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27 奥 特 迅 更新日期:2025-06-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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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8:04 │奥 特 迅(002227):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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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8:02 │奥 特 迅(002227):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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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8:01 │奥 特 迅(00222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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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8 16:20 │奥 特 迅(002227):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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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34 │奥 特 迅(002227):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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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34 │奥 特 迅(002227):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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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8:22 │奥 特 迅(002227):关于举行2024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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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 │奥 特 迅(002227):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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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 │奥 特 迅(002227):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5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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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 │奥 特 迅(002227):2024年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大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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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8:04│奥 特 迅(002227):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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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现就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 2025 年 6月 10 日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6月 27日(星期五)下午 14:3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6月 27日(星期五)。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6月 27日的交易时间,即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
25年 6月 27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其他表决方式的一种,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 6月 24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5 年 6 月 24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松坪山路 3 号奥特迅电力大厦公司十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
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上述事项已经 2025年 6月 10日召开的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 2025年 6月 11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述议案将逐项表决。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的要求,对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将对中小投
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账户卡和持股证明登记;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
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复印件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
(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以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授权
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本人
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5年 6月 25日(星期三)9:0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松坪山路 3 号奥特迅电力大厦公司证券部,信函上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
编:518057
4、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云虹;联系电话:0755-26520515;联系传真:0755-26520515;电子邮箱:atczq@atc-a.com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松坪山路 3号奥特迅电力大厦公司证券部。邮政编码:518057
5、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
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1/33862e92-b1dc-4151-8af5-67691b7872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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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8:02│奥 特 迅(002227):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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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 特 迅(002227):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0/91726d85-dfd1-4dd5-bc67-b434bbd754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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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18:01│奥 特 迅(002227):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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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6 月 7 日以电子邮件等书
面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 2025 年 6 月 10 日下午 14:00 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松坪山
路 3 号奥特迅电力大厦公司十楼会议室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会董事 8 人,实际出席董事 8 人,会议由董事长廖晓霞
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
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 8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4 年为公司提供年度审计服务,该事务所勤勉尽责,能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
财务状况。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 6月 11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公告》。
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提供 2025年度的财务审计服务,聘期一年。
该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进行审议。
二、以 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 2025 年 6月 27日(周五)下午 14:30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详见 2025年 6 月 11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1/78e7dd46-6a64-4466-8df3-ccd64d3758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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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8 16:20│奥 特 迅(002227):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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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抵押情况概述
2024年8月19日,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部分自有不动产作为抵押,向银行申请抵押贷款,具体内容详见2024年8月2
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贷款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51)。
二、 抵押进展情况及后续拟以光明工业园不动产资产抵押置换说明
近日,公司就上述事项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签订了《最高额抵押合同》,以公司名下位
于深圳市南山区奥特迅电力大厦的不动产(不动产权证号:深房地字第4000580065号)作为阶段性抵押物,为奥特迅工业园固定资产
项目借款与华夏银行的债权提供担保。
后续,待公司拥有的位于深圳市光明新区高新工业区(邦凯路与汇业路交汇处南侧)的宗地(宗地号:A646-0048)及地上建筑
物不动产权证手续办理完成后,将办理抵押及相关质押以置换上述抵押物。上述事项详见2025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披露的《关于拟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
三、 《最高额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及进展情况
根据签署的《最高额抵押合同》,公司以抵押/质押的相关自有资产在最高额融资额度使用期间,为本次贷款提供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完成自有资产的抵押登记事宜。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自有资产向华夏银行申请抵押贷款以置换原兴业银行奥特迅工业园固定资产项目贷款,进一步降低固定资产项目贷款融资
成本,促进公司持续、稳定的发展。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造
成损害。
五、 备查文件
1、《最高额抵押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9/304d1c19-f824-48e4-8f7c-f061e04a91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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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34│奥 特 迅(002227):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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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 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 5月 22日(星期四)下午 15:00时;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 5月 22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5月 22日的交易时间,即上
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
5年 5月 22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北区松坪山路 3 号奥特迅电力大厦十楼会议室。
3. 会议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 召集人: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特迅”或“公司”)董事会。
5. 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廖晓霞女士。
6. 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
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1.出席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代表共 176人,代表的股份总数 132,110,48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3.3120%。其中:
(1)现场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共 4人,代表股份 131,071,1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52.8926%;
(2)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含股东代
