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94 武汉凡谷 更新日期:2025-11-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0-27 18:19 │武汉凡谷(002194):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2025-10-27 18:19 │武汉凡谷(002194):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
├─────────┼──────────────────────────────────────────────┤
│2025-10-27 18:19 │武汉凡谷(002194):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
│2025-10-27 18:19 │武汉凡谷(002194):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
│2025-10-27 18:19 │武汉凡谷(002194):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
├─────────┼──────────────────────────────────────────────┤
│2025-10-27 18:19 │武汉凡谷(002194):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10月) │
├─────────┼──────────────────────────────────────────────┤
│2025-10-27 18:19 │武汉凡谷(002194):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
│2025-10-27 18:19 │武汉凡谷(002194):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10月) │
├─────────┼──────────────────────────────────────────────┤
│2025-10-27 18:19 │武汉凡谷(002194):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 │
├─────────┼──────────────────────────────────────────────┤
│2025-10-27 18:19 │武汉凡谷(002194):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
└─────────┴──────────────────────────────────────────────┘
─────────┬────────────────────────────────────────────────
2025-10-27 18:19│武汉凡谷(002194):2025年三季度报告
─────────┴────────────────────────────────────────────────
武汉凡谷(002194):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2d30ac90-3c88-4745-98ad-c3e917cb10ee.PDF
─────────┬────────────────────────────────────────────────
2025-10-27 18:19│武汉凡谷(002194):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
─────────┴────────────────────────────────────────────────
武汉凡谷(002194):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f7805339-de62-495c-9c62-9e0b3ae7f778.PDF
─────────┬────────────────────────────────────────────────
2025-10-27 18:19│武汉凡谷(002194):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武汉凡谷(002194):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及核销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e3905aa5-39e1-4071-beb9-343e3f9ce3ca.PDF
─────────┬────────────────────────────────────────────────
2025-10-27 18:19│武汉凡谷(002194):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武汉凡谷(002194):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a84ee067-f763-4f8f-b4a9-43ca3e2ff9b1.PDF
─────────┬────────────────────────────────────────────────
2025-10-27 18:19│武汉凡谷(002194):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0月)
─────────┴────────────────────────────────────────────────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设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指定联络人,对公司和董事
会负责。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和任免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 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
(二)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
(三) 取得深交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四)熟悉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具有良好的处事和沟通能力。
第五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
(三)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期限尚未届满;
(四)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五)最近三十六个月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六)深交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 公司董事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董事会秘书每届任期三年,可以连续聘任。
第八条 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还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
,由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所负有的责任。
证券事务代表应当参加深交所组织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证券事务代表的任职条件参照《上市规
则》及本制度第五条执行。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后应当及时公告,并向深交所提交下列资料:
(一)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聘任书或者相关董事会决议、聘任说明文件,包括符合《上市规则》任职条件、职务、工作表
现及个人品德等;
(二)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复印件);
(三)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通讯方式,包括办公电话、移动电话、传真、通信地址及专用电子邮件信箱地址等。
上述有关通讯方式的资料发生变更时,公司应当及时向深交所提交变更后的资料。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充分理由,不得无故解聘董事会秘书。
解聘董事会秘书或者董事会秘书辞职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向深交所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告。
董事会秘书可以就被公司不当解聘或者与辞职有关的情况,向深交所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第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董事会应当自事实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解聘董事会秘书:
(一)出现本制度第五条所规定的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情形之一;
(二)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
(三)在履行职务时出现重大错误或者疏漏,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深交所其他规定或者《公司章程》,给公司、投资者造成
重大损失。
第十二条 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时应当与其签订保密协议,要求其承诺在任职期间以及在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有关信
息披露为止,但涉及违法违规的信息除外。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应当指定一名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并公告,同时尽快确定
董事会秘书人选。公司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之前,由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的,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并在代行后的六个月内完成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和权利
第十四条 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为: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
遵守信息披露有关规定;
(二)负责组织和协调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介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
沟通;
