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13 大为股份 更新日期:2025-12-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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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8:27 │大为股份(002213):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到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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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6:05 │大为股份(00221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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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8:15 │大为股份(00221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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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00:00 │大为股份(002213):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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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6:27 │大为股份(002213):关于参加2025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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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8:54 │大为股份(00221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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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8:54 │大为股份(002213):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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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8:12 │大为股份(002213):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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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9:15 │大为股份(002213):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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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9:14 │大为股份(002213):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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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8:27│大为股份(002213):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到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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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为股份(002213):关于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到期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1ef45aff-6f4c-45a4-9a19-3678532ba9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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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16:05│大为股份(00221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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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5 年 5
月 15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180,000万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120,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
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
包括直接担保或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的适用期限为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 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为子公司融资
业务提供担保额度之前。
详情参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5日、2025年 5月 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罗湖支行”)签订了《保证合同(编号:2025圳中银罗
普保字第 000909号)》,为公司全资孙公司深圳市芯汇群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芯汇群”)在中国银行罗湖支行人民币 1,000
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或
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名称:深圳市芯汇群科技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21年 5月 11日
(三)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 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2栋 A1406
(四)法定代表人:连浩臻
(五)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六)主营业务: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电子
产品、电子元器件、光电产品、数码产品、科技产品、通讯产品、网络设备、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与销售;经营电子商务,国内
贸易。商务信息咨询、信息系统集成、电子计算机配件(固态硬盘、移动固态硬盘、内存条、U盘)的销售。
(七)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深圳市芯汇群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八)与公司关系:深圳市芯汇群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九)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2025 年 9 月 30 日财务状况(未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务状况
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5,809,706.13 64,947,838.30
负债总额 10,278,043.03 61,704,510.66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净资产 5,531,663.10 3,243,327.64
项目名称 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4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291,064,043.08 407,736,212.43
利润总额 2,408,667.83 1,765,176.86
净利润 2,288,335.46 1,673,377.04
(十)深圳市芯汇群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中国银行罗湖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罗湖支行
3、被担保的债务人:深圳市芯汇群科技有限公司
4、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5、主债权:主合同项下发生的债权构成本合同之主债权,包括本金、利息(包括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
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执行费用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
用。
6、保证期间:本合同保证期间为主债权的清偿期届满之日起三年。如主债权为分期清偿,则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二)芯汇群为公司全资孙公司,不涉及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的情形。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0,000万元,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实
际担保总金额为 5,73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0.14%;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
的情形;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与中国银行罗湖支行签订的《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6/e3b5add3-9bf5-4dc5-899e-529435fc18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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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1 18:15│大为股份(00221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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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24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5 年 5
月 15日召开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
、子公司之间互相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 180,000万元,其中向资产负债率为 70%以上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额度不超过 120,000
万元。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业务需要办理上述担保范围内业务,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担保
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综合授信、借款、融资租赁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种类包括保证、抵押、质押等;担保方式
包括直接担保或提供反担保。本次担保的适用期限为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至 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重新审议为子公司融资
业务提供担保额度之前。
详情参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5日、2025年 5月 16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及相关公告。
二、担保进展情况
(一)近日,公司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BZ16
2425000206)》,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大为创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为创芯”)在江苏银行深圳分行人民币 1,0
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最高债权额为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 1,000万元以及前述本金对应利息、费用等
全部债权之和。
(二)近日,公司与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编号:(20
25)深银综授额字第 000955号-担保 01)》,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大为创芯在广发银行深圳分行人民币 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提
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事项在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需再次提交董事会或
股东大会审议。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名称:深圳市大为创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二)成立日期:2011年 3月 23日
(三)注册地点: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科技南路 18号深圳湾科技生态园 12栋 A1406
(四)法定代表人:连浩臻
(五)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六)经营范围:半导体电子产品测试、晶圆测试,半导体电子产品的生产加工及销售(凭深福环批【2013】400019 号批复生
产);集成电路、混合集成电路、新型电子元器件、电力电子器件及软件的技术开发;国内贸易(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
在登记前须批准的项目除外);经营进出口业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
