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14 *ST大立 更新日期:2025-12-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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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18:42 │*ST大立(002214):大立科技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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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18:41 │*ST大立(002214):大立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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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6:32 │*ST大立(002214):大立科技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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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8:07 │*ST大立(002214):大立科技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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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ST大立(002214):大立科技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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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ST大立(002214):大立科技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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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ST大立(002214):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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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ST大立(002214):大立科技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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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ST大立(002214):大立科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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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 │*ST大立(002214):大立科技独立董事年度报告工作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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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18:42│*ST大立(002214):大立科技关于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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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1 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根据《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修订稿)》(
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以下简称
“《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拟对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或“本员工持股计划”)预
留份额进行分配。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实施概要
(一)员工持股计划批准情况
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4 月 21 日、2022 年 5 月 16 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二)员工持股计划股票认购及过户情况
本员工持股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实际认购资金总额为 3,245.20 万元(不含预留份额),实际认购份额为 3,245.20 万份,实际认
购份额未超过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拟认购份额的上限。
2022 年 7月 25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
账户中持有的 488.00 万股股票已于 2022 年 7 月 22 日非交易过户至“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过
户股份数量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 0.81%,过户价格为 6.65元/股。
二、本次预留份额分配情况
为支持公司可持续发展及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本员工持股计划设置了预留份额 764.75 万份(对应股份数量 115.00 万股),
预留份额的股票来源为 2022年 1月 25 日至 2023 年 1月 24 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回购的公司股票。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和《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如出现员工放弃认购情形,则放弃认购部分转入预留
份额;由于首次授予部分员工存在放弃认购的情形,涉及份额为 246.05 万份(对应股份数量 37.00 万股),该部分已转入预留份
额,预留份额增加至 1010.80 万份(对应股份数量 152.00万股)。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规定,经本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确认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预留份额 1010.80 万份(
对应股份数量 152.00 万股)由符合条件的不超过 100 名参与对象进行认购,参与对象不涉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为公司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本次预留份额分配情况如下:
持有人 拟持有份额上限 拟持有份额占持股 拟持有股数上限
(万份) 计划比例 (万股)
中层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 1010.80 23.75% 152.00
(不超过 100 人)
合计 1010.80 23.75% 152.00
本次预留份额认购价格同本员工持股计划其他持有人受让价格,参与对象的最终出资额以其实际出资为准,如本次预留授予部分
出现员工放弃认购情形,公司将予以注销。本次预留份额认购实施后,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
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三、预留份额分配后的锁定期及业绩考核设置
(一)锁定期
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预留份额适用于与本持股计划相同的锁定期。本员工持股计划所获标的股票分四期
解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各自授予部分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 12个月、24 个月、36 个月
、48 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 25%、25%、25%、25%。除此之外,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有额外锁定期,具体规定如下:
1、所有持有人自愿承诺在每批次锁定期届满之日起的 6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分配当批次已满足解锁条件的标的股票权益;
2、在额外锁定期届满后至存续期届满前,本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当时市场的情况决定是否卖出股票。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未设置公司层面业绩目标,各期具体解锁比例和数量将依据个人绩效考评等级确定。
(二)业绩考核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根据公司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对个人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年度为 2026-2029 年,依据个人绩效考评等级确定
持有人最终解锁的标的股票权益数量。绩效考评等级对应的个人解锁系数具体如下:
个人绩效考评等级 A B C D E
解锁系数 100% 50% 0%
个人实际解锁份额根据上年度个人考评结果进行兑现。根据员工个人考评结果,员工可获授当期可解锁份额对应标的股票在锁定
期满后出售所获得资金。若当期考核未能达标,则持有人未解锁份额对应的标的股票由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收回,收回价格按照
该份额所对应标的股票的原始出资额加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返还员工。管理委员会在收回份额后,可以部分或全部转让给其他持有
人或者符合本员工持股计划规定条件的新增参与人,或者在对应批次标的股票的锁定期届满后出售所获得的资金归属于公司。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2/13667ba4-cc9b-4944-a2ea-5b098bce38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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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1 18:41│*ST大立(002214):大立科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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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2 月 5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
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 2025年 12 月 11 日在公司一号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应参会董事 8名,实际参会董事 8
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庞惠民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分配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可持续发展及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公司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设置了预留份额,根据《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
规定,公司拟对 2022 年员工持股计划预留份额进行分配,由符合条件的不超过 100 名参与对象认购剩余预留份额 1010.80 万份(
对应股份数量 152.00 万股)。本次参与对象均为公司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骨干,最终人数、名单以及认购员工持股计划的份额以员
工实际缴纳情况确定,如本次预留授予部分出现员工放弃认购情形,公司将予以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巨潮网(http://www.cninfo.co
m.cn)。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决议经董事投票表决,以 8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予以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2/162815a8-0fa5-4799-82f0-b227131af9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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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 16:32│*ST大立(002214):大立科技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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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大立(002214):大立科技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9/6d631096-5ad0-4099-a013-2d1124783b6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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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 18:07│*ST大立(002214):大立科技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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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庞惠民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被质押及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 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 本次质押数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第一大 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始日 期日 用途
