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40 盛新锂能 更新日期:2026-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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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 00:34 │盛新锂能(002240):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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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9:42 │盛新锂能(00224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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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9:41 │盛新锂能(00224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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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9:41 │盛新锂能(002240):2025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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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9:40 │盛新锂能(002240):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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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9:40 │盛新锂能(00224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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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9:40 │盛新锂能(002240):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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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9:40 │盛新锂能(002240):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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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9:40 │盛新锂能(002240):关于子公司尼日利亚盛新与赛孚迅开展光储柴微电网项目合作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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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9:40 │盛新锂能(002240):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四川盛屯锂业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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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 00:34│盛新锂能(002240):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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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新锂能(002240):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fa24359c-7b64-4fbf-a2b3-eb111d1937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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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9:42│盛新锂能(00224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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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公司 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27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后的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88,079
,510.10 元,母公司净利润为486,221,071.33元。以 2025年度母公司净利润 486,221,071.33元为基数,提取 10%法定公积金 48,62
2,107.13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 2,017,446,392.15元后,减去报告期内分配利润 0元,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2,455,045,
356.35元。
根据公司目前的经营与财务状况,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 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25年度末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全部结转
到下一年度。
二、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218,594,614.32
回购注销总额(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0-888,079,510.10 0-621,580,681.54 0702,236,282.78
(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4,388,943,987.84
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 2,455,045,356.35
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218,594,614.32
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 0
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269,141,302.95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 218,594,614.32
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否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三、公司 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说明
鉴于 2025年度公司业绩出现亏损,结合自身战略发展规划以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
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2025年度末公司实际可供分配利润全部结转到下一年度。该利润分配
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关于利润分配的要求,充分考
虑了公司 2025年度实际经营状况、未来发展需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四、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等,以促进公司高效可持续发
展,落实公司战略,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五、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11216525-8df6-454b-a4c3-503d361091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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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9:41│盛新锂能(00224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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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新锂能(00224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d53225bb-4177-4204-a039-cfb628b1b3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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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9:41│盛新锂能(002240):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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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新锂能(002240):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f05617ad-3ee7-4664-9747-b6d58e50c99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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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9:40│盛新锂能(002240):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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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新锂能(002240):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07b5b8ea-517a-4b23-bf7b-06072db3c3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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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9:40│盛新锂能(00224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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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新锂能(00224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57b12ecc-e937-4500-b9d4-673c3093cf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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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9:40│盛新锂能(002240):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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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新锂能(002240):营业收入扣除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acb1db83-a65b-4392-a446-88bd40032c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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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9:40│盛新锂能(002240):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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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于 2026年 3 月 2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拟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
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1、投资目的
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的情况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自有闲置资金使用效率
,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投资额度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30 亿元购买理财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对投资品种进行严格评估,选择短期、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4、资金来源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所需资金的情况下,公司拟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自有闲置资金。
5、有效期
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6、决策及实施方式
本次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
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本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批准权限内,不需要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7、公司与拟提供投资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二、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拟投资的理财产品属于短期、低风险的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
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同时也存在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及
