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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41(歌尔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002241 歌尔股份 更新日期:2025-12-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2-16 18:29 │歌尔股份(00224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 │2025-12-16 18:29 │歌尔股份(00224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12-08 18:35 │歌尔股份(002241):关于歌尔光学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 ├─────────┼──────────────────────────────────────────────┤ │2025-12-01 17:16 │歌尔股份(00224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5-11-28 16:51 │歌尔股份(00224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1-28 16:49 │歌尔股份(002241):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11-28 16:47 │歌尔股份(00224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高永岗) │ ├─────────┼──────────────────────────────────────────────┤ │2025-11-28 16:47 │歌尔股份(00224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高永岗) │ ├─────────┼──────────────────────────────────────────────┤ │2025-11-28 16:47 │歌尔股份(002241):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公告 │ ├─────────┼──────────────────────────────────────────────┤ │2025-11-20 00:00 │歌尔股份(002241):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 └─────────┴──────────────────────────────────────────────┘ ─────────┬──────────────────────────────────────────────── 2025-12-16 18:29│歌尔股份(00224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 歌尔股份(00224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7/63dd84af-0755-43dc-9bcc-62790fb80fa2.PDF ─────────┬──────────────────────────────────────────────── 2025-12-16 18:29│歌尔股份(00224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歌尔股份(00224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7/903b1e85-9a21-445b-a068-d3714e73f6e8.PDF ─────────┬──────────────────────────────────────────────── 2025-12-08 18:35│歌尔股份(002241):关于歌尔光学科技有限公司股权交易事项的进展公告 ─────────┴──────────────────────────────────────────────── 一、本次交易概述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9月 1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股权交 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向歌尔光学科技有限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歌尔光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歌尔光学 ”)与交易相关方签署相关协议,由歌尔光学通过向宁波舜宇奥来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奥来”)及交易对方员工持股平台 增发 52,951.1488万元注册资本的方式取得其持有的舜宇奥来微纳光学(上海)有限公司与舜宇奥来微纳光电信息技术(上海)有限 公司 100%股权(以下简称“换股交易”),公司对歌尔光学的持股比例将由 56.6560%变更为 37.7707%。换股交易完成后,公司及 宁波奥来拟分别向歌尔光学增资人民币 2亿元认购歌尔光学新增注册资本 5,564.06万元(合计新增注册资本 11,128.12 万元),公 司对歌尔光学的持股比例将由 37.7707%增至38.5713%。上述换股交易及增资完成后,歌尔光学的注册资本将由 105,902.2976万元增 加至 169,981.5664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交易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述换股交易的交割先决条件已全部达成,交易各方已完成《交割确认书》的签署,公司及宁波奥来已完成 对歌尔光学增资款项的支付。歌尔光学及交易各方将有序推动工商登记变更等相关工作的完成,歌尔光学在工商登记变更完成后的信 息如下: 1、公司名称:歌尔光学科技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山东省潍坊高新区清池街道永春社区惠贤路 3999号歌尔光电产业园三期 1号厂房 3、法定代表人:饶轶 4、注册资本:169,981.5664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时间:2012年 3月 23日 6、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光学仪器制造;光学仪器销售;虚拟现实设备制造;显示器件制造;显示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 制造;电子元器件批发;功能玻璃和新型光学材料销售;眼镜制造;眼镜销售(不含隐形眼镜);塑料制品制造;模具制造;模具销 售;光学玻璃制造;光学玻璃销售;玻璃制造;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 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7、歌尔光学换股交易及增资完成后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换股交易及增资完 成后持股比例(%)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 38.5713 宁波舜宇奥来技术有限公司 31.3093 交易对方员工持股平台 1:宁波舜奥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133 交易对方员工持股平台 2:宁波舜承自有资金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4018 卓光同和科技(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5.0341 姜滨 4.1684 姜龙 4.1684 卓光鸿达科技(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3.2662 歌尔集团有限公司 3.1375 卓光向荣科技(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8979 田克汉 1.8747 卓光嘉成科技(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7855 尹晓东 1.2206 青岛逐光致远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4323 嘉兴协赢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0.0187 合计 100.0000 三、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结合公司对歌尔光学的持股比例、歌尔光学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席位等方面的安排,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3号——合并财务报 表》的相关规定,歌尔光学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对所持有的歌尔光学股份的核算方式由成本法调整为权益法,并导致 公司本年度增加约人民币 20亿元的投资收益(上述金额为初步测算,最终以公司本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为准)。上述投资收益仅 为因按照相关会计准则调整会计核算方法而产生的偶发的、一次性的投资收益,属于非经常性损益,预计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长 期的、本质性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9/80fb2d04-a0c1-4b74-9a30-febfa47af639.PDF ─────────┬──────────────────────────────────────────────── 2025-12-01 17:16│歌尔股份(00224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10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员工持股 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5亿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38. 97 元/股(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情况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 2025 年 4 月 10 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在回购股 份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 2025年 11月 30日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 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4月 11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截至 2025年 11月 30日,公司通 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34,497,04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0.97%,最 高成交价为 34.0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20.35 元/股,支付金额为950,080,648.62元(不含交易费用)。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 的回购股份方案。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2/a9df1079-6a35-4998-a860-a7ae34743c21.PDF ─────────┬──────────────────────────────────────────────── 2025-11-28 16:51│歌尔股份(00224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歌尔股份(002241):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9/2a519691-6a53-4f0e-9325-5b9640990751.PDF ─────────┬──────────────────────────────────────────────── 2025-11-28 16:49│歌尔股份(002241):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6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12月 1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 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潍坊市高新区梨园街与光电路交叉口东歌尔股份有限公司光电园二期综合楼A1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补选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于2025年11月28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本次股东会方可对其选举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 仅选举一名独立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 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身份 证、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委托人股东身份证在通知中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 持本人身份证、法人代表证明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 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及法人代表证明书在通知确定的登记时间办理参会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在2025年12月15日下午5:00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请采 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在信函或传真发出后,拨打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电话进行确认。 来信请寄: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开发区东方路268号歌尔股份有限公司,邮编:261031(来信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传真 :0536-3056777。 2、登记时间: 2025年12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 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东方路268号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徐大朋、许艳清 联系电话:0536-3055688 传真:0536-3056777 电子邮箱:ir@goertek.com 5、参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6、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7、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遭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 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9/c205c29f-1664-4df7-bcbb-f97f8828d4f1.PDF ─────────┬──────────────────────────────────────────────── 2025-11-28 16:47│歌尔股份(00224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高永岗) ─────────┴──────────────────────────────────────────────── 提名人歌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高永岗为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 面同意作为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 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歌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 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 2 —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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