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29 鸿博股份 更新日期:2025-11-0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1-01 00:00 │鸿博股份(002229):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决议公告 │
├─────────┼──────────────────────────────────────────────┤
│2025-11-01 00:00 │鸿博股份(002229):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10-30 00:00 │鸿博股份(002229):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2025-10-17 18:02 │鸿博股份(002229):关于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 │
├─────────┼──────────────────────────────────────────────┤
│2025-10-14 18:57 │鸿博股份(002229):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
│2025-10-14 18:56 │鸿博股份(002229):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0-14 18:55 │鸿博股份(002229):关于调整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
│2025-10-14 18:54 │鸿博股份(002229):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09-15 19:39 │鸿博股份(002229):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9-15 19:39 │鸿博股份(002229):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决议公告 │
└─────────┴──────────────────────────────────────────────┘
─────────┬────────────────────────────────────────────────
2025-11-01 00:00│鸿博股份(002229):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决议公告
─────────┴────────────────────────────────────────────────
鸿博股份(002229):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1/b55c153e-b957-42a6-9099-eae879bac8b3.PDF
─────────┬────────────────────────────────────────────────
2025-11-01 00:00│鸿博股份(002229):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鸿博股份(002229):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1/14caa94b-d59c-4233-93f3-98c3d911ad85.PDF
─────────┬────────────────────────────────────────────────
2025-10-30 00:00│鸿博股份(002229):2025年三季度报告
─────────┴────────────────────────────────────────────────
鸿博股份(002229):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5c9721f5-dd2b-4862-bbbc-ab0720803641.PDF
─────────┬────────────────────────────────────────────────
2025-10-17 18:02│鸿博股份(002229):关于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
─────────┴────────────────────────────────────────────────
一、合同签订的基本情况
(一)合同基本情况
2023 年 10 月 19 日,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英博数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博数科
”)与北京京能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京能”)签署了《智算中心建设设备采购协议》、《智算中心建设设备采购协议
补充协议》、《智算中心建设设备采购协议-补充协议二》、《智算中心建设设备采购协议-补充协议三》(以下简称“原合同”)。
智算中心总体规模为 1024PFLOPS算力,合同交易总金额为 99,968.2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3 年 10月 20 日披露的《关于全
资子公司英博数科签订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公告》(2023-098)。
英博数科分别于 2023 年 10 月 23 日、2024 年 3月 12 日收到北京京能支付的合同款 499,840,999.31元、299,904,599.58元
。
(二)采购修订协议情况
公司于 2024年 12月 5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签署补充协议的公告》(2024-077),公司全资子公司英博
数科与北京京能、北京京能海北算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能海北”)经协商一致于 2024年 12月 3日签署了《智算中心建设
设备采购协议-补充协议的修订协议》(以下简称“《采购修订协议》”),对原合同中部分条款作出调整,北京京能在原合同中的
全部权利义务由京能海北承继,同时变更智算中心一期项目 1024PFLOPS算力对应设备型号以及部分配套设备数量,合同交易金额由
999,681,998.61 元变更为645,633,347.52元,算力规模不变,另外由英博数科向北京京能支付违约金、补偿金共计 41,080,083.01
元。
(三)债权债务抵销协议情况
英博数科与京能海北及第三方经协商一致于 2024年 12月 3日签署了《债权债务抵销协议》,根据英博数科前期与第三方另行签
订的合同金额为258,194,050.00元协议,在满足条件情况下,该协议中英博数科应收第三方合同款项 258,194,050.00元用于抵销英
博数科对京能海北未清偿的债务及质量保证金共 227,474,001.76元,抵销完成后,京能海北与英博数科之间的债务消灭,英博数科
剩余应收第三方合同款 30,720,048.24元。
(四)合同的验收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3月 13日披露了《关于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2025-004),公司收到京能海北发来的《智
算中心建设设备验收报告》,除维保服务外,英博数科已执行完毕合同约定的所有履约义务。英博数科已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全部设备
的交付,已通过品牌、配置、数量、外观、可用性等方面的验收,验收合格。
二、本次合同履行进展情况
近日,英博数科与京能海北及第三方签署的《债权债务抵销协议》已执行完毕,英博数科与第三方签署的相关合同所涉及设备已
全部交付并完成验收,英博数科未清偿的债务等额抵销英博数科对京能海北未清偿的债务及质量保证金共227,474,001.76元,抵销完
成后,京能海北与英博数科之间的债务消灭,英博数科剩余未收回京能海北预留质量保证金 32,281,667.38 元,剩余应收第三方合
同款 30,720,048.24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全资子公司英博数科相关合同债权债务抵销完成,有利于公司提升效率,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
需以公司定期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8/633a0255-e479-46d2-852a-5e47df58d125.PDF
─────────┬────────────────────────────────────────────────
2025-10-14 18:57│鸿博股份(002229):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上一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保留意见。
上一年度内控审计报告意见类型: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公司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4年审计服务机构,鉴于原审计机构已连续 4年为公司提供审
计服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考虑公司未来业务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工作需求等情况,经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
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公司已就本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充分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均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表示无异议。
3、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4、本次变更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
〕4号)的规定。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 年
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
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 20号院 1号楼南
楼 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 199 人、注册会计师人数 1052人、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522人。
2024 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03,338.19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54,719.6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3,220.05
万元。2024 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 169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
业;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 22,208.86万元。公司属于制造业,中兴华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0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 10,450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
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 20%的
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