(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
(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并公告;
(五)关注有关公司的传闻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等有关主体及时回复深交所问询;
(六)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上市规则》及深交所其他规定要求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
披露中的职责;
(七)督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法规、《上市规则》、深交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
知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向深交所报告;
(八)负责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变动的管理事务等;
(九)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十五条 公司设立证券部,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协助董事会秘书处理信息披露和董事会日常事务,保管董事会印章。
第十六条 证券部、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十七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财务总监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相关人员应当支持、配合
董事会秘书工作。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相关文件,并要求
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
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深交所报告。
第十八条 公司应当保证董事会秘书在任职期间按要求参加深交所组织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的规定如与国
家日后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按后者的规定执行,并
应当及时修改本制度。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3bac12c6-f260-4278-8753-ff3f690b0a4d.PDF
─────────┬────────────────────────────────────────────────
2025-10-27 18:19│武汉凡谷(002194):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5年10月)
─────────┴────────────────────────────────────────────────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提问回复的管理,建立公司与投资
者良好沟通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互动易平台”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搭建的自愿性、交互式信息发布和进行投资者
关系管理的综合性网络平台,是上市公司法定信息披露的有益补充。具体网址为:http://irm.cninfo.com.cn。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三条 互动易平台管理是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司通过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重诚
信,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四条 公司应当在监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回复投资者问题。
第五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理性、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信息和回复的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信息披露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不得通过互动易平台披露未公开的重大信息。公司在互动
易平台发布或回复的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第六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使用虚假性、夸大性、
宣传性、误导性语言,应当注重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的效果,不得误导投资者。不具备明确事实依据的内容,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发
布或者回复。
第三章 内容规范要求
第七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不得涉及或者可能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投资者提问涉及已披露事项的,
公司可以在已依法披露的信息范围内对投资者的提问进行充分、深入、详细地分析、说明和答复;涉及或者可能涉及未披露事项的,
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公告。公司不得以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信息等形式代替信息披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第
八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保证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公平性,对所有依法合规提出的问题
认真、及时予以回复,不得选择性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
第九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涉及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
密、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公司对供应商、客户等负有保密义务的,应当谨慎判断拟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是否违反保密
义务。
第十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如涉及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应当充分提示相关事项可能存在的不确定
性和风险。
第十一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回复投资者提问及对涉及市场热点概念、敏感事项问题进行答复时,应当谨慎、客观、
具有事实依据,不得利用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迎合市场热点或者与市场热点不当关联,不得故意夸大相关事项对公司生产经
营、研发创新、采购销售、重大合同、战略合作、发展规划以及行业竞争等方面的影响,不当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第十
二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测或承诺,也不得利用发布信息或
回复投资者提问从事市场操纵、内幕交易或其他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三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受到市场广泛质疑,被公共传媒广泛报道且涉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
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司应当关注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 内部管理
第十四条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程序:
公司证券部为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投资者问题回复的对口管理部门,证券部负责及时收集投资者提问的问题、拟订发布或回复
内容、提交董事会秘书审核后发布或回复投资者提问。
董事会秘书对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涉及的信息进行审核。董事会秘书认为特别重要或敏感的回复,可视情况报董
事长审批。未经审核,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对外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
公司各部门及子公司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部完成问题回复。董事会秘书可根据情况,就有关信息发布和
问题回复,征求外部咨询机构意见。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的规定如与国
家日后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按后者的规定执行,并
应当及时修改本制度。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eae40f2b-1029-43b9-ae80-f4bcd0d4a956.PDF
─────────┬────────────────────────────────────────────────
2025-10-27 18:19│武汉凡谷(002194):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
武汉凡谷(002194):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e22693aa-b336-411c-9e40-c73fa5e49411.PDF
─────────┬────────────────────────────────────────────────
2025-10-27 18:19│武汉凡谷(002194):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2025年10月)
─────────┴────────────────────────────────────────────────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控制建设,提高公司信息
