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41 歌尔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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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7:47 │歌尔股份(00224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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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18 │歌尔股份(00224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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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15 │歌尔股份(002241):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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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6:02 │歌尔股份(002241):关于参加2026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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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15 │歌尔股份(002241):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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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14 │歌尔股份(00224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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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14 │歌尔股份(00224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仇旻-已离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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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14 │歌尔股份(002241):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2026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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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14 │歌尔股份(00224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姜付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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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14 │歌尔股份(00224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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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 17:47│歌尔股份(002241):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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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20日召开的 2025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
本次向全体股东实施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元(含税),送红股 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权益分派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 10股现金红利为 1.974081元(含税)。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本次
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金额=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7408
1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5月 20日召开的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
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回购股份为基数,按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实施每 1
0股派发现金红利 2.00元(含税),送红股 0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股份回购、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再融资新增股份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
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由 3,549,771,109 股增加至3,550,383,776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机制一致。
4、公司在权益分派申请日至股权登记日期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已暂停自主行权。
5、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46,011,092.00股后的 3,504,372,684.00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2.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1.80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
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
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
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4000
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0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8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29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28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5月 29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64等 歌尔集团有限公司
2 01*****929等 姜滨
3 00*****761等 姜龙
4 01*****828 胡双美
5 01*****955等 段会禄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5月 21日至登记日:2026年 5月28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1、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不参与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的总金额=实际参与分配的总股本×
分配比例,即 700,874,536.80 元=3,504,372,684股×0.20元/股。
因公司已回购股份不参与利润分配,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根据股票市值不变原则,实施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
金分红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小。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价格计算时,每股现金红利应以0.1974081 元计算(每
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700,874,536.80 元÷3,550,383,776股=0.1974081元/股)。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
除权除息价格=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1974081元/股。
2、本次权益分派完成后,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涉及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将相应调整。
七、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方路 268号
2、咨询联系人:徐大朋、许艳清
3、咨询电话:0536-3055688
4、传真号码:0536-3056777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03e93137-33c6-45d5-b0ef-1cfad729ce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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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18│歌尔股份(00224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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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尔股份(00224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a047d36d-0696-4c2b-9ad6-06f45bb59f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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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15│歌尔股份(002241):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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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尔股份(002241):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39c546e0-cacf-4cb0-96da-79b62f0351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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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16:02│歌尔股份(002241):关于参加2026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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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山东证监局、山东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
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6 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景
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15:00-16:30。届时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姜
龙先生、财务总监李永志先生及董事会秘书徐大朋先生将在线就公司 2025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股权激励和
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2b6a5061-660a-4eb8-896a-476562d469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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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15│歌尔股份(002241):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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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20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0日 9:15-9:25,9:30-11:30,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0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5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
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梨园街与光电路交叉口东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光电园二期综合楼 A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审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审议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公司 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5.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 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预计 2026年度金融衍生品交易额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 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审议 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0 《关于制定<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1.00 《关于制定<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除提案 9因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外,上述提案已经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
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提案 9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黄翊东女士、姜付秀先生、高永岗先生、仇旻先生(已离任)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进行述职。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应持代理人身份证、
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身份证在通知中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持本人身
份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
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及法人代表证明书在通知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 2026年 5月 19日下午5: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请
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在信函或传真发出后,拨打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电话进行确认。
来信请寄: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东方路 268号歌尔股份有限公司,邮编:261031(来信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传真
:0536-3056777。
2、登记时间:
2026年 5月 19日,上午 9:00-11:30,下午 2:00-5:00
3、登记地点:
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方路 268号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徐大朋、许艳清
联系电话:0536-3055688
传真:0536-3056777
电子邮箱:ir@goertek.com
5、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7、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
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c63386c-0f9d-4bb5-a294-75c9165f19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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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14│歌尔股份(00224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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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
束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责、权、利相结合原则,薪酬水平与岗位价值高低、承担责任大小相匹配;
(二)目标导向原则,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
(三)公平公正原则,薪酬标准公平、程序公开、分配公正;
(四)短期激励与中长期激励相结合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政策与方案。具体职责与权限详见《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第五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并予以披露。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提出,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六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应当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本制度开展具体工作。
第三章 薪酬构成与标准
第七条 独立董事和不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领取固定的董事津贴。第八条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根据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或
聘任协议领取报酬,不另外领取董事津贴。
第九条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组成,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
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一)基本薪酬:根据所任职位重要性、职位级别、具体职责、个人履职能力、行业薪资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目标、业务发展、个人绩效、专项任务等因素综合确定,年度绩效薪酬发放总额应与当年度个人
绩效评价结果相匹配;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公司中长期业务规划和发展需要制定的,包括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中长期激励
措施,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公司应当确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四章 薪酬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一条 董事津贴按月发放。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绩效薪酬的发放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薪酬,由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
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四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五条 公司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发展变化而做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
要。
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的经营状况;
(二)同行业的薪酬水平;
(三)职位、职责的变动;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的调整。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本制度如与日后国家颁布的有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并及时修订本制度。
第十八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6d2d985-ff98-49f3-8fa6-4a78a617ac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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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14│歌尔股份(002241):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仇旻-已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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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仇旻,作为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任职期间(2025年1月1日至12月16日)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忠实、勤勉、独立地履行职责,现将2025年度任职期间本人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仇旻,瑞典皇家理工学院电磁学博士、浙江大学凝聚态物理学博士。现为西湖大学国强讲席教授、副校长,工学院院长,西
湖大学光电研究院院长。欧洲科学院(Academia Europaea)外籍院士、欧洲科学与艺术院(EASA)外籍院士、美国光学学会会士(F
ellow of OSA)、国际光学工程学会会士(SPIE Fellow)、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会士(IEEE Fellow)、中国光学学会会士(COS
Fellow)、中国光学工程学会会士(CSOE Fellow)、中国光学工程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光学学会微纳光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浙江省光学学会副理事长、浙江省物理学会副理事长、Light: Science &Applications(Springer ?Nature)专题编辑(Topical
Editor)、Science Bulletin?(Science China Press)工程类副主编(Associate Editor)、PhotoniX(Springer ?Nature)主
编。曾任现代光学仪器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浙江大学光电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瑞典皇家工学院助理教授、副教授、正教授,曾兼
任凤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杭州卓健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太平科技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
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有关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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