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4次、行政监管措施 18次、自律监管措施 2次、纪律处分 1次。48名
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4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41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人次、纪律处分 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张凯茗先生,2019 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 5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签字注册会计师:邵帅先生,2017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师事
务所执业,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 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赵国超先生,2009年成为中国执业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中兴华会计
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来为 9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复核服务。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
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 处理处罚类型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
日期 处罚情况
1 张凯茗 无 无 无 无
2 邵帅 无 无 无 无
3 赵国超 无 无 无 无
3、独立性
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
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 2024年度的具
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上会所协商确定具体审计费用。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公司前任审计机构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连续 4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
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期间,谨遵独立审计的原则
,勤勉尽责,公允独立地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
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鉴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聘期已满,为保证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公司拟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 2025年度外部审计机构。
(三)上市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相关事宜与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均进行了
事先沟通说明,双方均已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更换无异议。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153号——前
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的有关规定,适时积极做好相关沟通及配合工作。公司对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提供的专业、严谨、负责的审计服务表示诚挚的感谢。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
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被审计单位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同意提议聘任中兴
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同意聘请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经与董事会认真讨论,投票表决,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5/30239ca0-f506-4600-92c5-70e58eecc7ae.PDF
─────────┬────────────────────────────────────────────────
2025-10-14 18:56│鸿博股份(002229):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5年 10月 14日在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 27号鸿博
梅岭观海B座 21层会议室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 2025年 10月 9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给全体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会议应到董事 7名,亲自出席董事 7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相关法规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倪辉先生召集并主持,与会董事就各项议案进行了审议、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拟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对象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调整 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55)。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为完善公司治理,进一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的最新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具体经营需要,对公司部分治理相关制度进行制定及修订。
出席会议的董事对各项制度修订、制定进行逐项表决,结果如下:
4.01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0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0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04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05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06关于修订《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07关于制定《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08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占用资金专项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4.09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3)以及相关制度全文的具体内容详见《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四、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
编号:2025-056)。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5/efa798f5-9ec9-439f-b0f8-a66e396b0036.PDF
─────────┬────────────────────────────────────────────────
2025-10-14 18:55│鸿博股份(002229):关于调整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鸿博股份(002229):关于调整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5/24f1c1b0-b00f-4b3b-b867-97c695e2ffc9.PDF
─────────┬────────────────────────────────────────────────
2025-10-14 18:54│鸿博股份(002229):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鸿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
时股东会的议案》,会议决定于2025年10月31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鸿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31日(周五)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0月31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31日9:15至2025年10月31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
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六)股权登记日: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10月24日(周五)。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
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2、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
(八)会议地点: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26号鸿博梅岭观海B座21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增加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对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作为投票对象
(需逐项表决) 的子议案数(9)
3.01 《股东会议事规则》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2 《董事会议事规则》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3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4 《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5 《关联交易管理办法》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6 《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7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