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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42(九阳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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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242 九阳股份 更新日期:2025-09-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15 19:22 │九阳股份(002242):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 │2025-09-15 19:21 │九阳股份(002242):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9-15 19:19 │九阳股份(002242):关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09-15 19:19 │九阳股份(002242):九阳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5-09-10 00:00 │九阳股份(002242):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08-30 00:00 │九阳股份(002242):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 ├─────────┼──────────────────────────────────────────────┤ │2025-08-30 00:00 │九阳股份(002242):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 ├─────────┼──────────────────────────────────────────────┤ │2025-08-30 00:00 │九阳股份(002242):关于调减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 │2025-08-30 00:00 │九阳股份(002242):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魏紫 │ ├─────────┼──────────────────────────────────────────────┤ │2025-08-30 00:00 │九阳股份(00224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 └─────────┴──────────────────────────────────────────────┘ ─────────┬──────────────────────────────────────────────── 2025-09-15 19:22│九阳股份(002242):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鉴于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将由 7名董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出 任的董事 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公司于 2025年 9月 1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职工代表表决审议,一致同意选举朱宏 韬先生(简历附后)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三年,自股东会选举董事会其他非职工代表董事之日起计算。 上述职工代表董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中拟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以 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会总人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备查文件 1、职工代表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14a50f4e-eeec-4b50-bbd0-6422d46fcfa8.PDF ─────────┬──────────────────────────────────────────────── 2025-09-15 19:21│九阳股份(002242):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8日以书面的方式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 的通知,会议于 2025年 9月 15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7名。会 议由全体董事共同推举杨宁宁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董事会就以下议案进行了审议,经书面表决,通过决议如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董事杨宁宁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候选人,回避表决。 同意选举杨宁宁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杨宁宁女士的简历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以及2025年8月 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司公告编号 为 2025-029 号《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董事韩润女士为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候选人,回避表决。 同意选举韩润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韩润女士的简历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以及 2025 年 8月 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司公告 编号为 2025-029 号《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四次会议和提名委员会 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阚建刚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阚建刚先生,男,1981年出生,硕士学位,澳大利亚注册会计师。现任公司财务负责人,曾任罗伯特?博世集团事业部区域商务 总监、天齐锂业股份有限公司海外财务总监、JS 环球生活有限公司财务总监、深圳甲壳虫智能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目前,阚建刚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 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4、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5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获全票同意。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缪敏鑫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 缪敏鑫先生,男,1987年出生,硕士学位。2017年 5月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现任公司董事会秘 书、证券部总监,曾任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主管、证券部高级经理、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目前,缪敏鑫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本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本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 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 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缪敏鑫先生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 守,以及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与从业经验,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缪敏鑫先生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银海街 760号 电话:0571-81639178 传真:0571-81639096 邮箱:002242@joyoung.com 5、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由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成员变更,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董事会决策机制,选举第七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各专 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审计委员会委员:魏紫、赵文杰、韩润,魏紫为召集人; 提名委员会委员:赵文杰、窦军生、杨宁宁,赵文杰为召集人;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窦军生、魏紫、杨宁宁,窦军生为召集人; 战略委员会委员:杨宁宁、赵文杰、魏紫、窦军生、韩润、姜广勇、朱宏韬,杨宁宁为召集人; 各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生效,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 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 上述人员简历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以及 2025 年 8月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公司公告编号 为 2025-029号《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审计委员会决议; 3、提名委员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72894b8f-a5f2-4ada-b935-ae12b2619fbf.PDF ─────────┬──────────────────────────────────────────────── 2025-09-15 19:19│九阳股份(002242):关于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修改、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 会议召集人: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9月 15日(星期一)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9月 15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15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9月 15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银海街 760号杭州公司会议室。5、股权登记日:2025年 9月 8日(星期一) 6、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所采用现场表决、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 7、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宁宁女士。 8、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43 人,代表股份 390,376,5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1622%。 1、现场会议情况 投票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代表 1 名,代表股份 384,523,74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3952%。 2、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42 人,代表股份 5,852,7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71%。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共 142 人,代表股份5,852,7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71%。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方式审议了股东会通知列明的全部议案。就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议案,对中小股东的 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各项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1、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389,096,4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21%;反对 1,14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4%;弃权 130,8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3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572,6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1284%;反对 1,149,3 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6368%;弃权 13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3,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2348%。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85,600,6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766%;反对 4,602,3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89%;弃权 17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444%。