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25 濮耐股份 更新日期:2025-06-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6-10 17:11 │濮耐股份(002225):关于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解除股权质押的公告 │
├─────────┼──────────────────────────────────────────────┤
│2025-06-06 16:32 │濮耐股份(002225):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
│ │务代表的公告 │
├─────────┼──────────────────────────────────────────────┤
│2025-06-06 16:30 │濮耐股份(002225):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6-06 16:26 │濮耐股份(002225):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6-05 18:27 │濮耐股份(002225):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
├─────────┼──────────────────────────────────────────────┤
│2025-06-05 18:14 │濮耐股份(00222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6-05 18:14 │濮耐股份(002225):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5-20 00:00 │濮耐股份(00222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李永全) │
├─────────┼──────────────────────────────────────────────┤
│2025-05-20 00:00 │濮耐股份(002225):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广鹏) │
├─────────┼──────────────────────────────────────────────┤
│2025-05-20 00:00 │濮耐股份(002225):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
2025-06-10 17:11│濮耐股份(002225):关于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解除股权质押的公告
─────────┴────────────────────────────────────────────────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大股东郭志彦先生关于其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及解除股权质押的通知,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郭志彦先生于 2025 年 6 月 5 日将其所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21,230,8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0%)和高管锁定股
17,769,19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76%)因个人资金需求与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已于 2025 年
6 月 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质押登记手续。
股东 是否为第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质押 质押 质权人 用途
名称 一 股数(股 持 总 为限 为 开始日期 到期日期
大股东及 ) 股份比 股本比 售股 补充
一 例 例 质
致行动人 押
郭志 否 21,230,80 25.00% 2.10% 否 否 2025 年 6 2026 年 国联民生 个人融
彦 1 月 6 证 资需求
5 日 月 5 日 券股份有
限
公司
郭志 否 17,769,19 20.92% 1.76% 高管 否 2025 年 6 2026 年 国联民生 个人融
彦 9 锁定 月 6 证 资需求
股 5 日 月 5 日 券股份有
限
公司
39,000,00 45.92% 3.86%
0
注:本公告各表格中若比例合计项与各分项之和不一致,为数据四舍五入所致。
(二)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公司股东郭志彦先生 2022 年 9 月 19 日将其所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10,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99%)及高管锁定股 1
7,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68%)因个人资金需求与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另郭志彦先生于
2023 年 6 月 2 日和 2023 年 6 月 5 日将其所持有的无限售流通股 11,027,05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09%)和高管锁定股 972
,949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0%)因个人资金需求与国联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近日,郭志彦先生对
上述质押进行了还款并解除质押,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解除质押手续。
股东 是否为第一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质押开 质押解 质权人
名称 大股东及一 押/冻结等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始日期 除日期
致行动人 份数量
郭志彦 否 17,000,000 20.02% 1.68% 2022 年 9 2025 年 6 国联民生证券
月 19 日 月 6 日 股份有限公司
郭志彦 否 10,000,000 11.78% 0.99% 2022 年 9 2025 年 6 国联民生证券
月 19 日 月 6 日 股份有限公司
郭志彦 否 11,027,051 12.98% 1.09% 2023 年 6 2025 年 6 国联民生证券
月 2 日 月 6 日 股份有限公司
郭志彦 否 972,949 1.15% 0.10% 2023 年 6 2025 年 6 国联民生证券
月 5 日 月 6 日 股份有限公司
39,000,000 45.92% 3.86%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股东郭志彦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李艳玲女士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比 累计质押股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例 份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比例 比例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郭志彦 84,923,204 8.40% 39,000,000 45.92% 3.86% 17,769,199 45.56% 45,923,204 100%
李艳玲 3,895,585 0.39% 3,895,585 100% 0.39% 0 0% 0 0%
合 计 88,818,789 8.79% 42,895,585 48.30% 4.25% 17,769,199 41.42% 45,923,204 100%
三、备查文件
1、股份质押协议及解除质押协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1/34d99fd7-f178-421f-8d3c-ce54894dfc5b.PDF
─────────┬────────────────────────────────────────────────
2025-06-06 16:32│濮耐股份(002225):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
│表的公告
─────────┴────────────────────────────────────────────────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6月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监事会成员
。2025年6月6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及各
专门委员会委员,第七届监事会主席、监事会副主席,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内部审计负责人、证券事
务代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第七届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1、董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独立董事3名。
非独立董事:刘百宽先生、孔志远先生、刘连兵先生、曹阳先生、刘国威先生、刘诚先生
独立董事:李永全先生、梁永和先生、王广鹏先生
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总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
案审核无异议。
2、董事长、副董事长及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与副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刘百宽
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孔志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时止。
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第七届
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委员:刘百宽(召集人)、刘连兵、刘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李永全(召集人)、梁永和、孔志远;
提名委员会委员:梁永和(召集人)、王广鹏、刘百宽;
审计委员会委员:王广鹏(召集人)、李永全、梁永和、刘国威。
上述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二、第七届监事会组成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累积投票制的方式选举郭志彦先生、郑化轸先生、孔德成先生为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股东监事。
公司于2025年6月5日下午在总部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刘超先生、秦丽红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并
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监事任
期一致。
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与副主席的议案》,选举郭志
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选举郑化轸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副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时止。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轮值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事业部总经理
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公司董事
会同意聘任下列高级管理人员:
1、聘任刘连兵先生、孔志远先生、曹阳先生为公司轮值总裁,并按下表顺序当值,当值期间以总裁身份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
理工作,不当值期间以轮值总裁及事业部总经理身份协助总裁开展工作,本届三位轮值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时止。
姓名 当值期间
刘连兵 2025 年 6 月 6 日至 2026 年 6 月 5 日
孔志远 2026 年 6 月 6 日至 2027 年 6 月 5 日
曹阳 2027 年 6 月 6 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2、聘任刘连兵先生为钢铁事业部总经理、孔志远先生为新材料事业部总经理、曹阳先生为环保耐材事业部总经理。
3、聘任马文鹏先生、彭艳鸣女士、牛亮先生为公司副总裁。
4、聘任彭艳鸣女士为董事会秘书。
5、聘任马意先生为财务负责人。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胜任能力等相关情况进行了审查,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
规定的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上述高级
管理人员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四、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和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
