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21 东华能源 更新日期:2026-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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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16:57 │东华能源(002221):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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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6:27 │东华能源(002221):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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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7:29 │东华能源(002221):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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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7:29 │东华能源(002221):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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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7:11 │东华能源(00222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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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7:10 │东华能源(00222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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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17:09 │东华能源(002221):东华能源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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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17:09 │东华能源(002221):东华能源章程(2026年3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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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0 17:06 │东华能源(00222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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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 18:28 │东华能源(002221):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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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16:57│东华能源(002221):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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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近日接到股东通知:1、2026年3月30日,周一峰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23,500,000 股
、 22,500,000 股本公司股票用于质押,质权人为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2026年3月30日,马森能源(南京)有限公司将
其持有的本公司 31,600,000 股股份用于质押,质权人为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被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第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是否补 起始日 到期日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一大股东 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充质押 用途
及其一致 比例 比例
行动人
周一峰 是 23,500,000 15.40% 1.49% 是 否 2026-3-3 至办理解 山东省国 融资
0 除质押登 际信托股
记之日止 份有限公
司
周一峰 是 22,500,000 14.74% 1.43% 是 否 2026-3-3 至办理解 山东省国 融资
0 除质押登 际信托股
记之日止 份有限公
司
马森能 是 31,600,000 99.73% 2.00% 否 否 2026-3-3 至办理解 山东省国 融资
源(南 0 除质押登 际信托股
京)有 记之日止 份有限公
限公司 司
注:上表统计的“限售股”指高管锁定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 持股 累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数量 比例 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押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比例 比例 限售和冻结 股份比例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数量 数量 比例
东华石油( 325,360,00 20.64% 0 0% 0% 0 0% 0 0%
长 0
江)有限公
司
周一峰 152,610,44 9.68% 76,265,500 49.97% 4.84% 76,265,500 100.00% 38,192,330 50.03%
0
优尼科长江 131,296,70 8.33% 0 0% 0% 0 0% 0 0%
有限公司 0
马森能源( 31,684,854 2.01% 31,600,000 99.73% 2.00% 0 0% 0 0%
南
京)有限公
司
马森能源( 31,520,000 2.00% 31,500,000 99.94% 2.00% 0 0% 0 0%
张
家港)有限
公
司
合计 672,471,99 42.67% 139,365,50 20.72% 8.84% 76,265,500 54.72% 38,192,330 7.16%
4 0
注:上表统计的“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和“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均指高管锁定股,除因质押原因外不存在冻结
情形。
二、风险提示
本次质押后,周一峰女士、马森能源(南京)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剩余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者被强制过户风险。公司将持续
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马森能源(南京)有限公司);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周一峰);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2/7d1988e4-8a47-4bb9-81d9-a6fed52e1b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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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16:27│东华能源(002221):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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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近日接到股东通知:1、2025年3月27日,周一峰女士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23,500,000 股
、 12,900,000 股本公司股票用于开展柜台质押,上述质押于2026年3月26日解除质押。2、2025年3月27日,马森能源(南京)有限
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31,600,000 股股份用于开展柜台质押,上述质押于2026年3月25日解除质押。
具体情况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第一 本次解除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日 质权人
大股东及其 质押数量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一致行动人
周一峰 是 23,500,000 15.40% 1.49% 2025年3月 2026年3月 兴业国际信
27 日 26 日 托有限公司
周一峰 是 12,900,000 8.45% 0.82% 2025年3月 2026年3月 兴业国际信
27 日 26 日 托有限公司
马森能源 是 31,600,000 99.73% 2.00% 2025年3月 2026年3月 兴业国际信
(南京) 27 日 25 日 托有限公司
有限公司
上述股份的质押情况详见2025年3月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与
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9)。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 持股 累计质押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数量 比例 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份 占已质押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比例 比例 限售和冻结 股份比例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数量 数量 比例
东华石油(长 325,360,000 20.64% 0 0% 0% 0 0% 0 0%
江)有限公司
周一峰 152,610,440 9.68% 30,265,500 19.83% 1.92% 30,265,500 100.00% 84,192,330 68.82%
优尼科长江 131,296,700 8.33% 0 0% 0% 0 0% 0 0%
有限公司
马森能源(南 31,684,854 2.01% 0 0% 0% 0 0% 0 0%
京)有限公司
马森能源(张 31,520,000 2.00% 31,500,000 99.94% 2.00% 0 0% 0 0%
家港)有限公
司
合计 672,471,994 42.67% 61,765,500 9.18% 3.92% 30,265,500 49.00% 84,192,330 13.79%
注:上表统计的“已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和“未质押股份限售和冻结数量”均指高管锁定股,除因质押原因外不存在冻结
情形。
二、风险提示
本次解除质押后,周一峰女士、马森能源(南京)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剩余质押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或者被强制过户风险。公司将
持续关注其质押情况及质押风险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马森能源(南京)有限公司);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周一峰);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9c062562-f783-4bf2-96c6-61569fbc6d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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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7:29│东华能源(002221):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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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能源(002221):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ba9073b2-a4cd-4ffc-89dc-b160507761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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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7:29│东华能源(002221):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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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贵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所受贵公司董事会的委托,指派本律师出席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就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以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等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规则》等规定及本法