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076,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006%;反对 4,602,3 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6350%;弃权 17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5,4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4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85,600,6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766%;反对 4,654,14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22%;弃权 12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312%。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1,076,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006%;反对 4,654,1 4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5200%;弃权 12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3,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0793%。 4、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股东上海力鸿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回避表决,回避股份 数 384,523,746股。表决结果:同意 4,642,4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9.3210%;反对 1,085,9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535%;弃权 12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25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同意 4,642,4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3210%;反对 1,085,9 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5535%;弃权 124,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3,60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255%。 5、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以下三名非独立董事的选举需分别进行了审议,并采用 累积投票制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5.01、选举杨宁宁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88,141,134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74%;表决结果为当选。其中,中小投资者 的表决情况:同意 3,617,388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8062%。 5.02、选举韩润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88,149,188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94%;表决结果为当选。其中,中小投资者 的表决情况:同意 3,625,442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9438%。 5.03、选举姜广勇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88,143,082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79%;表决结果为当选。其中,中小投资者 的表决情况:同意 3,619,336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8394%。 6、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以下三名独立董事的选举需分别进行了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6.01、选举赵文杰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88,141,592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75%;表决结果为当选。其中,中小投资者 的表决情况:同意 3,617,846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8140%。 6.02、选举魏紫女士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88,146,676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288%;表决结果为当选。其中,中小投资者 的表决情况:同意 3,622,930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9009%。 6.03、选举窦军生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388,297,280票,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674%;表决结果为当选。其中,中小投资者 的表决情况:同意 3,773,534票,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4.4741%。 四、换届离任人员情况 本次换届后,韩世远先生和邬爱其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也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上述人员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林琳律师、李晗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6/ce608e35-f8ca-40da-ba8e-cdccd19e5117.PDF ─────────┬──────────────────────────────────────────────── 2025-09-15 19:19│九阳股份(002242):九阳股份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致:九阳股份有限公司 九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年 9月 15日( 星期一)下午 15:00在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银海街 760号杭州公司会议室召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 受公司的委托,指派林琳律师、李晗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会议并见证。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和《九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出 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和表决程序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是根据对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必备法律文件予以存档,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 责任。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已经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及证言进行审查判断,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召开本次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董事会已于 2025年 8月 30日(会议召开十五日前)以公告方式通知各股东。公司发 布的通知载明了会议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的事项,说明了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及有权出席股东的股 权登记日,出席会议股东的登记办法、联系电话和联系人姓名。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5年 9月 15日下午 15:00在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银海街 760号杭州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经审查, 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与会议通知一致。 本次股东会提供网络投票方式,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9月 15 日上午 9:15-9:2 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9月 15日 9:15-15:00期间的任 意时间。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43 人,代表股份 390,376,5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1622%。 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1人,代表股份 384,523,74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395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 142人,代表股份 5,852,7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71%。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42 人,代表股份 5,852,7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71%。 经验证,上述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 机构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 2、出席及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会议人员除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外,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出席及列席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3、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审议了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议案,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全部议案进行表决, 公司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对现场会议表决进行了计票、监票。就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就影响中小股东利益的 议案,对中小股东的表决进行了单独计票。就选举董事的议案采用了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根据公司股东代表及本所律师对现场会议表决结果所做的清点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传来的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果统计表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获得通过,其中涉及特别决议事项的议案系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具体情况如下: 1、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89,096,44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721%;反对 1,14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44%;弃权 13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4,572,6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1284%;反对 1,149,3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6368%;弃权 13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3,6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348%。 2、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85,600,6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766%;反对 4,602,345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89%;弃权 173,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5,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44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76,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006%;反对 4,602,345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6350%;弃权 173,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5,400股),占出席本 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44%。 3、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制定公司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385,600,69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7766%;反对 4,654,145 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922%;弃权 12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3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076,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006%;反对 4,654,145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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