披露质量,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及披露过程中的监督作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
,特制订本规程。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认
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保证公司年报的真实、准确、完整和及时。
第二章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在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应履行如下主要职责:
(一)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时间安排;
(二)审核公司年度财务信息及财务报表;
(三)监督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审计的实施;
(四)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情况进行评估总结;
(五)提议聘请或改聘外部审计机构;
(六)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规定的其他职责。第三章 年报工作制度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应根据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安排以及实际情况,与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公司年审的会计师(以下简称“年
审注册会计师”)三方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第五条 审计委员会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后加强与其的沟通,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正式审计意见前,公
司应当安排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审计委员会应当履行会面监督职责。
第六条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审计完成后,审计委员会应对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进行表决,经审计委员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同时,审计委员会应向董事会提交对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
告。
第四章 会计师事务所选聘
第七条 审计委员会应当对公司拟聘的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具备胜任公司年度审计工作所需资质、经验以及能否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职业准则开展审计工作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对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的从业资格进行核查。第八条 审计委员会在续聘下一年度
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时,应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及年审会计师完成年度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做出全面客观的评价,就是否续聘提
出意见。公司按照《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续聘或者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决策程序。
第五章 其他规定
第九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审计委员会委员负有保密义务。在年度报告披露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
特定人员泄露年度报告的内容,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和他人牟利,严防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十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负责协调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以及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为审计委员会在年报编制过程
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审计委员会有权要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在年报编制和审议期间履行职责给予充分的支持和配合。必要时,审计委员会可以聘请
其他中介机构为其出具专业意见,其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规程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程的规定如与国
家日后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一致,按后者的规定执行,并
应当及时修改本规程。
第十二条 本规程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十三条 本规程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8/d01351b7-73b8-42ec-bc14-3e54895171b4.PDF
─────────┬────────────────────────────────────────────────
2025-10-27 18:19│武汉凡谷(002194):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2025年10月)
─────────┴────────────────────────────────────────────────
第一条 为规范武汉凡谷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保证公司资产、财
产的安全,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武汉凡谷
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管理是指在国家政策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并履行投
资决策程序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原则,对闲置资金通过委托银行、证券公司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
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管理层未经审批不得进行任何委托理财活动。
第二章 管理原则
第四条 委托理财的管理原则:
(一)公司从事委托理财应坚持“规范运作、防范风险、谨慎投资”的原则,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先决条
件。
(二)公司不得通过委托理财等投资的名义规避购买资产或者对外投资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或者变相为他人提
供财务资助。
(三)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应当是公司闲置资金,不得挤占公司正常运营和项目建设资金,不得因进行委托理财影响公司生
产经营资金需求。国家专项补助的资金、公司贷款取得的资金等融资渠道筹集的资金不得进行委托理财。
(四)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必须充分防范风险,现金理财产品的发行方应是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
力强的金融机构,交易标的必须是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五)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在规范运作、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应尽可能获得最大收益。
(六)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时,应当严格按照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决策程序、实施与监控、核算管理及信息披露等执行,并根
据公司的风险承受能力确定投资规模。
(七)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理财产品账户,不得使用其他公司或个人账户进行与理财业务相关的行为。
(八)公司控股子公司进行委托理财一律视同公司的委托理财行为,按照本制度的相关规定进行审批。
第三章 审批权限和决策程序
第五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审批权限:
(一)委托理财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至 50%之间的,应在投资之前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二)委托理财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如涉及关联交易,委托理财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0.5%以上,应在投资之前经董事会审议批准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委托理财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以上,还应提交股东会审议,具体按照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执行。
(四)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或超募资金投资产品的,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五)未达到董事会审议标准的委托理财事项,决策程序根据公司相关内部规定执行,需总经理(总裁)审批后操作。
第六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决策程序:
(一)公司财经管理部负责委托理财方案的前期论证、调研,对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资金闲
置情况做出可行性分析,对受托方资信、投资品种等进行风险性评估;
(二)财务总监向总经理(总裁)、董事会(如需)提交委托理财方案及方案说明;
(三)根据本制度第五条规定的审批权限履行相应决策程序。
第七条 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