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
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
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及经办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贵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会决议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责任。
一、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
2026 年 3 月 11 日 , 贵 公 司 在 《 证 券 时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分别刊登了《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通知载明了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开时间、股权登记日、现场会议
地点、会议召集人、会议方式、参加会议的方式、会议出席对象、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办法及其他事项等内容。
本次临时股东会由贵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经查,贵公司在本次临时股东会召开十五日前刊登
了会议通知。
2、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开
贵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1)2026年3月27日,本次临时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为公司股东提供了网络投票平台。
(2)本次临时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3月27日下午2:30 在公司南京管理总部会议室(南京市仙林大道徐庄软件园紫气路1
号)如期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周一峰女士主持。
本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召开方式等均与本次临时股东会通知的一致。
经查验贵公司有关召开本次临时股东会的会议文件和信息披露资料,本律师认为:贵公司在法定期限内公告了本次临时股东会的
召开时间、召开地点、会议召集人、会议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表决方式、会议审议事项等相关内容,本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召
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1、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根据贵公司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登记资料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资料,参加本次临时股东会表决的股东(或代理人
)共346名,代表股份625,099,6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9.6605%,均为截止2026年3月2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贵公司股东。
(1)在本次临时股东会表决的股东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或代理人)为4名,代表股份数610,255,940,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8.7187%;
(2)在本次临时股东会表决的股东中,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为342名,代表股份14,843,6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
18%;
2、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贵公司的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
经查验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与会人员的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并与2026年3月23日下午交易结束后贵公司的股东名
册进行核对后,本律师认为:出席本次临时股东会的股东(或代理人)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可以参加本次临时股东会,并行使表决
权。
三、本次临时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贵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会就会议公告中列明的提案进行了审议,并以记名投票方式对下列议案进行了表决:
1、《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为:同意623,196,50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99.6956%;反对1,874,1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
东所持股份的0.2998%;弃权29,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6%。根据上述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临时股东会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计票、监票,并当场公布表决结果。本律师认为:本次临时股东会所审议的事项与公告中
列明的事项相符;本次临时股东会不存在对其他未经公告的临时提案进行审议表决之情形。本次临时股东会的表决过程、表决权的行
使及计票、监票的程序均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贵公司本次临时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贵公司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贵公司《章程》
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临时股东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c220eb2f-aa4c-403b-9b6b-f23baa735d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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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7:11│东华能源(00222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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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能源(002221):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5014bf35-5cde-47ed-8d79-1272a5220b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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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17:10│东华能源(00222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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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公司对子公司担保的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概述
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或“东华能源”)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子公司东华能源(宁波)新
材料有限公司拟开展融资租赁业务的议案》以及《关于为子公司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融资租赁担保的议案》。公司
控股子公司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简称“宁波新材料”)拟与相关租赁公司开展售后回租融资租赁业务(简称“本次交
易”),融资金额不超过 15 亿元人民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为保证宁波新材料拟签署的《融资租赁合同》及其他交易文件(如有
)有效实施,公司拟对宁波新材料《融资租赁合同》以及其他交易文件(如有)项下义务的履行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本次审议
提供担保的额度在授权额度内,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生效。
预计情况具体如下:
担 被担保 担保方 被担保方最近一 截至目前 本次新增担 担保额度占上 是否关
保 方 持股比例 期资产负债率 担保余额 保额度 市公司最近一 联担保
方 (亿元) (亿元) 期净资产比例
公 宁波新 69.14% 50.49% 59.38 15 13.51% 否
司 材料
(注:表格中的“担保方持股比例”包括直接与间接持股比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
(原公司名:宁波福基石化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2 年 10 月 25 日
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大榭开发区东港北路 6号
法定代表人 邵晓
注册资本 517,786.7408 万元
经营范围 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
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石油制品销售(不含
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五金
产品批发;建筑材料销售;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普通货物仓储
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技术进出口;
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
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
危险化学品经营;移动式压力容器/气瓶充装(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
审批结果为准)。
股权结构 东华能源持股 69.14%,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代表农银
投资——宁波新材料债转股投资计划)持股 12.34%(其中东华
能源持股 6.17%),交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10.80%,
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股 7.71%。
2、主要财务指标(2024 年度财务数据已经审计;2025 年 1-9 月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单位:万元
科目 2024 年 12 月 31日 2025 年 9月 30日
(2024 年 1-12 月) (2025 年 1-9 月)
资产总额 1,475,118.19 1,422,277.07
负债总额 762,712.56 718,141.30
所有者权益 712,405.63 704,135.77
营业收入 1,064,552.35 644,649.85
营业利润 14,610.52 5,173.65
净利润 10,936.73 3,335.76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1、受益人:相关租赁公司
2、担保人:东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3、被担保人:东华能源(宁波)新材料有限公司
4、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担保金额与担保期限:被担保人在本次交易项下全部债务(其中本金不超过人民币 15 亿元),具体约定以最终签署的协议
及其他交易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包括各位独立董事)认为:宁波新材料开展本次融资租赁业务可以盘活公司的存量资产,提高资产流动性与使用效率,降
低财务成本,增强现金流稳定性,优化整体负债结构。公司签署《保证合同》并对控股子公司宁波新材料《融资租赁合同》的履约提
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可保障本次交易的顺利实施。上述事项合法合理也符合公司股东的整体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次公告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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