股东及 比例 比例 售股 充质
一致行 (%) (%) 押
动人
庞惠民 是 10,000,000 6.24 1.67 否 否 2025 年 办理解 浙股(杭 个人
11 月 24 除质押 州)企业管 融资
日 登记手 理有限公 需求
续之日 司
庞惠民 是 44,000,000 27.47 7.34 否 否 2025 年 办理解 浙股立坤 个人
11 月 25 除质押 (杭州)企 融资
日 登记手 业管理咨 需求
续之日 询合伙企
业(有限合
伙)
庞惠民 是 5,000,000 3.12 0.83 否 否 2025 年 办理解 浙股立坤 个人
11 月 25 除质押 (杭州)企 融资
日 登记手 业管理咨 需求
续之日 询合伙企
业(有限合
伙)
合计 - 59,000,000 36.83 9.84 - - - - - -
2.本次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股股东或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第一大股 (股) 比例 比例
东及其一 (%) (%)
致行动人
庞惠民 是 15,000,000 9.37 2.50 2024年 11月 26日 2025 年 11月 26日 杭州立犇企
业管理咨询
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
庞惠民 是 6,000,000 3.75 1.00 2025 年 1 月 22 日 2025 年 11月 26日 杭州立犇企
业管理咨询
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
庞惠民 是 20,000,000 12.49 3.34 2025 年 3 月 26 日 2025 年 11月 26日 浙股(杭州)
企业管理有
限公司
合计 - 41,000,000 25.61 6.84 - - -
3.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 持股 累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数量 比例 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股) (%) (股)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押股份 份限售和 押股份
(%) (%) 冻结数量 比例 冻结数量 比例
(股) (%) (股) (%)
庞惠民 160,159,085 26.73 91,300,000 57.01 15.24 0 0 0 0
合计 160,159,085 26.73 91,300,000 57.01 15.24 0 0 0 0
4.控股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庞惠民先生共持有本公司股份 160,159,08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6.73%。本次股份质押及解除质押后,庞惠
民先生共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91,300,0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5.24%,占其所持本公司股份的57.01%。
庞惠民先生质押的股份目前无平仓风险,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上述质押股份及解除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
化。公司将持续关注其质押变动情况及风险,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冻结明细。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一月二十八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8/2c200ee7-a59c-48d4-83b9-df4aa97f83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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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ST大立(002214):大立科技关于2025年前三季度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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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
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现将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
,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 年 9月 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资
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进行处置及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金额
2025 年前三季度公司对资产报废处置及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 1,606.25 万元,占 2024 年度经审计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为 4.18%。
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备注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36.33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资产减值损失 -113.99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信用减值损失 1,683.91 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长期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合计 1,606.25
二、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资产处置
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使用效益,公司淘汰部分因老旧、故障率高、毁损无法继续满足生产、研发要求的资产,2025年
前三季度发生固定资产报废损失36.33万元,主要为个别专用设备、通用设备及运输工具。
(二)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其他非流动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
明发生减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减值测试并计提减值准备;同时,对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部分,计提了
存货跌价准备。经测试,本次需计提合同资产减值损失-113.99万元。
(三)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同时结合个别认定法,对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长期应收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进行了减值
测试。经测试,本次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共计1,569.92万元。
三、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处置损失金额为36.33万元,计提减值损失金额为1,569.92万元,合计将减少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合并利润总额1,606.2
5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作
出的,依据充分。资产处置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资产
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资产处置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6a04a718-b546-48a4-b2f7-eae11dcafe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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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ST大立(002214):大立科技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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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大立(002214):大立科技关于制定、修订及废止部分内部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4103d64a-2ad8-419c-8ec2-d8ca434e03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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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ST大立(002214):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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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大立(002214):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79c7fe55-2927-492e-847a-b1e477f12d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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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 00:00│*ST大立(002214):大立科技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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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适应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战略需要,保证公司发展规划和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增强
公司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浙江大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依据相应法律法规设立的专门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
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不少于两名。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设召集人一名
,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成员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不具有《公司法》或《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禁止性情形;
(二)最近三年内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情形;
(三)最近三年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的情形;
(四)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行,熟悉公司所在行业,具有一定的宏观经济分析与判断能力及相关专业知识或工作背景;
(五)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七条 不符合前条规定的任职条件的人员不得当选为战略委员会成员。战略委员会成员在任职期间出现前条规定的不适合任职
情形的,该成员应主动辞职或由公司董事会予以撤换。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因成员辞职或免职或其他原因而导致人数不足3人时,公司董事会应尽快选举新的成员人选。
第九条 《公司法》《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义务规定适用于战略委员会成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主要行使下列职权:
(一)对公司的长期发展规划、经营目标、发展方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对公司的经营战略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战略、市场战略、营销战略、研发战略、人才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重大投资、融资方案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战略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六)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跟踪检查;
(七)公司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一条 战略委员会对本议事规则规定的事项进行审议后,应形成战略委员会会议决议连同相关议案报送公司董事会。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在公司董事会闭会期间,可以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对本议事规则第十条规定的相关事项作出决议,相关议案
需要股东会批准的,应按照法定程序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相关部门应给予配合,所需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章 会议的召开与通知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按需召开会议,原则上应当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成员,特殊情况除外。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集人
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成员主持。
第十五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通知应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会议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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