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97 证通电子 更新日期:2026-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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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7:39 │证通电子(00219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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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7:35 │证通电子(00219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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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 17:32 │证通电子(002197):关于实际控制人办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业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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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 17:26 │证通电子(002197):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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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 17:25 │证通电子(00219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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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 17:23 │证通电子(002197):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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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00:00 │证通电子(00219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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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00:00 │证通电子(00219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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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7:12 │证通电子(002197):关于实际控制人办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业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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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8:52 │证通电子(002197):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基础设施公募REITs申报发行工作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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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7:39│证通电子(00219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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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为提高中小投资者对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重大事项决议的参与度,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的所有议案对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司进行了单独
计票并公开披露。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3月 24日(星期二)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3月 24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3月 24日 9:15至 2026年 3月 24日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同观路 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二期 14 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职工代表董事薛宁先生(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
6.有权出席会议的股东:2026年 3月 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520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123,531,996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以下同)的 20.2457%。
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共 518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8,760,225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746%。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 2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104,771,771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71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51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8,760,225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746%。
4.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出席会议股东(含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下同)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120,360,2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324%;反对2,898,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467%;弃权 27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08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5,588,46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3.0932%;反对 2,898,96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4527%;弃权 27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541%。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徐磊、陈连杰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feef8be9-3320-4971-a56a-ce45c51860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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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7:35│证通电子(00219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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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
关于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致: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天册(深圳)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
律师参加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以及《深圳
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其他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有
效性发表意见,不对会议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会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一并公告,并依法对本
所在其中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有关
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同时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说明。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已于 2026年 3月 7日在指定媒体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
(二)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为 2026年 3月24日下午 15:00,召开地点为深圳市光明区同观路
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二期 14楼会议室。经本所律师的审查,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与本次股东会的会议通知中所
告知的时间、地点一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3 月 24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3月 2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
间。
(三)根据本次股东会的议程,提请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的上述议题与相关事项与本次股东会的通知中列明及披露的一致。
(四)经公司全体董事过半数推举,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薛宁主持。
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符合法律、行
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及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
1、股权登记日(2026年 3月 19 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并可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所见证律师;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及股东登记的相关资料并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
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2人,代表股份 104,771,77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711%。结合深圳证券信息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518名,代表股份共计 18,760,225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746%。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股东的资格,其身份已
由信息公司验证。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520 人,代表股份123,531,99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
2457%。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该等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人员具备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会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表决程序,采取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就本次股东会
审议的议题进行了投票表决,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监票,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的议题被列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次股东会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
投票情况,并已就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120,360,23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324%;反对2,898,9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2.3467%;弃权27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208%。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对表决结果没有提出异议。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根据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的全部议案
已获审议通过。本次股东会没有对会议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与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均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80bfca41-e66d-495c-bf41-b797b945b0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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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 17:32│证通电子(002197):关于实际控制人办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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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通电子(002197):关于实际控制人办理股份解除质押及质押业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3/c4220f29-5002-4231-928c-b4b3dcc95d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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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 17:26│证通电子(002197):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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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通电子(002197):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7/44e5c2b7-46b8-4284-9f98-e7e92b0695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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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 17:25│证通电子(002197):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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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本次担
保事项所涉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 2026年 3月 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公司全资子公司
深圳市证通云计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云计算”)拟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及其他融资对象申请金额总计不超过 3
0,000万元融资额度,期限不超过 5年,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此额度内,公司根据需要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本次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
于银行综合授信、借款、承兑汇票、融资租赁等。
上述融资额度内,具体融资额度、融资期限、融资利率、担保条件(如抵押、质押或保证担保等)、担保物、担保范围与期间等
相关事项,以公司根据实际需要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及其他融资对象签订的最终协议为准,相关抵质押手续以登记机关
登记情况为准。
根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公司为子公司向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及其他融资对象申请融资提供担保的事项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担保事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后,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公司子公司相关负责人在需要时做出决定并签署具
体的合同等法律文件。
公司子公司将与不存在关联关系的交易对手方进行交易,该项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全资子公司
公司名 成立日期 注册地址 法定代 注册资 主营业务 公司持 最近一期 是否为
称 表人 本(万 股比例 资产负债 失信被
元人民 率是否超 执行人
币) 过 70%
深圳云 2016年 9 深圳市光明区玉塘街 杨义仁 20,000 IDC及云 100% 否 否
计算 月 13日 道田寮社区同观大道 计算业务
3 号证通电子产业园
二期 801
2.2024年度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公司名称 2024年末(经审计) 2024年(经审计)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深圳云计算 49,273.07 26,686.97 22,586.10 17,666.72 645.45 660.05
3.2025年三季度主要财务指标情况
单位:万元人民币
公司名称 2025年 09月 30日(未经审计) 2025年 1-9月(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负债总额 净资产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深圳云计算 55,855.89 31,834.22 24,021.67 13,069.90 1,473.03 1,435.56
三、担保事项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尚未签署协议,具体协议将在本事项经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在被担保人根据实际资金需求与银行或其他融资对
象签署相关合同时签署。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为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事项,将有助于子公司拓展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结构。被担保的子公司信用记录良好,
财务风险处于可控范围内,本次提供担保事项符合公司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因此,公司董事会一致同意该
提供担保事项,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会进行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 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提供担保。截至2026年 1月 31日,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担
保余额为 155,486.97万元人民币,占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72.34%。本次担保后,担保余额为 185,486.97
万元人民币,占 2024年 12月 31日公司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86.30%。公司无逾期的对外担保,也无涉及诉讼的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7/7bef4894-a2f5-4e30-b98c-2f0473e8b5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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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6 17:23│证通电子(002197):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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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通电子(002197):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7/908ce828-5372-4485-bd0a-f6296ba6f1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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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00:00│证通电子(00219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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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为提高中小投资者对深圳市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重大事项决议的参与度,本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的所有议案对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公司进行了单独
计票并公开披露。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2月 9日(星期一)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2月 9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2月 9日 9:15 至 2026 年 2月 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光明区同观路 3号证通电子产业园二期 14 楼会议室。
3.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曾胜强先生。
6.有权出席会议的股东:2026 年 2 月 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所有股东。
7.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及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289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175,159,746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已剔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账户中已回购的股份数量,以下同)的 28.7070%。
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
外的其他股东)共 1,287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70,387,975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35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为 3人,代表的股份总数为 104,771,772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1711%。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共 1,286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70,387,974股,占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5359%。
4.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会议,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出席会议股东(含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下同)以记名投票的方式审议
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173,242,1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053%;反对 1,583,66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9041%;弃权33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06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8,470,4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2757%;反对 1,583,66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2499%;弃权 33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744%。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经参与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开展基础设施公募 REITs申报发行工作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173,644,38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349%;反对1,439,36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17%;弃权 76,000 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4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68,872,61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471%;反对 1,439,36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449%;弃权 76,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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