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19 新里程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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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6 │新里程(002219):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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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6 │新里程(002219):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 │
│ │财务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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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6 │新里程(002219):关于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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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6 │新里程(002219):新里程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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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6 │新里程(002219):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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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4 │新里程(002219):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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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2 │新里程(002219):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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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2 │新里程(00221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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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2 │新里程(002219):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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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2 │新里程(002219):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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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6│新里程(002219):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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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里程(002219):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453a3a08-180f-47f1-82a1-5c554d5a42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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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6│新里程(002219):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
│资助或补偿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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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以下称“本次发行”)的相关议案,现就本次发行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
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会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做出保底保收益或者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不会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
务资助或其他补偿等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d90b2013-3e9d-4ad7-8688-5541cf00dd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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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6│新里程(002219):关于披露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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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已
经获得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具体内
容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机关对本次发行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发行相
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及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396506f2-1877-4939-892d-233db1919d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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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6│新里程(002219):新里程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方案论证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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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里程(002219):新里程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b2fefcba-e93a-4c13-bc80-cbf2b79c77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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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6│新里程(002219):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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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里程(002219):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79fa8894-8fbd-4bab-ab2e-42f50df7ad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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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4│新里程(002219):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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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召集人: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5日(星期五)下午 14:5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 6月 5日。
2.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6 月 5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2.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 5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
式,如同一股份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29日(星期五)
(七)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
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八)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29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 √
案
1.00 《关于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非累积投票提 √
条件的议案》 案
2.00 《关于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非累积投票提 √
股票方案的议案》 案
2.01 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非累积投票提 √
案
2.02 发行方式和发行时间 非累积投票提 √
案
2.03 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非累积投票提 √
案
2.04 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非累积投票提 √
案
2.05 发行数量 非累积投票提 √
案
2.06 限售期 非累积投票提 √
案
2.07 上市地点 非累积投票提 √
案
2.08 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非累积投票提 √
案
2.09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非累积投票提 √
案
2.10 募集资金用途 非累积投票提 √
案
3.00 《关于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非累积投票提 √
股票预案的议案》 案
4.00 《关于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非累积投票提 √
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案
5.00 《关于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 非累积投票提 √
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案
的议案》
6.00 《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 非累积投票提 √
况报告的议案》 案
7.00 《关于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股东回报、填补 非累积投票提 √
措施及相 案
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8.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 非累积投票提 √
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 案
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 5月 19日登载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47
)。
议案 1-8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本次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时,将对公司
单独或合计持股 5%以下(不含持股 5%)的中小投资者进行单独计票。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A、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会议,代理人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
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代理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B、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证券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
登记手续。
C、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方式于指定时间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1日(上午 9:00-12:00、下午 1:00-5:00)。
3、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5号财富金融中心2804室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来信请注明“
股东会”字样)。
4、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联系人:徐旭、郑重;
联系电话:010-85235985;
传真电话:010-85235985;
5、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代表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6、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 次 股 东 会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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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2│新里程(002219):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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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6年 5 月 15 日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现就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披露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号》的有关规定:“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对前次募集资
金到账时间距今未满五个会计年度的历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且最近五个会计年度内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
式募集资金的情况。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需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
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48c6eef4-7630-4499-832a-d970f2529b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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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2│新里程(00221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项的书面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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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或“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在全面了解和审核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文件后,就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
的相关事项发表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审核意见
公司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具备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资格和
各项条件。
二、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预案的审核意见
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及《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的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发行方案及《
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预案》切实可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
三、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及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审核意见
公司编制的《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 股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方案论证分析报告》《新里程
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之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等相关证券发行文件所披露的信息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关于《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说明》的审核意见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 7 号》等有关规定,鉴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至今已超过五个会计年度,且最近五个会计
年度公司不存在通过配股、增发、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方式募集资金的情况,因此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
使用情况报告,也无须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出具鉴证报告,公司编制的《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的说明》符合相关要求。
五、关于《2026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摊薄即期股东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和相关承诺》的审核意见
公司就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分析,并制定了公司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的具体措施
;相关主体对相关事项作出了承诺,符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
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
,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持续性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审核意见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有利于本次发行相关事宜的快速推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相关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方案可行、决策程序合规,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同意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相关事项。本次向特
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尚需经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d94f741c-bbfe-476f-94cf-39dfb0e68f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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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2│新里程(002219):关于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及整改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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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或“公司”)拟开展 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项目,现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就公司最近五年是否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进行自查,自查结果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情况
经自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内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及整改情况
(一)《关于对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甘证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7号)
1、主要内容
2025 年 6月 19 日,甘肃证监局作出甘证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5〕7号《关于对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
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主要内容为:“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2023 年度,你公司未按《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7号》关于授予
限制性股票的股权激励计划会计处理的相关规定,将回购义务确认为负债;控股子公司崇州二医院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盱眙恒山中
医医院有限公司的在建工程项目未严格按照工程进度暂估在建工程金额;盱眙恒山中医医院有限公司未按《企业会计准则第 6号——
无形资产》的相关规定,将以出让形式取得的建设用地计入无形资产科目。
上述财务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导致你公司 2023年度、2024年第一季度、2024年半年度、2024年第三季度合并资产负债表相关
财务数据存在披露不准确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号)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
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认真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正,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和会计核算质量,并于收到本决定之日
起 30 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2、整改措施
公司已于 2025 年 7月向甘肃证监局提交了《整改报告》,采取了对会计核算工作进行全面梳理、对核算工作和账务进行自查自
纠等整改措施。
(二)《关于对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对林杨林及刘军采取监管谈话并出具警示函措施
的决定》(〔2026〕1号)
1、主要内容
2026年 4月 9日,甘肃证监局作出〔2026〕1号《关于对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对林杨
林及刘军采取监管谈话并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主要内容为:“新里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林杨林、刘军:经查,新里
程健康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里程)子公司盱眙恒山中医医院有限公司财务会计核算不规范,导致新里程 2023 年年报
利润总额多计 1,956,350.98 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的 19.07%;2025 年半年报净利润少计 2,155,652.76 元,占当期净利润的 30.62
%;2025 年三季报利润总额少计2,856,975.84元,占当期利润总额绝对值的 23.43%。
新里程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号)第三条第一款、《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226号)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新里程董事长林杨林、财务总监刘军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第 182号)第四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226号)第四条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新里程违规行为负有主
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号)第五十二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226号)第五十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我局决定对新里程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对林杨林、刘军采取监管谈话并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请林杨林、刘军于 2026 年 4 月
23日 14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我局接受监管谈话。你们应认真吸取教训,加强财务核算基础,增强财务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确保
会计核算的规范性,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 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
本决定书之日起 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2、整改措施
公司对上述监督管理措施高度重视,于 2026年 4月 10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
》,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已在 2025年第三及第四季度进行更正,不会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产生影响,公司
在 2025年度财务报表编制过程中更加严谨审慎,保证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完整。
公司相关人员已根据要求到甘肃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公司严格按照甘肃证监局的要求,制定了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并在规定
时间内向甘肃证监局报送了书面整改报告。公司及相关人员将认真汲取本次教训,进一步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
的学习,不断提高财务核算规范性水平,完善内部控制,提升财务信息披露质量,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
除上述情况外,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其他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72d83d20-9bf9-4c10-b6bd-9b3403bd61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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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9:02│新里程(002219):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之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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