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204 大连重工 更新日期:2025-06-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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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 │大连重工(002204):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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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00 │大连重工(00220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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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8:59 │大连重工(00220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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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8:40 │大连重工(002204):关于煦恒公司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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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 00:00 │大连重工(002204):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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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 00:00 │大连重工(002204):公司章程(2025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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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 00:00 │大连重工(002204):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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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 00:00 │大连重工(002204):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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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 00:00 │大连重工(002204):首席执行官(CEO)工作细则(2025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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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 00:00 │大连重工(002204):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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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30 00:00│大连重工(002204):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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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19,313,600 股不参与本次权
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1,931,370,032 股-19,313,600 股)×0.50 元/10 股=95,602,821.60元(含税)。
2.按除权前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计算的每 10 股现金分红(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本次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0 股=95,602,821.60 元÷1,931,370,032 股*10 股=0.495000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
入)。
3.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0.0495000)元/股。
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情况
1.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5年 5月 21日
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8)。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9,313,600 股后的 1,912,056,43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50 元(含税),2024 年度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 95,602,821.6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
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支持经营发展。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总股本若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
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现金分红总额进行调整。
2.自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1.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9,313,600 股后的 1,912,056,432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OFII)以及持
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4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
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
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6 月 5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 6 月 6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6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公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19,3
13,600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6 月 6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25 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26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 月 5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 19,313,600股不参与 2024年度权益分派,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1,931,370,032 股-19
,313,600股)×0.50 元/10股=95,602,821.60 元(含税)。按除权前总股本(含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股份)计算的每 10 股现
金分红(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10 股=95,602,821.60 元÷1,931,370,032 股*10 股=0.495
000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
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格-0.0495000)元/股。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大连市西岗区八一路 169 号
咨询联系人:李慧
咨询电话:0411-86852802
传真电话:0411-86852222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9/fc111dd6-d5fe-4457-ac26-3891d0fcb3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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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9:00│大连重工(00220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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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重工(00220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7829471a-6e46-4523-9011-e60212f6be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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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8:59│大连重工(00220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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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增加议案的情况:2025年 5月 9日,公司控股股东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工装备集团”)提议
公司董事会在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事项中增加《关于全面修订<公司章程>并相应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治理制度
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核查,重工装备集团的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将《关于全面修订
<公司章程>并相应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治理制度的议案》作为临时提案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并于 2025
年 5月 10日发出《关于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3.本次会议没有出现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 年 5月 20 日 16: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5月 20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5月 20日 9:15至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大连华锐大厦十三楼国际会议厅(大连市西岗区八一路 169 号)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孟伟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人共 879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111,851,558 股,占公司总股本 1,931,370,032
股的 57.5680%。
其中:
1.出席现场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1,070,526,955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55.4284%
。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 878 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1,324,603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1397%。
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
出具法律意见书。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10,615,258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8888%;反对 855,900 股,占出
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770%;弃权380,4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
34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40,088,303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0083%;反对 855,900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712%;弃权 380,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205%。
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2.《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10,593,852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8869%;反对 854,406 股,占出
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768%;弃权403,3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
36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40,066,8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9565%;反对 854,406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675%;弃权 403,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759%。
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3.《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 1,110,581,252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8857%;反对 862,406 股,占出
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776%;弃权407,9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
36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40,054,2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9260%;反对 862,406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0869%;弃权 40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9871%。
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4.《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1,110,541,652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8822%;反对 815,806 股,占出
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734%;弃权494,1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
44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40,014,6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6.8302%;反对 815,806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9741%;弃权 494,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1.1957%。
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5.《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10,668,252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8936%;反对 962,006 股,占出
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865%;弃权221,3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
19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40,141,2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1366%;反对 962,006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3279%;弃权 22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5355%。
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6.《关于全面修订<公司章程>并相应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治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110,677,852 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99.8944%;反对 881,806 股,占出
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 0.0793%;弃权291,9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0.0
26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结果为:同意 40,150,89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7.1598%;反对 881,806 股,占出席会
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339%;弃权 291,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7064%。
本议案获有效通过。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向大会作了 2024 年度述职报告。
《2024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登在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1.律师事务所名称: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包敬欣、刘翠梅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人员资格、会议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辽宁华夏律师事务所关于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65822d51-b26e-4525-90f1-c546d65be7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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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8:40│大连重工(002204):关于煦恒公司完成工商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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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 月 22 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境内子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大连华锐国际工程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投资设立境内全资子公司大
连煦恒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核定为准,以下简称“煦恒公司”),注册资本 100 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 2025年 4 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投资设立境内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近日,煦恒公司收到了大连市西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西市监)登字[2025]第 0021888741 号《登记通知书》和《营业执照
》,其已完成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相关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10203MAEJDM1R8P
名 称:大连煦恒机械设备科技有限公司
类 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住 所: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长春路 341号 A区 105-148房间法定代表人:侯现杰
注册资本: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5年 5 月 9 日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机械设备研发;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对外承包工程;工程管理服务;工程技术服务(
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机械设备销售;机械零件、零部件销售;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机械设备租赁;特种设备销
售;物料搬运装备制造;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物料搬运装备销售;智能港口装卸设备销售;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
制造);冶金专用设备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矿山机械销售;船用配套设备制造;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通用设备
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电气设备修理;金属矿石销售;煤炭及制品销售;产业用纺织制成品销
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谷物销售;豆及薯类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
及辅助设备零售;国内贸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建设
工程施工;特种设备制造;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黄金及其制品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3/e077719d-e61d-4218-b570-2f8a9ca9aa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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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 00:00│大连重工(002204):关于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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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华锐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42),定于 2025 年 5 月 20 日(星期二)以现场会议和网
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25 年 5 月 9 日,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面修订<公司章程>并相应修订<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治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5 月 1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
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
同日,公司控股股东大连重工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工装备集团”)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提请增加 2024年年度
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议将《关于全面修订<公司章程>并相应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治理制度的议案》
作为临时提案,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等)的股东,
可以在股东会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
内容,并将该临时提案提交股东会审议。但临时提案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不属于股东会职权范围的除外。
公司董事会经核查,截至董事会收到函件之日,重工装备集团持有公司 1,070,526,955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5.43%。公司董事
会认为,重工装备集团有权在股东大会召开 10 日前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并递交临时提案,且上述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
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增补到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原通知中列明的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方式、时间、地点、股权登记日及其他会议事项均不变。
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宜补充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
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16:00。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
://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5月15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止2025年5月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全体股东。该等股
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
理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大连华锐大厦十三楼国际会议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
4.00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关于全面修订<公司章程>并相应修订<股东大会 √
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治理制度的议案》
2.议案审议及披露情况
以上1-5项议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六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
17 日 在 指 定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和指定信息披露报刊《证券时报》和《中国证
券报》刊登的相关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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