2025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由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现委派夏均军 接替朱大为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夏均军和林晗。 二、本次变更签字会计师信息 夏均军 2011年 7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 2011年 7月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夏均军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有关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纪律处分。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 2025年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产生不利影响。 四、备查文件 1.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函》; 2.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7/9fd0925a-d1f2-410c-82d4-9f00daa77166.PDF ─────────┬──────────────────────────────────────────────── 2026-01-23 18:23│聚力文化(002247):2025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 01月 0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 2. 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下降 50%以上情形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4,200 ~ 5,400 21,800.13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 80.73% ~ 75.23% 扣除非经常性损 3,400 ~ 4,400 3,206.85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6.02% ~ 37.21% 基本每股收益 0.05 ~ 0.06 0.26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公司已经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充分预沟通,目前公司与年审会 计师就本次业绩预告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 2025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较 2024年有所增长;由于 2024年公司与北京腾讯达成执行和解冲回前期计提的腾讯 案损失 2.36亿元,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基数较大,因此公司 202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24年有较大 幅度的下降。 四、风险提示 1.公司前期披露了冯志芳起诉公司、余海峰等关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已做出终审判决;公司委托 调解机构代表公司与有索赔意向的投资者或其代理律师进行沟通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5年 4月 16日、2025年 8月 21日、2025年 10月 28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询网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2025-018、20 25-020)及相关定期报告。公司根据目前已收到的有索赔意向投资者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计提了相关损失,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 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将其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如公司在 2025 年年度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前收到新增同 类索赔主张并取得相关证据材料,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可能会 对本业绩预告的准确性产生影响。 2.公司本次预告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中详细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4/4b663d56-9799-4860-84bf-4c6018f6428d.PDF ─────────┬──────────────────────────────────────────────── 2025-10-27 18:11│聚力文化(002247):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 议于2025年10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人,实际出席并参加表决董事 6人。本次会议的主持人为董事长陈智剑先生,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将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向其控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帝龙新材料有限公司向其控股公司广西帝龙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帝龙”)提供最高额不超 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财务资助,用于广西帝龙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部分流动资金;每次借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 的人民币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结算资金占用费;广西帝龙的股东广西杉相新材料有限公司以及广西杉相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自然人股东 需对上述广西帝龙的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本项决议自董事会决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内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3d2afe14-a3b0-4a10-a457-1b7f90375400.PDF ─────────┬──────────────────────────────────────────────── 2025-10-27 18:09│聚力文化(002247):2025年三季度报告 ─────────┴──────────────────────────────────────────────── 聚力文化(002247):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571add9a-eafe-45ba-b4f7-6a04b40e73d2.PDF ─────────┬──────────────────────────────────────────────── 2025-08-20 17:03│聚力文化(002247):2025年半年度报告 ─────────┴──────────────────────────────────────────────── 聚力文化(002247):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1/d1ae4f47-9d1f-48f5-abfe-1ba5ab6a2d18.PDF ─────────┬──────────────────────────────────────────────── 2025-08-20 17:03│聚力文化(002247):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聚力文化(002247):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1/abf9000e-c8ff-4bef-bb8e-a20f075f8178.PDF ─────────┬──────────────────────────────────────────────── 2025-08-20 17:02│聚力文化(002247):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聚力文化(002247):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1/f19c12cf-0c7a-4a71-bc8c-167ae91f5175.PDF ─────────┬──────────────────────────────────────────────── 2025-08-20 17:02│聚力文化(002247):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聚力文化(002247):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1/07971d3c-81f5-4055-91a1-3e9c5dc7e55b.PDF ─────────┬──────────────────────────────────────────────── 2025-07-24 18:27│聚力文化(002247):关于与石嘴山银行银川分行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的公告 ─────────┴──────────────────────────────────────────────── 一、基本情况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力文化”或“公司”)前期披露了石嘴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以下简称 “石嘴山银行银川分行”)向苏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银川中院”)起诉苏州齐思妙想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苏州齐思妙想”)及公司、余海峰金融借款纠纷一案。银川中院一审判决:苏州齐思妙想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 还石嘴山银行银川分行借款本金 3,000 万元及利息;聚力文化、余海峰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聚力文化、余海峰承担连带 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苏州齐思妙想信息追偿;驳回石嘴山银行银川分行的其他诉讼请求。公司在收到一审判决后向宁夏回族自治区高 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宁夏高院”)提起了上诉,宁夏高院对本案做出二审判决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石嘴山银行银川分行前期已向银川中院申请强制执行。