营)。
(七)股权结构:公司持有深圳市大为创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00%股权
(八)与公司关系:深圳市大为创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九)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名称 2025 年 9 月 30 日财务状况(未 2024 年 12 月 31 日财务状况
经审计) (经审计)
资产总额 161,178,187.15 194,520,810.2
负债总额 108,621,956.17 149,436,390.65
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 - -
净资产 52,556,230.98 45,084,419.55
项目名称 2025 年 1-9 月(未经审计) 2024 年 1-12 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794,218,932.86 875,842,087.79
利润总额 9,326,986.35 474,567.34
净利润 8,584,871.83 352,044.44
(十)深圳市大为创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江苏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被担保的债务人:深圳市大为创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担保最高债权额: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壹仟万元整以及前述本金对应利息、费用等全部债权(具体详见本合同第四条)之和
。担保最高债权额币种为人民币而主合同项下业务为外币业务的,按授信业务发生当日债权人公布的现汇卖出价折算。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保证人在本合同项下担保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
全部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费、公告费、送达费、鉴定费等)
。
因汇率变化而实际超出最高债权额的部分,保证人自愿承担保证责任。
7、保证期间: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包括展期、延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下债务
分期履行,则每期债务保证期间均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若主合同项
下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被宣布提前到期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在保证期间内,债权人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二)公司与广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1、保证人: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3、被担保的债务人:深圳市大为创芯微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4、所担保(保证)债权之最高本金余额:人民币壹仟万元整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
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公告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7、保证期间:
(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2)保证人在此同意并确认,如果甲方依法或根据主合同约定要求主合同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的,保证期间自债务人提前履行
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在保证期间内,甲方有权就主债权的全部或部分、多笔或单笔,一并或分别要求乙方承担保证责任。如任何一笔主债权为
分期清偿,则其保证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三年。
(4)如债权人与债务人就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同意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三)大为创芯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涉及其他股东同比例担保或反担保的情形。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扣除已履行到期的担保,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9,000 万元,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实
际担保总金额为 3,15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5.57%;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为合并报表范围外单位提供担保的
情形;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也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与江苏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二)公司与广发银行深圳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2/bea6b2e3-5f1f-4a78-aeb2-4a23942d40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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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 00:00│大为股份(002213):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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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为股份(002213):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0/a1147d81-ceb5-4e19-aff5-7a1161b90e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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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 16:27│大为股份(002213):关于参加2025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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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深圳证监局和中证中小投
资者服务中心指导、深圳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5 年度深圳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
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5 年 11月 20 日(周四)14:30-17:00,其中公司与投资者互动的时间为
15:40-17:0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
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5/617b40ca-e1d4-4789-af88-e4246374d1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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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8:54│大为股份(00221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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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为股份(00221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1/6f2f1691-51f2-48a2-b4af-6255804c10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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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 18:54│大为股份(002213):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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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为股份(002213):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1/f744cc5d-0e1d-4246-b276-0d338873a5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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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 18:12│大为股份(002213):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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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大为股份;证券代码:002213)于 2025年 10月 27
日、2025年 10月 28日连续2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问询了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现将有关
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经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核实: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该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5.公司在关注、核实过程中未发现其他应披露的事项。
6.公司于 2025年 8月 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
股票第二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成就。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10 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29.6160
万股,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上市流通日为 2025年 9月 22日。
7.公司于 2025年 8月 27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3年股
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第二个行
权期的行权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共 11名,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 15.1530万份,行权价格为 12.409元
/份;实际可行权期限为 2025年 9月 5日起至 2026年 8月 27日止。
8.公司于 2025年 8月 29日披露了《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司部分董事、高管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
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合计不超过 148,600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尚
未实施完毕。
9.公司于 2025年 9月 27日披露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暨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为满足公司半导体存储业务发
展战略需求,充分依托上海半导体产业集聚优势,吸引产业人才并进一步拓宽公司半导体存储业务产品线,公司以自有资金 3000万
元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上海大为捷敏技术有限公司。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 2025年三季度业绩情况参见公司于 2025年 10月 24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3.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
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9/89cd2b1f-58e3-4144-bc87-90ef343a40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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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9:15│大为股份(002213):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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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大为创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0月17日以专人送达、电子
邮件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25年10月23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文瑾女士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
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年第三季度经营的实际情况,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报告编制和审核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
(二)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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