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2183 怡 亚 通 更新日期:2025-08-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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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8:49 │怡 亚 通(002183):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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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8:49 │怡 亚 通(002183):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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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1 18:22 │怡 亚 通(002183):怡亚通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5年付息公告(2025-0│
│ │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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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8:05 │怡 亚 通(002183):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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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17:02 │怡 亚 通(002183):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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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19:00 │怡 亚 通(002183):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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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19:00 │怡 亚 通(002183):第七届监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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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19:00 │怡 亚 通(002183):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的担保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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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19:00 │怡 亚 通(002183):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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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6 18:59 │怡 亚 通(002183):关于召开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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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8:49│怡 亚 通(002183):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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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无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为:2025年8月1日(周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年8月1日 9:15—15:0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
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8月1日上午9:15—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 3 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 1栋 1 楼 0116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
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5、参加股东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以上两种方式重复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股份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
6、主持人:公司副董事长陈伟民先生
7、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1人,代表股东1名,代表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51,630,317股,占
公司股本总额的1.9881%;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人数为616人,代表有效表决权的股份414,771,562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5.9711%。
2、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合计617名,代表可行使表决权的股份466,401,879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7.9592%。其中,中小投
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共计61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
权的股份26,317,861股,占公司股本总额的1.0134%。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
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会议议程,会议采取了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通过《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前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
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460,707,9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权股份的98.7792%;反对 2,873,8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可行使表决权股份的0.6162%;弃权 2,820,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45,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
决权股份的 0.6047%。
2、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布吉支行申请授信额度,并由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460,658,0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权股份的98.7685%;反对 2,896,4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可行使表决权股份的0.6210%;弃权 2,847,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7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
决权股份的 0.6105%。
3、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向中国进出口银行上海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
保的议案》
同意 460,708,7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权股份的98.7793%;反对 2,881,2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可行使表决权股份的0.6178%;弃权 2,811,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7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
决权股份的 0.6029%。
4、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怡通数科创新发展有限公司向广东华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
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460,558,6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权股份的98.7472%;反对 3,001,8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可行使表决权股份的0.6436%;弃权 2,841,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66,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
决权股份的 0.6092%。
5、通过《关于公司为两家子公司向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外汇和衍生品交易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450,891,6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权股份的96.6745%;反对 12,664,1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可行使表决权股份的2.7153%;弃权 2,846,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71,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
表决权股份的 0.6102%。
6、通过《关于公司向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 460,563,834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权股份的98.7483%;反对 2,988,14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可行使表决权股份的0.6407%;弃权 2,849,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73,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
决权股份的 0.6110%。
7、通过《关于增加2025年度公司为参股公司湖南怀化国际陆港经开区怡亚通供应链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 450,604,48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权股份的96.6129%;反对 12,942,697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
持可行使表决权股份的2.7750%;弃权 2,854,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74,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
表决权股份的 0.6121%。
8、通过《关于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 461,059,779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权股份的98.8546%;反对 2,688,2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
可行使表决权股份的0.5764%;弃权 2,653,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72,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可行使表
决权股份的 0.569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975,761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权股份的79.7016%;反对 2,688,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
股东所持可行使表决权股份的 10.2144%;弃权 2,653,9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272,6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
所持可行使表决权股份的 10.084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并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
