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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207(准油股份)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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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2207 *ST准油 更新日期:2026-05-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5-22 18:43 │*ST准油(002207):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22 18:40 │*ST准油(002207):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6-05-17 15:33 │*ST准油(00220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性公告 │ ├─────────┼──────────────────────────────────────────────┤ │2026-05-12 20:43 │*ST准油(00220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性公告 │ ├─────────┼──────────────────────────────────────────────┤ │2026-05-12 20:35 │*ST准油(002207):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5-12 20:35 │*ST准油(002207):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 ├─────────┼──────────────────────────────────────────────┤ │2026-05-07 18:33 │*ST准油(00220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6-04-27 20:50 │准油股份(002207):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 │2026-04-27 20:50 │准油股份(00220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 │2026-04-27 20:50 │准油股份(002207):14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的专项核查报告 │ └─────────┴──────────────────────────────────────────────┘ ─────────┬──────────────────────────────────────────────── 2026-05-22 18:43│*ST准油(002207):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22 日 12: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 月 22 日上午 9:15-9:25、9:30-11 :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宝石路 278 号科研生产办公楼 A座515 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林军先生。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现场参加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80,370,5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股份总数的30.669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4人,代表股份4,867,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76%。 3.公司董事林军、周剑萍、张敏、靳其润,独立董事李晓龙、刘红现,职工代表董事吕占民,高级管理人员刘峰、蒋建立、张明 明、尹辉现场参加。董事简伟因个人原因、独立董事黑永刚因其他工作冲突缺席本次股东会。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匡彦军律师、杜婉铮律师列席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5,054,2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39%;反对16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3%;弃权1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12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5328%;反对167,3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491%;弃权1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81%。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十条规定,本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二)审议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84,998,2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182%;反对22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2593%;弃权1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5%。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07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787%;反对221,0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1599%;弃权1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614%。 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十条规定,本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审议了《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本议案关联股东克拉玛依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湖州燕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428,0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689%;反对16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2.5324%;弃权2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987%。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11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464%;反对167,7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566%;弃权2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969%。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十条规定,本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四)审议了《关于续聘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5,045,3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35%;反对17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2067%;弃权1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8%。 其中,中小股东的表决情况为:同意5,11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3652%;反对176,2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166%;弃权1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81%。 根据公司章程第八十条规定,本议案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匡彦军律师、杜婉铮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备查文件 (一)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1cefd2a6-4f08-47c7-814b-c3d8cf40f489.PDF ─────────┬──────────────────────────────────────────────── 2026-05-22 18:40│*ST准油(002207):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致: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常年法律顾问,受公 司委托,指派本所律师现场出席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 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 对本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本次股东会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本所律师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即其已提供了本所律师 认为作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 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 果是否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 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本所律师对公司所提供的相关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 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1、2026年 4月 24日,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年度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2、根据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5 年度董事会)决议,2026年 4月 28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以公告形式刊 登了《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据此,公司董事会已于本次股东会召开日二十日前以公 告形式通知了股东。会议通知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二、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22日(星期五)12:00在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宝石路 278 号科研生产办公楼 A座 515 室召开。公司董事长林军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有关本次股东会的议案及资料均已提交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经核查,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2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2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三、 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召集人的资格 1、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年 5月 14日。经查验,出席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7名,代表股份 8 0,370,5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6693%。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在有效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系统直接投票的股东共 224 名,代表股份 4,867,900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8576%。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股东符合资格。 上述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及通过网络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合计 231名,代表有表决权的公司股份数 85,238,45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5269%。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人员 董事简伟因个人原因、独立董事黑永刚因其他工作冲突未出席本次股东会,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现场或通讯方式列席本次股 东会。本所见证律师现场列席本次股东会。 3、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四、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经见证,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与公司相关公告所述内容相符,本次股东会没有对相关公告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也未出 现修改原议案和提出新议案的情形。公司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就公告中列明的审议事项以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了表决,并按《公司章 程》规定的程序进行清点、监票和计票。 经核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 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总数和表决结果统计数据。