详细内容见公司于 2020 年 6 月19 日、2021 年 6 月 29 日、2022 年 7 月 6 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和巨潮咨询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0-049)、《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关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2)及《关 于诉讼事项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 二、协议签订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4 日与石嘴山银行银川分行在银川中院主持下签订了《执行和解协议书》,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总计向石嘴山银行银川分行支付现金总额 30,000,000 元(人民币叁仟万元整)以偿还债务,按照协议约定在 2026 年 5 月底前分期支付;如公司按约足额支付,对于超出 30,000,000 元的其余债务,石嘴山银行银川分行自愿全部放弃对公司享有 的债权。 (二)石嘴山银行银川分行按照协议约定向法院解除对公司部分银行账户、资产的冻结查封等执行措施,在未解除协议约定的相 关执行措施前,公司延迟或暂停付款不视为违约。 (三)在公司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石嘴山银行银川分行支付完款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石嘴山银行银川分行向银川中院提交解除 对公司的所有执行措施及放弃对公司实体权利执行的申请。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进展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前期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就为美生元及其子公司提供担保可能承担的责任计提了相关损失和负债,本次签订《执行和 解协议书》不会对公司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影响公司 2025 年上半年的业绩,冲回的部分损失预计会增加公司本年度利润,具 体金额以经会计师审计确认的为准。 四、风险提示 公司会努力做好资金管理及执行和解协议的履行等相关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5/27d5f79f-b5b1-495c-84ae-52ada0eb77b7.PDF ─────────┬──────────────────────────────────────────────── 2025-07-14 18:23│聚力文化(002247):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 年 01 月 01 日至 2025 年 06 月 30 日。 2.预计的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2025 年半年度预计业绩情况 项 目 2025 年 01 月 01 日—2025 年 06 月 30 日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1,850 万元–2,700 万元 盈利:22,184.46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91.66%–87.83%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1,700 万元–2,500 万元 盈利:1,674.29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54%–49.32%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2 元/股– 0.03 元/股 盈利:0.26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5 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向下降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 5 月公司与北京腾讯达成执行和解,公司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的规定于 2024 年上半年冲回前期计提的损失 2.36 亿元,导致 2024 年上半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金额较大。 2025 年上半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同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其他收益增加及费用较上年同期下降。 四、其他相关说明 1.公司前期披露了冯志芳起诉公司、余海峰、姜飞雄、禹碧琼、薄彬及胡皓关于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一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 院已做出终审判决;公司委托调解机构代表公司与有索赔意向的投资者或其代理律师进行沟通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详细内容见公司 于 2024 年 8 月 20 日、2024 年 10 月 29 日、2025 年4 月 16 日披露的《关于投资者索赔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关于投资者索赔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2)、《关于投资者索赔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公司根据目前已收到的有索赔意向投资者提供的相关证据材料计提了相关损失,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将其认定为非经常性损益;如在公司 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前收到新增同类索赔主张并取得相关证 据材料,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按照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可能会对本业绩预告的准确性产 生影响。 2.公司本次预告的业绩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上述财务数据均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中详细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4/cada0f5a-1e02-493f-bfbd-1f9f3b59bc58.PDF ─────────┬──────────────────────────────────────────────── 2025-05-21 18:28│聚力文化(002247):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聚力文化(002247):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30b5a92e-88a2-4021-aac0-08bb264ee5fd.PDF ─────────┬──────────────────────────────────────────────── 2025-05-21 18:26│聚力文化(002247):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浙江聚力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21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 事会成员,由陈智剑先生、姜飞雄先生、黄阳光先生、林凯先生4位董事和刘宇先生、刘裕龙先生2位独立董事组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5 年 5 月 21 日在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玲珑工业区环南路 1958 号三号楼(东楼)三层公 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公司已于 2025 年 5 月 14 日将本次会议拟审议事项及相关资料发送给了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 选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 人,亲自出席董事 6 人。公司拟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公司全体董事推选,本次会议由陈智剑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陈智剑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二、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一)选举陈智剑、林凯、刘宇为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董事长陈智剑为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选举刘宇、陈智剑、刘裕龙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同意独立董事刘宇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 (三)选举刘裕龙、姜飞雄、刘宇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同意独立董事刘裕龙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四)选举刘裕龙、黄阳光、刘宇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同意独立董事刘裕龙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 以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三、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一)聘任王炳毅先生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二)聘任杜锡琦女士、魏晓静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三)聘任杜锡琦女士为公司财务总监,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四)聘任魏晓静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董事会秘书魏晓静先生的通讯方式如下: 通信地址:浙江省临安市玲珑工业区环南路 1958 号;办公电话: 0571-63818733;传真:0571-63818603;电子邮箱:dsh@dilo ng.cc。 四、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聘任胡宇霆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胡宇霆先生的通讯方式如下: 通信地址:浙江省临安市玲珑工业区环南路 1958 号;办公电话: 0571-63818733;传真:0571-63818603;电子邮箱:dsh@dilo ng.cc。 五、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审计部经理的议案》。 聘任熊传智先生为公司审计部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h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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