务代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秦丽红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聘任张雷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五、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彭艳鸣 张雷
联系地址 河南省濮阳县西环路中段 河南省濮阳县西环路中段
电话 0393-3214228 0393-3214228
传真 0393-3214218 0393-3214218
电子信箱 p_y_m78@163.com zhangleizmx8@163.com
六、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公司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马文鹏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将继续担任公
司副总裁职务;副总裁韩爱芍女士不再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将继续担任其他职务;职工代表监事田向红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
表监事,将继续担任其他职务。目前马文鹏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885,779股,韩爱芍女士持有公司股份752,958股,田向红先生不持有
公司股份,上述三人离任后的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
股份》的相关规定要求。
公司对上述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7/fb9f54b4-0e81-42a1-a8ed-84c22e93bd4b.PDF
─────────┬────────────────────────────────────────────────
2025-06-06 16:30│濮耐股份(002225):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3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
发出,于2025年6月6日上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了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5名,亲自参会监事5名。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郭志彦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经过认真讨论,采取
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主席与副主席的议案》
与会监事一致同意选举郭志彦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主席,选举郑化轸先生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副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通
过之日起至本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7/2826fdb7-47ca-49bf-ae00-2f9577a50fa1.PDF
─────────┬────────────────────────────────────────────────
2025-06-06 16:26│濮耐股份(002225):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5月30日以电子邮件形式
发出,于2025年6月6日上午在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了现场结合通讯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亲自参会董事9名。本次会议由董
事长刘百宽先生主持,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及部分监事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
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认真讨论,采取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与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刘百宽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孔志远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2、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与会董事一致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如下:
战略委员会委员:刘百宽(召集人)、刘连兵、刘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李永全(召集人)、梁永和、孔志远;
提名委员会委员:梁永和(召集人)、王广鹏、刘百宽;
审计委员会委员:王广鹏(召集人)、李永全、梁永和、刘国威。
上述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与第七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
3、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轮值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刘连兵先生、孔志远先生、曹阳先生为公司轮值总裁并按下
表顺序当值,当值期间以总裁身份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不当值期间以轮值总裁及事业部总经理身份协助总裁开展工作,本
届三位轮值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姓名 当值期间
刘连兵 2025 年 6 月 6 日至 2026 年 6 月 5 日
孔志远 2026 年 6 月 6 日至 2027 年 6 月 5 日
曹阳 2027 年 6 月 6 日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4、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事业部总经理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刘连兵先生为钢铁事业部总经理、孔志远先生为新材料事业部
总经理、曹阳先生为环保耐材事业部总经理,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5、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任马文鹏先生、彭艳鸣女士、牛亮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自本
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6、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彭艳鸣女士为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证券相关工作,任期自
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其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393-3214228
传真:0393-3214218
电子邮件: p_y_m78@163.com
办公地址:河南省濮阳县西环路中段濮耐股份
7、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总裁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任马意先生为财务负责人,负责公司财务管理相关工作,任期自
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8、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任秦丽红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负责公司内部审计相关工作,任期自本次
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9、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秘书提名,与会董事一致同意聘任张雷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
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止,其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393-3214228
传真:0393-3214218
电子邮件:zhangleizmx8@163.com
办公地址:河南省濮阳县西环路中段濮耐股份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7/6265435b-7f8a-4e8f-8bf2-f56139371420.PDF
─────────┬────────────────────────────────────────────────
2025-06-05 18:27│濮耐股份(002225):关于选举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
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6月5
日下午在总部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一致同意选举刘超先生、秦丽红女士为公司第七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上述人员简历详
见附件),并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七届监事会,任期与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产生的监事任期一致。
本次会议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符合《公司法》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公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
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6/191f0cec-2319-44b1-b8dc-e5140228b891.PDF
─────────┬────────────────────────────────────────────────
2025-06-05 18:14│濮耐股份(00222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濮耐股份(002225):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6/5c59181c-2df8-4ea8-94d3-29d8b4d3d6d4.PDF
─────────┬────────────────────────────────────────────────
2025-06-05 18:14│濮耐股份(002225):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委托,指派律师
对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本所指派的律师现场参会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
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
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现行有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
次会议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会议表决程序、会议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议案的内容以及
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假定公司提交给本所律师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人员的居民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网络投票结果等)真实、完整,资料上的签字和/或印章均是真实的,资料的副本或复印件均与正
本或者原件一致。
本所同意公司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
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而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本所律师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发表的结论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严重
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规则》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
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一)2025 年 5 月 1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2025 年 5 月 20 日,公司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