理人)共 172人,代表股份1,039,30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0.4194%。
2.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并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131,938,785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8700%;反对 111,6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
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845%;弃权 60,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4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935,1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6.6379%;反对111,6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2.1835%;弃权 6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1768%。
2、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 131,938,785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8700%;反对 111,6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
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845%;弃权 60,1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45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935,1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6.6379%;反对111,6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2.1835%;弃权 60,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1768%。
3、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为:同意 131,938,785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8700%;反对 108,9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
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0825%;弃权 62,8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4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935,1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6.6379%;反对108,9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2.1324%;弃权 62,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2297%。
4、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31,885,283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8295%;反对 174,502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
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321%;弃权 50,7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38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881,6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5.5902%;反对174,502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3.4170%;弃权 50,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9928%。
5、审议通过了《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31,838,483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7941%;反对 204,102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
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545%;弃权 67,9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51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834,8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4.6738%;反对204,102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3.9966%;弃权 67,9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3296%。
6、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31,836,783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7928%;反对 223,902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
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695%;弃权 49,8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377%。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833,1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4.6405%;反对223,902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4.3843%;弃权 49,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9752%。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 2024 年度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31,836,483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7926%;反对 226,4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
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714%;弃权 47,602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36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832,86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4.6346%;反对226,4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4.4333%;弃权 47,602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9321%。
8、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31,876,185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8227%;反对 135,7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
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027%;弃权 98,6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746%。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872,5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5.4121%;反对135,7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2.6572%;弃权 98,6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9307%。
9、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办理资产抵押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31,955,085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8824%;反对 137,9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
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044%;弃权 17,5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13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951,4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6.9570%;反对137,9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2.7003%;弃权 17,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0.3427%。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 131,911,785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99.8496%;反对 136,500 股,占参加本次股东
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0.1033%;弃权 62,200股,占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0.0471%。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 4,908,17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96.1091%;反对136,500股,占出席会议
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2.6729%;弃权 62,2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者所持股份的 1.2180%。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均不涉及特殊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尹子鸣律师和夏宇慈律师现场见证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全文详见 2025 年 5 月 23
日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盖章的《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2/f8951615-41d8-4db4-844c-d47ac642a6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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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9:34│奥 特 迅(002227):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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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 特 迅(002227):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3/a7fd2652-0e30-4ece-9aa9-60f975950d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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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5 18:22│奥 特 迅(002227):关于举行2024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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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奥特迅电力设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于2025年 4月 30日披露。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
面地了解公司情况,公司拟举行 2024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具体说明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类型
2024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举办,本公司将针对 2024年年度业绩和经营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交流
,并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业绩说明会召开时间及投资者参与方式
时间:2025年 5月 26日(星期一)下午 15:00—17:00;
召开方式:网络文字会议;
参与方式: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电脑端参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s://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搜索公司代码“002227”或简称
“奥特迅”
手机端参会:扫描下方二维码参会:
三、公司出席人员
出席人员:
董事长、总裁廖晓霞女士;
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吴云虹女士;
独立董事刘宇先生;
副总裁、总工程师李志刚先生。
如因行程安排有变,出席人员可能会有调整。
四、问题征集
为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现向投资者提前征集公司 2024 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相关问题。
投资者可于 2025年 5月 26日(星期一)前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https://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
栏目,在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会前提问,或可通过公司邮箱:atczq@atc-a.com进行提问。
公司将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对本次业绩说明会上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重点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五、联系及咨询方式
联系部门:公司证券部
联系电话:0755-26520515
电子邮箱:atczq@atc-a.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5/785b892e-c6df-4bb5-9c38-ae4a68819b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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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奥 特 迅(002227):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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