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投票表决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如下: 1、《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85,054,2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39%;反对16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963%;弃权1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128,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5328%;反对 167,3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491%;弃权 1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81%。 表决结果:该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获得通过。 2、《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 84,998,2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182%;反对 22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2593%;弃权 1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07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787%;反对 221,0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1599%;弃权 1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14%。 表决结果:该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获得通过。 3、《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同意 6,428,07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0689%;反对 167,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2.5324%;弃权 2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98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118,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464%;反对 167,7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566%;弃权 26,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969%。表决结果:该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获得通过。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克拉玛依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湖州燕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 伙)回避表决。 4、《关于续聘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85,045,35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35%;反对176,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2067%;弃权16,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9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5,119,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3652%;反对 176,2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166%;弃权 16,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181%。表决结果:该议案同意股数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获得通过。 五、 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证券 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三份,经见证律师、本所负责人签字并经本所盖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5e46e446-4060-4792-b885-6ba05a92342b.PDF ─────────┬──────────────────────────────────────────────── 2026-05-17 15:33│*ST准油(002207):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退市)风险 因公司 2025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深圳证券交易所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条相关规定,自 2026年 4月 29日起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 理。若公司 2026年度出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2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交易。敬请广大 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2、重大事项情况 近期公司关注到,东方财富股吧有投资者发帖称公司有“可能注入算力资产”的计划,公司特此澄清,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并无注入算力资产的计划。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 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及资产注入等。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3、公司股价累计涨幅偏离基本面,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 公司近期股价涨幅偏离值较大,存在估值过高的风险。公司 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29.87万元,同比下 降 156.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144.05万元,同比下降 144.02%;2026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70.73万元,同比下降 1.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79.99万元,同比下降 0.94%。公司已连续 6 年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为负值,截至本公告发出日,公司基本面未有明显改善。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统计 ,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截至 2026年 5月 14日,公司所属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行业(行业代码:B11)最新静态市盈率为 20.62倍,最近一个 月平均静态市盈率为 22.63倍,而公司最新市盈率为负值,公司股价近期涨幅已严重偏离公司基本面情况。公司股票存在市场情绪过 热、非理性炒作风险。如未来公司股票价格进一步上涨,公司可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核查,投资者参与交易或将面临较大风 险。敬请投资者务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4、国际原油价格和成品油价格波动的风险 目前,公司业务收入绝大部分来源于国内的油田技术服务,公司及子公司均没有油气生产业务、也无海外业务。同时,公司主营 油服业务使用的机动设备主要以汽柴油为动力燃料,成品油价格上涨将部分增加公司经营成本。因此,近期受中东地区地缘形势影响 的国际原油价格及成品油价格的波动,对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仍存在不确定性。特此提醒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5、公司存在其他风险 公司存在产业单一、客户集中,行业政策变化及油价波动,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等风险,详见《2025年年度报告》第三节“管理层 讨论与分析”中“十一、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部分。敬请广大投资者认真阅读,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介绍 新疆准东石油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ST准油,股票代码:002207,本公告中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连续2个 交易日(2026年5月14日、5月15日)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说明关注、核实情况 经公司自查:(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2)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 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公司按照规定于2026年5月15日书面询问控股股东克拉玛依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有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进行了书面回复:截至目前,不存在其他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 大事项;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 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本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公司目前面临的主要风险如下: (一)公司股票存在终止上市(退市)风险 因公司2025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深圳证券交易所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条相关规定,自2026年4月29日起对公司股票交易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的特别处理。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3.12条规定:“上市公司因触及本规则第9.3.1条第一款情形,其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 警示后,实际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应年度次一年度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二)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三)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四)追溯重述后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或者追溯重述后期末净资产为负值。 (五)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或者否定意见的审计报告。(六)未按照规定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因实施完成 破产重整、重组上市或者重大资产重组按照有关规定无法披露的除外。 (七)未在法定期限内披露过半数董事保证真实、准确、完整的年度报告。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八)虽符合第9.3.8条的规定,但未在规定期限内向本所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九)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本所审核同意。 (十)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 若公司2026年度出现上述情形之一,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交易。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二)重大事项情况 近期公司关注到,东方财富股吧有投资者发帖称公司有“可能注入算力资产”的计划,公司特此澄清,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 制人并无注入算力资产的计划。截至目前,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 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及资产注入等。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三)公司股价累计涨幅偏离基本面,存在非理性炒作风险 公司近期股价涨幅偏离值较大,存在估值过高的风险。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29.87万元,同比下 降156.1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4,144.05万元,同比下降144.02%;2026年第一季度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70.73万元,同比下降1.01%,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579.99万元,同比下降0.9 4%。公司已连续6年扣非前后净利润孰低为负值,截至本公告发出日,公司基本面未有明显改善。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统计,截至2 026年5月14日,公司所属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行业(行业代码:B11)最新静态市盈率为20.62倍,最近一个月平均静态市盈 率为22.63倍,而公司最新市盈率为负值,公司股价近期涨幅已严重偏离公司基本面情况。公司股票存在市场情绪过热、非理性炒作 风险。如未来公司股票价格进一步上涨,公司可能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停牌核查,投资者参与交易或将面临较大风险。敬请投资者 务必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切实提高风险意识,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国际原油价格和成品油价格波动的风险 目前,公司业务收入绝大部分来源于国内的油田技术服务,公司及子公司均没有油气生产业务、也无海外业务。同时,公司主营 油服业务使用的机动设备主要以汽柴油为动力XINJIANG ZHUNDONG PETRO TECH CO., LTD 燃料,成品油价格上涨将部分增加公司经营成本。因此,近期受中东地区地缘形势影响的国际原油价格及成品油价格的波动,对 公司未来业绩的影响仍存在不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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