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署的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1/2eb1858e-c122-4765-926f-9a4042ce28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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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8:49│怡 亚 通(002183):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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怡 亚 通(002183):2025年第八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2/ab1bceea-8946-47c3-b16f-a1287330b6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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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1 18:22│怡 亚 通(002183):怡亚通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5年付息公告(2025-0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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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债券简称:23怡亚 02
债券代码:148411
债权登记日:2025年 8月 1日
付息日:2025年 8月 4日
计息期间:2024年 8月 3日至 2025年 8月 2日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5年
8月 4日支付 2024年 8月 3日至 2025 年 8 月 2 日期间的利息,为确保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3、债券简称:23怡亚 02
4、债券代码:148411
5、发行总额:3.00亿元
6、存续期限:本期债券为 3年固定利率债券
7、当前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在本计息期内票面利率为 4.10%
8、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
付
9、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4 年至 2026 年每年的 8 月 3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
10、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6 年 8 月 3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
11、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3、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本期债券“23 怡亚 02”在本计息期内的票面利率为 4.10%。每 10 张“23怡亚 02”面值人民币 1,000元派发付息为人民币 4
1.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2.80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
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 张派发的利息为人民币 41.00元。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付息日及除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5年 8月 1日
2、债券付息日:2025年 8月 4日
3、债券除息日:2025年 8月 4日
4、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4.10%
5、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5年 8月 3日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8 月 1 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全体“23 怡亚 02”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 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兑付兑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
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
2、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1
年 34 号)的规定,自 2021 年11月 7日起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
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深圳市龙岗区南湾街道李朗路 3号怡亚通供应链整合物流中心1号楼
联系人:常晓艳
电话:0755-88393181
2、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号院 1号楼
联系人:柏龙飞、杨浩杰
电话:0755-23953982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31/2ddd5a04-156a-47c0-ad78-8418890000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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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8:05│怡 亚 通(002183):关于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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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截至公告日,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 100%,本次被担保对象怡通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
保风险。
一、担保的审议情况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怡亚通”或“公司”)于 2025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怡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
议案》,因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控股子公司怡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8 亿元(含
)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均为一年,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性保函、备用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流动资金贷款、
票据池等,并由公司为其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期限均不超过三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本议案已经公司于2025 年 5 月 1
4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 4月 29日公司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的担保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4)。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就怡通新材料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事宜与银行签订了担保文件,具体情况如下:
怡通新材料有限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签订《额度授信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3.9 亿元。公司与兴业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融资行为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最高额度为人民币 3.9亿元。
三、被担保人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公司名称 过会预计担保额 本次担保前的担保余 本次担保金 本次担保后的担保余 剩余可用担保额
度 额 额 额 度
怡通新材料有限公 8亿元 0 3.9亿元 3.9亿元 4.1亿元
司
四、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 成立时 注册 法定代 注册地址 经营范围 股东及持股比例
称 间 资本 表人
怡通新 2022 8,000 陈生军 安徽省马鞍 一般项目:新型金属功能材料销售,金属废料 公司通过控股子公
材料 年 9 万 山市和县 和碎屑加工处理,新材料技 司怡通能
有限公 月 29 人民 经济开发区 术研发,贵金属冶炼,有色金属铸造,常用有 源(深圳)有限公
司 日 币 浦和产业 色金属冶炼,有色金属合金制 司持有其
合作示范区 造,有色金属合金销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 70%的股份,为公
通江大道 类租赁服务),金银制品销售, 司的控股子
89号 珠宝首饰批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公司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五、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公司名 2024年度财务数据 2025年第一季度财务数据
称 资产总 负债总 净资 营业收 净利 资产 资产总 负债总 净资 营业收 净利 资产负
额 额 产 入 润 负 额 额 产 入 润 债
债率 率
怡通新 18,227. 18,607. -379. 68,687. -418. 102.0 9,917. 10,173. -256. 10,227. 122. 102.59
材 59 03 44 85 38 8% 05 84 79 61 66 %
料有限
公
司
六、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马鞍山分行
保证人: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怡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最高债权本金:3.9亿元
保证期间:主合同项下每笔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主债权及利息(含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债权
人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有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用、诉讼费、仲裁费、律师代理费等)。
七、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在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内开展的担保行为,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情况稳定,资信状况良好,
担保目的是为了满足该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该公司其他股东提供相应反担保,担保风险在可控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具备必要性和合理性。
八、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3,693,90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实际担
保金额为人民币 1,552,827.34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288,540.00 万元(或等值外币),系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923,470.23 万元的 247.8
2%,其中逾期担保数量为 0 元。
截止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为除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提供担保的过会担保金额(非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565,307
.36 万元,实际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38,538.25 万元,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191,521.60 万元,以上合同签署的担保金额占
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
923,470.23万元的 20.74%。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
九、备查文件
1、 《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3、《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的担保公告》;
4、相关担保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5/3626cd66-0e45-456c-ba12-2402792431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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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3 17:02│怡 亚 通(002183):关于归还募集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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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怡亚通供应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月 24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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