监督管理风险。
2、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短期、低风险的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部相关人员将及时分析和跟踪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
施,控制投资风险;
(3)公司内审部门负责对投资产品的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审计与监督,定期对所有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核实;
(4)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
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通过投资低风险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
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1d3c8649-3618-4474-87dc-faf56509b0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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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9:40│盛新锂能(002240):关于子公司尼日利亚盛新与赛孚迅开展光储柴微电网项目合作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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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1、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
公司尼日利亚盛新与赛孚迅开展光储柴项目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为进一步加强公司锂矿资源供应保障,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Ch
engxin Lithium(Nigeria) International Co., Limited(以下简称“尼日利亚盛新”)在尼日利亚建设选矿厂(设计选矿产能为50
万吨/年)。为保障选矿厂项目用电需求,同时也为了践行绿色可持续发展理念、促进节能减排、实现降本增效,尼日利亚盛新拟与S
aifuxun (Hong Kong) New Energy Co.,Limited(以下简称“赛孚迅”)签订《光储柴项目投资及能源管理协议》,双方合作开展光
储柴微电网项目。项目规模为光伏: 19.5MWp;储能:15MW/60MWh,并配备备用补充的柴油发电机。赛孚迅负责项目的投资、设计、
建设及运营,项目建成后,尼日利亚盛新在项目合作期限内按合同约定电价全部消纳所产生的电能(约2,500万kwh,含柴油发电)。
本项目拟确定的电价收费模式为10年合作期、分阶段递减模式,10年预计共计支付电费约5,062.50万美元(折人民币约3.5亿元,以
最终实际购买电量计算结果为准)。
2、赛孚迅为公司控股股东深圳盛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屯集团”)通过其子公司四川赛孚迅储能技术有限公司控制的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赛孚迅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2026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8票同意、关联董事姚婧女士回避表决、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
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尼日利亚盛新与赛孚迅开展光储柴项目合作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八届独立董事
第十三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
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亦不构成重组上市。本次关联交易不需要经
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Saifuxun (Hong Kong) New Energy Co., Limited
商业登记号码:78590750
企业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0万港元
注册地址:FLAT/RM A 12/F ZJ 300,300 LOCKHART RDWAN CHAI HONGKONG
成立日期:2025年8月8日
股东情况:四川赛孚迅储能技术有限公司持有赛孚迅100%股权
2、主要业务及主要财务数据
赛孚迅专注于储能系统研发、生产、销售及综合能源解决方案服务,业务涵盖电网侧、工商业、家庭及便携式储能等领域。
赛孚迅成立时间不足一年,其母公司四川赛孚迅储能技术有限公司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15,511.42万元、净利润2,094.88万元(
未经审计);截至2025年末,四川赛孚迅储能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42,432.24万元、净资产12,879.17万元(未经审计)。
3、赛孚迅为公司控股股东盛屯集团通过其子公司四川赛孚迅储能技术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等相关规定,赛孚迅为公司关联方。
4、经查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赛孚迅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主体
甲方:Chengxin Lithium(Nigeria) International Co., Limited
乙方:Saifuxun (Hong Kong) New Energy Co., Limited
(二)协议主要条款
1、项目内容:甲乙双方合作开发本光储柴微电网项目,项目规模为光伏:19.5MWp;储能:15MW/60MWh,并配备备用补充的柴油
发电机。本项目发电向甲方厂区设备供电,通过“光伏自发自用”的方式,为甲方节约用电成本,甲方保证合作期内全部消纳本项目
所产生的电能。甲乙双方约定年供电量约2,500万kwh(含柴油发电)。
2、项目实施: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项目安装场地用于项目建设和运营,乙方负责项目的投资、设计、建设及运营,拥有项目整
体资产的所有权、收益权和处置权。乙方负责办理项目的环评、可研、施工许可、项目备案、发电许可、政府验收、电网接入等手续
(具体以项目地政府部门的要求为准),甲方给予协助。项目的建设期为合同生效且甲方提供了项目施工的必要条件之日起,至项目
通过验收并网发电日止,计划工期约9个月(船期正常且排除雨季影响施工的情况下)。
3、项目运营:本项目投运后,光伏、储能的日常运维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予以协助。本项目运营期限自项目验收合格并正式
并网发电之日,合作运营期限为10年,合作运营期满30日前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续签合同或以补充协议方式延长服务期限,否则本合
同将于合作运营期满后自行终止。
4、电费的确定及支付:双方按自然月结算电量,每自然月最后一天甲乙双方通过项目计量总表共同抄录确认当月电量。甲方需
向乙方支付电费(含增值税)=月供电电量×每度电单价。甲方向乙方支付供电电费,采取预存30%电费且当月电费当月全额支付方
式,预存部分少于30%时,乙方有权停供电,但应在甲方补足预存费用后及时恢复供电。
5、主要违约责任:(1)如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义务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经济损失,若该违约构成根本违约,则另一方有权
依照本条规定与该方解除协议,并要求违约方按约定承担责任。(2)一方违约后,另一方应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否则
不能就扩大部分的经济损失要求赔偿。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金、损失赔偿等,另一方有权自应付违约方的合同款项中直接扣除或抵扣
。(3)如因甲方管理不善,或者拆除、更换、更改、添加或移动现有设备、设施、场地等原因导致光伏及储能电站或其设备毁损的
,甲方应承担乙方因此遭受损失的赔偿责任和维修、更换相关部件的费用,并补偿全额电费损失。
6、保险:乙方在合同履行期间负责投保与项目有关的相关保险,并承担保险费,财产保险投保数额应不少于本财产的实际价值
,乙方为保险受益人和被保险人。
7、争议解决:因本合同的履行、解释、违约、终止、中止、效力等引起的任何争议、纠纷,本合同各方应先友好协商解决。协
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该争议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福建分会,依据届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在厦门市进行仲裁,仲裁语
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上述争议、纠纷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8、合同生效及合同有效期: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成立,自乙方审批机构关于本项目投资的决策通过且甲方
股东之股东(即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有权决策机构审批通过后生效。本合同的有效期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项目合作运营
期结束、甲乙双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所有事项为止。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项目拟确定的电价收费模式为10年合作期、分阶段递减模式;按照每年用电量2,500万kwh测算,10年电费总额约为5,062.50万
美元(折人民币约3.5亿元,以最终实际购买电量计算结果为准)。本项目的电费定价与同类型项目具有可比性和合理性,符合市场
惯例,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涉及关联交易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等情况,不存在与关联人产生同业竞争的情形,不存在公司股权转让或者高层人事变动计划等其他安排
。交易完成后不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对公司形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形。
六、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全资子公司尼日利亚盛新与关联方赛孚迅开展光储柴微电网项目合作,有利于保障生产用电的连续稳定供应,同时通过使用
绿色电力和储能系统推动清洁生产,优化能源结构、增加能源供给,降低生产运营成本,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本次关联交易经双
方友好协商,遵循了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构成重
大影响。
七、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除本次交易以及已履行股东会审议程序的关联交易事项外,在过去12个月内,公司与盛屯集团(包括与该关联人受同一主体控制
或者相互存在股权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八、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第八届独立董事第十三次专门会议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核,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本次与关联方合作开展光储柴微电网项目系公司正常经营业务需要,交易定价参考同类型项目,系经
双方平等、友好协商确定,定价公允,未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独立董事第十三次专门会议决议;
3、尼日利亚盛新拟与赛孚迅签署的《光储柴项目投资及能源管理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958cd14e-95d5-45b1-8e8c-ddd066e6eb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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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9:40│盛新锂能(002240):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四川盛屯锂业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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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新锂能(002240):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四川盛屯锂业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d5e55072-3034-4a2f-b549-9e8e91e37b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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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9:39│盛新锂能(002240):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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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新锂能(002240):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2b7c7ace-6fad-40ae-b2e5-c67b5232a7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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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9:39│盛新锂能(002240):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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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周毅女士、
马涛先生、黄礼登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周毅女士、马涛先生、黄礼登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
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盛新锂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c69e0f43-9f47-436a-8317-59493b657a2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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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9:39│盛新锂能(002240):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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