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24 三 力 士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22 18:33 │三 力 士(002224):2025年度股东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
├─────────┼──────────────────────────────────────────────┤
│2026-05-22 18:33 │三 力 士(002224):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06 20:46 │三 力 士(00222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6-04-28 21:02 │三 力 士(002224):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4-28 21:01 │三 力 士(002224):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8 21:01 │三 力 士(002224):2025年年度报告 │
├─────────┼──────────────────────────────────────────────┤
│2026-04-28 21:01 │三 力 士(002224):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
│2026-04-28 21:00 │三 力 士(002224):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2026-04-28 21:00 │三 力 士(002224):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
│2026-04-28 21:00 │三 力 士(002224):浙江集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
└─────────┴──────────────────────────────────────────────┘
─────────┬────────────────────────────────────────────────
2026-05-22 18:33│三 力 士(002224):2025年度股东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
三 力 士(002224):2025年度股东会见证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e862501c-c60e-47c5-9a26-8566b000d9d7.PDF
─────────┬────────────────────────────────────────────────
2026-05-22 18:33│三 力 士(002224):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琼瑛女士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22日(星期五)14:00(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5月 2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22日上午 9:15至 9:25,9:30至11:30,下午 13:00至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 22日上午 9:15至 2026年 5月 22日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绍兴市柯桥区柯岩街道高尔夫路凤凰创新园)
6、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三力士股份
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219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260,163,15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3
115%。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4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49,211,0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0776
%。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21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952,1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39%。
(3)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共 21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10,963,2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52%。
2、公司部分董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并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253,546,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566%;反对 6,221,5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914%;弃权 39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2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4,346,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9.6426%;反对 6,221,51
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7490%;弃权 39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6084%。
2、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253,622,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859%;反对 6,145,1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620%;弃权 395,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2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4,422,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3394%;反对 6,145,11
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0521%;弃权 395,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6084%。
3、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253,959,0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153%;反对 5,951,5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876%;弃权 252,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4,759,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4097%;反对 5,951,51
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2862%;弃权 252,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3041%。
4、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253,636,8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915%;反对 6,115,3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506%;弃权 41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5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4,43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4708%;反对 6,115,31
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5.7803%;弃权 41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7489%。
5、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253,737,1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300%;反对 6,004,0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078%;弃权 42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2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4,537,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3857%;反对 6,004,01
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7651%;弃权 42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8492%。
6、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253,028,15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2575%;反对 6,794,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116%;弃权 34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0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3,828,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9187%;反对 6,794,50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9754%;弃权 340,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1058%。
7、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 2026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253,275,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3525%;反对 6,503,9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999%;弃权 38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47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4,075,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1725%;反对 6,503,91
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3249%;弃权 38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5026%。
8、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252,874,2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1983%;反对 7,165,6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43%;弃权 12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7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3,674,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5148%;反对 7,165,61
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5.3605%;弃权 12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1.1247%。
9、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预计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252,293,5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751%;反对 7,523,2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917%;弃权 346,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31%。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以上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3,093,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2180%;反对 7,523,21
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8.6223%;弃权 346,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3.1597%。
10、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同意 252,218,44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9463%;反对 7,705,4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18%;弃权 23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20%。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3以上表决通过。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3,01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5330%;反对 7,705,41
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2843%;弃权 239,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1828%。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上海广发(杭州)律师事务所陈重华、张钰栋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3b6b5b61-bdd1-4f4e-93a3-4d1e42956d21.PDF
─────────┬────────────────────────────────────────────────
2026-05-06 20:46│三 力 士(00222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9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A股),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
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6,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6.5元/股(含)(回购价
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 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150%)。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月 30日披露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
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截至上月末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年 4月 3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6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902,1
16,324股的 0.5188%,最高成交价 4.49元/股,最低成交价 4.22元/股,成交总金额 20,335,702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的股份回购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3、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回购价格区间、资金来源均符合回购股份方案的有关规定。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695d8d7a-57c6-435c-9609-9af06e366dfa.PDF
─────────┬────────────────────────────────────────────────
2026-04-28 21:02│三 力 士(002224):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三 力 士(002224):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849d0fb-c522-4512-8b33-d966bba5bdd8.PDF
─────────┬────────────────────────────────────────────────
2026-04-28 21:01│三 力 士(002224):2026年一季度报告
─────────┴────────────────────────────────────────────────
三 力 士(002224):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eac8cca-f299-4428-9bc9-643b2796897d.PDF
─────────┬────────────────────────────────────────────────
2026-04-28 21:01│三 力 士(002224):2025年年度报告
─────────┴────────────────────────────────────────────────
三 力 士(002224):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e54232b-8b18-4bce-bb5a-045fbb5b3078.PDF
─────────┬────────────────────────────────────────────────
2026-04-28 21:01│三 力 士(002224):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三 力 士(002224):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b1dc50e-136b-4d96-9794-632fd1bfcc1d.PDF
─────────┬────────────────────────────────────────────────
2026-04-28 21:00│三 力 士(002224):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力士)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三力士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三力士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郭宪明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翔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e9b8cef-88b0-4a6a-8019-34489f0a77ac.PDF
─────────┬────────────────────────────────────────────────
2026-04-28 21:00│三 力 士(002224):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三 力 士(002224):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7eaf430-8e2f-49c2-bc91-a5f2eb411c48.PDF
─────────┬────────────────────────────────────────────────
2026-04-28 21:00│三 力 士(002224):浙江集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编制的《关于浙江集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集乘网络”)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
一、管理层的责任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关于浙江集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承诺
完成情况的说明》,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贵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关于浙江集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关于浙江集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
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
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贵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关于浙江集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集乘网络 2025年度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审核报告仅供贵公司披露集乘网络 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与
执行本审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无关。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郭宪明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翔
中国·上海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八日
关于浙江集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三力士”)
编制了《关于浙江集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的说明》。本专项说明仅供三力士披露集乘网络 2025年度业绩
承诺完成情况之目的使用,不适用于其他用途。
一、 基本情况
2023年 11月,三力士股份有限公司与关联法人浙江贝恩吉工业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恩吉”)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以
自有资金 450万元收购贝恩吉全资子公
司浙江集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贝恩吉系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吴琼瑛女士
控制的除上市公司以外的企业,系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 业绩承诺及补偿约定
根据三力士与吴琼瑛女士以及集乘网络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集乘网络于 2024年度-2029年度(以下统称为“业绩承诺期”
)实现的净利润(以下简称“承诺净利润”)应分别不低于下列约定:
业绩承诺期
2024年度
2025年度
承诺净利润(万元)
-8.31
80.81
2026年度 168.22
2027年度
2028年度
197.61
180.11
2029年度 189.37
累计承诺净利润 807.81
业绩承诺期内的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如果目标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的净利润低于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的,吴琼
瑛女士自愿按协议约定承担和履行相应的补偿义务。前述所称净利润以集乘网络按照中国会计准则编制并经由中国证监会备案的会计
师事务所审计的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准。
截至当期期末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累计承诺净利润(即 807.81 万
元)×交易对价-累计已补偿金额。
在计算补偿金额为负值时,按 0取值。
三、 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2025年度,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集乘网络实现净利润为 201.65万元,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为 193.8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